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三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论文文献综述)
李珊珊[1](2021)在《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文中认为政党制度是人类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共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全新概括,其中具有两大主体,一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二是作为参政党的八个民主党派。作为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政党概念,民主党派是与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亲密友党,而参政党的称谓则是一个具有集体含义的政治名词,彰显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独特位置和作用。它突破了西方政治学对“政党”的一般定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之“特色”所在。新型政党制度是一个系统性构成,参政党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其角色定位的规范化程度,及其与其他结构性要素的互动关系对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型塑作用。因而以参政党为视角对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需要从要素分析系统、从部分考察整体,这与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范式具有一定程度的契合性,可以借鉴其角色、结构与体系的分析模型,将参政党角色定位于组织、制度与治理三个层面,再以此为基础分析参政党与执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体系中的结构性互动,以及参政党的角色功能向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的转化,从而形成从参政党视角出发考察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框架。参政党的三种角色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首先,参政党只有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才能在此基础上建构规范化的制度,进而充分发挥治理功能;其次,合理有效的制度设计,也为参政党组织的良性发展,及其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必要保障;再次,随着参政党参与国家治理的不断深化,又反过来对其组织建设和制度设置的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执政党的领导下,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在新型政党制度演进的过程中不断明确,同时其自身的规范化进程也深刻影响着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模式,使后者呈现出平稳渐进、合作共识的总体特征。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包括组织模式、制度模式与治理模式三重要素。在组织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的互动遵循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形成了非竞争性的组织关系,具有非对称性的组织特征。在制度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权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执政—参政”的制度模式,在政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多党合作的制度模式,在社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政治协商的制度模式。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新型政党制度全方位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中,形成了“嵌入式”治理的模式,具有一主多元的权力配置格局,以及科学化与民主化的政策优化机制。从总体上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呈现出鲜明的合作型特征,其中执政党领导合作,参政党协同参与,有效提升了治理绩效。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包括体系效能、过程效能与政策效能三个维度。参政党自身具有政治录用、政治社会化、利益综合、社会服务与政策反馈等功能,它与执政党互动则形成了政治沟通、科学决策、民主协商以及民主监督等功能。这些功能维系着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提升了该制度的效率与稳定性,充分展现了该制度治理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政策效果。尽管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显着的制度优势,但它在结构运作与能效发挥等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间,而参政党自身建设也有待进一步规范。鉴于外在的环境的复杂多变,新型政党制度尤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运行效能、增强适应能力,从而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董鹏林[2](2021)在《人民政协界别演进与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民政协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唯一由界别组成的政治组织,其性质定位和功能优势都需要依托界别才能得以良好实现。界别是组成人民政协的基本单位,是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制度产物,在中国制度体系中独树一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制度意义。随着新时代国家治理复杂性的日益增长,基于界别组成的人民政协具有应对国家治理复杂性日益增长问题的制度优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不断赋予人民政协新定位新使命,开始深度挖掘人民政协界别制度所蕴含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基于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明确规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步骤,提出了界别优化的问题,足见人民政协界别问题的重要性。既然人民政协界别制度蕴含着丰富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为什么其仍面临社会影响力偏弱,社会认同感不足等问题呢?其原因是复杂的。由此,从其生成演进的历史进程、理论渊源和实践经验、面临的问题与不足等方面来全方位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界别相关问题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界别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当前学术界在中共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支撑的基础上,采用政治学、社会学和组织学等学科的理论工具对界别问题进行了丰富的深具启发性和前瞻性的研究,为实现界别进一步优化,推进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挥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进一步深化界别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思路和理论资源。尽管如此,学术界对人民政协界别问题仍存在认识不清、论述不透,解释力不足的问题。本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质性研究方法、制度比较方法等方法,对人民政协界别的基本内涵、理论基础、历史演进、面临的不足与优化对策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在强调系统全面的同时也注重针对性,以此来加深社会对人民政协界别制度价值和制度优势的认识和理解。具体而言,论文在结构安排上主要如下: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与价值、国内外关于人民政协界别的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之处等内容,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第二章人民政协界别的基本内涵。首先论述人民政协界别的相关概念,如职业代表制、统一战线、协商民主、人民政协以及界与界别等几个概念,为认识界别问题提供良好的理论视角;其次论述人民政协界别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基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产生的政治上的包容性、设置上的平等性、组织上的精英性与运行上的协商性等几方面特征。之后论述人民政协界别的结构与功能,人民政协界别的差序结构有助于政治吸纳、政治社会化以及政治协调等方面的功能。这就对人民政协界别有了一个直观和整体的认识与印象。第三章人民政协界别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中的相关思想,如统一战线思想、政党理论、人民政协思想与人民民主思想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如和同思想、中庸思想、仁政思想和天下为公思想等。第四章人民政协界别的演进历程。基于人民政协界别是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制度产物的学术判断,将在鸦片战争后产生的“合群”思想作为人民政协界别制度开始萌发的起点。由此可分为,人民政协界别的生成阶段(1840-1948),确立与曲折发展阶段(1948-1978),巩固与发展阶段(1978-2012),快速发展阶段(2012至今)等四个阶段,这表明了界别制度的内生性。其经历了一个长期探索与酝酿而厚积薄发的演进过程,是中国人民的重大制度创造,不仅在中国具有重要制度意义,同时具有世界性的意义。第五章人民政协界别历史演进的逻辑、特征与经验。本章是由第四章衍生出来的,是对第四章人民政协界别历史演进的深入分析,主要分析了历史演进的内在逻辑,也就是推动界别历史演进的主要动力;界别历史演进的主要趋势与主要经验。以此为认识界别面临的问题,提出优化路径奠定基础。第六章新时代人民政协界别面临的不足与优化路径。主要论述人民政协界别面临的问题,包括社会影响力不足、界别设置重叠交叉、界别委员身份认同感不强、界别履职实效性不足等问题。为此,提出优化界别的主要原则,要处理好一元与多元、吸纳性与代表性、扩大政治参与和实现政治稳定三个方面的张力,将这些张力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保证界别制度优势的充分发挥。在此基础上,提出界别优化的具体策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扩大政协界别的社会影响力,调整与优化政协界别设置,改善界别委员结构与履职效果,建立健全界别履职常态化机制平台等几个方面优化策略。本文的创新观点有:一是提出人民政协界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制度成果,是对各类民主制度实践经验的集大成的结果。二是人民政协界别呈现出差序结构,具有政治社会化、政治吸纳与政治协调的功能。三是人民政协界别历史演进是在统战逻辑、资政逻辑和社会逻辑等三重逻辑的互动共构之下实现的。总之,本文立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政治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工具来系统研究人民政协界别,丰富了人民政协界别的研究成果,为推进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供了理论参考。
刘妤[3](2020)在《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是代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国家代议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投票表决的方式直接关系到代表职能的有效运行和民意的充分表达。一直以来,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还是秘密性是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公开投票还是秘密投票更能促进民主?根据我国国情,人大及其常委会更适合采用公开投票还是秘密投票?怎样对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方式进行完善?这是本文要回答的问题。本文以政治领域的投票表决的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案例分析、图表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投票表决公开性和秘密性背后的原理、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演变的过程、中外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的种类和特点、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现状及完善的方向,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提出了以下创新性观点:一是选民投票更适合采用秘密投票,代议机关更适合采用公开投票。二是秘密投票在抗拒贿选、强迫方面更有优势,但也不是绝对的。公开投票在抗拒投票人自私情感方面更有优势。三是代议机关公开投票需要完善的议事公开制度、议员免责制度来支持,投票的公开和秘密性还受到社会大众思想理念的影响。当公开投票的条件不具备时,秘密表决胜过公开投票。为了证明以上观点,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论证:本文介绍了投票表决这一政治现象的发展演变,梳理了在选民投票领域和代议机关议事领域投票表决的不同特点。选民投票由早期的公开投票演变为秘密投票,代议机关的投票则正好相反,由秘密投票转变为公开投票。投票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的选择受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偏好,二是对投票主要是权利还是责任的认识,三是能否抗拒外来非法投票压力的考量,四是能否克服投票人自身的自私情感的考量。选民投票着重保护投票自由和公民隐私,以秘密投票为主,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则以责任为优先考虑因素,以公开投票为主。代议制度运行的政治原理对代议机关投票方式有决定作用。代议制的有效运转在于议员如何通过代表机制实现对人民的代表。选民和议员的关系是代议机关议事公开、投票公开的决定因素。当代代议制国家,除了传统的立法行为,议员的服务行增多,代表和选民的关系也从传统的问责关系向多重关系转变,这一转变削弱了代议机关公开投票的必要性。现代政党政治的的发展,使得议员面临选民和党纪的双重压力,公开投票造成了向政党负责和向选民负责的冲突。英、美、法、日为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特点有:一是以公开投票表决为主;二是针对争议不大的事项一般采用举手、呼喊等简单高效的表决方式;三是针对重大事项的决议,则采用正式的公开记名投票;四是投票表决的方式可以灵活转换。以四国为代表的代议制国家的代议机关大多采用公开表决,并且有较完善的议事公开制度和议员免责制度。本文立足梳理并完善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秘密投票表决为主要形式。港澳台地区民意机关以公开投票为主要形式,并根据表决事项的性质选择表决方式。现阶段的秘密投票基本符合我国国情,但可以借鉴港澳台地区的作法进行公开投票类型化的尝试,对现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表决方式作规范化、统一化规定,完善程序规则;用足现有制度优势,完善举手表决的程序,对秘密写票处进行规范;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公开制度。对制度的完善还需要达成的社会共识有:一是对选民投票和人大代表委员的投票表决进行区分,二是改变“秘密即民主,公开非民主”的观念,三是提高人大代表委员的责任意识。
廖云蕾[4](2020)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特点和经验研究(1949-1956)》文中研究说明政党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体现,也是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政党协商空前活跃和取得丰硕成果的“黄金时期”,对当代政党协商起着奠基性的作用。在梳理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主要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对当前民主党派开展有效政治参与,展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履行着参政议政、阶级代表、政治监督和自我改造的职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通过政党协商在国家重大政治事务、法制建设、经济事务和外交事务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政治参与,为新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在参与政党协商的过程中呈现出一定的历史特点:主体上,彰显主人翁地位;形式上,正式协商与非正式协商结合;过程中,参政议政与自我教育并举;取得了显着成效。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党协商实践中,民主党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要重视党际沟通协作,三要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同时,这一时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过程中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自我定位的偏差、内部政治参与度存在差异和制度缺陷的制约。因此,当前政党协商的发展过程中,要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协商意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协商能力;推动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
丁天立[5](2020)在《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研究(1928-1946)》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28年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在中国近现代以来的立法轨迹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效仿大陆法系国家,于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即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部门;总结中西方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差异,以法律概念、原则和规范为内容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六法体系”;在立法程序、立法技术和立法价值观方面破旧立新,与现代政治文明相接轨。虽然“代议制”的立法模式并非立法院首创,但是作为承接清末资政院、民初临时参议院以及北洋国会等尚处探索阶段的新式立法模式,国民政府立法院的实践结果,无疑开创了中国立法进程的全新阶段。是故,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在国民政府成立初期的立法实践活动,就值得加以探索和研究,并思考为时空转换了的当下立法活动进一步发展提供历史镜鉴。在复杂的历史背景和思想准备过程中,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的建立本身就极具争议。各方学者和政治人物就立法院在国民政府中的定位问题,曾展开激烈的争论,导致立法院成立之后在具体运行过程中,或多或少的受到各家学说的影响和掣肘,虽然胡汉民作为第一任院长,使得立法院起初具有极强的个人色彩,但是各方面的争议未曾休止。与此同时,立法院中法学精英们所秉持的立法社会化、本土化思潮也方兴未艾,国民党“训政”时期大力推行的司法党化,也成为研究同时期立法实践不可忽视的因素。从国民政府立法院的机构设置上看,虽然依照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法的构想和《国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本应作为“治权”机关执掌立法大权的立法院,由于需要受到国民党党内机关的裁制,成为了并无实际治权的行政立法部门。立法院的运作严格依照《立法院组织法》《立法院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进行,其职权也被全面限定,立法委员、专职委员会、秘书处、编译处各司其职;立法院会议也具有了类似议会式的诸多表征,提案、表决、三读等程序被严格贯彻;立法会议记录工作也尽善尽美,形成的《立法院会议录》《立法院公报》《立法专刊》也成为后世研究国民政府立法院的第一手档案资料。在立法委员的选任方面,虽然胡汉民一直标榜立法院网罗了诸多法学精英以行专家立法之实,但通过对行宪之前的四届立法委员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可以看出,训政时期历届院长、副院长均是由国民党中执委决定其人选,立法委员则在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任命之前,皆经过国民党政治会议的审查以符合党治精神,“民选委员”终成了口号。国民政府立法院在成立初期的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对现行法规的整理和重要部门法典的编纂。胡汉民任院长之时,推行立法院的立法原则和职权方面,与国民党训政时期对于立法院的设定高度一致。在胡汉民治下的立法院,不仅在制度层面背离了孙中山先生“立法就是国会”的设计初衷,也在实践层面因为民意缺失、地域配额不均和内部组织不合理等原因,实则与所期许的“法治”渐行渐远。胡汉民的继任者如林森、邵元冲、张继等人,多承担过渡性角色。由于蒋、汪的政治斗争逼迫,孙科在行政院院长任上被迫辞职,并被安排在立法院院长一职。尽管依着《五权宪法》之设定,立法院院长确是拥有实际权力的政府要职,但国民党内部长期的权力斗争造成的立法院制度摇摆不定,真真切切影响了立法院实际权力效用的发挥。在面对中西法律文化碰撞和价值抉择上,多位拥有西学智识背景的立法委员,通过民国24年新《刑法修正案》,促成了训政时期立法院刑事立法思想由全盘西化开始向继受中国传统法的转型。虽然法律移植一直是清末民初法律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促成方法,但是,由于传统生活方式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下,仍具有普遍意义,中华法系的传承性和保守性,裹挟巨大的历史惯性,使得中国传统法在新式法典编纂的过程中仍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而随着社会化立法思潮的兴起,由于民生问题贯穿其中,劳动立法成为了整个社会化立法活动的标杆。国民政府立法院意识到了劳资矛盾会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聚合而变得难以调和,故劳工法起草委员会总结了国外解决劳工问题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国民政府自身的经济环境,运用立法手段试图解决当时经济制度不合理之处。总体上看,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的立法实践活动,在推动立法技术发展和维护法律体系稳定等方面,具有多重功效和积极意义。虽然在短短的十多年时间里,未能从根本上变革国民政府的“党治”色彩,亦未改善当时历史背景下的法制环境,但体现在立法院所纂每一部成文法典和规范性文件当中的立法者群体的法学素养和政治智慧,仍值得后人在提升立法水平等方面借鉴和思考。
杜俊奇[6](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提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徐湘明[7](2017)在《协商民主视角下人民政协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民主价值具有普遍性,它是人类美好的梦想。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追求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民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人们可以根据具体的历史和实践条件进行创造和选择。相对于传统的民主形式而言,协商民主具有独特的功能,是一种新的民主形式。我国倡导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经过扬弃之后,可以成为我国民主建设的他山之石。我国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多样化,一方面认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两种重要的形式,同时要求协商民主应该全方位、多层次扩展。我国的人民政协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和长期的历史实践经验。从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角度来看,它的理论渊源主要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经典着作中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理论。协商政治的有关形式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前身。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协商政治的历史实践从清末预备立宪就开始了,历经了 100多年;期间既有清政府挽救危亡的预备立宪协商机制、大革命时期国共第一次合作的协商机制、抗日救亡时期国共第二次合作的协商机制、抗战胜利后争取和平建国命运的重庆谈判时期的协商机制、解放战争争取建立新中国的人民政协的协商机制,也有新中国建立之初和社会主义时期人民政协的协商机制。百年的协商政治以及六十多年的人民政协的历史实践,给了中国人深刻的启示,它向世人宣示:民主梦想是中国人的美好梦想和一贯追求;协商政治和人民政协在中国具有客观的现实意义,具有很高的威信:它也展现了作为协商民主重要组织的人民政协自身的诸多特色。在社会主义市民社会逐步形成与发展的情形下,将人民政协作为我国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织机构是必要的,在政治方面、社会方面以及公民个人方面都能发挥积极的功能。在政治方面,它有利于提升政治合法性、监督公共权力、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决策执行的效果、解决政治冲突与缓和政治矛盾、改善政府形象与提高行政效能,同时也是人民政协改革与完善的新视角。在社会方面,它有利于吸纳社会的多元利益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与推动有序参与、形成社会共识与净化社会风气以及培育公民社会的发展。在公民个人方面,它有利于增强公民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增进公民个人的知识和能力、增进公民个人的理性,培育现代意义的公民。将人民政协作为我国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织机构是可行的。我国的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传统的“和合”与“和谐”的文化理念、人民政权的建立与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其提供了外在条件。人民政协自身的主体范围的广泛性与地位的平等性、协商机构与组织的完备性、协商机制的程序化与制度化以及协商结论的权威性与有效性等特色为其提供了特有条件。人民政协依照宪法与政协章程以及相关的规范,积极展开各种活动,进行有效运行。人民政协拥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为了人民政协积极履行三大职能、很好的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作用,人民政协的主体性结构与会议、活动制度得到了必要的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当充分利用人民政协这个重要的组织机构,结合当前变化发展了的、有利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民政协自身的各项条件,积极促进我国协商民主的发展。同时,应当对人民政协进行与时俱进的改革和发展。改革涉及到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功能定位以及有关人民政协的组织、活动和法制化等各方面。
张艳青[8](2017)在《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治沟通的学术研究尚属一门相当年轻的学科,但政治沟通的实践却与政治学本身一样历史悠久。正如1213年教皇英诺森三世在英国命令他的宠臣们把盖有教皇之印的教宗谕令张贴在教堂的门上,告知英国国王约翰已经被逐出教会一样,现代政客们使用所有可以获得的媒体传递信息给公众。约翰国王被驱逐出教会的案例,即使时间久远,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那个时代有好几股力量都在竞争获取民众的支持。天主教用最佳的方法在忠诚的信徒间传教布道,告诉当时英国社会大多数民众,他们的国王及王室已经不再被天主教认可:看好国王,国王将会下地狱。这个给英王约翰警告的形式,同样用在了另一个统治者身上,他就是法王菲利普·奥古斯都,因为法王对外侵略,所以对其进行制裁。这种沟通方式在当今世界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内部之间是比较普遍的。这种沟通方式的核心是说服。信息接收者应该按照信息发送者要求的方式行事。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沟通实践,与上文提到的教皇与民众进行信息交换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为了服务人民,后者是为了控制人民。两者都包含有政治沟通的五个要素:政治沟通的信息源、政治沟通的信息、政治沟通的管道、政治沟通的接收者和正负反馈。因此,研究这个课题对于提升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执政能力和完善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体系,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至为关键,甚为重要。除导论和结语之外,文章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章作为理论分析部分,重点阐述政治沟通的理论。包括政治沟通理论的演变、政治沟通的要素和政治沟通的方法论。本部分对于政治沟通理论的演变一改以内容为区分的方法,提出从政治沟通理论的各代表性人物的视角梳理流变。例如,沃尔特·利普曼和《民意》:沟通领域的奠基之作;哈罗德·拉斯韦尔:宣传分析研究的拓荒者;保罗F.拉斯菲尔德:沟通直接效果研究的开创者;新一代沟通学者:媒体间接效果研究;罗伯特·恩特曼:框架理论的一流学者;洛杉矶圣莫妮卡:新社交沟通技术的发源地,等等。其次,本部分详细阐述了政治沟通的要素,包括信息发送者、政治信息、政治通道、信息接收者和正、负反馈。以及政治沟通的方法论。包括调查研究法、深度访谈法、内容分析方法、视听内容分析法、网络分析方法、试验与模拟法。这些为分析研究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实践提供了理论与方法基础。第二章从历史的视角考察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演变的实践。本部分按照“新中国成立至社会主义制度确立时期(1949-1956)、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时期(1956-1965)、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改革开放初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1977-2011)和十八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的实践。文章分别从党内、党权、党政、党际和党群四个层面剖析每个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沟通实践,为探究分析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发展的演变特点与基本经验奠定基础。第三章探究分析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发展的演变特点与基本经验。通过研究发现,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具备以下特点:一是政治信息发布与接收者从不平等逐渐走向平等,二是政治信息从官方垄断性逐渐走向半垄断,三是政治信息管道城乡不平衡逐渐加大,四是政治沟通正负反馈呈现两极分化的特点。建国67年以来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的基本经验总结如下:一是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内沟通要遵循党内法规、发扬党内民主,二是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权沟通要尊重外生事实、发挥监督作用,三是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政沟通要遵守各自边界、实现协同治理,四是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际沟通要尊重彼此党格、发挥参政功能,五是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群沟通要尊重利益诉求、提升回应质量。第四章以政治沟通理论为分析途径阐释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的发展实践。首先阐释政治沟通理论的分析框架,涉及到的五个关键概念,如信息发送者、政治信息、政治通道、信息接收者和正、负反馈。构建出政治沟通的框架图。接下来以五小节的篇幅,运用政治沟通理论分析途径,以解剖麻雀的方法深入阐释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的真实案例,总结绩效,探究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第五章深入探讨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文章从党内、党权、党政、党际和党群分析现实中存在的诸问题。例如,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沟通已经实现了程序上的党内民主。那么,实质上的党内民主的路还有很长要走。例如,怎样让普通党员也能真正地有序参与到党内选举、党内决策、党内管理、党内监督中来,使得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发挥出来。党权政治沟通面临的重要课题就是,在维持人大代表兼职制的基础上如何提高议案质量。能不能想出一个优质、高效的方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比如,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多数为立法案。而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决定了其自身法律素养的不足,仅仅依靠恶补式的突击培训是远远不够的。毕竟隔行如隔山。我们的人大代表面临的时间问题和法律素养问题,可以看作当前党权双向政治沟通中遇到的最重要的课题。党政政治沟通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实现真正的党政分开,实现党组的科学决策功能,实现政府的依法执行功能。具体来说,就是在各级政府与党组的关系处理中,如何真正做到“无形却有影”的领导?目前来说,实现党组在中国共产党党政政治沟通中“无形却有影”的领导还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当前党际政治沟通面临新条件、新情况,例如,如何处理“大象”和“蚂蚁”的关系?同时,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到底什么是政党?在大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香港那块土地上的政党与大陆地区的各民主党派的异同又为何?有无互相借鉴的地方?他们又是如何与中国共产党进行政治沟通的呢?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党群政治沟通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重“形”不重“质”。联系群众只是“形”上得到了创新,“质”上并没有得到突破,相关官员依旧只是对国家政策和上级政府的交代,对群众的敷衍,并没有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切实解决群众的现实问题。二是服务型政府供给侧改革不到位,“供”、“需”不对称,回应机制未真正建立。我们认为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在于“三个不适应”,即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与执政体系的不适应、执政环境的不适应和与执政对象的不适应。第六章从执政党内部、执政党与政府、执政党与议会、执政党与在野党和执政党与民众的层面详细阐述了东南亚国家或地区,主要是韩国、日本、台湾和新加坡执政党政治沟通的实践。同时,结合中跟共产党政治沟通实际,梳理了启示与体会。第七章试图提出优化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实践的原则与途径。文章认为,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实践必须秉承四大原则:一是坚持党的根本领导,二是遵循党规国法轨道,三是服从人民根本利益,四是着眼利益的多样性。在这四大原则的指导下,提出优化中共政治沟通的途径,包括:党内沟通民主化、党权沟通科学化、党政沟通法制化、党际沟通平等化和党群沟通回应化。以便于服务党的决策,使之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概况起来,就是以“五化”优化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的途径,服务“四个全面”战略目标和“两个一百年”中国梦的实现。文章认为,通过实现“五化”可以作为推进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质量提升的途径。所谓党内沟通民主化,是指中国共产党党内既要实现程序上的民主,又要实现实质上的民主。正如上问所言,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沟通已经实现了程序上的党内民主。但是,党内政治沟通实质民主的路还有很长要走。怎么办?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改革:一是实现党的最高级别领导人的差额选举。二是抓好党的高级领导这个“关键少数”。三是实现党的中央层级会议地点的多样化。四是实现普通党员权利与义务的真正统一。只有让普通党员真正地有序参与到党内选举、党内决策、党内管理、党内监督中来,使得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发挥出来,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沟通的质量和水平就会实现真正地提高。所谓党权政治沟通科学化,是指如何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实现党权政治沟通科学化,关键是科学划分中国共产党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边界。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实现中国共产党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良性互动、科学互动。要实现党权政治沟通科学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改革:一是抓好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这个“关键少数”。二是创新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兼职与全职的百分比重。三是克服各级人大代表与党员领导干部身份重合比例太大。四是延长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沟通时间跨度。政治沟通的时间是政治沟通质量的保证因素之一。所谓党政政治沟通法制化是指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依规治党的法治原则,保证中国共产党与各级人民政府之间的政治沟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保证中国共产党与各级人民政府之间的政治沟通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规必究,真正实现党政政治沟通的法制化。当前,要实现党政政治沟通科学化,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条例》的科学性、法制性保证了党政政治沟通的科学性、法制性。所谓党际政治沟通平等化是指中国共产党与8个民主党派、港澳地区政党进行政治沟通必须按照依法依规治党的思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支部、发展党员、开展活动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要实现党际政治沟通科学化,需要从以下几各方面来推进改革:一是加快出台政党政治沟通的文件,为党际沟通平等化提供政策依据。二是鼓励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走出去,为党际沟通平等化提供广阔空间。有助于实现境内不同政党的平等交流。我们要有信心,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可以实现这一战略目的。所谓党群沟通回应化是指党代表通过党的各级组织信访部门、或者更为现代化的网络、自媒体的方式,及时、准确、有效地回应群众诉求,满足群众需求,提升执政党的政治合法性已解决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与执政体系的不适应、执政环境的不适应和与执政对象的不适应。要实现党群政治沟通科学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改革:一是鼓励全国各地开展党群政治沟通的实践,开展党群沟通回应化试点综合改革区。总结可推广的宝贵经验,上升到一般性,加以推广,提升中国共产党党群沟通回应化。二是用供给侧原理指导党群政治沟通的实践,建立真正的党群沟通回应机制。用供给侧原理,从人民群众真正的需求出发,改善党通过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优质公共产品,改善公共产品供需不对称,实现供给侧改革的真目的,真正建立起回应机制。
顾建军[9](2016)在《农工党十五届五次中全会在京举行 陈竺作工作报告 刘晓峰作闭幕讲话》文中认为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出席并作工作报告,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晓峰作闭幕讲话,农工党中央副主席陈述涛、何维、姚建年、杨震、朱静芝、蔡威、龚建明、曲凤宏出席会议。本次中央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吕晶[10](2014)在《政治符号与社会角色 ——宋美龄后半生研究》文中认为宋美龄,蒋介石夫人,“宋氏家族”重要成员,众多标签贴在她的身上。她生于1897年3月5日,卒于2003年10月24日,经历了三个世纪的一生,大致以1948年底赴美寻求援助为分水岭。在国民党退居台湾之后,宋美龄进入了她的后半生,不仅是年龄已过半百,更指宋美龄在政治追求、国际交往、社会活动和妇幼事业等方面均较其在大陆时期的状况不可同日而语,已近日暮。从时间上看,宋美龄后来在台湾和美国生活的时段在其生命中的比重超过大陆时期。依照中国人特别重视晚年的习俗、强调“盖棺定论”的传统,宋美龄的后半生实在是一段不能忽视的历史。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通过论述宋美龄的后半生,揭示其在特定时代、特定环境下的角色选择、角色扮演和角色贡献。本文认为,宋美龄的后半生起始于国民党政权的分崩离析,脱胎于内外交困的台湾政局。从1947年开始,国民党在军事上节节败退,政治、经济及外交等情势全面逆转。进至1948年,金融崩溃、物价飞涨、三大战役皆输、精锐尽失,各方矛盾直指蒋介石,国民党统治几近崩溃。在此背景下,宋美龄于1948年底赴美争取援助。1950年初,在美求援未果的宋美龄,返回台湾与蒋介石共赴患难,拉开她后半生的序幕。此时的台湾,人口激增、物价飞涨、民生困顿,岛内族群矛盾重重,加上美国意图舍弃蒋介石政权、制造台湾地位未定论,使得整个社会惶惶不安。宋美龄的回归是对蒋介石最大的慰藉。本文指出,在宋美龄后半生中,“第一夫人”是她最重要的政治符号,这也是为维系蒋介石统治地位而必须向台湾军民传播的符号。在台湾公众面前,宋美龄与蒋介石努力展现出“二位一体”公众形象。举凡蒋介石出现的地方,必有宋美龄陪同。宣传蒋介石、为蒋介石辩护、为蒋介石政权争取援助,则是宋美龄后半生的职责。宋美龄在台湾所开展的外交、妇女运动和社会事业等多方面的工作,都是在“第一夫人”的头衔下展开的。通过梳理宋美龄后半生的各类活动,可以发现宋美龄利用“第一夫人”这一符号向社会传达蒋介石政权稳定的信号,并强调其政权“正统代表性”。本文认为,困居台湾的宋美龄在“第一夫人”这个政治符号下演绎了多重社会角色。外交方面,她是蒋介石的外交事务总管和国际形象宣传员。为此,她整合美国“院外援华集团”,积极开展对美宣传外交,努力拉拢美国政界军方人士,等等,为台美关系改善积蓄力量。一轶时机成熟,她即踏上前台,以多种名义赴美访问,或医疗,或度假。每次短则半年,长则一年多。直至20世纪60年代后期,蒋经国接班态势已然明确,宋美龄方才淡出对美“外交”一线。妇运领袖是宋美龄最擅长演绎的社会角色。在宋美龄的政治版图上,妇女运动是她政治资本的重要来源,是她获取国内政治支持的重要根据地,其重要性不亚于外交领域。在国民党退守台湾后,宋美龄依靠“妇联会”、“妇工会”和台湾省妇女会开展妇女运动,使自己长期在台湾的政治舞台上屹立不倒。社会事业则是与宋美龄的基督教信仰密切联系在一起。败退台湾之后,宋美龄从“一个名义上的基督徒”转变成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宗教成为她最好的安慰剂。在宗教信仰的影响下,她抵台后即成立“中华基督教妇女祈祷会”,以该会联合周边重要人士,结成共同的利益联盟;她开办华兴学校,创建振兴复健医学中心,担当辅仁大学董事长,等等。这些都反映出,宋美龄在信仰的感召下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也反映出宋美龄的宗教热情与与政治需要的紧密结合。本文还考察了宋美龄和蒋介石、蒋氏家族和孔宋家族之间的关系,以及宋美龄在隐居美国时期的政治活动。在作者看来,“宋家”是宋美龄的娘家,也是她在“小家”和“蒋家”立足的奥援。在宋美龄眼里,蒋宋一体,互为帮助。只有壮大“蒋家”才能更好地维护“宋家”,只有维护好“宋家”才能最大化“蒋家”的利益。蒋介石逝世后,宋美龄为使蒋经国顺利接班,隐居美国。她虽然身在美国,但心系台湾政坛,关心的重点是塑造蒋介石历史形象、辅助蒋经国治理台湾。实际上,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蒋家王朝”。
二、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三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三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论文提纲范文)
(1)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对中国新型(特色)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二、国外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三、对已有研究的分析和评价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何谓参政党 |
二、何谓新型政党制度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困难与不足 |
第一章 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参政党视角的形成 |
一、政党制度研究的西方路径 |
二、中国政党制度的既有解释 |
三、参政党: 中国政党制度研究的新角度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功能分析 |
一、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缘起与发展 |
二、本文对结构-功能主义的借鉴 |
三、角色定位、角色互动与功能转化: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参政党角色定位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变迁 |
第一节 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及其规范化发展 |
一、作为组织的参政党 |
二、作为制度的参政党 |
三、治理中的参政党 |
四、参政党三种角色间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变迁 |
一、20世纪40年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 |
二、改革开放前中国政党制度的曲折发展 |
三、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党制度的健全与制度化 |
四、新时代以来“新型政党制度”概念的提出 |
第三节 参政党角色规范化对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积极作用 |
一、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二、新型政党制度变迁中执政党与参政党的角色定位 |
三、参政党角色规范化与新型政党制度变迁关键节点的契合 |
四、参政党文化建设对新型政党制度的意义 |
第三章 参政党和执政党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 |
第一节 组织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组织模式 |
一、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
二、组织关系——非竞争性 |
三、组织特征——非对称性 |
第二节 制度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模式 |
一、政党与政权关系——执政-参政 |
二、政党与政党关系——多党合作 |
三、政党与社会关系——政治协商 |
第三节治理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一、嵌入式治理——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二、一主多元: 治理主体的权力分配机制 |
三、协商整合: 治理过程的协同互动机制 |
四、科学民主: 治理绩效的提升机制 |
第四节 参政党与执政党互动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 |
一、合作型: 新型政党制度结构的整体特征 |
二、参与型: 参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结构中的定位 |
三、参政党政治参与对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结构的塑造 |
第四章 参政党功能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 |
第一节 体系维持: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体系效能 |
一、政治录用: 参政党的人才吸纳效应 |
二、政治沟通: 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党际交流 |
三、政治社会化: 参政党的文化传播 |
第二节 治理优化: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过程及政策效能 |
一、利益表达与聚合: 参政党的利益整合作用 |
二、政策制定与实施: 参政党对决策科学化的推动 |
三、职权行使、社会服务与政策监督: 参政党的政策输出与反馈功能 |
第三节 参政党功能转化对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积极作用 |
一、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特点 |
二、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体系的巩固效应 |
三、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过程与政策效能的优化作用 |
第五章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
第一节 参政党角色缺位及其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影响 |
一、参政党角色规范化的不足 |
二、参政党自身的结构性瓶颈 |
三、参政党的功能局限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压力与挑战 |
一、国内社会环境的压力 |
二、国际局势的影响 |
第三节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化路径 |
一、在执政党领导下完善参政党建设 |
二、完善政党协商机制与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制度结构 |
三、提升参政党治理能力与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 |
四、增强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适应性 |
结语 |
一、理论价值 |
二、治理价值 |
三、民主价值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人民政协界别演进与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价值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价值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人民政协界别的基本内涵 |
2.1 人民政协界别的相关概念 |
2.1.1 职业代表制 |
2.1.2 统一战线 |
2.1.3 人民政协 |
2.1.4 协商民主 |
2.1.5 界与界别 |
2.2 人民政协界别的基本特征 |
2.2.1 政治上的包容性 |
2.2.2 设置上的平等性 |
2.2.3 组织上的精英性 |
2.2.4 运行上的协商性 |
2.3 人民政协界别的结构与功能 |
2.3.1 人民政协界别的差序结构 |
2.3.2 人民政协界别的主要功能 |
第3章 人民政协界别的理论基础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中的相关思想 |
3.1.1 统一战线理论 |
3.1.2 政党理论 |
3.1.3 民主政治理论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的相关思想 |
3.2.1 统一战线思想 |
3.2.2 人民政协思想 |
3.2.3 人民民主思想 |
3.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3.3.1 和同思想 |
3.3.2 中庸思想 |
3.3.3 仁政思想 |
3.3.4 天下为公思想 |
第4章 人民政协界别的演进历程 |
4.1 人民政协界别的生成阶段(1840-1948) |
4.1.1 合群救国思想的兴起与各界联合的实践(1840-1910) |
4.1.2 政党中心主义的确立与职业代表制思想的传播(1911-1926) |
4.1.3 国共政争与职业代表制的制度实践(1927-1948) |
4.2 人民政协界别的确立与曲折发展阶段(1948-1978) |
4.2.1 “五一口号”的发布与人民政协会议的召开(1948-1949) |
4.2.2 代行人大职权期间政协界别的设置与运行(1949-1954) |
4.2.3 人大召开后政协界别的曲折发展(1955-1966) |
4.3 人民政协界别巩固与发展阶段(1978至2012) |
4.3.1 “阶级”话语的空间压缩和重塑 |
4.3.2 改革开放新时期各界别整合与发展 |
4.3.3 “界别”概念的提出与界别设置的不断调整 |
4.4 人民政协界别快速发展阶段(2012 至今) |
4.4.1 新时代大统战格局的提出及对界别发展的意义 |
4.4.2 专门协商机构的新定位与各界别的发展 |
4.4.3 政协界别优化问题提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日程 |
第5章 人民政协界别历史演进的逻辑、特征与经验 |
5.1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三重逻辑 |
5.1.1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统战逻辑 |
5.1.2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资政逻辑 |
5.1.3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社会逻辑 |
5.2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主要特征 |
5.2.1 宏观层面:政协界别基本结构的日趋完善 |
5.2.2 微观层面:政协界别调整策略的综合运用 |
5.3 人民政协界别演进的基本经验 |
5.3.1 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 |
5.3.2 坚持同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相适应 |
5.3.3 坚持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 |
第6章 新时代人民政协界别面临的问题与优化路径 |
6.1 当前人民政协界别面临的主要问题 |
6.1.1 政协界别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不足 |
6.1.2 政协界别设置重叠交叉与涵盖面不足 |
6.1.3 政协界别委员的身份认同感不强 |
6.1.4 政协界别常态化履职机制不健全 |
6.2 人民政协界别优化的基本原则 |
6.2.1 处理好一元领导与多元合作间的张力 |
6.2.2 处理好政治吸纳与利益代表间的张力 |
6.2.3 处理好政治稳定与政治参与间的张力 |
6.3 人民政协界别优化的主要路径 |
6.3.1 扩大政协界别的社会影响力 |
6.3.2 优化政协界别设置与界别委员结构 |
6.3.3 增强界别委员的身份认同感 |
6.3.4 建立健全界别常态化履职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3)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几则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代议机关应该采用哪种表决方式?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投票表决的历史发展——公开性和秘密性的演变 |
第一节 雅典民主政治中的投票表决方式 |
一、雅典民主的初尝试——以抽签为主 |
二、雅典民主的初尝试——投票选举 |
三、雅典民主投票的不利影响 |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选民投票方式由公开到秘密的演变——以英国为典型 |
一、英国选民投票方式的变迁 |
二、英国议会改革中关于选民投票方式的辩论 |
三、英国选民投票方式变迁的启发 |
第三节 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投票表决方式由秘密演变为公开——以美国为典型 |
一、美国国会的秘密会议制度 |
二、1970美国国会改革逐步实现了由秘密到公开的转变 |
第二章 代议机关的表决方式与代议制度 |
第一节 代议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当代特点 |
一、代议制度的定义和历史发展 |
二、代议制度运行的特点 |
第二节 议员-选民关系与表决方式 |
一、密尔的思考——“专职代表说”还是“使节说” |
二、现代民主社会议员-选民关系的理论学说 |
三、议员-选民关系决定了代议制是责任政治 |
第三章 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及适用依据——以英、美、法、日为典型 |
第一节 英、美、法、日四国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 |
一、英国议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二、美国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三、法国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四、日本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二节 公开还是秘密——代议机关适用投票表决方式的考量 |
一、公开表决符合代议制责任政治的要求 |
二、缺乏公开表决的条件时秘密投票更合适 |
三、适用表决方式的具体考量 |
第三节 代议机关公开投票表决的条件 |
一、议事公开制度 |
二、议员免责权 |
三、选民的理性判断 |
第四章 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一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多种表决方式并存 |
二、1954年确立了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方式为主的表决方式 |
三、“文革”特殊时期人大制度遭到破坏 |
四、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确立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制度 |
第二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的方式 |
一、举手表决 |
二、投票(无记名投票) |
三、电子表决器表决 |
四、我国港澳台地区立法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三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特点及问题 |
一、以秘密性投票表决为原则 |
二、尚不具备普遍性公开投票的社会共识和环境 |
三、推崇秘密投票表决的原因 |
第五章 完善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方式的设想 |
第一节 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方式的法律制度 |
一、由法律固定表决方式 |
二、完善举手表决的程序 |
三、完善秘密写票处的程序 |
第二节 党员人大代表委员投票的党纪和法律的衔接 |
一、党内法规没有对党员人大代表委员的投票纪律作针对性的、明确的规定 |
二、现行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不利于党纪和法律的衔接 |
三、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类型化 |
第三节 正确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行为 |
一、客观对待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 |
二、提高人大代表委员的责任意识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及译着类 |
二、编着类 |
三、杂志类 |
四、学位论文类 |
五、网站类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特点和经验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辨析 |
(一)政党 |
(二)民主党派 |
(三)无党派民主人士 |
(四)协商民主 |
(五)政党协商 |
二、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多党合作思想 |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协商思想 |
(三)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思想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的职能定位 |
一、参政议政职能 |
二、阶级代表职能 |
三、政治监督职能 |
四、自我改造职能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主要实践 |
一、重大政治事务中的政党协商 |
(一)筹建新中国进程中的政党协商 |
(二)关于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的协商 |
二、国家法制建设中的政党协商 |
(一)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协商 |
(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讨论与协商 |
三、国家经济事务中的政党协商 |
(一)国家财经政策制定中的协商 |
(二)参与土地改革的决策与执行 |
(三)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协商与沟通 |
四、国家外交事务中的政党协商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特点 |
一、协商主体:彰显主人翁地位 |
二、协商形式:正式协商与非正式协商结合 |
(一)依托于常规化会议的正式协商 |
(二)形式灵活的非正式协商 |
三、协商过程:参政议政与自我教育并举 |
四、协商成效显着 |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经验、不足与启示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经验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
(二)重视党际沟通协作 |
(三)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实践中的不足 |
(一)民主党派的自我定位存在偏差 |
(二)民主党派内部的政治参与存在差异 |
(三)政党协商制度缺陷制约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当代启示 |
(一)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协商意识 |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协商能力 |
(三)推动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研究(1928-194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及基本思路 |
三、史料收集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立法院的制度起源和前期探索 |
第一节 混乱的政局与激变的思潮 |
第二节 议会制的立法模式源起与引进 |
第三节 新式立法制度的初步发展与实践 |
第四节 探索阶段议会式立法的困局 |
第二章 立法院的指导思想和定位 |
第一节 西学分权思想的推演 |
第二节 国民党与训政时期约法的调适 |
第三节 立法院宪法地位的论争 |
第三章 立法院的人员构成和立法活动 |
第一节 《立法院组织法》与立法院制度设计 |
第二节 立法委员众生相 |
第三节 立法院的立法活动 |
第四节 立法院的运作特质 |
第四章 立法院的中西法律文化聚焦——以新《刑法修正案》为例 |
第一节 新《刑法修正案》的修法背景 |
第二节 立法院刑事修法的实践与问题 |
第三节 立法院法律移植思维的本土化转型 |
第五章 立法院的社会本位立法导向——以劳工法为例 |
第一节 立法院对于“民生主义”的理解 |
第二节 立法院《工会法》《工厂法》起草经过 |
第三节 立法院劳工问题的解决路径 |
第四节 社会本位在立法院劳动立法上的取舍 |
第六章 立法院立法活动的历史省思 |
第一节 立法院的总体特征与观感 |
第二节 立法院的历史地位 |
第三节 立法院立法活动的反思与启示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7)协商民主视角下人民政协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T |
导论 |
一、研究的背景、依据与意义 |
(一) 背景、依据 |
(二) 研究的意义 |
二、核心概念 |
(一) 协商民主 |
(二) 人民政协 |
三、研究综述 |
(一) 传统的史学研究 |
(二) 新近的政治民主研究视角 |
四、理论创新与结构安排 |
(一) 创新 |
(二) 结构体系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 |
一、民主与民主的分类 |
(一) 民主的基本概念 |
(二) 民主的基本类型 |
二、学界关于协商民主理论的述评 |
(一) 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简述 |
(二) 我国的协商民主理论 |
(三) 对当下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的评价 |
三、协商民主的概念与特点 |
(一) 协商民主的概念 |
(二) 协商民主的特点 |
(三) 协商民主的功能 |
(四) 我国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关系 |
(五) 我国协商民主与公众参与的关系 |
四、协商民主中政治协商的地位 |
(一) 我国的协商民主是多层次多形式的民主 |
(二) 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核心内容 |
(三) 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 |
(四) 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 |
(五) 政治协商统领其他形式的的协商民主 |
第二章 政治协商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我国政治协商的形成与发展 |
(一) 清末的政治协商——咨议局和资政院 |
(二) 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治协商 |
(三) 人民政协与新中国政权建构时期的政治协商 |
(四) 改革开放以来的人民政协的新发展 |
二、中国政治协商的历史特点 |
(一) 它具有党派特色 |
(二) 它具精英政治特色 |
(三) 它受特定政治力量主导或领导 |
三、中国政治协商的历史启示 |
(一) 政治协商组织是整合各政治力量的重要平台 |
(二) 政治协商具有很高的威信 |
(三) 政治协商和协商政治承载着中国人的民主梦想 |
第三章 人民政协的理论基础与运行机制 |
一、我国人民政协的思想渊源 |
(一)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民主与统一战线思想 |
(二) 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的政治协商与人民政协思想 |
(三) 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协商与人民政协思想的新发展 |
二、人民政协的基本性质与基本职能 |
(一) 人民政协的基本性质 |
(二) 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 |
三、人民政协的主体性结构 |
(一) 人民政协的组织体系 |
(二) 政协委员 |
(三) 界别 |
四、人民政协的会议制度与活动制度 |
(一) 有关会议制度 |
(二) 有关活动的制度 |
五、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条件 |
(一) 人民政协的外部条件 |
(二) 人民政协自身条件 |
第四章 人民政协的改革与完善 |
一、人民政协完善与发展的争议及动力 |
(一) 有关人民政协改革的争议 |
(二) 人民政协完善与发展的动力 |
二、人民政协改革和发展的价值目标 |
(一) 政治民主性与决策科学性的统一 |
(二) 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统一 |
(三) 社会和谐与个性自由的统一 |
三、人民政协完善与发展的主要方面 |
(一) 人民政协主体性方面 |
(二) 人民政协协商机制方面 |
四、人民政协制度的规范与法制化 |
(一) 当前规范人民政协的有关文件 |
(二) 上述规范性文件运行的分析 |
(三) 法律化的必要性 |
(四) 法律化的具体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目的与依据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的基本内容 |
第五节 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分析框架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一、政治沟通研究途径 |
二、文献资料研究法 |
三、历史研究法 |
四、调查研究法 |
五、案例研究法 |
第七节 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办法 |
第一章 理论基础: 政治沟通理论 |
第一节 政治沟通理论的演变 |
一、沃尔特·利普曼和《民意》: 沟通领域的奠基之作 |
二、哈罗德·拉斯韦尔: 宣传分析研究的拓荒者 |
三、保罗 F.拉斯菲尔德: 沟通直接效果研究的开创者 |
四、新一代沟通学者: 媒体间接效果研究 |
五、罗伯特·恩特曼: 框架理论的一流学者 |
六、洛杉矶圣莫妮卡: 新社交沟通技术的发源地 |
第二节 政治沟通的构成要素 |
一、政治沟通的信息源 |
二、政治沟通的信息 |
三、政治沟通的管道 |
四、政治沟通信息接收者 |
五、正反馈与负反馈 |
第三节 政治沟通研究的方法 |
一、调查研究法 |
二、深度访谈法 |
三、内容分析方法 |
四、视听内容分析法 |
五、网络分析方法 |
六、试验与模拟法 |
第二章 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的历史考察(上)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至社会主义制度确立时期(1949-1956) |
一、党内政治沟通 |
二、党权(党际)政治沟通 |
三、党政政治沟通 |
四、党群政治沟通 |
第二节 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时期(1957-1965) |
一、党内政治沟通 |
二、党权政治沟通 |
三、党政政治沟通 |
四、党际政治沟通 |
五、党群政治沟通 |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6) |
一、党内政治沟通 |
二、党权政治沟通 |
三、党政政治沟通 |
四、党际政治沟通 |
五、党群政治沟通 |
第二章 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的历史考察(下)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初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1977-2011) |
一、党内政治沟通 |
二、党政(权)政治沟通 |
三、党际政治沟通 |
四、党群政治沟通 |
第二节 十八大以来至今(2012--至今) |
一、党内政治沟通 |
二、党权政治沟通 |
三、党政政治沟通 |
四、党际政治沟通 |
五、党群政治沟通 |
第三章 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的特点和基本经验 |
第一节 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的特点 |
一、政治信息发布与接收者从不平等逐渐走向平等 |
二、政治信息从部分公开逐渐走向公开 |
三、政治信息管道城乡不平衡逐渐加大 |
四、政治沟通正负反馈呈现两极分化的特点 |
第二节 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的基本经验 |
一、遵循党内法规、发扬党内民主 |
二、尊重外生事实、发挥监督作用 |
三、遵守各自边界、实现协同治理 |
四、尊重彼此党格、发挥参政功能 |
五、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群沟通要尊重利益诉求、提升回应质量 |
第四章 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实证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沟通实证分析 |
一、案例介绍 |
二、理论分析 |
三、小结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党权政治沟通的实证分析 |
一、案例介绍 |
二、理论分析 |
三、小结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党政政治沟的通实证分析 |
一、案例介绍 |
二、理论分析 |
三、小结 |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党际政治沟的通实证分析 |
一、案例介绍 |
二、理论分析 |
三、小结 |
第五节 中国共产党党群政治沟通实证分析 |
一、案例介绍 |
二、理论分析 |
三、小结 |
第五章 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实践中存在的诸问题 |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沟通存在的诸问题 |
二、中国共产党党权政治沟通存在的诸问题 |
三、中国共产党党政政治沟通存在的诸问题 |
四、中国共产党党际政治沟通存在的诸问题 |
五、中国共产党党群政治沟通存在的诸问题 |
第二节 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与执政体系的不适应 |
二、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与执政环境的不适应 |
三、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与执政对象的不适应 |
第六章 东南亚国家或地区执政党政治沟通的实践与启示 |
第一节 韩国执政党政治沟通的做法及启示 |
一、韩国执政党党内部的政治沟通 |
二、韩国执政党与政府的政治沟通 |
三、韩国执政党与议会的政治沟通 |
四、韩国执政党与在野(反对)党政治沟通 |
五、韩国执政党与民众的政治沟通 |
六、启示与体会 |
第二节 日本执政党政治沟通的做法及启示 |
一、日本执政党党内部的政治沟通 |
二、日本执政党与政府的政治沟通 |
三、日本执政党与议会的政治沟通 |
四、日本执政党与在野党政治沟通 |
五、日本执政党与民众的政治沟通 |
六、启示与体会 |
第三节 台湾地区执政党政治沟通的做法及启示 |
一、台湾地区执政党党内部的政治沟通 |
二、台湾地区执政党与政府的政治沟通 |
三、台湾地区执政党与议会的政治沟通 |
四、台湾地区执政党与在野党政治沟通 |
五、台湾地区执政党与民众的政治沟通 |
六、启示与体会 |
第四节 新加坡执政党政治沟通的做法及启示 |
一、新加坡执政党党内部的政治沟通 |
二、新加坡执政党与政府的政治沟通 |
三、新加坡执政党与议会的政治沟通 |
四、新加坡执政党与在野党政治沟通 |
五、新加坡执政党与民众的政治沟通 |
六、启示与体会 |
第七章 优化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实践的原则与途径 |
第一节 优化中共政治沟通的原则 |
一、坚持党的根本领导 |
二、遵循宪法法律轨道 |
三、服从人民根本利益 |
四、着眼利益的多样性 |
第二节 优化中共政治沟通的途径 |
一、党内沟通民主化 |
二、党权沟通科学化 |
三、党政沟通法制化 |
四、党际沟通平等化 |
五、党群沟通回应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10)政治符号与社会角色 ——宋美龄后半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史料运用 |
第一章 时代背景与宋美龄后半生的符号特征 |
第一节 蒋介石撤台时的内外困局 |
第二节 1950年初宋美龄自美返台后对蒋介石的政治支持 |
第三节 “第一夫人”:宋美龄的政治符号选择 |
第二章 宋美龄后半生的社会角色之一:“台美外交主掌人” |
第一节 积蓄“台美外交”助力(1949-1952) |
第二节 践行“夫人外交”(1952-1959) |
第三节 从台前到幕后(1963-1969) |
第三章 宋美龄后半生的社会角色之二:台湾“妇运领袖” |
第一节 妇女运动:宋美龄的政治根据地 |
第二节 抵台发动妇运维稳 |
第三节 以“动员”作为妇运工作的重中之重 |
第四节 妇联会:宋美龄退台后的妇运抓手 |
第四章 宋美龄后半生的社会角色之三:台湾社会事业推动者 |
第一节 宗教信仰与政治的融合 |
第二节 宋美龄与台湾医疗事业 |
第三节 宋美龄与台湾教育事业 |
第五章 宋美龄后半生的政治符号与家庭角色关系研究 |
第一节 传统家族中的长者 |
第二节 从斗争到同舟共济:宋美龄与蒋经国关系研究 |
第三节 宋美龄在娘家利益与蒋家利益间的平衡 |
第六章 宋美龄后半生的终结:隐居美国 |
第一节 隐而不休 |
第二节 东山未起 |
第三节 谢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四、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三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论文参考文献)
- [1]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D]. 李珊珊. 山东大学, 2021(02)
- [2]人民政协界别演进与优化研究[D]. 董鹏林. 吉林大学, 2021(01)
- [3]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D]. 刘妤.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特点和经验研究(1949-1956)[D]. 廖云蕾.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6)
- [5]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研究(1928-1946)[D]. 丁天立. 南京大学, 2020(08)
- [6]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7]协商民主视角下人民政协制度研究[D]. 徐湘明. 南京师范大学, 2017(01)
- [8]全面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研究[D]. 张艳青. 中共中央党校, 2017(06)
- [9]农工党十五届五次中全会在京举行 陈竺作工作报告 刘晓峰作闭幕讲话[J]. 顾建军. 前进论坛, 2016(12)
- [10]政治符号与社会角色 ——宋美龄后半生研究[D]. 吕晶. 南京大学,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