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电视台严禁有偿新闻(论文文献综述)
郭昕[1](2019)在《广电领域媒介寻租现象与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广播电视领域因贪腐落马的案件层出不穷,暴露出我国广电系统存在的寻租乱象。广电领域的寻租活动是广播电视工作者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资源,进行政治或经济交易,从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本文以有案可查的158个广电寻租案件作为研究对象,对中国广电媒介寻租的特征、分布、规律等进行较为全面的揭示和呈现。研究发现:省级广电寻租涉案人数在中央、省、地、县四级广电中占比最大,涉案人员级别多为一线采编人员或居领导职务;寻租案件的查处在十八大召开后数量突涨,苏、皖等地广电寻租被查处案件集中;广播电视作为一个由多部门、多层级组成的运作系统,影视剧采购、广告经营、工程建设、新闻采编等领域寻租频发;广电寻租案件涉案金额较大,涉案人员多被判刑、所判罪名以受贿罪、贪污罪居多。“一元体制、二元运作”的广电媒介体制、法律与行政监管的滞后、社会转型期的不良风气以及从业者职业道德的弱化都是造成广电媒介寻租的重要原因。广电媒介寻租具有很大的“负外部性”。只有通过建立和完善我国广电法制体系,完善行业监督机制,规范广电市场竞争环境,推动行业自律等措施,才能减少或遏制广电寻租,推动我国广播电视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田超[2](2016)在《新时期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后,“文革”中一度盛行的“假、大、空”等新闻风气仍然影响着新闻界,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新闻学界和业界开始积极呼吁并强调新闻的真实性原则。1981年,《记者守则》的发布,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重新起步。然而,新闻界将重心放在寻求新闻理性回归之时,“有偿新闻”这一新闻事业的“毒瘤”开始慢慢大量出现,新闻主管部门和新闻界共同意识到采取切实行动进行整治迫在眉睫。1992年起,我国正式走上了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这一体制的转变,使得一些新闻传媒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迷失自我,丧失操守,追逐物欲。一段时期内,“有偿不闻”、新闻敲诈、以及新闻侵权等问题层出不穷。在新媒体等技术的冲击下,新闻职业道德面临新的挑战。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在经历了三次修订之后日臻完善,亦大大提高了其专业性和实践指导性。不仅如此,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类媒体都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自律准则,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的能力。此外,新闻战线还致力于不断完善受众监督制度、专职督察员制度,以便借助广泛的群众基础与持续的外部力量来唤起新闻从业者的职业精神。其中,从2003年起延续至今的“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即是一场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新闻职业道德自律活动。如今,新闻学界和业界关于“新闻专业主义”的大讨论仍在继续,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在各方的努力下逐渐朝着纵深方向发展。进行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就是要立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并注重总结经验,同时狠抓落实。我们应当汇聚来自新闻界内外的合力来共同完成这项系统工程,构筑起能够符合实际需求及具有现实指导性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成立以自律为核心的实施机构,以督促准则的落实、追惩违德的新闻工作者。此外,在新闻业界和学界应在交流合作的基础上开展多层次的新闻职业道德教育,促使新闻职业道德教育形成长效机制。总之,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任重而道远,每个新闻从业者必须以“铁肩担道义,妙手着文章”的社会责任感来指导自己的实践工作。
胡艳,李佳[3](2016)在《有偿新闻的症结与根治》文中研究说明"有偿新闻"这一现象在新闻传播中的存在已经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它严重背离了社会法律与道德,是新闻伦理学和新闻法学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讲,有偿新闻已构成对广大受众的相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权益的危害,我们究竟如何来防治呢?本文旨在讨论有偿新闻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探索根治办法。有偿新闻及表现形式各类报纸电台电视台的节目中出现的有偿新闻,大大削弱了新闻媒体在公
万茵[4](2015)在《时政记者》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引子《柳志忠:从部长到死囚》在《深度调查》栏目播出之后,神州电视台的出镜记者李晓婧便一夜成名。一个初闯京城的姑娘,轻而易举地就浪得如此虚名,作为她的伯乐,短暂的欣慰过后,我在心中升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愤怒。在电视台一楼大厅一角的咖啡座里,我约见了李晓婧。"你成名了,祝贺你。"本想调侃一下她说"你成‘名记’了",但话已滚到舌尖,觉得不够庄重,临时就咽了回去。"应主任,谢谢,您不给我机会,我今天什么都没有。"
安克娴[5](2014)在《媒体道德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记者和媒体是否应该就自己的职业行为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可能许多记者认为他们的工作职责就是报道事实真相,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除此之外他们不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亚里士多德说,精心叙述的故事始终包含着道德的意图。不可否认,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同时也是价值的传播者,媒体传播信息的行为对社会存在善恶的影响,这说明,传播者的传播行为中存在着道德选择的客观可能性,所以媒体应该对社会、对公众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在我们当前这个时代,虽然传媒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但是关于媒体道德指责也越来越多。媒体的虚假报道频频出现、低俗之风愈演愈烈,记者经常为利益所左右,报道对象经常因媒体的报道而受到伤害,而且随着网络媒体的出现,媒体道德责任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网络推手、网络水军别有用心地误导公众,网络暴力时常存在。媒体的喧嚣和浮躁现状使传媒的公信力急速下降,也使媒体道德责任的研究显得越来越急迫而重要。本论文试图完成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方面从伦理哲学的层面构建媒体道德责任理论的基本框架,媒体道德责任的概念、类型、构成要素与基本特点。另一方面基于当前媒体道德责任危机的现实状况,探讨媒体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和媒体道德责任的实现路径。道德责任作为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主体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基于自身所处的社会角色在道德上应该做的事情,在一定的社会中表现为以道德准则的形式明确的个人对社会、他人的一种道德行为要求。媒体拥有新闻自由前提下广泛的传播权利,其社会角色又极为特殊,既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社会公共机构,又是舆论宣传工具,所以,媒体对社会担负着多重的道德责任。媒体道德责任是传播主体(媒介组织和个体传播者)在新闻自由的前提下,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者的角色时,在道德上为其传播行为的善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简单说来,媒体道德责任就是传播者在传播活动中所做的分内应做之事,既是对传播行为善的肯定,也是对传播行为恶的追究。当前媒体正面临着种种道德危机,表现出诸多失责行为:记者的撒谎与欺骗、采访报道中的话语霸权反映出媒体对新闻自由的滥用;媒体组织在传播方针上对广告商利益的倾斜,传播内容的低俗化、娱乐化和媒体从业人员的权力寻租行为都折射出媒体追逐经济利益的功利主义;媒体暴力、新闻采访中的二次伤害和新闻歧视反映出媒体的道德冷漠,对报道对象缺乏人文关怀。新闻传播中存在的道德冲突则反映了当下媒体面临的道德困惑,论文从知情权与隐私权、媒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敬业精神还是人文关怀精神三个方面做了细致的分析。当前媒体的种种失责行为表明,媒体职业道德的现状堪忧,媒体道德责任的承担任重道远。媒体道德责任是媒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也是媒体的职责所在。由于当前媒体在市场化的生存环境中承担着多种社会角色,面临多重利益冲突,导致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只重视自己媒体的经济利益,对媒体道德责任并没有形成清醒的认识。所以媒体应该明确自己必须承担的道德责任,论文从环境监视、社会关系协调者、舆论引导者、舆论监督者、文化守望者五个方面具体分析了媒体的社会角色和应该担负的道德职责。论文认为,我国媒体要想更好地担负起媒体道德责任,应该坚持党性原则、公共利益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和真实、客观、公正的新闻专业主义基本原则。在媒体道德责任实现的控制机制方面,论文分别分析了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这两种控制机制的作用,在媒体道德责任的具体实施方面,论文最后从媒体组织和传播者个体两个方面探讨了媒体负责任行为的具体实施方法。媒体传播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互动过程,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又隶属于社会总体系统,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各方面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因此,媒体的道德责任承担,既要强化媒体道德自律,又需要外部控制系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约束,构建一个媒体承担责任的有利环境。
贺琛[6](2013)在《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摘要:在今天这个媒介塑造的“拟态环境”日益“环境化”的时代,在人们处于媒介化生存状态的时代,相信没有人会否认大众传媒的力量、影响和作用。人们在日益依赖传媒的时候,常常又为传媒频频出现的责任失范现象而恼火,尤其是那些深受传媒报道影响的群体,比如“被死去”的名人,陷入悲痛和烦恼中却无法保护自己隐私的采访对象等等。于是,责任失范问题成为当前传媒的突出问题,塑造具有道德责任精神的新闻传播者成为当前新闻伦理建设的重要任务。传媒责任研究应该从新闻传播者个体道德责任的视角展开研究,并从美德、制度和规范三个维度的综合视角来界定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责任,才能消弭歧义,达成共识。传播责任有两个维度:规范维度和美德维度,只有两个维度的传播责任相辅相成才能塑造具有责任精神的传播者。新闻传播者道德责任存在的三重依据分别是身份论、契约论和自然论。身份赋予责任,人的责任来源于他在社会分工体系中的身份地位。公众对于新闻传播者的身份期待是要求其担任公众利益的“代言人”、权力的“监督者”、环境的“了望者”和信息的“传播者”,与此相对应的身份责任就是监督社会,为公共利益鼓与呼。责任源于契约,传媒依靠一系列契约与各个利益群体维系关系,因而契约是传播责任的重要源泉。传播责任来源于宏观社会契约订立过程中传播主体的自由选择和理性承诺,来源于从社会公众手中获取的各种传播权利。每个人天生就被赋予了与自然权利相对应的自然责任,比如尊重人格、仁爱互助、敬畏生命等。传播责任研究的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传播责任失范现象层出不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新闻传播者在传播活动中经常面临角色冲突、权力冲突和利益冲突等责任冲突,陷入行为选择困境。传播责任冲突的化解需要传播者掌握责任判断原则和平衡准则,熟悉伦理抉择模式,才能形成伦理智慧,做出负责任的传播行为。构建一个基于新闻传播者、受众、传媒组织和政府的四元一体的传播责任体系,为新闻传播者提供一个道德责任精神养成的良好环境,是实现责任传播的有效途径。传播责任研究的目的在于培养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责任感,塑造其责任担当精神。构建传播责任体系的深层意蕴在于发展“前瞻性责任”,而非事后的“责任追究”。传播责任研究还必须注意从“抽象思辨”到“面向行动”的转向,因而传播责任体系的构建应该具有理性和实践的双重指向。新闻传播者只有将规范维度与美德维度的责任完美结合才能真正实现健康传播、责任传播,成为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
周云倩[7](2011)在《程序正义视阈下的舆论监督》文中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区分为程序正义和实体止义。“程序正义”在正义理论体系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被誉为人类正义理论的一朵奇葩。程序正义要求不能仅仅关注结果的正当性,还应重视合理和正当的过程和方式所体现出来的正义。程序代表最基本的正义,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必要条件和必需保障。程序正义问题涵盖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程序正义的实现程度更成为现代文明和法制社会的一种丈量尺度。从实践价值看,设置正义的程序,规限权力主体应遵守的程序性义务,利用正当程序规则对权力加以制约,由此可形成一种有效的程序控权机制。将程序正义引入舆论监督范畴,以舆论监督活动为考察对象,形成了对当下舆论监督规范运行的一种新观照视角,也提供了破解和扭转舆论监督实践偏差的一种可能方案。舆论监督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宪法性权利,也是新闻媒介代为行使的一项基本权利。从社会运行的角度看,正确的舆论监督可以成为弘扬正义、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民主程度的“秘密武器”;而失范的所谓“监督”,也可以成为消解公平、助推权力滥用,败坏社会风气的“罪魁祸首”。实践表明,在保障舆论监督公平正义终极目标的实现过程中,程序具有突出的和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冈此,程序规范是舆论监督法治化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在舆论监督实践中,监督的方式、手段、步骤、次序等构成该领域特定的程序范畴。作为一种社会性程序,舆论监督程序并不是一种物理性的、去价值、去伦理的单纯方式或手段,存在程序价值构成的评判,舆论监督程序的价值应从“作为目的的善”和“作为方法的善”两个层面展开:一是从监督程序的目的性和功利性去看,即程序是否有利于促成监督正义效果的达成,是否体现其“作为目的的善”的正当性;二是从监督程序本身作出正义性的肯定评价或否定评价。对于其“作为方法的善”的考量,正是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界定和判断。舆论监督过程中合理、合法和公正的步骤、方式和手段构成了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基本范畴,包括程序合法性、程序合理性和程序公平等三个最低限度标准。合理、正当的舆论监督程序,既可规范自身监督行为和树立媒体公信力与权威性,也有利于调和或转化监督过程中的矛盾,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和舆论支持。依据程序规则,合理、合法、公正地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将更有效地发挥舆论监督的正向功能,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以及社会和谐建设。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理念确立和正当程序制度构建,关乎舆论监督公平正义诉求的最终达成,具有关键性价值和重要意义。而从保障机制的层面看,“德法并举”有利于舆论监督程序的正义性落至实处。在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德治路径中,可将程序道德引入新闻职业道德的体系建设并加以强化。一切社会行为都必须遵循某种道德行为规范或准则,一方面舆论监督的方式、手段机立场作为程序必然体现其伦理取向;另一方面,舆论监督程序也不能脱离道德的规约而放任自流。通过确立舆论监督程序的伦理标准、完善程序道德细则、建立新闻工作者的“心中之规”等手段,辅之道德激励、道德教育、伦理评议等机制,基于道德教化和媒体自律实现对舆论监督主体及行为的规约。程序不仅与伦理相连,也与法治相依。程序法治以程序过程为治理中心,以正当程序为保障,可以使程序活动过程体现法律统治而不是恣意这一法治理念。程序法治提供了舆论监督程序正义法律治理的合理路径。舆论监督程序法治是将舆论监督程序纳入法制轨道,按照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法定程序合法运行,其中包括舆论监督的程序法定性和舆论监督程序运行的适法性两个维度。程序法治的核心是程序正义,程序法治为实现舆论监督程序正义提供了法律意义上的保障:首先,推动程序正义从理念走向现实,将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理念转换为法律制度的规范,融程序正义的内在价值于程序法规之中;其次,在程序正义遭到践踏时,建立相应的法律纠正机制和制裁手段。重视并推进舆论监督程序法治,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表现为确立舆论监督程序合法性基础、建立舆论监督的程序控权机制、保障监督相对人合法权利等具体层面。完善舆论监督程序法律制度和加强法律的刚性执行成为舆论监督程序正义法律治理的必然选择。由于受到“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长久影响,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理念淡薄,舆论监督程序正义也遭遇一系列的实践困境。当下,在程序正义方面引发各方争议的往往集中于舆论监督的法律程序、道德程序及角色程序等层面上。本文对媒体监督实践中涉及的程序正义热点问题展开现象描述、成冈剖析及学理阐释,涉略到隐性采访、舆论监督回避制度、舆论监督权寻租、媒体审判和舆论监督平衡报道等具体方面。隐性采访具有隐瞒身份、隐瞒目的、隐瞒手段等现实特征,作为一种特殊采访方式和手段存在程序道德和程序合法性的极大争议。在舆论监督活动中,建立起隐性采访合理使用的边界,可以实现新闻自由和新闻自律的统一、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兼顾。舆论监督回避制度要求与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报道活动,从形式上保证监督报道活动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凸显舆论监督的程序公正原则,有利于培养社会认同,规避利益冲突,保障监督实体的客观公正。完善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和构建监督配套机制,可进一步强化回避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舆论监督权寻租是新闻媒体或新闻从业人员利用监督话语权为个人或团体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新闻行业的腐败行为,监督程序异化与监督实体异化构成因果关系链条。监督权寻租损害的是公众的知情权,也严重削弱媒体公信力,造成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将舆论监督权寻租纳入法律治理范畴和建立行业自律体系有利于维护监督权的纯洁性和公正性。媒体审判是舆论监督司法运行中出现的一种程序失范和越位现象,新闻媒介超越法律规定,抢在法庭判决之前得出结论,引发干预司法独立的实体偏差,侵害当事人公平审判权等基本权利,既违背程序正义准则,也与现代法治理念背道而驰。完善和落实司法报道的程序性和实体性规定是使“错位”的舆论监督回归正途的对策所在。舆论监督平衡报道要求媒体在报道对象、报道立场等各方面秉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从而达到报道的全面性与客观性。平衡原则符合和体现了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旨,可以提升舆论监督的信服力和可信度,减少监督法律风险,提高社会和谐度。舆论监督平衡报道亟待从一种操作技巧上升到职业道德层面予以强化,并形成制度性规定加以推进。
徐明[8](2009)在《封口费、有偿新闻和新闻法治》文中研究指明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是记者戴骁军惊险地按下快门,将众多排队领封口费的记者们形象地展现在人们眼前,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矿难的封口费事件算不得什么新闻。2005年的河南汝州矿难①,闻风而至的有100多家媒体的480名记者,领走了20万元封口费。2002年山西繁峙矿难,包括4名新华社记者在内的11名记者的封口费不仅有现金还有金元宝。
李励[9](2008)在《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研究》文中指出中国的改革开放,使百业兴旺,中国的新闻事业得到空前繁荣,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的新闻事业也进入了新的时期。新闻从业人员从建国初期的近万人,发展成为50万人的浩荡大军,为了更好的建设这支队伍,发展新闻事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构筑,记者的道德、人格形象悄然之中也在发生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变化,必然要对记者的整体素质和责任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从新闻社会学的角度观察现实,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出发,从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理论入手,试图从道德的角度阐述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建设中所面临的种种困惑,深入分析,探讨其原因,研究我国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现存问题和未来发展的状况及对策,树立记者人格新形象的方法、途径,既是我国新闻队伍建设现实的需要也是我国新闻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张志新[10](2004)在《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思考》文中研究表明
二、中央电视台严禁有偿新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央电视台严禁有偿新闻(论文提纲范文)
(1)广电领域媒介寻租现象与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问题与方法 |
第二章 广播电视媒介的权力与权力寻租 |
一、广播电视领域权力与“租金分析” |
1、媒介权力与“租” |
2、广播电视领域的权力与“租金” |
二、广电体制改革、媒介权力及“租金”的变化 |
三、广播电视媒介寻租的历史阶段 |
第三章 广播电视领域媒介寻租的特征 |
一、寻租案例和数据库的建立 |
1、广电媒介寻租的案例与数据搜集 |
2、分析变量及编码解释 |
二、广播电视领域媒介寻租的单位特征 |
三、广播电视领域媒介寻租涉案人员画像分析 |
1、涉案人员级别:一线采编人员和领导职务居多 |
2、涉案人员身份:“能人”腐败现象突出 |
3、涉案人员性别:以男性为主 |
四、广播电视领域媒介寻租的时间和地域 |
1、时间分布:十八大后查处案件数量突涨 |
2、地域分布:苏、皖等地案例较集中 |
五、广播电视领域媒介寻租的类型及特征 |
1、影视剧采购是重灾区 |
2、广告经营领域寻租高发 |
3、工程建设领域寻租较为严重 |
4、新闻采编领域存在以稿谋私 |
5、案件涉案金额较大 |
6、窝案频发,与政治反腐联系紧密 |
六、广播电视领域媒介寻租的查处结果分析 |
1、查处结果:涉案人员多被判刑 |
2、判处罪名以受贿罪、贪污罪居多 |
第四章 广播电视领域媒介寻租的危害 |
一、损害媒体公信力 |
二、损害公众利益 |
三、损害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
四、造成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 |
五、导致传播失灵 |
第五章 广播电视领域媒介寻租的原因 |
一、制度层面的原因 |
二、社会层面的原因 |
三、从业主体层面的原因 |
第六章 广播电视领域媒介寻租的治理对策 |
一、国家对广电媒介寻租的治理方式与现状 |
1、行政规制与行政治理 |
2、纪委巡视与广电领域的反腐 |
3、治理广电寻租的“专项行动” |
4、现有治理的成效与不足 |
二、进一步遏制广电媒介寻租的途径与建议 |
1、建立和完善广播电视法制体系 |
2、科学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
3、流程透明,规范市场竞争环境 |
4、加强思想教育,敦促行业自律 |
5、借鉴广电管理的海外经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新时期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改革开放初期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重新起步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初期新闻业面临的职业道德问题 |
一、新闻失实严重 |
二、有偿新闻泛滥 |
第二节 新闻职业道德建设重新起步 |
一、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 |
二、利用舆论监督手段 |
三、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教育的开展 |
四、新闻机构内部的自律措施和管理措施 |
第二章 经济转型时期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进一步加强 |
第一节 经济转型期新闻职业道德主要问题 |
一、有偿新闻不断滋生 |
二、新闻低俗化倾向蔓延 |
三、新闻侵权时有发生 |
第二节 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 |
一、新闻行业性职业道德规范不断完善 |
二、新闻机构内部的自律措施和职业道德教育 |
三、加强公众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 |
四、设置专职督察员的尝试 |
第三章 新世纪以来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纵深发展 |
第一节 新世纪以来的新闻职业道德问题 |
一、形形色色的虚假新闻 |
二、见利忘义的新闻敲诈 |
三、舆论导向的模糊 |
四、新闻低俗化以及新闻炒作现象 |
五、网络伦理的缺失 |
第二节 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纵深发展 |
一、构筑完备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
二、强化对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的监管 |
三、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与教育 |
第四章 新时期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反思 |
第一节 新闻职业道德建设重在建设 |
一、党政部门的积极部署是新闻道德建设前进的重要保障 |
二、新闻事业的不断发展是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动力 |
第二节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专业自律 |
一、构建专业化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
二、成立以新闻自律为核心的新闻评议会 |
第三节 构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合力 |
一、开展多层次的新闻道德教育 |
二、加快新闻法制建设的步伐 |
三、倡导社会公众对传媒活动的参与和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时政记者(论文提纲范文)
一、世事难料 |
二、无处可逃 |
三、如鱼得水 |
四、巴黎春天 |
五、忙里偷闲 |
六、青春冲动 |
七、情场失意 |
八、新城巧遇 |
九、销魂时刻 |
十、时政记者 |
(5)媒体道德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呼唤媒体道德的自我守望 |
第一节 选题缘起:喧嚣的媒体——媒体道德责任的落寞 |
第二节 媒体角色与媒体道德责任 |
第三节 中西方媒体道德责任研究综述 |
一、我国媒体道德责任研究的发展历程 |
二、西方媒体道德责任研究的发展历程 |
三、中西方媒体道德责任的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媒体道德责任的概念与特性 |
第一节 道德责任 |
一、道德责任的历史探源 |
二、对道德责任界定的几种思路 |
第二节 媒体道德责任 |
一、媒体道德责任存在的前提 |
二、媒体道德责任的界定 |
三、媒体道德责任的表现形式 |
四、媒体负责任行为的构成要素 |
第三节 媒体道德责任的特性 |
一、媒体道德责任客体的广泛性 |
二、媒体道德责任动机的无私性 |
三、媒体道德责任形式的契约性 |
四、媒体道德责任实现的自觉性 |
小结 |
第三章 媒体道德责任的危机 |
第一节 新闻自由的滥用 |
一、媒体的撒谎与欺骗 |
二、媒体话语霸权侵犯了报道对象的权益 |
第二节 媒体功利主义,缺乏责任担当 |
一、媒体功利主义的涵义 |
二、媒体组织的功利主义 |
三、媒体从业人员的权力寻租行为 |
第三节 媒体的道德冷漠 |
一、媒体暴力 |
二、新闻采访中的二次伤害 |
三、新闻歧视,把社会苦难作为一种消费品 |
第四节 媒体道德责任的困惑 |
一、保障公众的知晓权还是保护报道对象的隐私权 |
二、保障媒体自身利益还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
三、是坚持敬业精神还是坚持人文关怀精神 |
小结 |
第四章 媒体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 |
第一节 媒体传播的社会功能 |
一、西方传播学研究对大众传播功能的认识 |
二、我国媒体的传播功能 |
第二节 媒体的角色定位及其道德责任 |
一、作为环境监视者的责任 |
二、作为社会关系协调者的责任 |
三、作为舆论引导者的责任 |
四、作为舆论监督者的责任 |
五、作为文化守望者的责任 |
小结 |
第五章 媒体道德责任实现的路径探索 |
第一节 媒体道德责任实现的原则 |
一、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
二、坚持真实、客观、公正 |
三、坚持公共利益 |
四、坚持以人为本 |
第二节 媒体道德责任的实现机制 |
一、媒体道德责任实现的内部控制机制 |
二、媒体道德责任实现的外部控制机制 |
第三节 媒体负责任行为的具体实施 |
一、个体传播者的负责任行为 |
二、媒体组织负责任的管理 |
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后记 |
(6)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缘起 |
1.2 研究综述 |
1.2.1 我国传媒责任问题的研究进程与现状 |
1.2.2 国外传媒责任问题的研究进程与现状 |
1.2.3 国内外传媒责任问题研究的比较与启示 |
1.3 基本思路 |
2 责任与道德责任 |
2.1 责任及其基本分类 |
2.1.1 责任的基本内涵 |
2.1.2 责任的基本分类 |
2.2 道德责任及其维度 |
2.2.1 道德责任的内涵 |
2.2.2 道德责任的维度 |
2.2.3 道德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
3 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责任 |
3.1 传播责任及其构成要素 |
3.1.1 新闻传播者道德责任的内涵 |
3.1.2 传播责任的构成要素 |
3.2 传播责任的发生依据 |
3.2.1 身份责任 |
3.2.2 契约责任 |
3.2.3 自然责任 |
3.3 传播责任的具体要求 |
3.3.1 新闻传播者应该担负的身份责任 |
3.3.2 新闻传播者应该担负的契约责任 |
3.3.3 新闻传播者应该担负的自然责任 |
3.4 传播责任的维度 |
3.4.1 规范维度的传播责任 |
3.4.2 美德维度的传播责任 |
4 新闻传播者道德责任的失范与矫正 |
4.1 传播责任失范的表现 |
4.1.1 有偿新闻 |
4.1.2 虚假新闻 |
4.1.3 低俗新闻 |
4.1.4 新闻侵权和越权 |
4.1.5 漠视、歧视和利用弱势群体 |
4.2 传播责任失范的原因 |
4.2.1 传媒产业化、资本化、集团化、垄断化带来的冲击 |
4.2.2 社会政治环境和道德风尚的影响 |
4.2.3 新闻媒介外部监督机制和力量匮乏的影响 |
4.2.4 新闻传播者生存环境堪忧,影响其责任践履 |
4.2.5 传播者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的影响 |
4.3 传播责任失范的矫正 |
4.3.1 有偿新闻的矫正 |
4.3.2 虚假新闻的矫正 |
4.3.3 低俗新闻的矫正 |
4.3.4 新闻侵权、越权的矫正 |
4.3.5 漠视、歧视和利用弱势群体的矫正 |
5 新闻传播者道德责任的冲突与化解 |
5.1 传播责任冲突的表现形式 |
5.1.1 新闻传播者面临的角色冲突 |
5.1.2 新闻传播者面临的权力冲突 |
5.1.3 新闻传播者面临的利益冲突 |
5.2 传播责任冲突的伦理根源与实质 |
5.2.1 传播责任冲突的根源:利益冲突 |
5.2.2 传播责任冲突的实质:价值观冲突 |
5.3 传播责任冲突的化解 |
5.3.1 传播责任冲突的判断原则 |
5.3.2 传播责任冲突的平衡准则 |
5.3.3 三个伦理抉择模式 |
6 新闻传播者道德责任体系的构建 |
6.1 加强自律,塑造具有责任精神的新闻传播者 |
6.1.1 塑造责任精神主体的机制 |
6.1.2 塑造责任精神主体的途径 |
6.2 培育公民伦理,健全受众监督机制 |
6.2.1 培养公民伦理,强化受众的媒介监督 |
6.2.2 丰富受众监督途径,建立和完善受众监督机制 |
6.3 建设制度伦理,优化传媒组织环境 |
6.3.1 从制度伦理的视角评析当前传媒制度的“正当性” |
6.3.2 建设制度伦理,防止传播责任失范 |
6.4 完善行业监督机制,推进新闻法制建设 |
6.4.1 行业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新闻道德委员会 |
6.4.2 加快新闻立法进程,推进新闻法制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目录 |
致谢 |
(7)程序正义视阈下的舆论监督(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选题缘起 |
2、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现状综述 |
(三) 论文思路与研究框架 |
1、论文思路 |
2、研究框架 |
(四)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五) 论文特色与可能的创新 |
1、论文特色 |
2、可能的创新 |
二、舆论监督概述 |
(一) 舆论监督的概念 |
1、提法由来 |
2、内涵界定 |
(二) 舆论监督的特征 |
1、主客体广泛性 |
2、方式公开性 |
3、影响及时性 |
4、效果威慑性 |
(三) 我国新时期舆论监督的实践历程 |
1、舆论监督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
2、标志性的舆论监督事件不断出现 |
三、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意蕴与实践 |
(一) 程序正义理论探微 |
1、程序释义 |
2、程序正义的理论内涵 |
(二) 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界定与价值 |
1、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基本要素 |
2、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应用价值 |
(三) 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现状考察 |
1、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理念淡薄 |
2、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现实困境 |
四、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伦理规约 |
(一) 程序道德界说 |
1、程序道德的内涵 |
2、程序道德的具体运用 |
(二) 舆论监督的程序道德规范 |
1、确立监督程序的伦理标准 |
2、提供道德权变的程序规则 |
3、发挥道德规约功能 |
(三) 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德治方略 |
1、完备程序道德细则 |
2、建立道德激励机制 |
3、加强道德教育机制 |
4、建构伦理评议机制 |
五、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法律治理 |
(一) 程序法治的理路 |
1、程序法治的概念与特征 |
2、舆论监督程序法治的内涵 |
(二) 舆论监督程序法治的实践价值 |
1、建构舆论监督的程序合法性基础 |
2、建立舆论监督的程序控权机制 |
3、保障监督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
(三) 舆论监督程序正义的法治路径 |
1、完善程序法律制度 |
2、引入司法校正机制 |
六、隐性采访的困惑与反思 |
(一) 隐性采访的出现与盛行 |
1、何谓隐性采访 |
2、隐性采访盛行的原因 |
(二) 隐性采访的程序正义考量 |
1、隐性采访的程序道德 |
2、隐性采访的程序合法性 |
(三) 隐性采访的自律与规范 |
1、树立隐性采访的自律意识 |
2、强化隐性采访的适用原则 |
七、舆论监督回避制度的检视 |
(一) 舆论监督回避制度的内涵与实践价值 |
1、回避制度的内涵 |
2、舆论监督回避制度的实践价值 |
(二) 舆论监督回避制度的"短板"分析 |
1、具体操作程序模糊 |
2、责任追究机制虚弱 |
3、有效监督机制缺失 |
(三) 完善舆论监督回避制度的构想 |
1、完备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
2、构建监督保障机制 |
八、舆论监督权寻租研究 |
(一) 舆论监督权寻租的表征 |
1、舆论监督权寻租的界定 |
2、舆论监督权寻租的实质 |
(二) 舆论监督权寻租的根源 |
1、社会拜金思潮的影响 |
2、媒体市场转型的冲击 |
3、媒体用人机制的问题 |
(三) 防范舆论监督权寻租的对策 |
1、纳入法律治理范畴 |
2、建立行业自律体系 |
九、媒体审判现象聚焦 |
(一) 媒体审判的界定与表现 |
1、媒体审判的界定 |
2、媒体审判的表现形式 |
(二) 媒体审判的危害性 |
1、破坏司法独立和司法权威 |
2、侵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 |
(三) 防范媒体审判的制度设计 |
1、完善司法报道的程序性规定 |
2、完备司法报道内容与实体的规范性条款 |
十、舆论监督的平衡报道研究 |
(一) 平衡报道的提出 |
1、平衡报道的内涵 |
2、平衡报道的特性 |
(二) 舆论监督平衡报道的现实困境 |
1、舆论监督失衡报道的表现 |
2、舆论监督失衡报道的负面效应 |
(三) 舆论监督平衡报道的践履 |
1、列入职业道德范畴 |
2、完善制度规定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封口费、有偿新闻和新闻法治(论文提纲范文)
一、有偿新闻与新闻媒体 |
二、屡禁不止的有偿新闻 |
三、禁止有偿新闻和新闻法治 |
(9)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的目的和意义 |
1.2 新闻道德的历史渊源及其发展 |
1.3 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内涵及特征 |
2 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现象 |
2.1 新闻道德失范的表现形式 |
2.2 职业道德的失范对社会的危害 |
3 我国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 |
3.1 新闻业自身的原因 |
3.2 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的误区 |
4 我国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建设途径 |
4.1 新闻记者应勇于自我批评提高自身的修养 |
4.2 记者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
4.3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4.4 记者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的规范 |
4.5 善于在实践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
结语 |
注释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中央电视台严禁有偿新闻(论文参考文献)
- [1]广电领域媒介寻租现象与治理研究[D]. 郭昕.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9)
- [2]新时期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研究[D]. 田超. 湖南师范大学, 2016(02)
- [3]有偿新闻的症结与根治[J]. 胡艳,李佳. 中国地市报人, 2016(03)
- [4]时政记者[J]. 万茵. 百花洲, 2015(05)
- [5]媒体道德责任研究[D]. 安克娴. 南京大学, 2014(05)
- [6]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责任研究[D]. 贺琛. 中南大学, 2013(12)
- [7]程序正义视阈下的舆论监督[D]. 周云倩. 华中师范大学, 2011(05)
- [8]封口费、有偿新闻和新闻法治[J]. 徐明.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2009(11)
- [9]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研究[D]. 李励. 华中科技大学, 2008(06)
- [10]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思考[J]. 张志新. 电视研究, 2004(06)
标签:有偿新闻论文; 舆论监督论文; 程序正义论文;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