一、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演变及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李效洲[1](2021)在《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的新形势下,如何协调与处理同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如何实现世界各国和平稳定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答的现实问题和棘手难题。回顾列宁所面临的艰难困局、回首列宁为破解困局所采取的措施、重温列宁为此所阐释的和平共处思想,可以为我们解答当下这一难题寻求思想启迪和思路灵感,这既有利于我们理解和把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实施和平外交政策的重要原因和动力源泉,也有利于我们继往开来、继续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继续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继续为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中国力量和中国智慧。纵观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酝酿与生成、理论论证与实践措施,虽然从未对“和平共处”予以明确定义和概念阐述,却清晰呈现出科学合理、详实完整的和平共处思想理论体系,并在列宁时期完美地应用于处理苏俄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且取得不错效果和伟大成绩。本文将沿着“思想的来源与形成—思想的主要内容—思想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思想的传承与发展”的研究思路,对列宁和平共处思想展开理论探索和现代解读。第一部分阐释了列宁和平共处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来源,并对其思想进行了阶段划分。从苏维埃政权建立后的两制并存局面、欧洲无产阶级革命进展并不顺利及国内迫切需要和平的外部环境等方面来分析列宁和平共处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马克思恩格斯的和平理论、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策略思想及列宁自身关于和平共处思想的前期理论准备等构成了列宁和平共处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本文又把具有标志性事件的十月革命、布列斯特和约的签订及1919年底和平共处思想的正式形成作为其思想划分的阶段点。第二部分分析了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主要内容。这一部分,主要从社会主义国家要不要、能不能、以及怎样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平共处等三个方面,来全面分析和详实解读列宁和平共处思想。首先,从社会主义的性质及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长期性理论层面、与巩固新生政权现实需要的实践层面,回答了实现和平共处的必要性。其次,从世界革命遭遇挫折的政治层面、苏俄与资本主义国家均势局面形成的军事层面、世界共同的经济关系需要的经济层面等具体的历史条件,来分析实现和平共处的可能性。再次,从善于利用各种矛盾、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及以斗争求和平与以妥协谋和平相配合等理论层面来指导如何实现和平共处。最后,从和平竞赛、平等互利发展对外贸易、不干涉他国内政及警惕资本主义国家的和平演变等具体实践措施来指导如何实现和平共处。第三部分总结了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通过和平共处思想的灵活应用,列宁不仅使苏俄获得了相对稳定的和平外部环境以促进苏俄经济恢复和社会发展,也为当今国际秩序的建构提供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价值。一方面,从列宁自身思想完善、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丰富及和平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等方面详细总结了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理论意义。另一方面,从其思想在列宁时期应用于经济、政治、外交等多方面所取得的骄人成绩展开论述,谈到了有助于苏维埃政权的发展、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和平进程等方面的实践价值。第四部分论述了列宁和平共处思想在中国的继承与发展。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等三个阶段出发,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人将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结合中国实际国情所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和平外交理念,这些理念包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新秩序、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这些理念和主张将指导两制国家关系相处的列宁和平共处思想拓展到指导处理相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关系、全球秩序重塑问题及其全人类的长远发展问题等。这些理念和主张的提出并应用于国际交往的外交实践,无疑对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这也是我们继续探索和不断研究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成向东[2](2021)在《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研究“国际合作”问题就是研究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国际合作现象与行为的普遍性与复杂性使理论研究成为一大难题。随着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发展,人类文明也进入多层次、多元化、多问题碰撞交融、竞争合作的阶段,单一或局部的、简单的方式已经无法解决世界所面临的动态性、开放性、复杂性以及系统性的发展问题。在多元全球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人类的命运越来越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寻求合作将会更加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如何走向和合共生、命运与共的道路既是扬弃旧的世界秩序,构建世界新秩序的过程,也是人类走向合作文明的重大实践课题。从全球的视野和胸怀去理解“合作”已经成为理论与实践的迫切需要,“合作”理应成为当今世界“大理论”视阈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尽管现实主义者们看到的是世界之乱与大国冲突的种种现实,但人类终究是向前看的“智慧生灵”,需要以非凡的勇气、足够的“智慧”走出冲突的困境。冲突与合作是一个可以相互转化的统一体,只要有解决冲突的架构,就会有合作的基础。实践构成了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逻辑。如何以“大合作”的实践形式走向未来是当代世界面临的共同课题。问题驱动发展转型,危机生成发展共识。当人类社会面临共同的发展难题时,如何促进人类对全球发展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和深刻反思,将决定着人类的未来走向。如果国际合作世界观、国家能力与国际制度三个变量系统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在实践层面的增量改进与优化的共同作用下,实现国际秩序和谐化的可能性要素就会不断积累增加。“霸权稳定”的终结与新的“合作稳定”秩序的产生将不可避免,代替旧有观念的,将是新的“合作文明”的实践与真正“命运共同体”的实现。本研究旨在全面系统分析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础概念、立论基础、范式结构、实践逻辑、现实困境与深化路径。具体而言,就是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方法出发,以系统化理论框架解释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探求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三个基本变量因素,即“世界观-能力-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国际合作。中国与世界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怎样影响国际体系的变动,促进世界走向和平发展的历史进程这一规律。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建构的最终目的是从复杂的国际合作现象中发现合作的“中国逻辑”与“中国特色”。论文除导论和结语之外,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研究起点。集中阐释了国际合作的相关基本概念,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这一研究主题进行概念界定,并阐明“理论整体性”研究的意义。第二章是立论基础。主要从四个维度阐述了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渊源,构成了本文的立论基础。第三章是理论分析。尝试构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分析的系统框架,即国际合作的“世界观-能力-制度”系统结构,着力探讨世界观与国际合作的关系、国家能力与国际合作的关系、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根本上揭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规律性。第四章是实践考察。论述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特色国际合作思想的历史演变;从“世界观-能力-制度”结构范式出发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创新进行案例分析;系统总结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本经验;第五章是现实困境。从世界观、国家能力、国际制度三个层面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现实困境进行深入分析;第六章是深化路径。有针对性地提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路径。
马程[3](2020)在《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中国伙伴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国际形势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在从全球性大国向世界大国迈进。在国际体系转型和中国崛起并行的情况下,作为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重要战略构成的中国伙伴关系如何通过构建中国与国际体系及其主要成员间互动,促进中国实现从实力提升向地位提升的转变。在研究思路上,本文沿着构建国际体系互动框架—阐释中国伙伴关系思想内涵—在单元互动中研究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逻辑—在系统互动中分析中国伙伴关系的行为作用—加强中国伙伴关系管理的路径展开。首先,运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中国伙伴关系搭建行为分析框架,将国家行为体、伙伴关系和权力流动作为国际体系互动框架的主要构成。认为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体,以目的行为、交往行为、规范行为和自我表达行为存在于国际体系的客观世界、主观世界和生活世界等社会空间中。与此同时,权力要素产生、流动并运行于国际体系互动框架中,权力是交往行为、目的行为的媒介,是目的行为意图获得的资源,是规范行为的对象,是自我表达行为的内容。其次,梳理中国伙伴关系交往进程。归纳二战后国际社会中的伙伴关系实践和文本分析冷战期间中国对伙伴关系的认知转变,并从中国伙伴关系初期探索、深化实践和全面展开三个阶段对冷战后中国伙伴关系实践进行总结,分别说明各阶段中国伙伴关系的建设情况、阶段特征和主要成果。再次,总结中国伙伴关系的内涵价值。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国外交思想实践以及国际关系思想中探寻中国伙伴关系的思想来源;运用交往行为理论,在国际体系互动框架中思考中国伙伴关系的行为内涵、权力内涵和战略内涵。认为中国伙伴关系是延续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发扬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以及深化国际关系理论探索的智慧结晶;中国伙伴关系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长远目标的合作关系,因共同利益而汇聚,以共同目标为指引;作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战略构成,中国伙伴关系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关系纽带,同其他外交战略共同服务于中国外交目标;中国伙伴关系在行为上包括宣示定位、国际合作、国家情感和国际机制;权力要素流动于伙伴关系互动行为中而产生和积累权力资源、转换和运用权力、获得和施加国际影响力。复次,在单元层面分析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逻辑。通过归纳中国伙伴关系的主要往来内容、横向搭建中国伙伴关系网络和纵向深化中国伙伴关系的层次,构建伙伴关系的运行框架;提炼在中国伙伴关系中流动的权力要素来阐释中国伙伴关系如何促进中国积累权力资源和提升影响力,以中国伙伴关系交往中的合作要素解释中国如何在伙伴关系网络中协调与伙伴间的利益,以弹性稳固总结中国伙伴关系面对竞争与冲突始终致力于维系伙伴关系框架的努力。认为经济和安全是中国伙伴关系的主要建设领域;中国在全球层面以中国为核心向外扩散构建非均质辐散式复合型伙伴关系网络,服务于中国外交布局;中国在区域层面发展机制性和区域性伙伴关系,推进区域命运共同体建设,促进区域一体化。中国与不同层次的伙伴开展不同内容的合作,逐层达到支持中国获得权力合法性,积累权力资源和运用、施加权力的作用,并沿着信任—合作—协作的路径建立并深化伙伴关系;在伙伴关系往来中,中国不断与伙伴国积累信任和共识,促进中国伙伴关系从共同利益向共同目标的进发,提升中国国家实力和影响力。在利益和竞争的协调上,中国在宽领域深层次的伙伴合作中与伙伴国协调利益,在反复非零和博弈中建立互信;中国亦与非伙伴国积极开展双边合作和多边伙伴关系框架下的合作,以共同利益的羁绊管控分歧;对于中国与伙伴国的竞争,要在竞争中发展,在发展中协调,以有序的竞争稳固伙伴关系。然后,在系统层面探究中国伙伴关系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中的行为作用。在国际体系朝着去中心性网络化方向发展中,国际体系正在呈现多个大国引领的伙伴关系网络交融的局面,中国伙伴关系网络顺应了这一趋势;当前国际体系转型中,中美竞争是中国面临的关键问题,中国伙伴关系的作用在于表达中国和平发展的意图,争取国际资源支撑、管控分歧和深化情感;基于全球治理考察中国获得和施加国际影响力,中国伙伴关系宣示了伙伴精神、强化了治理共识并在伙伴合作中开展治理实践。基于“一带一路”考察中国主导的区域发展模式中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问题,中国伙伴关系宣示了正确的利益观和“责任共担、大国多担”的供给理念,在伙伴交往中促进理念共识的达成,在伙伴关系实践中丰富合作供给模式并强化供给制度设计。最后,以维护和拓展深化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管理。在中国伙伴关系维护上,基于当前伙伴关系已暴露的问题和潜在风险,中国伙伴关系面临着自我形象和理念传递不到位、国际合作的协调作用仍需细化、伙伴关系共识需进一步汇聚以及伙伴关系机制亟待完善等问题。为此要探索设定有效的管理指标来量化评估伙伴关系,从而更为客观地考量伙伴关系发展情况,明确伙伴关系的问题所在,并从合作成效、交往成本、竞争管理、机制化等方面展开维护。在中国伙伴关系拓展上,要从伙伴关系交往内容上深化、提升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巩固经济优势、发展多元优势,扩大共同利益、汇聚共同目标;在伙伴关系范围上促进更多国际关系进入伙伴关系框架,设置战略支点国家,深化既有伙伴关系层次。
曹启昭[4](2020)在《国家关系视角下中共与法共的党际关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早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共产党与法国共产党就以马克思所提出的“无产阶级国际联合”原则为基础建立了密切的党际关系。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并选择加入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它开始面临着两个问题:既要以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身份维护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团结,加强同法国共产党的友谊;也要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看待同各个国家的关系,争取在外交上占据主动地位,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法国政府打交道。而对于法国共产党而言,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的胜利极大地鼓舞了它在法国国内开展革命事业的热情,因此它也希望不断扩大在法国政坛的影响力,借推动中法两国的官方交往来进一步巩固同中国共产党的关系。也就是说,自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共与法共的党际关系就与中法国家关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然而,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由于两党对中法关系的现实判断有所不同,加之围绕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诸多问题产生了不少分歧,使得两党在认识如何看待中共与法共的党际关系与中法国家关系之间的互动这一问题上始终处于矛盾之中,这种矛盾的状况甚至一度令两党关系陷入低谷。直至1982年两党关系恢复正常化之后,中共与法共才真正认识到,两党之间的互动不仅能够增进两党之间的友谊,也能对中法国家关系产生深刻影响,从此“国家关系”一词逐渐频繁出现在两党会谈中。当前,由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加上中共与法共在探索本国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进行了新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所以两党也有必要从全新的高度来进一步审视两党关系之于中法关系的重要意义,从而使两党在令中法关系行稳致远的同时也能不断实现各自的社会主义理想。因此,本文主要分为六章,第一章主要探讨“政党外交”、“党际关系”、“国家关系”等相关概念,第二章主要介绍法国共产党及其与法国政党政治的关系,第三章至第五章则以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共与法共的党际交往为主线,围绕两党在不同时期对中法关系的不同认识,重点探究各个阶段中法党际关系与国家关系的互动过程,总结其中的经验与教训,第六章则是为未来的中法党际交往提出意见与建议,使中共与法共的党际关系可以进一步起到沟通中法关系的作用。
王霞[5](2020)在《安迪·格林教育批判哲学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安迪·格林是当代英国着名的教育哲学家、教育史学家,以“教育与国家的关系”研究而享盛誉,并成为较早探讨全球化时代教育问题的教育学者。安迪·格林的教育哲学理论体现了实证研究、历史研究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内核的有机结合。格林围绕教育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及其辩证运动展开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育批判哲学理论,进一步推进了西方教育学理论的发展。哲学真正的功能就在于对流行的东西进行批判。20世纪下半叶以来全球教育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成为格林教育批判哲学的现实出发点。全球化与教育的趋同性诞生了“教育全球化”的神话,动摇了民族国家教育体系的存在论根基;后现代与教育的非理性宣扬教育个性化的论调,削弱了国民教育系统的合法性基础;新自由主义与教育的市场化倡导教育私有化与竞争化,冲击了国家教育的公共性与权威性。面对公共教育体系的困境与现实教育危机,格林坚持教育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应该是教育反思的重要途径。围绕“教育与国家”的关系,格林通过批判继承马克思主义国家—社会观、葛兰西的霸权理论与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西方教育社会学理论以及英国新左派文化批判理论与成人教育思想等理论观点,阐述了教育的民族国家性、阶级统治性、意识形态性、结构功能性以及潜在解放性等特征,逐渐建构了整体性的教育批判哲学理论。教育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内涵,是格林教育批判哲学的逻辑起点。格林指出,教育是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体现国家的本质以及社会控制的基本方式。教育并非强制的控制过程,而是统治集团把自身的特殊利益“转化”为社会的一般利益,从而教化人们认同当前统治秩序的过程。同时,格林也指出,教育在形式上具有相对独立性与自主性,教育活动有自己特定的存在方式与运行逻辑,并不完全受制于统治阶级利益,也是被统治阶级反抗阶级统治、实现自身解放的工具。因此,教育的意识形态具有驯服性和解放性的特征。在此基础上,格林指出了教育意识形态内部的基本矛盾,即教育内容的同质性与多样性矛盾、教育对象中精英与大众的分离以及教育主体中个体与国家的博弈,并对当前的教育意识形态,如教育的全球化、后现代主义教育观以及新自由主义教育观等进行了深入的批判。格林主张教育的多样化以塑造多元的文化主体和公民身份,提倡教育的大众化以提升底层民众的文化素质与社会地位,倡导教育主体的国家化以推进教育行为的公共性与公平性。国民教育是格林教育批判哲学的重要理论主体,国民教育制度的确立体现了统治阶级意识形态权力的实现过程,是教育政治化的路径。国民教育是国家用公共资金为普通的民众提供的、正式的、并要求民众强制接受的学校教育,体现了教育政治性的基本逻辑:即教育是为了使人们适应社会生活——使他们成为好公民。格林从历史的角度追溯了国民教育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状况,批判了辉格论起源、结构功能主义起源、生产关系起源、韦伯冲突起源论等思想;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揭示出国民教育制度与国家形成的时序同构关系,阐释了国民教育制度的政治合法性以及不均衡等特点。尤其是深入到英、法、美、德等国家社会与历史的背景中,剖析了教育与国家政权、社会结构以及文化因素相结合而呈现的独特的国家特征;也揭示了国民教育的最终目标就是促进国家民族认同,实现民族国家统治的合法性。社会凝聚理论是格林对于教育与国家关系的时代阐释,也是其批判哲学的价值目标。在格林看来,社会凝聚是指整个社会及其中的个人通过依赖共识而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状态,既表征一种整体的社会关系,又与国家的制度息息相关。格林分析并批判了不同类型的社会团结思想、不同制度模式的社会凝聚类型以及教育的作用方式。在此基础上,格林界定了社会凝聚的基本内涵与本质维度,强调了社会凝聚的国家维度、个体维度以及价值维度的表征。分配平等与社会包容、主体自由与政治参与以及合法性的社会共识等都成为社会凝聚的重要因素。最后,格林阐释了教育作为“修复社会裂缝的社会粘合剂”的重要作用,即通过消除教育不平等、重建国家认同与建构多元文化认同,以实现当代民族国家的社会凝聚。教育理念转化为现实的教育实践,这就需要实行有效的实践方式与实践手段。格林从公共教育制度、国家课程、职业和技术教育与终身学习等四个方面建构了当代教育的实践方式。格林主张建构公共教育制度,反对新自由主义的教育市场化与“择校”行为,拒绝选拔性的精英主义的教育制度,实现教育分配的平等,以促进社会正义和团结的实现。在国家课程方面,既要体现民族文化与价值的主导意识,也要突破狭隘的爱国主义的意识形态一致性,建立具有多元包容的公民教育课程体系。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方面,格林强调“国家和社会和作者在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中的作用”,通过生产活动实现个体的发展与解放。终身学习是自我建构的主要方式,格林倡导平等主义体系下的终身学习模式以及普遍的成人学习机会,并强调通过社会包容的国家福利制度、收入均等化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以及政治文化精神的社会化而实现。全球化时代,公共教育困境的出现与教育危机的日益严重化,格林坚持从“教育与国家”的宏观视角出发,笔力深厚的批判了各种意识形态思潮,重点强调了教育的意识形态性、重新论证了国民教育存在的必要性、深入揭示了教育活动的社会凝聚性、全面界定了当今教育实践活动的可行性,为人们正确认知与分析当代教育危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也给我们的教育哲学理论创新提供了一定的启示。格林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追溯教育与国家的辩证关系及其演化的历史过程,并将其运用于全球化时代的教育解读,克服了对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教条式理解,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的思想内涵。格林重点关注了由于分配的不平等所带来的教育不平等以及社会秩序的问题,提出了社会平等和正义的教育使命,有利于我们在国家的语境内更好的审视教育之于个体和社会的深刻意义。格林着眼于宏观的研究方法,较好的避免了个人主义方法论所产生的“生态谬误”,并为其理论提供了科学的研究数据与支撑。当然,格林的教育思想也有难以克服的不彻底性,如坚持了社会生活的优先性,忽视了个体存在的意义;触及到了社会的基本矛盾与冲突,论证了教育中的不平等问题,涉及更为本源的阶级关系与阶级利益,但是却没有对其根源——私有制的经济基础进行批判,而是拘泥于西方现代性的历史语境,预设了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合法性,诉诸更加平等的国家政策与教育制度。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反思,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前提下,批判其理论糟粕,借鉴其理论是可用之处。我们要加强国家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理顺国家与教育之间的关系;我们也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增强社会主义价值认同感与国家民族凝聚力。我们要认识到,教育不仅是维护社会的秩序,更重要在于建构和培养一种积极的力量,通过这种力量内化为人们的行为,推进人类文明的整体进步,实现人类的自由解放。
董政[6](2019)在《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文中提出伴随着新中国的国家建设,当代中国法理学也走过了七十年的发展历程,在这段艰辛的学术探索的历程中,当代中国法理学取得了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逐渐建构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事业得到更加全面与深入的推进,这为当代中国法理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绝佳的学术契机。因此,当代中国法理学需要反思和总结自身的不足,并努力寻找新的理论突破点与增长点。这样就需要从国家观入手,一方面通过梳理、分析与评判中国法理学在不同阶段所持之国家观来反思国家与法的关系在当代中国法理学所呈现出的不同样态;另一方面,在总结当代中国法理学国家观研究之不足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建构“国家的法理论”这一理论构想。简言之,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既是一种寻找“国家”的学术反思,又是一种找回“国家”的学术构想。为了能清晰地描绘当代中国法理学之国家观的内容与变迁过程,需要建立了三个理想型,即“强”国家观的法理论、“弱”国家观的法理论和“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这三个理想型是对中国法理学三个历史阶段的概括或模型化:第一阶段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这一阶段的法理学属于一种“强”国家观的法理论,以“国家与法的理论”为典型;第二阶段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本世纪初(2005年左右),由于这个阶段法理学业已获得自身的正当性地位,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并且各种法理论层出不穷、蔚为大观,因而这个五个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法理论属于“弱”国家观的法理论,主要考察的是以张文显教授为代表的权利本位论、以夏勇教授为代表的民权哲学、以公丕祥教授为代表的法制现代化理论,以苏力教授为代表的法治本土资源论、以梁治平教授为代表的法律文化学;第三个阶段是从2005年以来至今,纵然有一些法理论还未形成气候,没有引起学界的重视和讨论,但是这些法理论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它们主动地将“国家”置于其理论学说的核心位置,自觉地探究国家与法之关系的基本原理与规律,这些法理学属于“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这一法理论的典型有以强世功教授为代表的立法者的法理学、以高全喜教授为代表的政治宪法学、以苏力教授为代表的大国宪制论。“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所以是“强”国家观的法理论,是因为在国家与法的关系中,国家在价值层面上居于统摄地位,法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实现其政治目的的手段和工具,法理论也因此成为国家理论的附属品。换言之,在“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家(理论)比起法(理论)而过于强势,国家与法在理论上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与“强”国家观的法理论之“强”一样,所谓“弱”国家观的法理论之“弱”也是从国家与法之关系的角度界定的,只不过这种“弱”表现出更多的复杂特性。首先,国家观之“弱”表现为相对弱势,是相较于“强”国家观之绝对强势而言的。其次,国家观之“弱”还意味着包含国家视角、叙事、利益、精神、价值的国家理论的式微。再次,国家观之“弱”也指明了国家主题不再是法理学的中心主题,换言之,法理学对国家主题的关注只是法学理论自身研究的一个附带结果而已。最后,国家观之“弱”还体现为尚未建构起与法学理论相关的系统性的国家理论框架。正是基于这四点特性,国家(观)较之于法律(观)在这种法学理论模型中居于一种弱势地位。“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是指以国家为研究“视域”的法学理论范式。这一法学理想型中从国家出发重新审视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进路、研究旨趣等,将国家重新纳入到了法学基本理论的讨论之中,并且国家与法的关系构成了这一法理论的基本研究范畴。从“强”国家观的法理论到“弱”国家观的法理论再到“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国家观在当代中国法理学中经历了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虽然目前中国法理学开始逐渐意识到国家之于法学理论的重要价值,但是总体而言将国家与法之关系作为法理学基本研究范畴的自觉性还不强,尚未建构起足以解释当代中国重大法治实践的理论模型、分析框架与方法论。因此,正是在反思与总结当代中国法理学国家观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迈向“国家的法理论”。可以从时代语境、研究对象与主题构成三个方面对“国家的法理论”进行论纲性的阐述。首先,“国家的法理论”之时代语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新时代”有四重内涵,即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中华民族奋斗的新目标、担当国际秩序的新角色,以及这一新时代依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这是新时代基本属性的不变性。新时代对于法学理论研究的意义在于,它为当代中国法理学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命题,“国家的法理论”实际上就是在这些大的题域的统摄下对具体相关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说,新时代为当代中国法理学迈向“国家的法理论”提供了千载难逢的研究契机,其具体表现为注重交叉学科研究的契机、注重法学宏观范式的研究契机、注重探寻国家精神的研究契机,这些契机也是“国家的法理论”今后深化研究的立足点。其次,由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理,因此作为一种法理学的“国家的法理论”当然也是以法理为研究对象,只不过这一法理是现代国家建构的法理,即现代国家在以法建国、以法治国过程中的法律规律、原则、方法与价值。正是由于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国家的法理论”在研究中虽然以国家作为中心视角、从国家出发来观察法律,但其落脚点是发现、观察、分析与提炼法理。最后,“国家的法理论”对现代国家建构之法理的研究不是漫无目的地展开,而是在更为具体的研究主题之下去发现、观察、分析与提炼法理。因此,还需着重分析“国家的法理论”之主题构成。“国家的法理论”包含着三大主题即国家理性、法律理性与政党理性。当然,“国家的法理论”并不是孤立地研究这三大主题,而是集中地考察国家理性、法律理性与政党理性的互动关系,这一互动关系组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法理图景,也即形成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立宪的政党—国家理性。
王海荣[7](2019)在《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市作为一个人口聚集性生存的空间存在,其空间本身不再被看成是死亡的、固定的、非辩证的、静止的容器,而是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建构性的力量,影响着社会关系、利益结构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变化。它在扩张、更新、重组,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速流动和剧烈变化;它背后有国家/政府的主导、市场的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各种利益主体围绕空间资源在互相博弈。空间反映着国家与城市中不同社会主体间的权力关系,同时,空间的边界规定着城市与国家的关系;空间是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国家要在有界空间范围内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服务于国家建设的政治目的,同时,也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可能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诉诸城市空间治理,防范和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风险与危机,协调多元空间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维持国家的一体化发展与社会秩序稳定。本文以空间理论和城市政治理论为理论资源,梳理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历史变迁,从城市空间治理背后的政治意义和所要面对的城市空间问题两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要进行城市空间治理,继而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空间生产与治理上的表现和具体化。解释这种体制是如何在推行非均衡空间发展战略的情况下,维持了中国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城市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以及它本身在城市空间生产和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最后试图提出推进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路径。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起点。城市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战略空间。对于中国而言,在超大规模的地域范围内,在多元民族、区域、文化、阶层的社会结构中推进现代化进程,空间是国家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国家基于不同历史时期特定的战略需要,有选择性地干预地理空间,介入城市空间生产,促进城市空间治理转型与变迁,进而引发了不同的空间效应和结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内容从巩固新生政权、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变,城市空间生产经历了从强调空间控制、空间商品化、突出空间公共性质向空间多重属性全面发展的转变,城市空间治理模式经历了管理型地方政府、经营型地方政府、服务型地方政府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方向转变。空间始终内在于整个国家治理和城市治理过程之中,与国家建设联系在一起,对于维持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但是,城市空间治理的内在矛盾也带来了空间难题,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且差异化特征明显。这体现为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层面的一种叠加式的城市空间结构问题,而由此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使城市内部面临失序、分裂和碎片化的风险,使国家的合法性和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现实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凸显了城市治理的空间维度。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层面上的体现,也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单一制国家决定了它通过城市空间治理既要实现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又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从本质上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是党运用国家权力并动用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城市空间生产层面促进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并解决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城市空间问题的过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包括党的领导、中央与地方的府际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在空间生产维度上,包括这种体制对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重属性的生产。国家与城市中的不同权力主体介入城市空间生产形塑着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模式。但是,不同治理主体空间生产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失衡也是引发城市空间问题的根源。党和国家追求对城市空间生产的控制与秩序,以维护政治的合法性;市场参与者通过开发、建设、运营各种生产性和消费性空间,实现资本的增值;城市中的广大市民则试图维护具有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既是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动力机制又引发了城市空间问题,既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内在逻辑的反映,又构成了城市空间治理的现实挑战。面对城市空间治理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城市空间问题,我们应当从权力结构和空间生产的维度上探索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协调和理顺多元空间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即,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宏观统筹与引导、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政府对社会的培育与引导。在空间生产维度上,推进城市空间多重属性的全面发展。即,在城市经济空间生产上坚持科学与创新、在城市政治空间生产上注重包容与协商、在城市社会空间生产上秉持公平与共享、在城市文化空间生产上突出特色与传承、在城市生态空间生产上强调绿色与低碳。
贾龙阳[8](2019)在《法塔赫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法塔赫是“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阿拉伯语的英译转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代表巴勒斯坦利益的政治组织。1956年,法塔赫由亚西尔·阿拉法特为首的巴勒斯坦青年在埃及筹建,1959年正式成立于科威特。成立之初,法塔赫坚持组织独立性,主张武装斗争是实现巴勒斯坦建国的唯一方式。1965年,法塔赫正式开始对以武装斗争,这是阿拉伯国家对以斗争陷入低谷时的应激反应,也是国际社会在巴以问题上有失公允的必然结果。在开展对以武装斗争后,法塔赫组织规模迅速增加,在巴勒斯坦地区的影响力与日俱增。1964年,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成立,法塔赫于1967年加入并迅速成为第一大政治派别。1968年,法塔赫在卡拉梅战役中以弱胜强,重创入侵的以色列军队,在提振阿拉伯国家对以斗争低迷士气的同时,自身国际地位与政治影响力也不断提高。1969年,法塔赫赢得巴解组织内部选举,阿拉法特成为巴解组织执行委员会主席。自此,法塔赫的方针政策正式成为巴解组织的信仰纲领和行为准则。卡拉梅战役后法塔赫实力的迅速膨胀,一定程度上超过了其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在法塔赫影响力不断扩展的背后,隐含的是组织内部矛盾的凸显、政治分歧加剧以及盲目自信等危机,而在这些危机掩盖下频繁干预他国主权的越轨行为,使阿拉伯国家与法塔赫的关系渐行渐远,最终引发与约旦的流血冲突,法塔赫因此遭遇重挫。面对内外压力,法塔赫选择借助恐怖主义手段摆脱困境,相继发动或参与多起针对阿拉伯国家、以色列和西方国家的恐怖袭击。但是,投入与产出成反比的恐怖主义,无疑是一把双刃剑,法塔赫在借助恐怖主义手段获得一定关注的同时,阿拉伯国家的猜忌、国际社会的谴责以及以色列更为猛烈的报复接踵而至,法塔赫由此失去的不仅是外界的信任和内部的民心,还有巴勒斯坦解放事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正义性,而这也成为日后法塔赫在巴以问题中合法地位和话语权屡遭质疑的重要原因。在践行恐怖主义的同时,法塔赫并没有吸取与约旦反目成仇的经验教训,非但没有找到一条与阿拉伯国家的和谐相处之道,反而变本加厉地忽视和干涉他国内政,参与和激化地区矛盾,最终引发黎巴嫩内战。黎巴嫩内战导致法塔赫生存环境更加恶劣,阿拉伯国家对其猜疑顾忌之心更重,自身国际形象更因此一落千丈。暴力活动的持续威胁,促使以色列在1982年发动旨在消灭黎巴嫩境内巴勒斯坦武装力量的黎巴嫩战争,而这场战争也使法塔赫受到毁灭性打击,组织结构濒于崩溃,对以政策被迫转向缓和。1987年,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爆发反抗以色列暴政的第一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这场大起义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不仅迫使以色列重新正视巴勒斯坦人的权利诉求,还使陷于困境的法塔赫重获新生。在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情况下,巴勒斯坦于1988年宣布建国。进入1990年代,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这为巴以问题走向政治解决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契机。法塔赫顺应历史潮流,与以色列签署《奥斯陆协议》,使政治解决巴以问题成为双方乃至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使在中东地区盛行多年的恐怖主义一时成为众矢之的,更为以和平方式解决世界其他地区宗教、领土、民族争端提供了最真实的范例和最良好的佐证,从而掀开了巴以和平进程新的篇章。同时,《奥斯陆协议》也推动了法塔赫主导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建立,巴勒斯坦人在建立实体国家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巴以矛盾根深蒂固,巴勒斯坦内部关于对以政策始终存在分歧。伊斯兰激进组织哈马斯的强势崛起,导致法塔赫的内政外交政策缺乏足够的执行力,加之以色列右翼政府的重新上台,进而引发巴以和平进程再度瘫痪。2004年,阿拉法特病故,面对权力真空,法塔赫各派势力迅速展开博弈。这种政治内耗,不仅严重制约了组织本身的发展,还使法塔赫在与哈马斯角逐巴勒斯坦最高权力的议会斗争中频遭失败,巴勒斯坦政治格局也由此受到更多伊斯兰宗教势力的影响。巴勒斯坦的内部分裂,导致法塔赫的国际国内形象严重受损,削弱了法塔赫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在国际社会的作用。伴随着外交话语权的丧失,法塔赫在与以色列的外交斗争中更显颓势,加之国际局势的纷繁复杂,法塔赫以及巴勒斯坦的未来更加堪忧。国际社会与法塔赫的历史以及巴以问题的走向息息相关。美国在巴以问题上长期奉行双重标准,巴以问题更是美国在中东地区输出意识形态和美国式价值观的最好媒介,加之国际格局的变迁乃至总统个人好恶,都使美国巴以政策缺乏公平性和稳定性,也严重损害了美国与法塔赫的关系。苏联在法塔赫发展过程中曾扮演同盟者的角色,但苏联对法塔赫的援助往往带有政治附加条件,目的是与美国争夺在中东地区的利益,这种利己主义倾向明显的外交政策成为苏联与法塔赫关系的最大隔阂。中国与法塔赫既有蜜月期,也有冷战期,但总体而言,双方关系整体向前的趋势并未改变,改革开放后,中国在继续支持法塔赫正义事业的同时,也在巴以问题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建设性作用。阿拉伯前线国家在历史上曾为巴勒斯坦解放事业做出贡献,但这些国家为自身利益干涉法塔赫和巴以问题的做法,始终是影响双方关系的主要障碍。联合国在巴以问题上曾扮演冲突“制造者”的角色,但随着第三世界力量的崛起和世界多极化趋势的不断加剧,联合国开始扮演巴以冲突“调停者”与和谈“促进者”的角色,不断改善同法塔赫的关系,联合国也由此成为当今巴以问题不可或缺的外部推手,也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巴以问题仲裁核心。欧洲国家曾是美国巴以政策的跟随者,但伴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欧盟巴以政策的独立性不断增强,与法塔赫的关系也持续改善,特别是对巴勒斯坦民生问题的关注,为巴以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
唐诗[9](2019)在《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历程及基本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已经走过70个年头,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经历了国内国际形势的重重考验,已经成为地区性和世界性大国,并稳步向世界强国迈进。新时代的中国外交理论与实践在经历了不同阶段的继承、总结、发展、探索和创新后,形成了成熟的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体系,中国的和平外交政策作为其精髓也不断发展完善,与中国外交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相配合,与中国外交同步迈向新阶段。自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就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确定为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1953年周恩来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此后中国共产党始终继承和发展这一外交智慧,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环境做出不懈努力。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对时代主题的判断和国际格局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中国外交政策第一次被明确地概括为“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写入党代会报告。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做出的正确选择,也是和平外交政策的支撑和依据,这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也符合世界人民的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对外理念,这标志着中国外交的目标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外交对内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对外为实现改革开放的深化发展争取良好的外部条件服务。随着中国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中国外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如何化解压力、抓住机遇也成为新时代中国和平外交必须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九大作出重要政治论断:“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一重要论断开启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内涵和外延得到进一步升华。在中国和平外交政策不断深化发展的进程中,维护国家利益是其基本出发点。从建国之初为维护新中国的政权安全和国家独立,到为扞卫中国的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再到为努力实现国家的统一大业和助推经济建设发展,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始终坚定维护国家利益的根本立场。中国外交战略经历了最初的“一边倒”到“两个拳头打人”再到“一条线、一大片”上的变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在外交实践的过程中逐步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外交规范。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发展始终顺应时代主题的变化和国际局势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注重将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推动国际秩序向着更为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在中国外交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构建安全环境的同时,也为世界和平贡献了重要力量。基于上述背景,研究和平外交政策的发展演变和基本经验十分必要。本文的主要叙述脉络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引言、正文及结语。引言部分主要对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及研究重点与难点进行了论述,是对论文整体架构的把握,为论文的渐次展开提供了依据。正文部分由七个章节构成。第一章主要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相关理论进行阐释,对其基本内涵、基本属性、影响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相关因素和基本逻辑进行了分析,从整体上对和平外交政策进行了论述。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新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来源,其一主要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着作,其中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和平观、时代观和国际关系思想;其二来自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和平观念;其三来源于近代中国以来晚清、民国、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交往三个阶段的和平观念,其中以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为重点论述,此外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资源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三章主要阐释了建国初期的和平外交政策的确立,在分析了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国内外背景后,详细分析了中国外交原则的确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及其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奠基作用,同时对这一阶段和平外交政策的实践进行评价。第四章的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在国内政策发生重大转向、国际安全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本文以对官方文本的分析得出和平外交政策在这一阶段徘徊发展的结论,但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外交发生了重大转折,以“三个世界”理论的提出和中美关系的突破为关键节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得以继续发展。第五章记述了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全面发展,其内涵不断深化并以“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引领中国外交走向全方位发展阶段。此后中国外交延续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基本走向,中国选择了和平发展道路,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中国对世界的庄严承诺。在这一阶段,大国关系、周边关系、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以及多边外交全面开展。第六章以习近平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为主要叙述内容,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使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发展迈向新阶段。第七章主要是总结了和平外交政策取得巨大成就的基本经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对和平外交政策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发展也进行了简要分析。本文的主体部分按时间脉络进行阐述,但不单纯叙述历史事件,在分析不同阶段影响和平外交政策的多种因素,如时代背景、国内外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和平外交政策内涵的丰富与发展进行阐释,对其实践成果加以分析,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基本发展历程、不同历史时期的侧重点和阶段性特点进行总结和评价。结语部分对本论文的观点进行了总体概述,再次强调了本论题的研究意义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对中国外交未来走向进行简要说明,同时对中国外交工作满怀希望,其必将走向日益精进与成熟。
董伟燕[10](2019)在《新时期完善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民族干部政策是我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政策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解决民族问题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承袭的优良传统。党的民族政策体系是在与民族、国家核心概念之间的互动中呈现的,它的发展深受客观的民族、国家二因素所影响,单纯地从政策角度来认识和理解民族政策会显得片面,从民族、国家的角度分析民族政策的变化、走向是正确认识我国民族与国家关系以及民族政策本身的一个重要视角,本文试图做出尝试性探索。新时期以来,我国民族问题的发展在民族与国家的矛盾关系上有所突显,民族政策的发展面临着依然较为严峻的形势,故本文以民族、国家相关的理论和视角,考察共产党的民族干部政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借以发扬党和国家的中国特色民族政策话语方式。思考民族干部整合少数民族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功能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新时期民族干部政策的建议,为进一步促进当前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提供一点思路。民族干部政策是中国共产党总结民族工作实践经验、解决国内复杂民族问题的智慧结晶,开展本项研究有利于维护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政治制度,保障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稳定格局;有利于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和中华民族大团结,增强中国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话语权;有利于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实践,保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平稳推进。本文由绪论、正文五章和结语三部分组成:绪论部分主要论述选题缘由和意义、相关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可能的创新等内容;正文五章分别从理论基础和研究框架、民族干部政策形成的历史背景、发展情况、特点与成就、主要问题与完善建议几个方面进行阐述;结语部分做出一定总结。正文第一章: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的阐释。首先叙述了我国民族政策话语方式中民族干部的主要内涵。其次厘清了民族、族群、国家、民族精英等基础概念,阐述了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基本理论,指明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是二者关系的核心所在并存在二元张力。民族与国家的关系理论为更好地理解共产党民族干部政策的诞生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框架。从民族政治精英的身份视角,本章阐述了民族政治精英的内涵、特征和功能,为后文论述民族干部政策的主要功能以及民族干部自身的认同冲突问题进行理论铺垫。第二章:我国民族干部政策产生的历史背景,主要回答了民族干部政策为什么建立的问题。本章首先陈述了封建王朝时期,历代统治者在中央集权统治下实行的民族政策手段基本情况和特点,以及这些民族政策对传统民族精英的流动产生的主要影响。其次论述了共产党认识和把握“族”与“国”关系问题的思想基础是共产党民族干部政策诞生的逻辑依据。共产党依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主张民族平等的基本原则,发动了“国家民族主义”式的革命运动,从而在少数民族社会中引起广泛的社会动员,共产党关于民族自治的思想使少数民族社会的性质发生根本转变。在此基础上,论文归纳和总结了共产党的民族干部政策初创时期的主要特点、功能和贡献。对本章内容的探讨,主要梳理了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引下,形成了如何处理民主革命时期国内民族关系、完成民族国家构建的主要思路,坚持一条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实现革命需要、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思路,并为后续的民族干部政策发展奠定稳固基础。培养使用民族干部是共产党在革命特殊时期应对国际国内民族关系、构建民族国家的历史结果,因此,民族干部政策的产生具有客观必然性。第三章:建国后民族干部政策的发展情况,主要回答了民族干部政策如何发展的问题。本章主要叙述了新中国的成立标志我国完成民族国家构建,为巩固国家政权,根据国内民族历史与现实状况,中国共产党重新对整合我国的民族-国家关系问题,做出科学性、深入性、重大性的部署和安排,最终形成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基础的处理民族问题模式,确立了丰富的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体系。由此,我国“族”与“国”的关系格局基本确立,这种关系格局与民族政策系统之间产生互动,二者相互影响。共产党的民族问题治理方案维系了我国长期稳定、和谐的民族-国家关系格局,其中民族干部政策的贡献同样功不可没。建国70年来,民族干部政策随着党和国家的社会主义发展事业不断调整、完善,趋向制度化、科学化、系统化,它为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统一、民族团结和发展事业做出了不可小觑的贡献,我国的民族干部队伍带动了少数民族地方的全面发展,促进了少数民族社会与党和国家的政治联系,提升了少数民族社会的整体国家认同。第四章: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的主要问题,主要论述在新时期以后,面临我国社会“族”与“国”关系格局出现的微妙变化,民族问题的复杂化使民族干部队伍承担的责任愈加艰巨,党的民族干部政策工作依然面临严峻的完善任务,如何正视民族干部队伍自身的问题,切实发挥民族干部队伍的功能是政策完善过程中应考察的问题。新时期以来,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波及民族问题领域,我国“族”与“国”的关系出现新变化,主要表现在当代民族意识的发展对民族与国家的良性互动产生不利影响,民族问题的发展渐趋复杂化、敏感化,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格局遭遇一定程度的认同危机,因而客观上对党的民族政策的继续推进提出严峻挑战,民族干部政策亦是面临诸如境遇。首先,从身份视角看,民族干部具有双重身份,其在身份认同选择上具有某种程度的冲突,这是民族干部政策工作需正视的本质问题。建国以后,受现代行政体制的影响,民族干部成为少数民族精英代表中的一批特殊群体,不同精英群体的权威度是不同的,从传统民族精英到国家精英的身份转换,使少数民族社会出现多元权威并存的现实困境,这在客观上对民族干部群体发挥有效的整合功能造成一定限制。其次,少数民族干部是连接少数民族社会与执政党、国家关系的关键一环,新时期以后,我国的民族干部队伍整体上存在一定的代际更替现象,可以说新一代民族干部队伍与毛泽东时代的民族干部队伍相比,其所展现的整合功能有所下降。就今天而言,客观民族意识的发展对当代民族干部队伍产生不同程度的直接影响,因此引导和教育民族干部构建强有力的国家认同意识成为当前民族干部政策需解决的根本问题。最后,从政策机制的角度来说,民族干部政策对应对客观变化的国际、国内民族实际形势存在滞后性,自身仍然存在一定的机制缺陷和不足。因此,新时期民族干部政策机制的调整和完善工作不仅要结合民族干部群体的身份特征,结合民族干部队伍发展的自然规律,还要全面结合新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形势,不断使政策机制更加规范、系统、科学。第五章:进一步完善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的建议,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指引下,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背景下,党和国家开展民族国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共同体”等概念的提出将我国民族国家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这对科学解决国内复杂民族问题的方案和路径提出新的客观要求,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系统必须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推进发展思路的科学性、阶段性。在党和国家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政党、政府成为治理我国民族问题越来越重要的一支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新时期民族问题,干部是关键,他提出了20字的好干部标准以及“三个特别”的民族地区干部标准,探索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的新发展对处理新时期的复杂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章主要结合前文叙述的基本观点,从民族干部政策的制度化、法制化和基层民族干部队伍的角度进行详细的阐述,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的合理建议。民族干部政策的制度化体现在选拔、培养、教育、监督一系列环节上,尤其在民族干部教育制度上应以认同教育和治理教育为核心。民族干部政策的法制化主要是促进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基层民族干部队伍的选拔和培养应配备更为科学、完备的政策机制。可能的创新之处:首先体现在选题方面,单纯进行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的系统研究较少,结合一定理论视角的相关研究甚少,因此本文试图做出基础研究的一点创新。其次,体现在研究视角上,本文以前人研究成果为基础,综合运用民族、国家、民族精英的三方视角,阐述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运用了政治学、民族学等学科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力图突破以往对民族干部政策的零碎、微观研究,把党的单一民族政策研究扩展到共产党建设现代民族国家的宏观层面,运用多学科领域交叉方式,使研究范围不仅包括民族政策领域,还试图拓展到政治领域、大众领域,以此把握对民族干部政策的研究体现出时代性、整体性、深入性。
二、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演变及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演变及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目的及意义 |
1.1.1 选题目的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本文研究方法 |
1.3.1 文献分析法 |
1.3.2 历史分析法 |
1.3.3 理论联系实践的方法 |
1.4 本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2.1 列宁和平共处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
2.1.1 十月革命后出现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的局面 |
2.1.2 欧洲革命形势不容乐观致使苏维埃政权处于孤立境地 |
2.1.3 俄国国内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需要一个和平的外部环境 |
2.2 列宁和平共处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和平理论 |
2.2.2 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策略思想 |
2.2.3 列宁关于和平共处思想的理论准备 |
2.3 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演变历程 |
2.3.1 从十月革命到签订《布列斯特和约》的和平共处思想探索时期 |
2.3.2 从《布列斯特和约》的签订到1919年底的和平共处思想形成时期 |
2.3.3 从1920年至列宁逝世和平共处思想在巩固和建设苏维埃政权中的应用时期 |
第3章 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主要内容 |
3.1 实现和平共处的必要性 |
3.1.1 社会主义的制度本质决定只能实行和平的外交政策 |
3.1.2 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一个长期性过程 |
3.1.3 巩固新生苏维埃政权现实的需要 |
3.2 实现和平共处的可能性 |
3.2.1 一战后趋于缓和的国际局势 |
3.2.2 苏俄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均势局面的形成 |
3.2.3“世界共同的经济关系”的形成 |
3.3 实现和平共处的指导原则 |
3.3.1 善于利用各种矛盾 |
3.3.2 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以建设社会主义 |
3.3.3 以斗争求和平与以妥协谋和平相配合 |
3.3.4 国内经济政策的转向与对外经济政策的开放相统一 |
3.4 实现和平共处的实践措施 |
3.4.1 以和平竞赛方式来推进和平共处 |
3.4.2 以平等互利原则来增进和平共处 |
3.4.3 以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来促进和平共处 |
3.4.4 以警惕资本主义的演变活动来保障和平共处 |
第4章 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4.1 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理论意义 |
4.1.1 构成列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
4.1.2 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恩格斯的两制“两制关系”理论 |
4.1.3 为正确认识当今世界和平问题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
4.2 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实践价值 |
4.2.1 有利于维护苏维埃俄国政权的巩固和经济的发展 |
4.2.2 有利于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
4.2.3 有利于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发展 |
4.2.4 有利于世界和平进程不断向前推进 |
第5章 列宁和平共处思想在中国的继承与发展 |
5.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 |
5.1.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过程与主要内容 |
5.1.2 列宁和平共处思想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思想渊源 |
5.1.3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对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传承与发展 |
5.2 “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新秩序”的提出 |
5.2.1 “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新秩序”提出的背景 |
5.2.2“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要内容和实现路径 |
5.2.3“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新秩序”对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继承与深化 |
5.3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 |
5.3.1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过程 |
5.3.2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含义 |
5.3.3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路径 |
5.3.4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难点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辨析与研究议题界定 |
第一节 基础概念及关系辨析 |
一、“合作”与“国际合作” |
二、国际合作与竞争、斗争 |
三、国际合作与冲突、战争 |
四、国际合作与和平发展 |
第二节 研究议题界定 |
一、理论与实践的“中国特色”之辩 |
二、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合作”之题 |
三、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整体性”之维 |
第二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立论基础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国际合作思想的指导 |
一、国际合作的根本动力:生产力的发展 |
二、国际合作的本质属性:国家的阶级性 |
三、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民族独立自主平等 |
四、国际合作的价值旨归:人类的解放 |
第二节 中国传统“和合”文化精髓的滋养 |
一、人的范畴:人性善与道义传统 |
二、国家范畴:“和合主义” |
三、世界范畴:“天下主义” |
第三节 苏俄社会主义国家国际合作的经验教训 |
一、苏俄社会主义国家国际合作的积极探索 |
二、大国沙文主义的危害 |
三、大国争霸的历史镜鉴 |
第四节 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的批判 |
一、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立场”批判 |
二、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观点”批判 |
三、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方法”批判 |
第三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分析:一种系统框架分析 |
第一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分析的系统框架 |
一、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结构范式 |
二、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现机理 |
三、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现形式 |
第二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本运行规律 |
一、世界观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二、国家能力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三、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第三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属性 |
一、人民性 |
二、实践性 |
三、发展性 |
四、包容性 |
五、正义性 |
第四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的实践考察 |
第一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思想的历史演进 |
一、起点与基础:实现“站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二、开创与拓展:实现“富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三、传承与创新:实现“强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第二节 三种类型国际合作的实践创新——基于“世界观-能力-制度”的案例分析 |
一、“维护支持型”国际合作:中国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实践 |
二、“参与塑造型”国际合作:上海合作组织 |
三、“倡导引领型”国际合作:“一带一路”合作倡议 |
第三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经验 |
一、党的领导:国际合作的根本保证 |
二、独立自主: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 |
三、求同存异:国际合作的基本方针 |
四、互利共赢:国际合作的基本精神 |
五、和平发展:国际合作的核心目标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国际合作的“世界观”认同困境 |
一、西方价值观的弊端与分化 |
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挑战 |
三、中国和平发展的“信任”困境 |
第二节 国际合作能力面临的现实挑战 |
一、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
二、大国博弈与国际秩序的不确定性 |
三、国际合作的责任能力的不对称性 |
第三节 全球合作体制“低效失灵” |
一、联合国权威体系受到挑战 |
二、全球合作治理的制度供给滞后 |
三、国际合作机制运行功能紊乱 |
第六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深化路径 |
第一节 增强国际合作“世界观”的认同 |
一、“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认同” |
二、“和平发展”的“诚意决心” |
三、“和合共生”的“文化自觉” |
第二节 提升实现和平发展的竞合“能力” |
一、国际合作中的动力与原则底线 |
二、国际合作中的竞争与斗争本领 |
三、国际合作中的能力与责任共担 |
第三节 推进全球合作体系的“制度”创新 |
一、国际合作的“核心”体制 |
二、国际合作的“制度”供给 |
三、国际合作的“关系”网络 |
结论:人类合作文明的理论前景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3)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中国伙伴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研究的现实背景 |
二、研究的理论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外伙伴关系研究 |
二、国内伙伴关系研究 |
第三节 研究安排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交往行为理论 |
一、理论选择的反思 |
二、交往行为理论内容 |
三、对交往行为的认识和借鉴 |
第二节 权力合法性与权力的流动 |
一、大国权力与合法性 |
二、权力的流动与运行 |
第三节 国际社会中的交往行为与互动框架 |
一、国际关系领域对交往行为理论的应用 |
二、构建国际体系互动框架 |
第二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二战后国际体系中的伙伴关系实践 |
第二节 冷战时期中国对伙伴关系的认知转变 |
一、1953—1973:批判否定阶段 |
二、1973—1981:反思接受阶段 |
三、1981—1992:实践准备阶段 |
第三节 1993年以来中国伙伴关系建设 |
一、1993—2002:初期探索时期 |
二、2003—2012:深化实践时期 |
三、2013—至今:全面展开时期 |
第三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思想内涵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思想基础 |
一、中国古代政治思想 |
二、当代中国外交思想 |
三、西方国际关系理论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内涵 |
一、伙伴关系之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有效性 |
二、伙伴关系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战略定位 |
第三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行为内涵 |
一、宣示定位 |
二、国际合作 |
三、国家情感 |
四、国际机制 |
第四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权力内涵 |
一、产生和积累权力资源 |
二、转换和运用权力 |
三、获得和施加国际影响力 |
第四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单元互动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框架 |
一、内容上的中国伙伴关系 |
二、网络状的中国伙伴关系 |
三、层次化的中国伙伴关系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逻辑 |
一、中国伙伴关系中的权力积累 |
二、中国伙伴关系中的合作协调 |
三、中国伙伴关系中的弹性稳固 |
第五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系统互动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国际体系转型 |
一、当前国际关系格局 |
二、当前国际体系转型与转型危机 |
三、大国伙伴关系网络与国际体系融合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中美竞争 |
一、中美竞争态势 |
二、中美竞争原因 |
三、中国伙伴关系在中美竞争中的作用 |
第三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全球治理 |
一、全球治理和全球治理体系困境 |
二、全球治理中的中国作为 |
三、中国伙伴关系中的治理实践 |
第四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一带一路” |
一、“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建设 |
二、“一带一路”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 |
三、“一带一路”与中国伙伴关系的互动 |
第六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管理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维护 |
一、中国伙伴关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二、中国伙伴关系的量化评估 |
三、中国伙伴关系战略维护的建议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拓展 |
一、中国伙伴关系的内容拓展 |
二、中国伙伴关系的范围拓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4)国家关系视角下中共与法共的党际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的阐释 |
一、国家总体外交中的“政党外交” |
二、“党际关系”与“国家关系”的相互关联 |
第二章 法国政党制度中的法国共产党 |
一、法国政党制度概述 |
二、法国共产党的历史发展及其基本主张 |
三、法国共产党在法国政党政治中的地位与作用 |
第三章 中法建交前后两党党际交往与中法国家关系 |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两党交往促进国家关系 |
二、五十年代中期以后两党交往对中法关系的影响 |
三、“文革”期间两党矛盾对中法关系的阻碍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后到新世纪初两党党际交往与中法关系 |
一、改革开放初期党际交往的恢复为中法关系提供动力 |
二、八九十年代党际交往的升级是对中法关系的重要补充 |
第五章 新世纪以来两党党际交往与中法关系 |
一、两党在交往形式及交往内容上取得新突破 |
二、两党对于发展中法关系的共同期待 |
第六章 在中法关系不断向好基础上对两党党际关系的展望 |
一、以两党“自我革命”实践为准绳,平衡好“意识形态”与“国家利益” |
二、多种形式延续两党友谊,为中法关系平稳发展而服务 |
三、以“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中法党际关系促进国家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安迪·格林教育批判哲学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安迪·格林学术简介 |
三、已有研究成果述评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一章 安迪·格林教育批判哲学思想的提出 |
1.1 公共教育体系的困境 |
1.1.1 教育全球化的神话 |
1.1.2 教育非理性化的盛行 |
1.1.3 教育市场化的滥觞 |
1.2 安迪·格林教育批判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 |
1.2.1 马克思主义国家-社会观 |
1.2.2 葛兰西的霸权理论与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 |
1.2.3 西方教育社会学理论 |
1.2.4 英国新左派的文化批判与成人教育理论 |
1.3 安迪·格林教育批判哲学思想的建构 |
小结 |
第二章 逻辑起点:教育的意识形态性 |
2.1 教育的本质是意识形态 |
2.1.1 教育的社会性与阶级性 |
2.1.2 教育的普遍性与虚假性 |
2.1.3 教育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性 |
2.2 教育意识形态的驯服性和解放性 |
2.3 教育意识形态的内部矛盾 |
2.3.1 教育内容中同质性与多样性的矛盾 |
2.3.2 教育对象中精英与大众的分裂 |
2.3.3 教育主体中个体与国家的博弈 |
2.4 当代教育意识形态批判 |
2.4.1 教育全球化理念批判 |
2.4.2 后现代主义教育观批判 |
2.4.3 新自由主义教育观批判 |
小结 |
第三章 理论主体:国民教育 |
3.1 批判国民教育制度的传统起源 |
3.1.1 辉格论起源批判 |
3.1.2 结构功能主义起源批判 |
3.1.3 生产关系起源批判 |
3.1.4 韦伯冲突论起源批判 |
3.2 揭示国民教育制度与“国家形成”的关系 |
3.2.1 “国家形成”是国民教育制度的现实语境 |
3.2.2 国民教育制度体现国家干预教育的合法性 |
3.2.3 国民教育制度表现“国家形成”的差异性 |
3.3 分析国民教育的独特性原因 |
3.3.1 政权性质 |
3.3.2 社会结构 |
3.3.3 文化因素 |
3.4 揭示国民教育的历史功能:民族认同 |
3.4.1 自由民族主义的民族认同 |
3.4.2 帝国民族主义、种族主义与民族认同 |
3.4.3 战后民族主义与民族认同 |
小结 |
第四章 价值目标:社会凝聚 |
4.1 追溯社会凝聚的思想来源 |
4.1.1 自由主义:自然和谐 |
4.1.2 共和主义:分工团结 |
4.1.3 浪漫保守主义:文化团结 |
4.2 批判社会凝聚的制度类型 |
4.2.1 自由体制 |
4.2.2 社会市场体制 |
4.2.3 社会民主制度 |
4.2.4 东亚模式 |
4.3 澄清社会凝聚的内涵与维度 |
4.3.1 社会凝聚的内涵 |
4.3.2 社会凝聚的国家维度:分配平等与社会包容 |
4.3.3 社会凝聚的个体维度:相对的自由与政治参与 |
4.3.4 社会凝聚的价值维度:合法性共识 |
4.4 发挥教育对社会凝聚的建构功能 |
4.4.1 消除教育的不平等 |
4.4.2 通过教育推进国家认同 |
4.4.3 以宽容教育建构多元文化认同 |
小结 |
第五章 实践旨趣:多样化的教育方式 |
5.1 推行公共教育制度 |
5.1.1 反对“择校”与市场化,强化政府的教育责任 |
5.1.2 反对选拔性的教育制度,施行综合性教育制度 |
5.2 发展国家课程 |
5.2.1 民族文化的内核 |
5.2.2 公民教育课程 |
5.3 兴办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 |
5.4 践行终身学习机制 |
5.4.1 终身学习的意义 |
5.4.2 终身学习的社会模式 |
小结 |
第六章 安迪·格林教育批判哲学思想的评价 |
6.1 安迪·格林教育批判哲学思想的价值 |
6.1.1 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教育批判哲学理论 |
6.1.2 凸显了社会平等与正义的教育使命 |
6.1.3 展现了方法论的宏观性与规范性 |
6.2 安迪·格林教育批判哲学思想的局限 |
6.2.1 个体主体性的忽视 |
6.2.2 教育批判的不彻底性 |
6.3 安迪·格林教育批判哲学思想的启示 |
6.3.1 重视国家的主导作用 |
6.3.2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
6.3.3 关注教育的社会功能 |
小结 |
结语 |
附录一 安迪·格林主要学术成果 |
附录二 安迪·格林关于教育、平等与社会凝聚调查节选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对象 |
三、研究目的 |
四、研究方法 |
五、理论模型的建构 |
(一)理想型的概念引入 |
(二)理论模型的建构基础 |
(三)三种理论模型 |
(四)三种理论模型的时空关联 |
第一章 “强”国家观的法理论 |
第一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时代型塑 |
第二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体系构造 |
第三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方法统摄 |
第四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批判分析 |
第五节 “真理的片段”:国家与法的关系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弱”国家观的法理论 |
第一节 权利本位论 |
一、权利本位论的两条线索 |
二、国家(观)在权利本位论中的显露 |
三、国家(观)在权利本位论中的隐匿 |
第二节 民权哲学 |
一、权利概念:从分析哲学到政治哲学 |
二、民权哲学:个人对抗国家的政治资格 |
(一)中国传统历史中的民权 |
(二)“集体权利—个人义务”模式 |
(三)政治冷漠与权利觉醒 |
第三节 法制现代化理论 |
一、法制现代化理论与韦伯的理性观 |
二、法制现代化理论与伯尔曼的法的社会理论 |
三、立国者(代表)与第三次“法律革命”的政治解读 |
第四节 本土资源论 |
一、国家法与民间法:一种实用主义哲学的视角 |
二、实用主义的真理观:经验主义、后果论与法律的“科学游戏” |
三、开放还是保守:法学的价值虚无主义 |
第五节 法律文化学 |
一、法律文化学的方法论:“事实”的突破与“意义”的想象 |
(一)“事实”的突破 |
(二)“意义”的想象 |
二、谱系学:宗法国家的诞生 |
(一)驱动化的军事战争 |
(二)附庸化的经济结构 |
(三)超越化的儒学思想 |
(四)严苛化的法律统治 |
三、构造学:宗法国家的文化构成 |
(一)身份文化 |
(二)礼法文化 |
(三)士人文化 |
四、文化解释学的困境与文化载体的变迁 |
(一)文化解释学的困境 |
(二)文化载体的变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 |
第一节 立法者的法理学 |
一、法理学的本体重构:从法律人到立法者 |
(一)法的本质属性:法律的国家性 |
(二)法律人的法理学 |
(三)立法者的法理学 |
二、立法者与不成文宪法 |
(一)不成文宪法:宪法规范的政治形态 |
(二)中国宪法中的不成文宪法 |
三、立法者的法理学之内部面向:政党法治国 |
(一)走出“法律帝国” |
(二)多元一体的法治共和国 |
(三)法治的中国模式:政党法治国 |
四、立法者的法理学之外部视野:帝国与国际法 |
(一)地缘政治学与“麦金德时代” |
(二)帝国:做世界的立法者 |
(三)帝国的悖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
第二节 政治宪法学 |
一、政治宪法学的本体论:宪法的政治性 |
(一)思想的轨迹:从国家哲学到政治宪法学 |
(二)政治宪法学的“政治”意涵 |
(三)政治的状态: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 |
二、政治宪法学的方法论:宪制发生学 |
(一)“历史—规范主义” |
(二)“生命—结构主义” |
(三)宪制发生学的三条线索 |
三、政治宪法学的价值论:宪法的规范性 |
(一)政治宪法学的“左”与“右” |
(二)宪法的规范性:政治立宪主义 |
第三节 大国宪制论 |
一、农耕中国的时间之维 |
(一)大历史观:在长时段中拾起历史 |
(二)“拧干时间” |
二、农耕中国的空间构造 |
(一)家 |
(二)国 |
(三)天下 |
三、农耕中国的制度肉身 |
(一)皇帝 |
(二)士人 |
(三)国人/村民 |
四、农耕中国的治理之术 |
(一)文韬:农耕中国的文化宪制 |
(二)武略:农耕中国的军事宪制 |
(三)经世济民:农耕中国的经济宪制 |
五、大国末路:农耕中国的宪制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迈向“国家的法理论” |
第一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时代语境 |
一、“新时代”的多重意蕴 |
二、新时代的法理论命题 |
三、迈向“国家的法理论”的时代契机 |
第二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研究对象 |
一、法理的概念意涵与多维属性 |
二、现代国家建构的法理 |
第三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主题构成 |
一、国家理性 |
(一)国家福祉 |
(二)治国技艺 |
二、法律理性 |
(一)法律的实质理性 |
(二)法律的形式理性 |
三、政党理性 |
(一)中国梦 |
(二)执政能力 |
四、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法理图景 |
(一)政党—国家理性:政党领导的现代中国 |
(二)立宪的国家理性:国家理性与法律理性的双向型塑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二)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分析方法 |
(二)比较研究方法 |
(三)文献分析方法 |
五、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空间与空间生产 |
(二)治理与城市治理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国家空间理论 |
(二)城市治理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城市权力结构维度的三对关系 |
(二)城市空间生产维度的五重属性 |
第二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过程与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1949-1978:巩固新生政权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单位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中央国家”: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二节 1978-2002:促进经济增长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经营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竞争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节 2002-2012: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社会回归”: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平衡策略”: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四节 2012-2018: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全面深度改革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与问题对象 |
第一节 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 |
一、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 |
二、中国国家建设与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关系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转型的特点 |
第二节 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问题对象 |
一、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 |
二、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表现形式 |
三、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特点 |
第四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 |
第一节 内在逻辑: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特殊性与优越性 |
一、领导核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国共产党” |
二、集权与分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三、有为与有效: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四、主导与自主: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关系 |
第二节 现实挑战:城市空间生产逻辑的冲突与失衡 |
一、基于政治建构的权力逻辑:作为控制与秩序的空间 |
二、基于资本增值的市场逻辑:作为生产与消费对象的空间 |
三、基于生活需要的社会逻辑:作为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 |
第五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 |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结构 |
一、全面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领导 |
二、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四、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城市空间属性的生产 |
一、城市经济空间的生产坚持科学和创新 |
二、城市政治空间的生产注重包容与协商 |
三、城市社会空间的生产秉承公平与共享 |
四、城市文化空间的生产突出特色与传承 |
五、城市生态空间的生产强调绿色与低碳 |
结语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法塔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特点创新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特点创新 |
第一章 法塔赫的初创与奠基(1959-1967) |
一、法塔赫的建立 |
(一) 法塔赫建立的历史背景 |
(二) 阿拉法特与法塔赫的建立 |
(三) 法塔赫早期核心成员 |
二、法塔赫的早期思想主张与分歧 |
(一) 法塔赫的早期思想主张 |
(二) 法塔赫早期内部分歧 |
三、阿拉伯政治团体对早期法塔赫的影响 |
(一) 埃及穆斯林兄弟会对早期法塔赫的影响 |
(二) 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运动对早期法塔赫的影响 |
四、早期法塔赫与巴解组织关系 |
(一) 巴解组织成立的背景 |
(二) 早期法塔赫与巴解组织的对立与竞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法塔赫的崛起与巴勒斯坦恐怖主义的泛滥(1967-1973) |
一、法塔赫坚持对以武装斗争 |
(一) 阿拉伯国家对以斗争受挫与法塔赫坚持武装斗争 |
(二) 法塔赫武装斗争面临巴勒斯坦内部竞争 |
二、卡拉梅战役与法塔赫的崛起 |
(一) 法塔赫的武装斗争引发卡拉梅战役 |
(二) 法塔赫的强势崛起与内外危机 |
三、“黑九月”事件与巴勒斯坦恐怖主义的泛滥 |
(一) 约、巴多重矛盾引发“黑九月”事件 |
(二) 法塔赫遭受重创与实践恐怖主义呼声的高涨 |
(三) 法塔赫“黑九月”组织及其恐怖主义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塔赫谋求建国与暴力活动的反复(1973-1993) |
一、法塔赫建国战略的调整与内外分歧 |
(一) 法塔赫“渐进式”建国方案的提出 |
(二) 法塔赫内部及巴解组织的分裂 |
二、黎巴嫩内战与法塔赫艰难处境 |
(一) 法塔赫成为黎巴嫩内战的催化剂 |
(二) 黎巴嫩内战导致法塔赫举步维艰 |
三、黎巴嫩战争与法塔赫的衰落 |
(一) 法塔赫暴力活动诱发黎巴嫩战争 |
(二) 黎巴嫩战争导致法塔赫岌岌可危 |
四、第一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与法塔赫重获新生 |
(一) 法塔赫面临内忧外患 |
(二) 第一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对法塔赫的影响 |
五、法塔赫谋求缓和与巴以和平进程的开启 |
(一) 法塔赫面临内外困境 |
(二) 法塔赫参与巴以和平进程与《奥斯陆协议》的签署 |
(三) 《奥斯陆协议》对法塔赫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法塔赫执政与暴力冲突再度升级(1993-2018) |
一、法塔赫执政与哈马斯的挑战 |
(一) 法塔赫推动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建立 |
(二) 法塔赫与哈马斯的矛盾冲突 |
二、法塔赫内外交困与第二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 |
(一) 巴以和平进程搁浅与法塔赫的执政危机 |
(二) 法塔赫寻求出路与第二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的爆发 |
三、阿拉法特逝世与法塔赫的渐趋式微 |
(一) 巴以冲突再度升级与阿拉法特深陷困境 |
(二) 阿拉法特逝世对法塔赫的影响 |
(三)“后阿拉法特时代”法塔赫的内部危机 |
(四) 法塔赫失去执政地位与巴勒斯坦内战 |
(五)“两国方案”的危机与法塔赫处境的艰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法塔赫与国际社会的关系 |
一、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一) 1960 年代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二) 1970 年代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三) 1980 年代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四) 1990 年代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五) 21 世纪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六) 对法塔赫与美国关系的评价 |
二、法塔赫与苏联(俄罗斯)的关系 |
(一) 1960 年代法塔赫与苏联的关系 |
(二) 1970 年代法塔赫与苏联的关系 |
(三) 1980 年代法塔赫与苏联的关系 |
(四) 法塔赫与俄罗斯的关系 |
(五) 对法塔赫与苏联(俄罗斯)关系的评析 |
三、法塔赫与中国的关系 |
(一) 中国与早期巴勒斯坦问题 |
(二) 1960 年代法塔赫与中国的关系 |
(三) 1970 年代法塔赫与中国的关系 |
(四) 改革开放后法塔赫与中国的关系 |
(五) 对法塔赫与中国关系的评价 |
四、法塔赫与阿拉伯前线国家的关系 |
(一) 法塔赫与埃及的关系 |
(二) 法塔赫与叙利亚的关系 |
(三) 法塔赫与约旦的关系 |
(四) 法塔赫与黎巴嫩的关系 |
(五) 对法塔赫与阿拉伯前线国家关系的评价 |
五、法塔赫与联合国的关系 |
(一) 1967-1987 年法塔赫与联合国的关系 |
(二) 1987-2000 年法塔赫与联合国的关系 |
(三) 2000 年后法塔赫与联合国的关系 |
(四) 对法塔赫与联合国关系的评价 |
六、法塔赫与欧共体(欧盟)的关系 |
(一) 法塔赫与欧共体的关系 |
(二) 法塔赫与欧盟的关系 |
(三) 对法塔赫与欧共体(欧盟)关系的评价 |
第六章 法塔赫组织构成的分类研究 |
一、法塔赫的上层组织结构 |
(一) 法塔赫大会 |
(二) 法塔赫革命委员会 |
(三) 法塔赫中央委员会 |
二、法塔赫的地方组织结构 |
三、法塔赫的成员标准 |
四、法塔赫的武装组织 |
(一)“暴风”突击队 |
(二)“坦齐姆”组织 |
(三) 阿克萨烈士旅 |
(四)“第14部队”(Force 14) |
(五)“第17部队”(Force 17) |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法塔赫发展历程的解析 |
二、法塔赫与国际社会关系评价 |
三、对法塔赫和巴以问题未来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一、英文文献 |
(一) 档案 |
(二) 着作 |
(三) 学位论文 |
(四) 期刊论文 |
(五) 报刊文章 |
(六) 网络文献 |
二、中文文献 |
(一) 着作 |
(二) 期刊论文 |
(三) 报刊文章 |
(四) 网络文献 |
三、网络资源 |
附录一:相关名词中英文对照 |
附录二:法塔赫大事记 |
在学期间已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
致谢 |
(9)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历程及基本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难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重点与难点 |
第一章 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阐释 |
一、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内涵与内容 |
(一)外交与外交政策的概念 |
(二)马克思主义外交理论的内容 |
(三)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 |
(四)中国和平外交政策与世界和平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
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属性与本质属性 |
(一)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属性 |
(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本质属性 |
三、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基本逻辑 |
(一)外交政策演进的一般逻辑 |
(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理论逻辑 |
(三)影响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历史逻辑 |
(四)基于二元维度变化的演进逻辑 |
第二章 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有关和平外交思想的考察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的和平观 |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的时代观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的国际关系思想 |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对和平观念的承继 |
(一)“和合”思想 |
(二)“和而不同”思想 |
(三)“义利双行”思想 |
三、近代以来中国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一)晚清时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二)民国时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三)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四、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资源 |
(一)国家主权原则的法理依据 |
(二)外交原则和惯例的基本规定 |
第三章 建国初期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初步探索 |
一、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确立初期的背景 |
(一)为巩固政权、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的必然选择 |
(二)“一边倒”的战略选择 |
(三)中国共产党对时代主题及当前国际任务的判断 |
(四)国际环境的重要影响 |
(五)革命惯性的限制 |
二、新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初步确立 |
(一)新中国外交原则与框架的建构 |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基石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和平外交政策的实践评价 |
(一)中国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取得重要进展 |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启中国外交崭新局面 |
第四章 和平外交政策在特殊阶段的曲折发展 |
一、影响和平外交政策曲折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国内政策出现转向 |
(二)动荡的国际形势 |
(三)中国共产党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 |
二、和平外交政策在曲折中发展 |
(一)和平外交政策的曲折发展 |
(二)从“两个中间地带”理论到“三个世界”理论的发展 |
三、和平外交政策曲折发展阶段的实践依据 |
(一)中国共产党为扭转“左”倾思想对外交事务冲击的实际行动 |
(二)中美关系的缓和推动中国外交发生转向 |
(三)中国与亚非拉国家开展友好关系为和平外交政策的继承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
(四)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推动中国重新融入国际体系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三十年和平外交政策的深化发展 |
一、推动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发展的多重因素 |
(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走向新阶段 |
(二)改革开放的新任务促使中国和平外交政策进行调整 |
(三)对国际局势的精准判断——“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 |
(四)国家定位与国家利益观的调整 |
(五)国际局势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
二、改革开放背景下和平外交政策的深化发展 |
(一)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新内涵 |
(二)“韬光养晦、有所作为”战略的提出 |
(三)主张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
(四)“和而不同”的新理念 |
(五)“和谐世界”的新构想 |
三、改革开放三十年和平外交政策的全面实施 |
(一)应用和平外交政策处理大国关系 |
(二)积极推动国际军控与裁军,以切实行动维护世界和平 |
(三)“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 |
(四)实现与周边国家关系的改善 |
(五)重视发展与发展中国家关系、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对和平外交政策的全面升华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的背景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
(二)新时代下中国对时代的定位与判断 |
(三)新时代面临的国际形势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内涵与创新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内涵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战略创新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对和平外交政策的升华 |
三、全方位、立体化外交的推进 |
(一)构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型大国关系 |
(二)构建睦邻友好的周边关系 |
(三)秉持正确义利观构建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 |
(四)以结伴不结盟政策带动多边外交发展 |
(五)“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践 |
(六)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
(七)推动文明交流互鉴 |
第七章 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基本经验 |
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根本保障 |
二、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和政策的灵活性相结合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必要方法 |
三、内政外交的互动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内生动力 |
四、坚决扞卫国家利益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出发点 |
五、中国共产党对时代主题的判断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基本依据 |
六、国家角色定位的变化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发展诉求 |
七、意识形态因素是影响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重要变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新时期完善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关于民族与国家关系研究 |
(二)关于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研究 |
(三)相关研究的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和理论基础阐释 |
第一节 我国话语体系中的民族干部政策 |
一、民族干部政策的内容 |
二、民族干部政策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逻辑关系 |
三、苏联民族干部政策对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的影响 |
第二节 民族与国家关系理论 |
一、“民族”与“国家”的概念内涵 |
(一)民族的概念 |
(二)国家的概念 |
二、民族与国家在利益层面的关系 |
(一)对立 |
(二)统一依存 |
三、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内涵和关系 |
(一)认同的含义和原因 |
(二)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内涵 |
(三)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关系 |
第三节 民族精英理论 |
一、民族政治精英的特征和功能 |
二、民族精英和草根群众的关系 |
第二章 民族干部政策产生的背景、特点和功能 |
第一节 我国古代社会民族政策的特点和影响 |
一、“一体”、“多元”的思想和“因俗而治”的特点 |
二、民族政策对民族精英流动的影响 |
(一)传统民族精英的流动方式 |
(二)清末民国时期民族精英流动的变化 |
第二节 共产党民族干部政策产生的背景 |
一、“民族平等”思想指导开展民主革命的客观需要 |
(一)“民族平等”思想的内涵 |
(二)“民族平等”对少数民族社会的意义 |
二、“中华民族”思想指导构建民族国家的客观需求 |
三、“自治”思想指导解决民族问题的内在要求 |
(一)从“联邦制”到“民族自治”的转变 |
(二)民族自治思想促进民族干部培养工作 |
第三节 共产党早期民族干部政策的特点 |
一、共产党选拔任用民族干部的源流 |
二、共产党早期选拔培养民族干部的主要方式 |
(一)组织发展 |
(二)革命锻炼 |
(三)专门的培训机构 |
第四节 共产党早期民族干部政策的主要功能 |
一、革命动员功能 |
二、宣传教育功能 |
三、政治纽带功能 |
小结 |
第三章 建国后民族干部政策发展的特点和意义 |
第一节 我国“族”与“国”关系格局的形成与发展 |
一、我国“族”与“国”关系格局的形成 |
二、“族”与“国”关系格局发展的主要手段 |
三、“族”与“国”关系格局发展的重心 |
四、民族干部政策对“族”与“国”关系格局的意义 |
第二节 建国后民族干部政策的特点 |
一、民族干部政策的需求转变 |
二、民族干部政策获得基本法保障 |
三、民族干部政策不断规范化、多样化 |
(一)培养标准不断丰富 |
(二)培养机制的规范化 |
(三)培养实践方式的多样化 |
第三节 建国70年来民族干部政策发展的意义 |
(一)保障民族区域自治运行和我国统一多民族格局稳定 |
(二)推动各项民族工作开展和民族地区稳定发展 |
(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
第四章 民族干部政策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
第一节 民族干部的身份问题 |
一、从“民族精英”到“国家精英”的身份转换及冲突 |
(一)共产党的精英话语方式 |
(二)作为“民族”与“国家”的中介 |
(三)两种身份的冲突 |
二、身份转换导致的民族精英权威变化 |
(一)权威理论 |
(二)少数民族社会权威的变化 |
(三)多元权威主体中的困境 |
第二节 民族干部队伍的代际更替问题 |
一、代际更替的含义 |
二、民族干部队伍的代际更替 |
(一)20 世纪80 年代之前的民族干部队伍 |
(二)新时期以后的民族干部队伍 |
第三节 新时期以来我国“族”与“国”关系的变化 |
一、民族主义的恢复和发展对我国产生影响 |
(一)民族主义的内涵 |
(二)新时期以来我国民族意识有所增强 |
二、市场经济体制对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产生影响 |
三、影响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外部因素逐渐增多 |
第四节 新时期以来民族干部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机制僵化和不健全 |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赖 |
三、民族干部队伍的数量和结构 |
四、民族干部的认同观 |
五、民族干部队伍的现代化水平 |
第五章 新时期完善民族干部政策的建议 |
第一节 推进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的制度化 |
一、建立科学的选拔制度,突出民族干部队伍“标准化” |
(一)建立“标准化”的选拔制度 |
(二)建立人才输送保障制度 |
二、优化培养制度,弥补“内循环”缺陷 |
(一)培养方式的“内循环”及不利影响 |
(二)完善各族干部交流合作机制 |
三、建立认同教育、治理教育为主导的教育制度 |
(一)建立认同观教育模式,提升民族干部的理论认识 |
(二)建立治理教育模式,提升民族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治理能力 |
四、建立科学、完备的考核评价和监督制度 |
第二节 加快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的法制化 |
一、正确处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族干部政策的互动关系 |
二、进一步促进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的法制化 |
三、进一步创新完善公务员制度 |
第三节 重视基层民族干部队伍的培养与建设 |
一、基层民族干部队伍培养和建设工作的意义 |
二、基层民族干部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基层民族干部队伍的培养与建设路径 |
(一)优化基层民族干部的选拔方式 |
(二)着力加大基层民族干部的教育力度 |
(三)进一步增强基层民族干部的交流与合作机制 |
第四节 民族干部政策调整应注意的主要关系 |
一、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 |
二、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
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演变及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研究[D]. 李效洲. 辽宁大学, 2021(02)
- [2]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D]. 成向东. 兰州大学, 2021(09)
- [3]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中国伙伴关系研究[D]. 马程. 吉林大学, 2020(06)
- [4]国家关系视角下中共与法共的党际关系研究[D]. 曹启昭. 外交学院, 2020(08)
- [5]安迪·格林教育批判哲学思想研究[D]. 王霞. 山西大学, 2020(12)
- [6]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D]. 董政. 吉林大学, 2019(02)
- [7]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D]. 王海荣. 吉林大学, 2019(02)
- [8]法塔赫研究[D]. 贾龙阳. 山东师范大学, 2019(02)
- [9]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历程及基本经验研究[D]. 唐诗.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10]新时期完善我国民族干部政策研究[D]. 董伟燕.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