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我国现行税种结构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张守文[1](2021)在《税制结构的优化及其价值引领》文中研究说明税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居于重要地位,其重要路径是税制结构的优化。为此,应通过"价值—规范"与"结构—功能"分析,探寻我国税制结构在制度目标、制度功能、制度分权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示直间结构、税类结构与央地结构的内在关联,并优化基础性的税种结构。基于"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的税制改革基本目标,应兼顾效率与公平、自由与秩序等多元价值,以体现税制的合理性;同时,应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坚持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以体现税制的合法性。鉴于我国的"减税降费"和"营改增"等税制结构优化措施,都是在兼顾多元价值的基础上体现发展价值的引领,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发展阶段,应将我国既往的"收入导向型税制"转变为"发展导向型税制",从而构建更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包容性税制",持续形成税收领域的良法善治,推进税收治理的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马满静[2](2020)在《税制结构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消费是经济发展的三大驱动力之一,作为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消费对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自明,然而我国当前的居民消费率偏低且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同时居民消费偏向基础性消费,中高端消费不足,在提振经济方面略显乏力。税收作为宏观调节的重要手段,在资源要素配置、引导居民行为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是刺激居民消费提振经济的有效工具。因此,本文将依托于相关理论,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探讨我国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规模和消费结构的影响,并提出促进居民消费的税收建议。本文首先以经典消费理论为基础,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详细地介绍了税制结构影响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其次,本文深入分析了我国居民消费的基本情况,发现我国当前的消费存在消费率偏低、居民消费偏向于基础性消费等问题。接着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的基本情况,研究发现,我国增值税占比偏高,具有收入调节功能的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占比偏低,再加上现有财产税制度不完善,使得我国税制结构调节消费的力度较弱。再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研究我国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程度,结果显示我国当前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不利于居民消费规模的扩大和居民消费结构的优化。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优化我国税制结构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建议:第一,降低流转税比重,弱化其累退性弊端;第二,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强化收入分配功能;第三,完善财产税制度,提高社会消费倾向;第四,开征社会保障税,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倪子茜[3](2020)在《功能对等理论视角下的《法治中国背景下的税收制度建设研究》(节选)汉译英翻译实践报告》文中研究指明《法治中国背景下的税收制度建设研究》一书是由王乔和席卫群联合着作的,这一着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列为对外宣传的中华学术优秀成果。该着作的英文版将作为中华学术优秀成果,其有助于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促进世界人民了解中国经济发展和税收制度。翻译实践材料选自该书的第三章的第四节和第五节,这两个章节主要分析了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巴西、印度的税制结构变动,并阐述了各国税制结构变动所带来的启示,以及提出了对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的建议。译者依照尤金·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从词汇、句法、篇章这三个方面来分析经济文本。词汇对等上,主要分析了关于不同税种的名称、税法特色词汇、重大历史事件以及中国特色词汇的翻译;句法对等上,主要针对无主句和长难句的翻译,采用增添主语、重构拆分等方法来解决问题;篇章对等上,主要分析篇章的衔接与连贯。在特定的语境下,译者分析语篇中表面性衔接和深层次连贯。译者期望此次实践能够进一步证明功能对等理论能够有效地指导经济文本,同时为之后的经济文本的翻译提供参考借鉴。
陈冲[4](2020)在《税制结构对我国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已迈入新常态。自金融危机至今,投资、出口和消费对我国GDP的贡献率不断变化,呈现出依靠投资贡献不断向依靠消费贡献的趋势,尤其是2018年,消费对于我国GDP的贡献已经达至76.2%。党的十九大也多次提及“消费”的重要性,以消费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同时实现引导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为当前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除此之外,继“营改增”、提升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等税收政策改革后,我国的税收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因此本文旨在寻求有效的税收改革路径,既有助于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以及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又有益于为下一轮税制改革提供思路。虽然本文在前三章分析了居民消费现状以及税制结构,并梳理了税制结构对消费的机制,但税制结构对于消费支出的影响是正向还是负向,还是不确定的。本文在对西方消费理论和最优税收理论进行研究比较和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学术界对我国居民消费率的研究成果,尝试分析我国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在借鉴其他学者的指标选择的基础上,选择我国居民最终消费率为被解释变量,直接税占比为解释变量,引入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均GDP这几个控制变量,选用广义矩估计方法,建立动态面板模型,得出实证结果,并通过Arellano-Bond检验。综合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本文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间接税虽然与居民消费支出呈正相关的关系,但实际上是由于物价提高导致居民支出增加,而非提升了居民的购买力和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直接税占比与居民消费支出呈现显着的负相关关系,直接税比例过高,虽然有利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但对居民消费存在明显的挤出效应;从控制变量模型回归结果看,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对居民消费具有促进效应,人均GDP对居民消费支出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在分析模型回归结果以后,本文提出以下几个政策建议:扩大消费税税目,适度调节消费税税率;继续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尝试开征新税种,完善我国税种结构;适当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构建合理的税制结构;提升税收监管能力;合理降低宏观税负,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本文发现,直接提高直接税比重对于居民消费存在明显的挤出效应,即使未来完善税制改革的方向为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也应注意以何种方式来提高直接税比重,短期内应重视直接税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而非重视其财政收入功能;在思考税制改革思路的同时应重视减轻居民的间接税税负,直接税改革应与间接税改革相配套进行。
谭飞[5](2019)在《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收入分配问题不仅事关社会公平,更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基石。自由市场并不必然带来公平的收入分配,即使是完善的市场机制也可能会产生难以接受的巨大收入差距。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提升至2018年的90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提升至28228元。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已经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成为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隐患。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后,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2008年达到创纪录的0.491。尽管近十年来收入分配差距呈微弱的下降趋势,但基本维持在0.46以上的高警戒水平,居民收入差距持续分化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不满,成为当前公共政策领域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要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税收制度大有可为,而税制结构的完善又是重中之重。通过税制结构的优化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有利于减少贫困,有利于改善不同收入等级的差距,同时还能把资源配置得更加合理,减轻经济发展对环境带来的压力。然而,目前我国以货劳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原因在于我国经济转型速度太快,而税制结构调整的步伐较慢,这使得间接税和直接税占我国税收的比例失调。具体表现在税种设置不合理、税系结构不合理、地方税体系建设不成型。进入新时代以来,共同富裕的理念不断强化,有学者认为如果要让社会更加和谐、公平、公正,必须缩小不同家庭间的收入差距,也就是说政府要想办法优化收入分配,调整税制结构,进一步推动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课题,也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本文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视角出发,使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探讨了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机理,对比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趋势并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推动我国现阶段税制结构优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希望能达到改善我国收入分配现状,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为全面系统地研究如何构建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本论文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具有哪些理论与实践意义,用了什么样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指出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并作简要评述。第2章主要阐述了收入分配、税制结构及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论,并从理论上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和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搭建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章详细介绍了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尤其是2005年以来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及规律,并从收入分配视角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第4章主要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对我国当前的所得税、财产税、货劳税对要素收入份额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分区域探讨要素收入分配的差异。第5章实证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整体效应,同时运用非参数可加模型探讨了我国税制结构对不同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差异性,为税制结构的优化提供更为精准的实证支撑。第6章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总结了世界主要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的基本规律及收入分配效应。根据税制结构国际比较经验和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要素收入分配的实证分析结果,分析了当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政策建议打下坚实基础。第7章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了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和改革建议。第8章对研究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就未来的研究方向和税制结构的优化进行了展望。通过对实证和理论分析,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整体不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现行各税类和税种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果上确实与理论预期存在较大的落差,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货劳税内部不同税种的收入调节作用有正有负,但对收入格局的整体影响为负。其中,增值税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均表现出明显的累退性,消费税和营业税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表现不一,但整体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第二,企业所得税不管是对居民收入分配还是对要素收入分配都表现出一定的累进性,即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影响积极,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个人所得税则表现出一定的累退性,尽管在不同区域间存在差异性,但总体上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2019年1月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其收入分配效果还有待观察。第三,财产税和其他类税尽管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有利于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的调节效果,但受课税范围、规模所限,调节功能基本缺失。基于以上三点主要结论,本文提出优化税制结构的主要对策有:第一,降低货劳税比重,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货劳税体系。降低货劳税比重是当前实现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主要方向。要继续简并降低增值税税率,完善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影响减税降费的效果。要加大消费税改革,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优化税率,适当提高奢侈品消费和资源耗费型消费行为的税率,加强对非生活必需品消费税的征管力度。第二,逐步提升所得税比重,强化其收入分配功能。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尽快完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制度,加大对资本性收入的课税力度,适当降低劳动所得课税税率,减少税率等级,维持工资薪金课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逐步扩大专项支出抵扣范围和力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企业所得税方面,应主要着眼于扩大承担大量就业的中小企业的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范围与比例,加大投资抵免的范围与力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第三,完善财产税,适时推出房地产税。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逐步推进”的基本方略适时推出房地产税,同时探索如何加大对社会存量财富的征税力度,提高财产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占比。本论文试图在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其可能的创新点有:第一,本文同时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并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区域收入分配影响的异质性。本文利用2003年至2016年国内30个省份的数据,不但研究不同税种在不同地区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还尝试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税制结构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成果。第二,本文在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引入非参数可加模型创新性地开展了税制结构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效果非线性的实证分析,一改诸多学者使用线性模型分析收入分配过程中税制结构作用的做法,研究工具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由于收入分配问题的复杂性和收入数据的隐蔽性,官方公布的可查的统计数据十分有限,对税收政策的收入分配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困难,本文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因缺少足够的微观收入数据和税收数据,文中实证分析没有直接落实到个人或家庭层面,最后的结论是建立在宏观数据基础之上,使得研究价值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离预定目标还有一定距离。第二,本文的研究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使用的研究工具和方法还不够丰富、成熟。本文主要从税制结构对居民整体收入分配的影响方面进行探讨,尽管也分区域进行了分析,但没有从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范围不够全面。本文主要使用了非线性模型,但未能充分探讨该模型测算结果的可靠性,分析结果有待进一步验证,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第三,由于数据收集难度较大,本文对各税种的研究还不够细致、全面。本文主要分析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五种主要税种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对其他税种较少涉及。另外,由于写作时限的原因,缺乏近年来“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收入分配效果的研究。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郑涵[6](2019)在《“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金融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金融业的税收制度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为国家贡献重要的财政收入以外,也潜移默化地给金融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基于税收原则理论、税收中性理论、最优税制理论及税收职能理论等基础理论,通过历史与现状的纵向比较,本行业与其他行业及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横向比较,揭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营改增”顺利落地实施这一历史契机,提出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应相辅相成,二者相得益彰。同时本文就推进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和立法的指导思路和路径选择,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根据以上思路,本文论述内容如下:论文首先探寻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进程,归纳各阶段的特点,金融业税收制度的沿革是与宏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但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发展仍需要关注一些问题。站在今天的历史时点和空间位置,对我国金融税制现状特点进行归纳和评价,更深刻的阐述了我国金融业税制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营改增”税制改革给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包括其对普遍关注的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对金融业经营模式、经营成果、管理行为等方面的影响,从多个侧面评价了“营改增”在金融税制改革中的历史作用、对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和意义。本文以具有较好代表性的国有五大商业银行数据为基础,通过实证分析,得到以下结论:对金融主体征收的税收,尤其是间接税,对金融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带来了非中性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和效率,进而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和活力。同时,随着金融主体积极性的降低,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实证分析后,本文论述了如何体现一个科学、现代的金融业税制体系的税收中性特征,如何选择实现税收中性的路径。通过比较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整体税制设计思路和税种要素,分析其税制设计背后的原因,具体从直接税和间接税两方面比较税制结构、税种选择和税种要素等,分析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践,研究国际上相关国家税制给我国金融业税制完善带来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在我国金融业双主体税种的情况下,完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完善我国金融税制体系的有力抓手。“营改增”改革之后,作为金融业主体税种的增值税立法已经刻不容缓。本文论述了金融税收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立法路径的选择上,应尽可能的采用原则性立法的模式,同时在法律具体内容中对相关产品服务约定清楚。在“营改增”后相对稳定的时期,应该尽可能做到先立法后改革。金融业税收制度的立法要明确立法与授权的关系,促进现代税制结构的形成,要明确政策目的,坚持税制改革的初衷。结合国内外热点问题,我国应着眼建立能适应经济全球化、防范金融危机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体系。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相辅相成。税制完善要通过深化税制改革,凝炼税制要素来完善,又通过税收立法来引领,从而推进税收立法。而我国税收立法应具有前瞻性,更好发挥税收立法对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在使完善税收制度与税收立法二者相辅相成的总体思路下,本文从作为具体立法内容的税收制度,即从直接税、间接税结构和内容角度,对税制结构、税种要素的完善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写作视角具有创新性,从适用金融业税收政策的主体角度,对“营改增”实施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进行研究。以税收制度对金融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述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营改增”改革及“营改增”后金融业税收制度对金融业的影响及推进制度完善和税收立法的相关建议。以金融业市场主体的视角,对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进行了量化评估,包括统计性的数据分析、归纳金融业税收政策特点、“营改增”对金融机构主体税负变化及经营结果的影响、降低间接税税率对金融机构主体的影响等等,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实证分析部分的模型建立、变量设定及结论分析具有创新性。论文结合面板数据是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混合的数据特点,选取税收变量和可以代表金融业经营指标的变量,建立模型,分析得到税收对金融主体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信贷规模等非中性影响的结论。为后文分析实现税收中性的途径奠定了基础。在比较我国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税收制度时,本文并没有简单分析税收制度内容的不同,而是从税收制度设计的理念和整体思路出发,分析税收制度设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我国金融业特点,提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需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和完善方面的建议。本文提出了以下结论:关于通过实证分析得到金融业税收影响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信贷规模,进而影响了金融业的活力和效率,不利于体现税收中性特征的结论。提出通过尽可能全面降低税收对金融业经营的影响,降低税负,尤其是间接税税负、缩小免税范围、保证抵扣链条完整、合理设定征税环节等方式以实现税收中性,提高社会整体福利;降低税收遵从成本也是体现税收中性的重要方面,税收中性不单单体现在税收金额上,也体现在不给纳税人带来超额负担,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提高整体社会效率方面。通过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的金融业税制结构、税种要素进行比较,分析其设计原因、理念及发展思路,提出需树立大局意识、全面考虑战略性、系统性的问题,需统筹考虑税制结构、各税种的配合与衔接,在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同时优化各税种要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暂时不宜开征银行税等功能性税种,但可以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合理设计间接税征税环节,试点消费地原则增值税,以更好的发挥税收中性特征,均衡税源。对于税种要素中降低税率及税率简并的方式,国际上相关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不同,我国在减并税率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如何完善税收优惠制度。本文创新性的提出了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关系,二者相互推进,相辅相成。深化税制改革,凝练税制要素,完善金融业税制是推进金融业税收立法的基础;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税收立法又引领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制度完善应兼顾好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抑制金融风险与推进金融创新的平衡、建立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平衡、优化税制结构与构建地方税税制体系的平衡。我国宏观经济大形势和金融业发展热点问题不可避免的影响了金融业税制发展和演进,在金融全球化、数字化、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结合当今宏观经济和社会的热点问题,应更好发挥立法前瞻性对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结合金融业自身特点,本文论述了应在一种产品服务一种税收规则的方式明确税种要素的基础上,采用原则性的立法模式。同时在“营改增”实施后税种要素相对科学合理、税收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选用先立法后改革的路径。对于完善金融业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应尽快完善传统信贷业务等核心业务间接税税收制度,短期内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应允许下游企业进行部分抵扣,在财政收入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期,进一步允许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全额抵扣;长期,应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并给融资企业配套的进项税扣除政策。2.随着我国增值税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改革,应进一步降低、简并增值税税率。短期内,参考现代生产生活服务业的进项税配套扣除政策完善金融业相关抵扣配套政策;中期,考虑调整较高两档增值税税率,适当降低金融业核心业务税率;长期,随着我国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改革完成,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3.对金融业相关业务,理顺增值额,确定合理的计税基础。4.合理确定征税范围。5.将增值税改革融入到中央、地方税制建设的过程当中;中央地方的税收收入分配应保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采用以事权定财权的原则,使地方政府具有积极性。我国可考虑由现在的按比例分成方式逐渐转变为特殊行业分配原则与消费地原则相结合的模式,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增值税收入归中央政府,用于风险防范、危机应对及补偿税式支出等,对于其他行业,结合可以调整的分成比例,试点实行消费地增值税,以更好的体现税收中性,公平各地区税负,使地方政府注重内涵式发展。6.尽快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建设,提高征管效率,降低遵从成本。7.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放矢,通过完善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农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使金融业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等等。对于完善金融业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合理设定金融业企业所得税税负。2.合理设定所得税税率结构。3.将金融业风险防范与企业所得税制度紧密结合。4.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更好的发挥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等。总之,“营改增”实施后应积极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同时加快推进适应并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金融业税制(如增值税制等)的立法进程。
杨俊滨[7](2019)在《后“营改增”时期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定位,也对新时期提出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新要求。社会在不断进步,我国的税收体系也在逐步发展变化。2016年,我国完成了“营改增”的重大调整,地方税体系支柱税种营业税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后“营改增”时期如何优化地方税体系,提高地方政府组织收入能力,理顺央地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促进地方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履行,更好地满足国民对于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愿景的需求,全面释放新时代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红利,成为当前财税体制改革领域探寻的一项重点课题。本文将研究对象指向我国后“营改增”时期的地方税体系,着眼于地方税体系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历史沿革展开论述,重点内容涵盖五个方面:一是针对地方税体系的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性总结,站在前人肩膀上开展课题研究;二是结合公共产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税种优化选择理论等,从不同维度阐述和论证后“营改增”时期优化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要意义。三是结合我国地方税体系运行现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如地方税规模比重缩减、税制结构不尽合理、税收治理权严重缺失、非税收入管理亟待规范等进行深刻分析。四是对各国构建地方税体系的先进经验,如税权划分、税种设置、主体税种选择、征收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与可行性借鉴。五是提出后“营改增”时期我国优化地方税体系的政策建议,包括厘清地方政府职责边界、推进地方税种结构优化、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做好配套制度改革等方面内容,以期对我国优化后“营改增”时期地方税体系有所裨益。
杨阳[8](2019)在《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的现状和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财政收入作为各级政府履行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保障,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发展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各级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扩大收入规模,更应注重收入结构优化,使之与当地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及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积极探索地方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有效途径,从而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科学理财、高效理财。多年以来,长沙财政收入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趋势,但税收占比不高、税种结构不够合理、非税收入增速过快等问题也在日趋凸显。基于目前长沙市当前财政收入结构的具体情况,本文以“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的现状和优化研究”为题,希望在对当前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的分析基础上,探索问题解决途径,揭示收入增长趋势。并根据长沙市财政收入的结构、产业贡献等优势,对经济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促进长沙市经济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本文的重点大概分为现状研究、问题及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几个部分。第一、真实反映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现状。通过调查资料以及查询相关数据以全面真实的反映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的现状,同时也可以为推测其他与长沙市经济发展水平类似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情况提供参考。第二、分析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通过对近年以来长沙市财政收入数据、税收收入数据、非税收入数据、产业结构数据的实证研究,分析经济发展水平、税收制度、财政体制以及征管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第三、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财政收入结构优化措施。为相关部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完善财税收入分配相关制度,解决财政收入结构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应的政策参考。从而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切实提升财政收入的质量与水平,保持财政收入健康快速增长,满足社会各项支出的需求,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孙雁冰[9](2019)在《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文中指出治国理政思想在对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发展的思路: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和改善民生。稳中求进是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创新是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改善民生是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税收调控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治国理政的经济思想赋予了税收调控在特定时期特定的调控职能。由于税收调控受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支、税制体系等方面的制约,为防止税收调控无效或过度,为控制和规避税收调控可能带来的风险,本文研究税收调控的合理限度。税收调控的实施主要通过总量调整、结构调整和个别调整来进行,具体的说,税收调控通过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来实现。这三个方面是税收调控的三个维度,它们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形成政策合力,影响经济增长。本文研究这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税收调控合理限度有一定的衡量标准,第一,经济标准。税收调控应立足于经济发展现状,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其核心在于税收调控与生产力发展水平达到和谐统一。第二,财政标准。财政职能是税收的最基本职能,税收既要能满足国家必须的财政支出,又不能征收过多税收,妨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也就是所谓的“取之有度而民不伤”。第三,社会标准。税收调控能够对社会产生良好的外部效应,如果税收调控不能够引起积极的社会效应,那么也不能认为税收调控是有效的。将总标准应用于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三个维度,形成具体的判定标准。在具体标准的指导下,本文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研究税收调控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科学定位税收调控,税收调控不是万能的,不应赋予税收调控无法承受的任务;完善税收制度,税收调控合理限度为税制优化提供可行性建议。本文的现实意义在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分析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确定减税空间,优化税制结构,约束税式支出,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促进派”;防范风险,把握好税收调控的“度”,可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和扭曲风险;反映经济运行情况,为下一步的政策提供建议。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分析税收调控的理论基础,然后从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三个维度研究税收调控的合理限度,每个维度的研究思路是:一是进行现状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二是国际比较与借鉴,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比较,发现我国税收调控与别国的差距。三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收调控现状及问题,确定税收调控的合理限度。最后,基于合理限度下,提出税收调控的总体设计和政策建议。本文按照“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政策建议”的逻辑思路,运用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展开研究,本文共分为七章三个部分,一至三章为理论分析,四至六章为实证分析,第七章为政策建议。第一章导论。主要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概念界定、研究思路、结构安排、研究方法、技术路径、重点、难点、创新点及研究存在的不足,确定了本文研究的主题、思路和基本框架。第二章文献综述。首先介绍税收调控理论,选取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的税收调控思想进行综述,接着介绍我国关于税收调控理论的研究文献。其次总结了国内外关于宏观税负调控区间、税制结构优化模式、税式支出合理约束三个方面的文献,最后梳理了税收政策方面的文献。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研究较少,现有文献多基于理论层面,定量研究较少,这为本文进一步研究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确定了方向。第三章税收调控的理论基础。首先介绍税收调控的理论依据:社会再生产理论、市场失灵理论、风险控制理论和治国理政思想。再从宏观和微观介绍税收调控的经济效应,然后指出税收调控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最后,对税收调控合理限度进行了界定。第四章我国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研究。首先介绍宏观税负的统计口径和影响因素,再对我国宏观税负进行现状分析和国际比较,然后在巴罗模型的基础上,用拉姆赛—卡斯—库普曼模型和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估算我国最优宏观税负水平,最后在赤字、债务与经济增长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探讨经济和债务所能承受的最大赤字率,最大赤字率与实际赤字率之差,全部用于减税,得到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的下限,最优宏观税负水平为上限,从而确定宏观税负的合理区间。第五章我国税制结构合理模式研究。首先介绍税制结构的层次及量化标准,分析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再从组合方式和相对地位两个方面进行国际比较,然后,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探讨宏观税负、税系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用工具变量法实证分析税种结构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影响,得出税系、税类和税种结构优化方向。最后,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现状及问题,提出税制结构的优化模式。第六章我国税式支出合理约束研究。首先介绍税式支出的作用机理,接着分析我国税式支出的现状,提出存在的问题,然后总结国际经验,提出合理约束税式支出,先要界定好税式支出范围,再要控制好税式支出规模,还要确定好税式支出结构。第七章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政策建议。在前几章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本章提出了税收调控的总体设计和政策建议。总体设计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总体框架。政策建议如下,第一,适度降低宏观税负:明确减税方向,选择减税策略,把握减税力度。第二,优化税制结构:继续降低增值税比重,提升消费税比重,完善企业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改税”,开征房地产税。第三,编制税式支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编制目的、编制范围、成本估计、绩效评价和管理模式。本文的创新点有:第一,贯彻治国理政思想,基于风险控制视角研究税收调控合理限度治国理政的经济思想为我国税收调控提供了方向,第一,我国正处于结构性改革时期,经济质量的提升会带来经济增速的下滑,同时,经济主体的税收负担过重,无法为市场注入活力,这种情况就决定了税收调控的主基调是减税,这就对税制结构和宏观税负提出了要求,第二,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如结构转型、创新驱动、改善民生等,这些对税式支出提出了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自觉的防范各种风险,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的风险防范机制。本文从风险控制的视角研究税收调控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可保证税收调控的有效性,可规避税收调控可能带来的风险。第二,估算宏观税负合理区间,服务减税政策本文基于改进的巴罗模型测算了最优宏观税负水平,该水平作为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的上限,又综合考虑赤字率、负债率和经济增长率的关系,测算出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的下限。结合我国宏观税负现状,发现宏观税负水平偏高,应采取减税措施,该结论与我国当前的政策方向一致。用实际宏观税负率与合理区间下限的差乘以国内生产总值,得到最大减税规模。这从事前角度为我国当前减税政策提供参考,利于我国掌控减税空间,合理利用税收调控。第三,用实证分析法论证了税制结构的调整方向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分析税系结构、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实证结论是,提升直接税占比,宏观税负下降,经济增长。用工具变量法分析税种变动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影响,结论是降低增值税比重、营业税比重和个人所得比重有利于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消费税比重和企业所得税比重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不显着。这些结论为我国税制结构调整提出了方向。第四,形成三位一体的税收调控体系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三个维度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共同构成税收调控体系。从政府视角出发,政府调整税种以及税种要素,税制结构变动体现普遍性和确定性。政府通过税式支出对特殊纳税人进行税收减免,体现特殊性和灵活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确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作用结果显示为宏观税负水平。宏观税负又反作用于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宏观税负影响经济增长方式,进而影响税制结构,影响税式支出的规模、方向及侧重点。本文基于风险把控视角研究这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旨在发挥政策合力,形成三位一体的税收调控体系。
陈思瑞[10](2019)在《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文中研究表明曾几何时,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法治水平薄弱的情况下,取得了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中国式奇迹。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调动了中央与地方发展的两个积极性。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使各级政府各自招商引资、打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是国家赖以生存发展、政府赖以正常运转的经济命脉。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运用税收政策把控经济发展的方向盘。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历史上的里程碑,以经济分权冲破行政分权的局限性,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理财积极性,改变了央地政府之间传统的博弈关系,提高了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后续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奠定了基本框架。2016年,营改增全面推行,长期担任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引致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体系支离破碎的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选择和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打造健全的地方税体系,再次调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成为当前深化财税体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营改增后,营业税消失,增值税五五分成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本文在探索地方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之后,提出在当前阶段应摒弃以税收立法权或税收征管权作为地方税划分依据的观点。以税收收益权作为地方税的划分准,将地方享有收益权的税种都纳入地方税体系的考察范围之中。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中心,在税种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健全地方税体系,必须先明确地方主体税种,确立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标准,构建层级清晰的税收体系。在归纳外国地方税体系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能够满足地方财政需求,保障地方财政自主权,并对地方政府行为形成正面的激励效果;在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兼顾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和地方区域调控能力,并反映地区居民的差异化公共受益程度;在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具备税收正义的价值取向,满足实质正义、程序正义和制度正义三个维度的要求。基于此,通过联动的立法改革,构建“消费税+资源税”的双主体税种结构,是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的适当选择。
二、对我国现行税种结构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我国现行税种结构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税制结构的优化及其价值引领(论文提纲范文)
一、 背景与问题 |
二、 我国税制的结构问题及其反思 |
(一)“直间结构”与制度目标 |
(二)“税类结构”与制度功能 |
(三)“央地结构”与制度分权 |
(四)三类税制结构的共性问题 |
三、 税制结构优化的目标及其价值引领 |
(一)税制结构优化的目标:合理性与合法性兼备 |
(二)税制结构优化的价值引领 |
四、 对发展价值的特别强调 |
(一)从“营改增”看发展价值 |
(二)从其他税种结构调整看发展价值 |
五、 结 论 |
(2)税制结构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影响居民消费的因素研究 |
1.2.2 税收负担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 |
1.2.3 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 |
1.2.4 已有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本文的贡献与不足 |
1.4.1 本文的贡献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税制结构和居民消费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税制结构的概念 |
2.1.2 居民消费的概念 |
2.2 税制结构影响消费的理论基础 |
2.2.1 传统消费理论 |
2.2.2 消费结构理论 |
2.3 税制结构影响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 |
2.3.1 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的直接影响 |
2.3.2 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的间接影响 |
2.4 税制结构影响居民消费的研究假设 |
3 我国居民消费现状与现行税制结构分析 |
3.1 我国居民消费现状分析 |
3.1.1 我国居民消费规模分析 |
3.1.2 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分析 |
3.2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分析 |
3.2.1 我国税制结构基本情况 |
3.2.2 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 |
3.3 小结 |
4 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税系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研究 |
4.1.1 数据来源 |
4.1.2 变量选择 |
4.1.3 模型构建 |
4.1.4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1.5 相关性分析 |
4.1.6 实证结果分析 |
4.2 税种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研究 |
4.2.1 变量选择 |
4.2.2 模型构建 |
4.2.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4 相关性分析 |
4.2.5 实证结果分析 |
4.3 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稳健性检验 |
5 促进我国居民消费的税制结构优化建议 |
5.1 降低流转税比重,弱化其累退性弊端 |
5.2 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强化收入分配功能 |
5.3 完善财产税制度,提高社会消费倾向 |
5.4 开征社会保障税,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功能对等理论视角下的《法治中国背景下的税收制度建设研究》(节选)汉译英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Introduction |
1.1 Background of the Report |
1.2 Significance of the Study |
1.3 Feasibility of the Task |
2.Translation Process |
2.1 Pre-translation Stage |
2.2 Translation Schedule |
2.3 Post-translation Stage |
3.Literature Review and Theoretical Framework |
3.1 Studies on Economic Translation |
3.2 Overview of Functional Equivalence Theory |
4.Application of Functional Equivalence to Translation |
4.1 Equivalence at Lexical Level |
4.1.1 Translation of Proper Names in Tax Law |
4.1.2 Translation of Expression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
4.1.3 Translation of Tax Law Phrases |
4.1.4 Translation of Major Historical Events |
4.2 Equivalence at Syntactic Level |
4.2.1 Translation of Zero-subject Sentences |
4.2.2 Translation of Complex Sentences |
4.3 Equivalence at Textual Level |
4.3.1 Textual Cohesion |
4.3.2 Textual Coherence |
5.Conclusion |
References |
Acknowledgements |
Appendix |
(4)税制结构对我国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2.1 实践意义 |
1.1.2.2 理论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有关消费和税收的研究 |
1.2.2 税制结构影响居民消费的研究 |
1.2.3 优化税制结构方面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税制结构 |
2.1.2 居民消费支出 |
2.2 理论基础 |
2.2.1 消费理论 |
2.2.1.1 绝对收入消费理论 |
2.2.1.2 相对收入消费理论 |
2.2.1.3 生命周期假说 |
2.2.1.4 持久收入假说 |
2.2.1.5 预防性储蓄理论 |
2.2.2 税收理论 |
2.2.2.1 税负转嫁理论 |
2.2.2.2 最优税制理论 |
2.2.3 税制结构与消费关系理论 |
第3章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及居民消费现状分析 |
3.1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状况 |
3.1.1 税种结构 |
3.1.2 税系结构 |
3.1.3 直接税与间接税结构 |
3.2 我国目前居民消费现状 |
3.2.1 我国居民消费总量现状 |
3.2.2 我国居民消费结构现状 |
3.3 我国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
3.3.1 我国税制结构对我国居民消费总额的影响 |
3.3.2 我国税制结构对我国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 |
3.3.3 我国税制结构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 |
第4章 税制结构影响居民消费的机制 |
4.1 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影响的机制 |
4.1.1 增值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分析 |
4.1.2 消费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分析 |
4.1.3 关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分析 |
4.1.4 间接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机制 |
4.2 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影响的机制 |
4.2.1 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类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分析 |
4.2.2 直接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机制 |
第5章 我国税制结构影响居民消费的实证研究 |
5.1 影响我国居民消费的其他因素分析 |
5.1.1 宏观经济情况 |
5.1.2 居民消费意愿 |
5.1.3 城镇化率 |
5.1.4 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程度 |
5.1.5 人口变动与人口年龄结构 |
5.1.6 物价水平与消费金融发展程度 |
5.2 估计方法及模型选择 |
5.3 变量设置 |
5.3.1 被解释变量 |
5.3.2 解释变量 |
5.3.3 控制变量 |
5.3.4 模型设定 |
5.4 数据来源及说明 |
5.5 实证结果及分析 |
第6章 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政策建议 |
6.2.1 进一步优化税种设计完善我国税种结构 |
6.2.2 渐进式提高直接税比重构建合理税制结构 |
6.2.3 创新税收征管手段提升税收监管能力 |
6.2.4 合理降低宏观税负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5)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与作用 |
1.2.2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3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4 税制结构的选择与优化 |
1.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图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图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收入分配与税制结构的理论基础 |
2.1 收入分配理论 |
2.1.1 马克思主义分配公平理论 |
2.1.2 福利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3 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4 皮凯蒂的收入分配理论 |
2.2 税制结构理论 |
2.2.1 税收分类理论 |
2.2.2 税制结构模式选择理论 |
2.3 税制结构调节要素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3.1 货劳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2 所得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3 财产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4 税制结构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4.1 货劳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2 财产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3 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第3章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3.1 我国税制改革历程 |
3.1.1 计划经济时期 |
3.1.2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 |
3.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 |
3.2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 |
3.2.1 货劳税的结构变化 |
3.2.2 所得税的结构变化 |
3.2.3 财产税的结构变化 |
3.3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
3.3.1 货劳税内部结构 |
3.3.2 所得税内部结构 |
3.3.3 财产税内部结构 |
3.3.4 直接税、间接税结构 |
第4章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1 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4.2 模型构建、变量选择和数据处理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择 |
4.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3 相关检验及估计方法 |
4.4 税制结构对劳动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4.1 解释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4.2 控制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 税制结构对资本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5.1 解释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2 控制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6 税制结构对区域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6.1 货劳税的影响 |
4.6.2 所得税的影响 |
4.6.3 财产税的影响 |
4.7 实证小结 |
第5章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5.1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分析 |
5.1.1 模型设计 |
5.1.2 变量设定 |
5.1.3 数据处理 |
5.1.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2 税制结构对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1 非参数可加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5.2.2 模型构建、变量设定与检验 |
5.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 实证小结 |
第6章 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税制结构的问题 |
6.1 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1.1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6.1.2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2 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2.1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 |
6.2.2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3 我国税制结构现存的问题 |
6.3.1 税制结构未能更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
6.3.2 税制结构未能充分发挥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
第7章 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路径 |
7.1 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 |
7.1.1 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念 |
7.1.2 以打造均衡的“双主体”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方向 |
7.1.3 以构建合理的要素收入分配和区域收入分配机制为着力点 |
7.2 税制结构优化的具体措施 |
7.2.1 货劳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2 所得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3 财产税的调整与完善 |
7.3 推进其他配套措施的完善 |
7.3.1 建立第三方信息披露制度 |
7.3.2 加强税收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个人收入信息体系 |
7.3.3 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第五节 写作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业税收制度演变 |
第二节 从税制历史沿革看我国金融业税制发展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
第三节 我国现行金融业税收情况概况 |
第三章 “营改增”的改革背景及对金融业的影响 |
第一节 “营改增”的理论依据和改革背景 |
第二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 |
第三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
第四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影响评价 |
第四章 我国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效应实证分析 |
第二节 实证研究结论分析与政策启示 |
第五章 国际金融业税制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国际金融业税制设定基本思路与框架 |
第二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要素比较研究 |
第三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间接税制研究 |
第四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直接税制研究 |
第五节 国际税制比较对我国金融业税制的启示 |
第六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指导思路与路径选择 |
第一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指导思路 |
第二节 从国内外新形势视角看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金融业税制体系的法制现状评价 |
第四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实现路径选择 |
第七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整体思路 |
第二节 从税收职能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
第三节 从税收原则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
第四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
第八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对我国金融业企业所得税制现状的评价 |
第二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
附表:实证研究原始数据 |
附表1: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一 |
附表2: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二 |
附表3: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三 |
附表4:2007年-2018年全国贷款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后“营改增”时期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地方税体系构建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地方税和地方税体系 |
一、地方税的内涵 |
二、地方税体系的主要内容 |
第二节 构建地方税体系的理论依据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财政分权理论 |
三、主体税种选择理论 |
第三节 地方税职能的最优化 |
第三章 我国地方税体系运行现状及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形成及其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运行现状 |
一、我国地方税税权情况 |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现有基本框架 |
三、我国地方税收收入规模 |
四、我国地方税收收入结构 |
第三节 我国地方税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地方税规模比重缩减 |
二、地方税制结构不尽合理 |
三、地方税治理权严重缺失 |
四、非税收入管理亟待规范 |
第四章 国外地方税建设的的经验分析与借鉴 |
第一节 税权划分方面 |
第二节 税种设置方面 |
第三节 主体税种选择方面 |
第四节 征收管理模式方面 |
第五节 各国地方税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
第五章 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厘清地方政府职责边界 |
第二节 推进地方税种结构优化 |
一、关于消费税改革 |
二、关于增值税改革 |
三、关于所得税改革 |
四、关于环境保护税的改革 |
五、关于资源税的改革和试点 |
六、关于房地产税的设立 |
第三节 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 |
一、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方案和原则 |
二、地方税主体税种各建议税种收入稳定性对比 |
三、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实现路径 |
四、打造长期稳定的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建议 |
第四节 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其他配套措施 |
一、给予地方适量税收立法权 |
二、优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三、深化税务系统征管体制改革 |
四、推进“费改税”与完善非税收入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的现状和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关于财政收入规模的研究 |
1.2.2 关于财政收入结构的现状研究 |
1.2.3 关于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4 关于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的对策研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地方财政收入研究的基础理论 |
2.1 基础概念界定 |
2.1.1 地方财政收入 |
2.1.2 地方财政收入结构 |
2.1.3 地方财政收入的统计口径 |
2.2 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影响因素分析 |
2.2.1 经济发展水平 |
2.2.2 现行税收政策 |
2.2.3 产业发展结构 |
2.3 地方财政收入结构的一般性标准和原则 |
2.3.1 适度财政收入规模的一般性标准 |
2.3.2 财政收入结构选择的一般性标准 |
2.3.3 税种结构选择的一般性标准 |
2.4 相关基础理论 |
2.4.1 税收原则理论 |
2.4.2 非税收入理论 |
2.4.3 产业结构演进理论 |
第3章 长沙市地方财政收入结构的现状分析 |
3.1 长沙市财政收入的税收与非税收入构成分析 |
3.1.1 2008-2017年税收收入增长情况 |
3.1.2 2008-2017年非税收入增长情况 |
3.1.3 中部六省会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比较分析 |
3.2 长沙市税收收入的税种结构分析 |
3.2.1 中央、地方共享税收入分析 |
3.2.2 地方税收入分析 |
3.3 长沙市非税收入项目结构分析 |
3.3.1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分析 |
3.3.2 政府专项收入分析 |
3.3.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析 |
3.4 长沙市财政收入产业结构构成分析 |
3.4.1 长沙市产业结构变化情况 |
3.4.2 三次产业整体税负水平 |
3.4.3 第二产业税收贡献分析 |
3.4.4 第三产业税收贡献分析 |
第4章 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存在的问题 |
4.1.1 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较低 |
4.1.2 地方税收入占比偏低 |
4.1.3 非税收入增长速度过快 |
4.1.4 财政收入产业分布不够协调 |
4.2 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产业结构分布不够协调 |
4.2.2 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够匹配 |
4.2.3 地方税收体系尚未完善 |
4.2.4 收入征管能力仍待进一步提升 |
第5章 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优化的对策建议 |
5.1 优化升级产业结构 |
5.1.1 积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 |
5.1.2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规模 |
5.1.3 积极培育新兴产业税源 |
5.2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
5.2.1 合理划定各级政府之间的支出责任 |
5.2.2 向上级积极争取转移支付 |
5.2.3 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
5.3 健全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
5.3.1 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税收自主权 |
5.3.2 确立以财产税为主税种的地方税体系 |
5.3.3 理顺税收与非税收入之间的关系 |
5.4 全面提升收入征管水平 |
5.4.1 创新税收征管体制 |
5.4.2 提升信息化管税水平 |
5.4.3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基本概念的界定与阐释 |
1.2.1 税收中性 |
1.2.2 税收调控 |
1.2.3 宏观税负 |
1.2.4 税制结构 |
1.2.5 税式支出及相关概念 |
1.3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径 |
1.5 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及不足 |
1.5.1 研究重点 |
1.5.2 研究难点 |
1.5.3 研究的创新点 |
1.5.4 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税收调控理论研究 |
2.1.1 西方税收调控理论研究 |
2.1.2 我国税收调控理论研究 |
2.2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 |
2.2.1 宏观税负调控区间研究 |
2.2.2 税制结构合理模式研究 |
2.2.3 税式支出研究 |
2.3 我国税收政策研究 |
2.3.1 减税政策研究 |
2.3.2 优化税制结构研究 |
2.3.3 税式支出报告制度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2.4.1 现有文献的主要贡献 |
2.4.2 现有文献存在的不足 |
第3章 税收调控的理论基础 |
3.1 税收调控的理论依据 |
3.1.1 社会再生产理论 |
3.1.2 市场失灵理论 |
3.1.3 风险控制理论 |
3.1.4 治国理政思想 |
3.2 税收调控的经济效应 |
3.2.1 税收调控的宏观经济效应 |
3.2.2 税收调控的微观经济效应 |
3.3 税收调控的局限性 |
3.3.1 外在局限性 |
3.3.2 内在局限性 |
3.4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界定 |
3.4.1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总标准 |
3.4.2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具体标准 |
3.4.3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质和量界定 |
第4章 我国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研究 |
4.1 宏观税负的统计口径及影响因素 |
4.1.1 宏观税负的统计口径 |
4.1.2 宏观税负的影响因素 |
4.2 我国宏观税负现状 |
4.2.1 总量分析 |
4.2.2 相对量分析 |
4.2.3 税收弹性系数分析 |
4.3 我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 |
4.3.1 与OECD国家比较 |
4.3.2 与金砖国家比较 |
4.3.3 国际比较结论及启示 |
4.4 基于改进Barro模型的我国最优宏观税负水平研究 |
4.4.1 模型构建 |
4.4.2 数据描述 |
4.4.3 计量结果及分析 |
4.5 我国宏观税负合理区间 |
4.5.1 赤字、债务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4.5.2 确定宏观税负合理区间 |
第5章 我国税制结构合理模式研究 |
5.1 税制结构的层次及量化标准 |
5.1.1 税制结构的层次 |
5.1.2 税制结构的量化标准 |
5.2 我国税制结构现状及问题 |
5.2.1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
5.2.2 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 |
5.3 我国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 |
5.3.1 组合方式比较 |
5.3.2 相对地位比较 |
5.3.3 国际比较结论及启示 |
5.4 基于PVAR模型的税系结构、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
5.4.1 PVAR模型 |
5.4.2 数据描述 |
5.4.3 实证分析 |
5.4.4 主要结论 |
5.5 基于工具变量法的税种结构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影响研究 |
5.5.1 模型设定 |
5.5.2 数据描述 |
5.5.3 结果分析1:税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5.5.4 结果分析2: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5.6 我国税制结构合理模式 |
5.6.1 优化税种组合方式 |
5.6.2 优化税类税种结构 |
第6章 我国税式支出合理约束研究 |
6.1 税式支出的作用机理 |
6.1.1 税式支出的激励效应 |
6.1.2 税式支出的抑制效应 |
6.1.3 基于静态面板模型的研发税收优惠对产业结构影响分析 |
6.1.4 合理约束税式支出的必要性 |
6.2 我国税式支出现状及问题 |
6.2.1 我国税式支出的现状 |
6.2.3 我国税式支出存在的问题 |
6.3 税式支出制度的国际经验 |
6.3.1 清晰界定税式支出范围 |
6.3.2 注重控制税式支出规模 |
6.3.3 优化税式支出结构 |
6.3.4 建立税式支出报告制度 |
6.4 我国税式支出的合理约束 |
6.4.1 合理界定税式支出范围 |
6.4.2 合理控制税式支出规模 |
6.4.3 合理确定税式支出结构 |
第7章 基于合理限度下税收调控的政策建议 |
7.1 基于合理限度下税收调控的总体设计 |
7.1.1 指导思想 |
7.1.2 基本原则 |
7.1.3 主要目标 |
7.1.4 总体框架 |
7.2 降低宏观税负:总量把控 |
7.2.1 明确减税方向 |
7.2.2 选择减税策略 |
7.2.3 把握减税力度 |
7.3 优化税制结构:结构优化 |
7.3.1 逐步降低流转税比重 |
7.3.2 稳步提升所得税比重 |
7.3.3 完善财产税体系 |
7.4 编制税式支出报告:突出重点 |
7.4.1 编制目的 |
7.4.2 编制范围 |
7.4.3 成本估计 |
7.4.4 绩效评价 |
7.4.5 管理模式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资料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基本概念 |
一、地方税的概念及涵义 |
二、地方税相关概念辨析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概念及涵义 |
第二节 公共财政理论 |
一、公共财政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地方税收支的意义 |
第三节 财政分权理论 |
一、财政分权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财政分权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财政分权理论对于地方税权的意义 |
第四节 税收正义理论 |
一、税收正义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税收正义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税收正义理论对于地方税的意义 |
第二章 营改增后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一节 地方税收不符合地方公共财政需求 |
一、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低 |
二、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高 |
三、地方财政高度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 |
第二节 地方税权难以适应财政分权的需求 |
一、地方税立法权缺失 |
二、地方税征管权日趋萎缩 |
三、税收收益权划分愈发不合理 |
第三节 地方税制有违税收正义价值 |
一、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实质正义要求 |
二、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程序正义要求 |
三、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制度正义要求 |
第四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问题溯因 |
一、市场与政府界限不清晰 |
二、分税制以集权作为初衷 |
三、地方税制设计有违正义 |
第三章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经验及其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达国家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达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展中国家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展中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三节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比较分析 |
一、外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二、外国政府间税权划分比较分析 |
三、外国地方主体税种设置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外国立法经验对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借鉴 |
一、科学合理的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稳定适度的政府间税权配置 |
三、明确合理的地方主体税种 |
第四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和选择标准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 |
一、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前提 |
二、关于地方主体税种的备选税种 |
第二节 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财政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财政自主权的保障意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作用 |
三、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导向 |
第三节 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经济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宏观经济发展方向相契合 |
二、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区域发展特色相一致 |
三、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居民公共受益相匹配 |
第四节 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价值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实质正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程序正义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制度正义 |
第五章 地方主体税种部分备选税种的利弊分析 |
第一节 增值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增值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增值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增值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企业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分析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个人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个人所得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四节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房地产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房地产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房地产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六章 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设想 |
第一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消费税方案 |
一、消费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消费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消费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二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资源税方案 |
一、资源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资源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资源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三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路径 |
一、双主体税种模式的立法改革总体思路 |
二、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三、资源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第四节 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配套措施 |
一、明确政府职能并简化政府层级 |
二、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 |
三、税收立法权下放的配套条件 |
四、稳步推进地方辅助税种立法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四、对我国现行税种结构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税制结构的优化及其价值引领[J]. 张守文.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5)
- [2]税制结构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研究[D]. 马满静. 苏州大学, 2020(03)
- [3]功能对等理论视角下的《法治中国背景下的税收制度建设研究》(节选)汉译英翻译实践报告[D]. 倪子茜.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4]税制结构对我国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研究[D]. 陈冲. 吉林大学, 2020(08)
- [5]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D]. 谭飞.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6]“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D]. 郑涵.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7]后“营改增”时期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对策研究[D]. 杨俊滨. 华侨大学, 2019(01)
- [8]长沙市财政收入结构的现状和优化研究[D]. 杨阳. 湖南大学, 2019(07)
- [9]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D]. 孙雁冰.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10]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D]. 陈思瑞.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