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施行首报负责制(论文文献综述)
李敏[1](2021)在《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的构建》文中研究指明目的(1)了解卒中病房人文关怀实施现况、脑卒中患者及家属的关怀需求、一线护理人员的临床人文护理举措,为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的构建提供相关策略及依据。(2)构建适用于卒中病房的人文护理实践指引,以期为我国专科人文护理实践提供参考。方法(1)通过现象学研究法,在文献研究、课题小组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半结构式访谈提纲,采用目的抽样法,对来自13个市的18位卒中专科人员(医生、护士、康复技师)进行质性访谈,了解卒中病房人文关怀实施现况,通过Colaizzi主题聚类分析数据。(2)通过现象学研究法,运用半结构式质性访谈,分别对21名脑卒中患者和21名家属进行调查,深度挖掘其关怀需求。(3)通过横断面调查,采用便利抽样法,选取来自全国24个城市65所医疗机构的100名卒中专科临床护士为调查对象,运用自制问卷,了解其在照护脑卒中患者过程中的人文护理举措,并用词频分析和主题聚类分析处理数据。(4)通过专题研讨会,采用目的抽样法,选取符合纳入、排除标准的20名卒中专科临床护士,以圆桌讨论形式对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方案构建草案修改讨论,形成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初稿。(5)通过横断面调查,以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初稿为内容制定调查问卷,采用便利抽样法选取全国卒中平台二、三级综合医院卒中病房的265名护士和250名患者进行调查,了解护士和患者对该指引具体内容的重要性认知情况,并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护患双方重要性认知差异。(6)运用德尔菲专家咨询法,以目的抽样,采用函询问卷的形式对来自全国15家医疗机构及科研院校的25名专家进行2轮的咨询,以最终确立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方案。结果(1)医、护、技的质性访谈共提取出4个主题,12个亚主题。具体为:(1)卒中病房工作人员对卒中患者的关怀行为逐步提升(卒中救治理念发生改变、关注解决患者的现存问题、主动营造关怀氛围)、(2)卒中病房人文关怀实施者的关怀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自身职业价值感不强、主动关怀行为落实不够、全程康复欠重视)、(3)卒中病房人文关怀实施中的主要困难和矛盾(医疗机构现行管理与需求有差距、康复条件与需求存在差距)、(4)卒中病房人文关怀实施中工作人员的迫切需求(增设专职岗位、有效的人文关怀培训、构建更为和谐的医患关系)。(2)脑卒中患者与患者家属的质性访谈共提取出6个主题,14个亚主题。具体为:(1)生理关怀、(2)安全关怀(专业操守、应答及时)、(3)情感关怀(服务意识、正性激励、同理心、有效沟通、提供交流平台、个性化关怀)、(4)尊重权利、(5)康复关怀(康复计划、专业指导、康复配置、延续服务)、(6)家属关怀(身心支持、照护指导)。(3)共计收到610条临床人文护理举措,经主题归纳,内容主要集中在生理、安全、情感、尊重、康复五大方面。排名前20的高频词组分别聚焦在健康教育、心理护理、卒中康复、环境改造、出院随访等方面,其中:(1)健康教育主要集中在具体项目开展和不同指导形式;(2)心理护理多体现在言语沟通和服务态度;(3)康复多为提供辅助器具和开展早期康复;(4)环境改造多为增设保护性安全措施;(5)出院随访集中在居家访视和居家改装,调查对象一致认为该部分是关怀中的短板。(4)专题研讨会共收到86条文字性建议,涉及45个条目。根据讨论意见,意见归类、主题分析,经课题组讨论决定,合并指标20项,修改语言描述36项,删除指标49项,初步形成了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初案,其中包含5个维度(生命关怀、安全关怀、情感关怀、尊严关怀、康复关怀),共46个条目。(5)在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条目重要性评价中,护患双方各条目得分分别为(4.75±0.32)分和(4.50±0.35)分,在B2(安全管理方案)、B6(安全设置)、B7(辅具性能良好)、C4(认知障碍管理)、C6(亲属陪伴)、D2(知情告知)、D3(参与决策)、D6(不敬言行)、D7(满足需求)、E8(专业指导)等10个条目无统计学差异,余36个条目均有显着差异(P<0.05)。(6)2轮专家咨询的问卷回收率均为100%,专家权威系数为0.91,实践条目重要性和实用性的肯德尔协调系数分别为0.12、0.10和0.09、0.11。2轮的修改建议分别为95和42条,分别修改条目36条和21条。2轮咨询后,所有指标赋值均在4.5分以上、变异系数在0~0.17之间。最终确立了以马斯洛需要层次论为结构框架的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方案,包含5个维度,共46条目。结论(1)人文关怀实践已在我国广泛开展,但医务人员视角下的卒中病房人文关怀实施现况并不乐观,脑卒中患者及家属的需求亦无法满足,临床护士眼中的人文护理多集中对患者的常规指导和日常护理操作,缺乏对患者全面而有针对性的关怀措施、对人文护理实质内容的全面理解、对关怀实践的整体概念,建立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迫在眉睫。(2)构建了包含生理关怀、安全关怀、情感关怀、尊严关怀、康复关怀5个维度、46个条目的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专家积极系数及权威系数等主要结果均体现出专家意见的一致性高、可靠性强,表明本研究方案有较高科学性,可规范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内容,为我国专科人文护理实践提供借鉴。
秦雪莹[2](2019)在《清中叶江西地方社会问题及治理 ——以《西江视臬纪事》为中心》文中提出《西江视臬纪事》是凌担任江西按察使近十年间上呈、处理、发布的各类条文汇编,刊印于乾隆八年(1743)。本文所使用的史料来源是1996年上海古籍社出版的《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82册。《西江视臬纪事》共五卷,分别是条奏、详议、文檄、条教以及续补1卷,全书共计194篇文章。此书内容丰富,记录的是清中叶江西地方社会出现的有关经济、治安、社会陋习等的问题及犯罪,以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江西按察使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颁布的一系列政令。通过这些政令,我们可以观察到清中叶江西地方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种犯罪形成的原因,以及这些问题是如何被解决的。《西江视臬纪事》是现存的少有的关于江西地方治理的政书类文献,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特别是其中关于法律的相关史料记载,为我们研究江西地方社会法律的推行提供了详尽的参考资料。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来论述中心思想。第一部分是清中叶江西地方社会涌现的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经济问题、治安问题以及陋俗问题三个方面,在这一章节,主要概述了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第二部分针对第一部分阐述的社会问题,身为按察使的凌依据皇令、社会调查情况等颁布了一系列的政令,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治理和改善,笔者通过研究具体的政令来了解官府对江西地方社会问题的治理方式;最后一部分是对社会问题的预防制度,通读《西江视臬纪事》全文后发现,清中叶江西地方社会问题的治理以及预防主要依靠保甲制度、族正制度和乡约制度的实施来缓和和解决;最后,通过三种主要的地方治理制度,探讨其对当今中国地方社会法治的借鉴意义。
黄群昂[3](2019)在《明代兵部尚书研究》文中指出明代兵部尚书是辅佐皇帝管理全国军政事务的最高行政官员,是明代中枢权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明代职官体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本文系统考察兵部尚书建置与制度建设、群体特征、兵部尚书权力运行机制、兵部尚书与各权力体系的关系以及兵部尚书应对军事危机时的政治表现,以兵部尚书为视角考察六部的行政运行状态与政治作用,揭示明代中央军政决策机制在常态与变态形势下的运行状态与运转效率,从而深化对明代中央权力生态与政治军事格局的认识。兵部尚书的行政是以兵部在明代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定位为基础的。从制度上看,明代兵部尚书为正二品官员,由文官担任,与五军都督府实现文武分权。洪武十三年以后的五军都督府尽管保持了统军、训练军马的权力,但管理、调发等职权多流向兵部,形成兵部尚书主管调发及军事政令而不统军,五军都督府统军而无调发、管理军务之权的局面。兵部尚书主要通过科举一途晋升,其个人及家庭出身、户类构成显示大部分兵部尚书来自平民阶层,表明了明代科举为社会成员的向上流动提供了保证。兵部尚书来源的地域分布呈现南北多、边远地区少的特点。而南方与北方相较,则为北方多,南方少,这与明代南北进士的录取数量恰好相反,这表明虽然人口、经济、文化以及科举实力等因素都对兵部尚书的选用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很显然,政治与军事因素对兵部尚书的选任所起的作用更大。兵部尚书的履历与职任结局显示兵部尚书大多有一定的地方军事经验,但其选拔受到皇帝、官僚系统等因素的影响,所选兵部尚书大多不能胜任该职,失误颇多,由此造成大部分兵部尚书仕途不稳定,命运多舛。从具体的行政运作看,兵部尚书的权力运行始终以皇帝为核心。明太祖废相后,皇帝兼具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的双重职责,皇帝看似高居拱默,居于深宫之中,但皇帝对包括军政事务在内的一切国家大政均拥有绝对的支配权。皇帝通过上朝、面谈、颁发圣旨等方式处理国家政务,兵部尚书对皇帝意旨无条件服从。在维护皇权独尊的政治体制下,兵部尚书行政的平行、向下运行都受到各种权力机关的制衡。中央、地方行政机构叠床架屋的结果是各方政治势力互相牵扯,使兵部尚书瞻前顾后,不能为且不敢为,只能敷衍以塞责,从而造成政务的壅塞,政务运行往往流于形式,执行效果有限。各权力体系间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衡。在明王朝遭遇危机之时,少数兵部尚书通过扩大自身的权力,加强兵部尚书的权威,发挥主观能动性,使明代的军事指挥一时颇有如臂使指之效。但兵部尚书的命令下达地方执行需要较长过程,可兵部尚书更替频繁,多不久任,不可能尽心督促每个环节贯彻到位。所以在危机形势下,精明强干的兵部尚书可以振刷军政,对应对危机也可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难以撼动深层次的政治体制问题,限制了行政效能。兵部尚书的权力运行受到明代各种国家权力体系的制约,效能有限,但在军事管理领域中兵部尚书的作用始终是不可替代的,它对维护明代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仍起着关键作用。自明太祖废相后,阁部之争中阁臣始终未取得合法的“相权”,明代的中央权力运作实际上是以“六卿”为“相”,可以说明代的中央政治实质上是君主专制下的“部权”政治。而且兵部尚书的权力运作水平除了制度上的作用以外,特殊的政治事件、兵部尚书的权力欲望、兵部尚书的个人行政素质、兵部尚书对兵部的权力定位与理解,兵部尚书与其它中央权力的势力消长等都有一定的关系。
陈嘉煌[4](2019)在《清代凌迟刑研究》文中指出本文研究清代凌迟刑,梳理了清代凌迟律例条文及其变迁,清代凌迟刑的审办和处决,并以大量实际判处和施行凌迟的案例,说明清代凌迟的基本状况。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清代法律虽规定十余条判处凌迟的罪行,但以触犯谋反大逆、子孙谋故杀祖父母父母、妻妾谋故杀夫、谋故杀期亲尊长及杀一家三人为主。在清代,凌迟虽然是最重的刑罚,但律法仍能以亲属缘坐、断付财产、加割刀数和酌情宽免等方式调节处罚。清代凌迟律例的规定,体现了统治者对于政权稳固和国家伦理的重视,也反映出清代国家与社会的重大变迁,开疆拓土、叛乱动荡及重大犯罪等,都改变着凌迟刑的法律规定。由于凌迟是刑罚之最重者,故而清代各级机构普遍对凌迟案件处理迅速,并由皇帝亲自裁决,既体现了皇权至上,又体现了司法体系的高效运作。
耿颖馨[5](2019)在《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的预决效力研究》文中指出预决效力规则有利于弥补既判力适用缺陷,推动解决刑、民交叉案件审理难问题。当前国内对于预决效力研究多集中在民事诉讼领域,刑事判决对民事诉讼的预决效力问题研究不足,学者对概念、法理基础、适用范围等各抒已见却未形成一般性见解。本文通过理清预决效力的基本范畴与预决效力的正当性,通过梳理现行立法及司法适用现状,立足于本国国情分析立法缺陷和司法适用异化的原因。预决效力是与既判力相关的独立的判决效力,为有效利用刑事已决事实的预决效力,本文结合近年来司法适用现状并借鉴域外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尝试对适用规则重新建构。首先,确定刑事已决事实于民事诉讼中判决效力的适用原则;其次,对刑事已决事实进行层次性划分,判决主文和判决理由部分所确认事实预决效力存在差异;再次,为维护后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将判决效力主观范围向刑事案外人有限扩张并设置相应的程序保障措施;最后,基于对刑、民案件差异的考量,构建刑事预决效力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例外规则。
何吉利[6](2019)在《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的监管研究 ——以H市L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正处于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老年保健食品越来越受到老年人的青睐。然而,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虚假宣传现象泛滥,政府相关部门对电视广告监管不力,无数老年人深陷保健食品骗局无力维权,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调查法等方法,在现有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监管体系下,以H市L区监管模式为范例,探讨我国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并通过比较分析法比较国内外监管经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完善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事前审查制度、加强行业监管、健全政府监督体系等对策和建议。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章和第二章:绪论和相关概念理论。主要阐述本课题的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情况、研究方法和创新点,课题中用到的相关概念和理论知识。第三章:通过对老年群体保健食品相关情况的调查,分析加强我国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监管的必要性。第四章和第五章:以H市L区为例,阐述我国地方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监管制度和存在问题。第六章:国外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监管制度和经验总结。第七章:提出完善措施和监管对策。
曾焕奎[7](2018)在《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行业快速发展,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但同时也不断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为适应新的变化,也不断发生着变革。县(市、区)是我国基层行政单位,县(市、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公共政策和战略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直接体现和最终落脚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县(市、区)级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是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层组织,是基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执行者、落实者,基层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是否顺畅、高效运作,直接关系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成效。因此,探讨研究基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体制机制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县级市—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为研究对象,在对药品安全监管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研究方法、相关概念及研究理论等方面分析后,介绍了晋江市基本情况,并回望了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变革历程及现状,从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定期监督抽检、规范行政许可、试点信用体系及畅通渠道建设等六个方面总结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的实践经验,指出在监管力量、稽查成效、监管重心、企业主体落实、医疗机构监管及社会共治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包括监管资源“挤压化”、监管专业“削弱化”及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因素。通过介绍江西省鹰潭市、湖北省咸安区、安徽省马鞍山市及河南、四川省及地方政府领导兼任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案例等地方药品监管经验,探讨和借鉴这些地区先进的药品安全监管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区实际,从深化体制改革、发达地区高配机构主要领导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从树立信心、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培训、强化风险防控提出队伍建设的建议;从绩效考核办法、信用等级管理、社会参与机制及联合协作机制提出机制创新的建议;从规范执法行为、经费装备保障、技术保障体系提出保障措施的建议;从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行动提出日常监管的建议;从稽查执法力度、重点、软实力提出稽查执法的建议。
王楚强[8](2018)在《清代州县低成本治理》文中研究表明清代政府一直努力尝试实现儒家学说的理想社会,民安本业而官府不扰,九州无事而乐耕耘。在这个社会中,百姓安心的从事本业,和睦无争,按时缴纳赋税,不需要官府太多的干涉。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清政府在制度设计上极力减少官府的涉入。虽然清政府没有将成本概念引入制度设计当中,但是低成本的特点十分明显。在赋税制度设计上,最初实行由单,逐渐被内容更简单,形式更严谨的三联串票替代,且整个过程基本由民间执行,民间相互监督的串票与滚单制度期待,配合自封投柜的缴纳制度,整个赋税缴纳除前期核对赋税数据以及最后赋税缴纳,基本不需要官府参与。在司法制度上,官方一直希望达到无讼的效果,官方与州县官员为此做出了许多努力。在如此制度大背景下,官府一直力求用极少的衙门经费以及衙门人员其治理地方事务,充分利用民间本土力量,选取大量的代理人协助官府完成各项事务,官员只需监督这些代理人就能达到治理地方的效果。清政府低成本治理理念存在许多问题,它过度的依赖民间力量,也导致民间压力过大。许多低成本治理的行为其实是官员责任的一种转嫁。随着清中后期内外环境的变化,清代统治者不得不做出改变,开始不断加征各种赋税以及新设各种局所以分担原属于州县衙门的事务。低成本治理模式亦无法继续维持。虽然清代地方低成本治理存在不少问题,但其中依然存在不少的值得借鉴的地方。而现代政府庞大的人员机构,以及一直追求的高效低廉的政府目的,或许都可以从清代政府低成本治理的特点当中寻找到可借鉴之处。
朱丹薇[9](2016)在《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实际测评与提升路径研究 ——以宁波市镇海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质量是服务的生命力之所在。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其服务质量也受到广泛关注。在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社会导向”的价值理念指导下,公众作为行政审批服务的主要对象,其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感受最为真实、直观,因此公众应当成为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评价主体。在此背景下,公众感知视角下的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值得探讨。本研究从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角度,对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进行探究,并选择宁波市镇海区作为个案研究对象。在理论探索部分,通过对公共服务与行政审批服务、公共服务质量的内涵与维度划分、公共服务质量的实际测评这三个部分的文献回顾,对国内外学术界在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形成综合把握。在此基础上,根据格罗鲁斯和PZB等人对顾客感知服务质量的解读,以公众感知为研究视角,明确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定义及其测评的内涵,同时选择SERVQUAL模型作为测评工具,进而结合相关研究成果对该模型的五个既有维度进行适当修正,确定有形性、保证性、守法性、透明性、信息性、移情性为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六个维度,并据此设计了具有较高信度和效度的镇海区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测评指标体系及调查问卷。在实证分析部分,分别就行政审批服务公众实际感知、公众期望、服务质量三个部分展开讨论,运用配对样本T检验、层次分析、重要性---表现水平分析等方法进行数据处理,进而形成对镇海区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研究结果表明:从实际感知看,公众对镇海区行政审批服务的总体感受处于一般水平,其中感知最差的是移情性维度,且各维度的公众实际感知存在一定差异,说明行政服务中心在六个维度的服务表现并不均衡;从期望看,公众对镇海区行政审批服务的总体期望较高,其中期望最高的是保证性维度,且各维度的公众期望存在差异,说明公众认为六个维度的重要性有所差别;从实际感知与期望的差距看,六个维度、24个指标的差距均为负值,其中差距最大的两个维度是移情性和保证性,且各维度的公众实际感知与期望之间均存在显着差异,说明公众的实际感知未达到期望水平;从服务质量看,质量本质上是加权后的差距,经测算,镇海区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总体综合得分为-2.131,单个维度的质量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是有形性、守法性、透明性、信息性、移情性、保证性,且均为负值,说明整体质量状况欠佳,亟待改进。通过进一步分析,六个维度的改进策略分别是:保证性和移情性---优先改进,信息性---改进,守法性、透明性和有形性---可以暂时保持现状。在上述分析结果基础上,提出了六项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提升路径。在结论与展望部分,综合全文论述,总结研究成果与主要创新点,并指出研究存在的不足以及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初钊[10](2014)在《JH创业投资公司尽职调查研究》文中提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又被广义的称为“风险投资”。中国的创业投资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兴起于1998年以后,到现在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时间。然而,随着创业投资在我国的不断发展,许多创业投资公司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被淘汰,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对被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不够全面深入或实施的效果不好,从而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产生了错误的判断,直接导致了投资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失败。由此可见,创业投资的尽职调查工作,对降低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真实了解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最大可能的降低投资风险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创业投资者能否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基础所在。本文所研究的连云港JH创业投资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江苏省第一家在发改委备案的创投企业。经过近8年的发展,JH创投从无到有,逐渐在竞争激烈的创业投资行业站稳了脚跟,并成功投资参股2家在中小板上市的高科技企业。但受自身以及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制约,JH创投始终无法做大做强。笔者通过在JH创投的工作经历,结合实际案例,对JH创投的尽职调查进行描述和分析,提出建议方案和改进措施,力求建立一种较为规范的尽职调查流程内容。本文的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绪论。阐述本文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思路和创新点。第二部分,创业投资和尽职调查工作概述。阐述创业投资及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概念。第三部分,JH创投尽职调查现状分析。结合具体案例描述JH公司尽职调查工作实施情况,并分析目前该公司开展的尽职调查工作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JH创投尽职调查方案设计。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JH公司尽职调查工所需重点关注的调查要点并设计相应调查提纲。第五部分,结论与展望。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运用案例分析法研究笔者工作单位的具体业务内容,揭示的问题真实且具有代表性;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SWOT分析等方法对JH创投的尽职调查流程和内容进行重新设计,并根据分析设计相应的尽职调查提纲。
二、安徽施行首报负责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安徽施行首报负责制(论文提纲范文)
(1)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3 相关理论阐述 |
1.4 文献回顾 |
1.4.1 人文护理的含义 |
1.4.2 人文护理实践的相关理论 |
1.4.3 人文护理实践的学者研究倾向 |
1.4.4 人文护理实践的相关模式、标准、指引 |
1.4.5 卒中专科人文护理实践 |
1.4.6 小结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的初步制定 |
2.1 医、护、技对卒中病房人文关怀实施体验的质性研究 |
2.1.1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2 结果 |
2.1.3 讨论 |
2.1.4 小结 |
2.2 脑卒中患者及家属关怀需求的质性研究 |
2.2.1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2.2 结果 |
2.2.3 讨论 |
2.2.4 小结 |
2.3 临床人文护理举措调查 |
2.3.1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3.2 结果 |
2.3.3 讨论 |
2.3.4 小结 |
2.4 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构建研讨会 |
2.4.1 参会对象 |
2.4.2 实施过程 |
2.4.3 结果 |
2.4.4 讨论 |
2.4.5 小结 |
第三章 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条目重要性评价 |
3.1 对象与方法 |
3.1.1 研究对象 |
3.1.2 样本量计算 |
3.1.3 研究工具 |
3.1.4 研究过程 |
3.1.5 质量控制 |
3.1.6 统计方法 |
3.2 结果 |
3.2.1 研究对象一般资料 |
3.2.2 护、患双方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条目重要性评价得分情况 |
3.2.3 护、患双方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条目重要性评价得分前后5 位的条目 |
3.2.4 Cronbach'sα系数 |
3.3 讨论 |
3.3.1 护、患双方对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条目重要性认同度高 |
3.3.2 护、患双方对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条目重要性评价存在差异 |
3.3.3 对卒中病房人文护理实践的启示 |
3.4 小结 |
第四章 运用德尔菲法确立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 |
4.1 研究过程 |
4.1.1 形成函询问卷 |
4.1.2 专家遴选 |
4.1.3 调查方法 |
4.2 数据分析 |
4.3 结果 |
4.3.1 专家基本情况 |
4.3.2 积极系数和意见权威程度 |
4.3.3 意见集中与协调程度 |
4.3.4 数据汇总分析 |
4.4 讨论 |
4.4.1 函询结果的可靠性 |
4.4.2 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方案的科学性 |
4.5 小结 |
第五章 结论和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的创新点 |
5.3 研究的局限性 |
5.4 展望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人文护理实践在脑卒中患者中的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访谈同意书(医护版) |
附录2 访谈同意书(患者及家属版) |
附录3 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举措调查问卷 |
附录4 专题研讨会知情同意书 |
附录5 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条目重要性评价调查(护士版) |
附录6 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条目重要性评价调查(患者版) |
附录7 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的构建专家咨询问卷(第 1 轮) |
附录8 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的构建专家咨询问卷(第 2 轮) |
附录9 |
附录10 缩略词中英文对照表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2)清中叶江西地方社会问题及治理 ——以《西江视臬纪事》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与学术史回顾 |
1.2 凌及《西江视臬纪事》 |
第2章 清中叶江西地方社会的主要问题 |
2.1 经济问题 |
2.1.1 牙行欺诈 |
2.1.2 私盐贩卖 |
2.1.3 私铸银钱 |
2.2 治安问题 |
2.2.1 贼匪问题 |
2.2.2 强乞问题 |
2.2.3 罗教问题 |
2.3 陋俗问题 |
2.3.1 停柩习俗 |
2.3.2 盗葬风俗 |
2.3.3 洗筋葬俗 |
第3章 清中叶江西官府对社会问题的治理 |
3.1 发令调整 |
3.1.1 整治站夫、行埠 |
3.1.2 整治渡夫、脚夫 |
3.1.3 管制老瓜、窃匪 |
3.2 刑事惩戒 |
3.2.1 整顿牛行 |
3.2.2 整顿盐业 |
3.2.3 整顿罗教 |
3.3 集体告诫 |
3.3.1 惩治盗葬 |
3.3.2 打压强乞 |
3.3.3 整顿邪教 |
第4章 清中叶江西地方社会治理的预防制度 |
4.1 保甲制度 |
4.2 乡约制度 |
4.3 族正制度 |
第5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明代兵部尚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学术前史 |
三、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明代兵部建置与制度建设 |
一、兵部溯源 |
二、明初政治改革背景下的兵部 |
三、明代兵部的建制与职掌 |
四、明代兵部的特征 |
第二章 明代兵部尚书群体分析 |
一、兵部尚书的地域与时段分布 |
二、兵部尚书的出身 |
三、兵部尚书的仕宦履历与职任结局 |
四、兵部尚书的人际关系 |
五、兵部尚书群像 |
第三章 明代兵部尚书权力运作机制 |
一、兵部尚书政务的承旨 |
二、兵部尚书平行的行政运行 |
三、兵部尚书对下的行政运行 |
第四章 明代兵部尚书与各权力体系的关系 |
一、兵部尚书与阁臣的关系 |
二、兵部尚书与宦官的关系 |
三、兵部尚书与言官的关系 |
四、兵部尚书与武将的关系 |
第五章 危机中的应对:明代兵部尚书特殊行政个案研究 |
一、正统、景泰之交北京保卫战期间兵部尚书的权力变化及其影响 |
二、嘉靖时期兵部尚书杨博的危机应对 |
三、崇祯时期兵部尚书杨嗣昌军事行政的失败及其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后记 |
(4)清代凌迟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研究凌迟的专着 |
(二)研究某种犯罪或刑罚,兼及凌迟者 |
(三)研究总体律例或法制,涵盖凌迟者 |
(四)研究凌迟源流、入律及行刑方式者 |
三、研究方法、难点和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难点 |
(三)研究创新 |
四、论文结构 |
第一章 清代凌迟律法 |
一、清代律例变迁简述 |
二、清代凌迟律例 |
(一)谋反大逆 |
(二)劫囚 |
(三)发冢 |
(四)谋杀人 |
(五)谋杀祖父母、父母 |
(六)谋杀故夫父母 |
(七)杀死奸夫 |
(八)杀一家三人 |
(九)采生折割人 |
(十)威逼人致死 |
(十一)殴受业师 |
(十二)奴婢殴家长 |
(十三)妻妾殴夫 |
(十四)殴大功以下尊长 |
(十五)殴期亲尊长 |
(十六)殴祖父母、父母 |
(十七)其他凌迟相关律例 |
第二章 清代凌迟审办 |
一、清代地方司法审判制度 |
(一)清代州县司法审判制度 |
(二)清代府级司法审判制度 |
(三)清代省级司法审判制度 |
二、清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
(一)以刑部为中心的中央三法司 |
(二)皇帝的至高审判权 |
三、其他清代司法重要机制 |
(一)题本与奏折 |
(二)朝审与秋审 |
第三章 清代凌迟案件 |
一、谋反大逆 |
(一)实犯反逆、纠众戕官反狱 |
(二)倡立邪教,传徒惑众滋事 |
(三)书词狂悖、捏造匿名揭帖等 |
二、谋故殴误杀祖父母、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 |
三、因奸谋杀亲夫 |
四、谋故杀胞兄姊及期亲尊长 |
五、奴婢谋故杀死家长 |
六、杀一家三人及支解人 |
七、发冢 |
八、采生折割人 |
九、谋杀制使及本管长官 |
十、其他凌迟案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的预决效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研究意义 |
第二章 预决效力研究概述 |
2.1 预决效力基本范畴 |
2.1.1 预决效力性质辨析 |
2.1.2 预决效力概念界定 |
2.2 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预决效力的正当性 |
2.2.1 维护司法秩序稳定的需要 |
2.2.2 保障诉讼经济和效益的选择 |
2.2.3 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 |
第三章 我国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预决效力的现状分析 |
3.1 刑事判决预决效力的现行立法 |
3.1.1 现行法律规定 |
3.1.2 现行规定存在的问题 |
3.2 司法实践对刑事判决预决效力的探索 |
3.2.1 刑事判决预决效力适用存在的问题 |
3.2.2 司法适用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3 审判实务中的创新探索 |
第四章 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预决效力的域外考察 |
4.1 英美法系国家对预决效力的规制 |
4.1.1 美国判决效力规则 |
4.1.2 英国判决效力规则 |
4.2 大陆法系国家(地区)对预决效力的规制 |
4.2.1 法国“特殊既判力”规则 |
4.2.2 日本判决效力规则 |
第五章 我国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预决效力的具体建构 |
5.1 规制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预决效力的法理基础 |
5.1.1 刑、民诉讼目的和价值不同 |
5.1.2 刑、民案件证明标准不同 |
5.1.3 刑、民诉讼审判功能不同 |
5.1.4 刑、民案件主体范围存在差异 |
5.2 明确刑事判决预决效力的适用原则 |
5.2.1 刑、民案件关联性原则 |
5.2.2 公益与私益并重原则 |
5.3 细化预决效力的规定,提高可操作性 |
5.3.1 明确刑事判决预决效力的客观范围 |
5.3.2 明确刑事判决预决效力的主观范围 |
5.3.3 建构预决效力的例外规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
(6)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的监管研究 ——以H市L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综述研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调查法 |
1.3.3 比较分析法 |
1.4 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老年保健食品 |
2.1.2 电视广告及监管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市场失灵论 |
3 加强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监管的必要性分析 |
3.1 老年保健食品相关情况调查 |
3.1.1 调查方式 |
3.1.2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3.2 老年群体的特殊性 |
3.2.1 盲目性 |
3.2.2 从众性 |
3.2.3 攀比性 |
3.2.4 弱势性 |
3.3 电视广告的宣传优势 |
3.3.1 普遍性 |
3.3.2 制度性 |
3.4 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存在的问题 |
3.4.1 虚假宣传严重 |
3.4.2 电视广告宣传缺位 |
4 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监管研究——基于H市L区监管制度的分析 |
4.1 播放审批流程 |
4.2 监管法律体系 |
4.3 监管主体 |
4.3.1 政府监管 |
4.3.2 自律监管 |
4.3.3 社会监管 |
4.4 监管方式 |
4.4.1 事前监控——广告审查制度 |
4.4.2 事中监管——广告监测 |
4.4.3 事后监管——违法处置 |
4.4.4 专项行动 |
5 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监管存在问题 |
5.1 事前监管存在漏洞 |
5.1.1 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把关不严 |
5.1.2 广告审查制度名存实亡 |
5.2 事中监管力度不足 |
5.2.1 监管部门之间协同能力不够 |
5.2.2 监管部门与电视台关系复杂 |
5.2.3 专项行动效果难以维继 |
5.3 事后追责缺乏威慑力 |
5.4 行业自律水平较低 |
6 国外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监管相关制度 |
6.1 美国 |
6.1.1 法律体系 |
6.1.2 行政机构和监管 |
6.1.3 自律体系 |
6.1.4 社会监督 |
6.2 日本 |
6.2.1 法律体系 |
6.2.2 行政机构和指导 |
6.2.3 自律体系 |
6.2.4 社会监督 |
6.3 澳大利亚 |
6.3.1 法律体系 |
6.3.2 行政机构和监管 |
6.3.3 自律体系 |
6.3.4 社会监督 |
6.4 中外电视广告监管对比 |
7 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监管完善措施 |
7.1 建立独立、严格的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事前审查制度 |
7.2 健全完善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政府监管体系 |
7.3 加强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行业自律建设 |
7.4 建立老年人维权特殊机制 |
7.4.1 老年保健食品“反悔权” |
7.4.2 老年保健食品公益诉讼 |
7.4.3 引入无过错责任原则 |
7.5 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
7.5.1 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
7.5.2 提升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 |
7.5.3 建立有效的举报制度 |
7.5.4 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监督作用 |
7.5.5 加强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国外研究动态 |
二、国内研究动态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 |
第五节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药品 |
二、药品安全 |
三、药品安全监管 |
第二节 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变革历程 |
第三节 研究理论 |
一、政府管制理论 |
二、风险管理理论 |
第三章 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晋江市基本情况 |
第二节 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
一、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演变 |
二、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现状 |
第三节 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实践 |
一、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
二、稳步加大查处力度 |
三、监测药品安全形势 |
四、持续优化审批服务 |
五、建立安全信用等级 |
六、推动社会共同治理 |
第四章 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
一、监管力量不够充足 |
二、稽查成效不够明显 |
三、监管重心不够平衡 |
四、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
五、医疗机构监管不够深入 |
六、社会共治氛围不够浓厚 |
第二节 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药品安全监管资源“挤压化” |
二、药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削弱化” |
三、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 |
第五章 国内药品安全监管经验与借鉴 |
第一节 国内药品安全监管的经验 |
一、江西省鹰潭市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
二、湖北省咸安区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 |
三、安徽省马鞍山市以社会共治拉长监管链条 |
四、河南省建立专职检查员队伍 |
六、地方政府领导兼任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 |
第二节 借鉴与启示 |
第六章 完善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
第一节 深化改革方面 |
一、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
二、发达地区高配市场监管机构主要领导 |
第二节 队伍建设方面 |
一、树立监管执法干部信心 |
二、优化市场监管人员结构 |
三、加强药品业务专业培训 |
四、强化内部风险防控工作 |
第三节 机制创新方面 |
一、制定实施绩效考核办法 |
二、健全完善信用等级管理 |
三、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
四、深化联合协作机制 |
第四节 保障措施方面 |
一、统一规范执法行为 |
二、加强经费装备保障 |
三、提升技术保障体系 |
第五节 日常监管方面 |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二、扎实开展日常监管 |
第六节 稽查执法方面 |
一、加大稽查执法力度 |
二、落实稽查执法重点 |
三、提升稽查执法软实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清代州县低成本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重难点 |
第一章 成本与政府治理 |
一、成本概念 |
二、成本与政府成本 |
三、清代成本二字的使用 |
四、小结 |
第二章 清代州县规模与公费 |
一、清代州县衙门的规模 |
二、州县行政经费来源 |
三、州县存留与办公经费 |
四、小结 |
第三章 制度设计与低成本治理思想 |
一、赋税征册与催比 |
二、无讼追求与制度成本 |
三、小结 |
第四章 州县运行与低成本治理 |
一、维持衙门运营经费 |
二、地方代理人 |
三、衙门地方事务 |
四、小结 |
第五章 清中后期地方财政与机构变化 |
一、新增赋税 |
二、岁入岁出结构变化 |
三、新设局所 |
四、清末州县权利变迁 |
五、清末地方自治 |
六、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史料类 |
着作类 |
论文类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科研情况 |
(9)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实际测评与提升路径研究 ——以宁波市镇海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技术路线 |
2 文献述评 |
2.1 公共服务与行政审批服务 |
2.1.1 公共服务的定义和分类 |
2.1.2 行政审批服务的内涵 |
2.2 公共服务质量的内涵与维度划分 |
2.2.1 质量与服务质量 |
2.2.2 公共服务质量的内涵 |
2.2.3 公共服务质量的维度划分 |
2.3 公共服务质量的实际测评 |
2.4 对以往研究的总结评论 |
3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测评的理论基础及概念界定 |
3.1 理论基础 |
3.1.1 顾客感知视角下的服务质量 |
3.1.2 基于SERVQUAL模型的服务质量测评 |
3.2 概念界定 |
3.2.1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概念界定 |
3.2.2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测评的内涵 |
4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测评指标构建与数据采集 |
4.1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维度划分---基于SERVQUAL模型 |
4.1.1 既有维度的适用性 |
4.1.2 新增维度的选择 |
4.2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测评指标构建 |
4.2.1 构建原则 |
4.2.2 理论构建 |
4.2.3 实证筛选 |
4.3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问卷设计与试测 |
4.3.1 问卷设计 |
4.3.2 信度检验 |
4.3.3 效度检验 |
4.4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问卷发放与数据采集 |
5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实证分析---以宁波市镇海区为例 |
5.1 行政审批服务公众实际感知分析 |
5.2 行政审批服务公众期望分析 |
5.3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分析 |
5.3.1 配对样本T检验 |
5.3.2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质量计算 |
5.3.3 重要性---表现水平分析 |
5.4 结果讨论 |
6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提升路径 |
6.1 创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责任机制 |
6.2 推进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 |
6.3 倡导行政审批个性化定制式服务理念 |
6.4 推动行政审批工作绩效考核方式转变 |
6.5 建立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公众评价制度 |
6.6 构建行政审批服务多元长效监督体系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主要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0)JH创业投资公司尽职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相关研究简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特色 |
第二章 创业投资及尽职调查概述 |
一、创业投资概述 |
(一) 创业投资的界定 |
(二) 创业投资的特征 |
二、尽职调查概述 |
(一) 尽职调查的概念 |
(二) 尽职调查的主要原则 |
(三) 尽职调查的主要方法 |
第三章 JH创业投资公司尽职调查现状分析 |
一、JH创投背景介绍 |
二、JH创投尽职调查案例 |
(一)尽职调查准备 |
(二)企业尽职调査及分析 |
(三) 尽职调查项目评价 |
(四)ZW通信有限公司后续运行情况 |
三、JH创投尽职调查存在问题及分析 |
(一)尽职调查组织工作缺乏系统性 |
(二)相关财务预测依赖于被投资公司提供的数据 |
(三)对被投资企业的访谈技术单一,访谈结论没有相互印证 |
(四)偏重于财务尽职调查 |
(五)没有提出后续投资计划或实施方案 |
第四章 JH创业投资尽职调查设计 |
一、尽职调查要点分析 |
(一) 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尽职调查要点 |
(二) 基于SWOT理论的尽职调查要点 |
(三) 考虑投资退出途径的尽职调查要点 |
二、尽职调查组织安排 |
(一)成立项目小组 |
(二)明确工作流程 |
三、尽职调查综合提纲设计 |
(一) 尽职调查的主要方面 |
(二) 尽职调查提纲设计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一、总结 |
(一)最大限度的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
(二)重视退出机制的考量 |
(三)加强团队建设 |
二、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安徽施行首报负责制(论文参考文献)
- [1]脑卒中人文护理实践指引的构建[D]. 李敏. 广东药科大学, 2021
- [2]清中叶江西地方社会问题及治理 ——以《西江视臬纪事》为中心[D]. 秦雪莹. 南昌大学, 2019(02)
- [3]明代兵部尚书研究[D]. 黄群昂.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
- [4]清代凌迟刑研究[D]. 陈嘉煌. 武汉大学, 2019(09)
- [5]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的预决效力研究[D]. 耿颖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9(02)
- [6]老年保健食品电视广告的监管研究 ——以H市L区为例[D]. 何吉利. 浙江工业大学, 2019(07)
- [7]晋江市药品安全监管研究[D]. 曾焕奎. 华侨大学, 2018(12)
- [8]清代州县低成本治理[D]. 王楚强. 西华师范大学, 2018(01)
- [9]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实际测评与提升路径研究 ——以宁波市镇海区为例[D]. 朱丹薇. 浙江大学, 2016(02)
- [10]JH创业投资公司尽职调查研究[D]. 初钊. 安徽大学, 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