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南平市人民政府[1](2021)在《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南政综[2021]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赖茂林[2](2021)在《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东莞市地处东南沿海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得益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辐射,把握住了承接港澳台产业转移的先机,创造了世人瞩目的“东莞奇迹”。由于历史方面的原因,虽然东莞的经济发展迅速,但社会治安状况一度较差。近些年,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努力下,社会治安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居民的社会治安安全感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研究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问题仍具有极为现实的意义。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层次分析法及模糊评价法等对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影响因素及提升对策展开深入研究。本次研究旨在结合东莞市的实际情况,对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的现状进行调查,并结合问卷调查所得数据,运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对东莞市居民社会安全感的现状进行分析,运用均值分析法分析了东莞市居民社会安全感的影响因素,对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最终制定出一套有效提升东莞市当地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的工作方案。具体而言,在本文中首先对本次课题研究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意义等进行了介绍,接着对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基础概念及基础理论等进行了介绍。在此基础之上,借助于实证分析的方法来对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现状进行了系统化剖析,并指出从社会治安状况、安全防范基础、治安防控机制、警务工作评价、警察形象树立和居住环境等角度优化对应措施,能够使得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获得较大的提升,并就国内外关于提升居民社会安全感相关经验进行了解析。最后,针对提升东莞当地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对策。根据本文研究可知,改善社会治安状况、筑牢安全防范基础、健全社会治安防控机制、优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警务工作质量、树立警察良好形象及强化居住区治安防控均可以对东莞地区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的提升起到积极性作用。
隋从容[3](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安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的“两大奇迹”,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取得这样的成就,既凝聚着全国公安战线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艰苦努力,更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卓越智慧和能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公安工作摆在事关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在汲取国内外公安工作理论思想精华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主题,顺势而为,在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事业的进程中,对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职责任务、公安工作的着力点以及公安工作主体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探索与回答,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科学,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深入挖掘和系统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无论是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还是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理论参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需要在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观照和双向互动中剖析和探讨。为此,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较研究与归纳总结提炼相融合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综合发力的必然结果。发生学告诉我们,任何理论和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都有其必然的发生基础,也必然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全球化与社会转型等国际国内因素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是其形成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公安工作的艰辛探索是其形成与发展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是其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来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其历史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2年期间,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起步的历史转折时期,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在继承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形成了以“稳定压倒一切”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开创了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新局面。第二阶段,1992年至2002年期间,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确立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历史时期,以依法治国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设,形成了以“讲政治、讲法制、讲服务”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推向一个新高度。第三阶段,2002年至2012年期间,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形成了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蓬勃发展。第四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判断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平安中国思想为统领,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需求为目标,着重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层面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形成了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其基本内容是:围绕着“什么是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使命任务;围绕着“为什么要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围绕着“怎样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策略和举措;围绕着“谁来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关于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回答了公安工作“是什么”的问题。关于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维护社会治安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建设平安中国,回答了公安工作“为什么”的问题。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回答了公安工作“怎么做”的问题。政治建警,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从严治警,依法加强公安队伍纪律规矩意识和正规化建设;素质强警,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回答了公安工作“谁来做”的问题。上述内容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鲜明的特征。其总体特征是:从生成方式和过程来看,具有时代性、继承性、实践性特征;从内容构成上来看,具有科学性、政治性、法治性特征;从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上来看,具有人民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主要在于: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思想指南;其实践意义主要在于: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坚强保障,在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思想无论是对公安工作的定性定位问题,还是公安工作应该坚持的原则、路线、方针、策略,抑或是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等方面,都对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有所发展,同时,也有效地统筹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要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就该思想发展的基本经验,概而言之,主要表现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服从和服务党的中心工作这一根本立足点,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这一根本价值指向,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这一方法论等;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通过强化公安民警的理论信仰,改进公安民警教育方式、强化理论武装,将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转化为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运行体系,转化为公安干警的需要等手段,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在回答时代之间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正确认识坚持与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既不能认为它具有历史条件的局限就认为它已过时,弃之不用,也不能认为是终极的理论,而教条僵化,生搬硬套,要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尤其是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袁蕊[4](2020)在《“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矛盾和冲突作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是任何时代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从经济结构到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经济生活到精神生活、人际关系到价值观念,无不发生着深刻的历史变迁。这种历史变迁,一方面使得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有了全面发展和进步,另一方面也引起了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无直接利益冲突”正是伴随着我国转型期社会矛盾的变化出现的,是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立足于中国现实国情,正确理解、认识、化解和防范“无直接利益冲突”,维护国家的和谐与稳定是当务之急。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无直接利益冲突”与西方话语下的“社会冲突”具有不同的属性。“无直接利益冲突”可治可防可化解,具有人民内部矛盾属性。因此,文章围绕“无直接利益冲突”治理的依据、以往治理的成败得失、今后的治理方向和目标等问题展开。在写作逻辑顺序上,首要工作是对“无直接利益冲突”进行了阐释,即在文章开篇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形成了有关称谓辨析、表征、成因和影响等一般性理论,确定我们全面认识和了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的重要前提。我们认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不能脱离社会实际而展开,“社会转型”是考察“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最大的实际,为此我们把社会转型期,作为“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社会背景。正是在此背景下,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分化、社会阶层多元化,特别是贫富差距扩大引发人民群众强烈的不满情绪,才产生了庞大的源头性矛盾,为发生“无直接利益冲突”埋下隐患。转型期,原有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失效、缺位、错位,新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尚未健全,社会整合力和控制力下降;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交错,社会心理发生变异等综合因素,导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生成。其中,心理因素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方面。心理因素包括社会心理和群体心理两个方面,二者是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功效。社会心理是“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基础性心理,是长期存在的心理感受;群体心理具有短暂化、情景化等特征,是特定情境下,特定群体的心理状态。从“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的群体心理着手,通过研读大量案例得出:“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不仅有消极的群体心理,还存在正面、积极心理。调控、疏导负面心理,鼓励、保护正面心理,能够为我们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赢得宝贵的时间,创造和谐的氛围;也有利于引导民众养成健康、理性、乐观、向上的群体心理。这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全社会力量、助推中国梦实现,有着无法替代的积极意义。这一观点是论文的创新点。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具着深厚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矛盾的论述、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矛盾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矛盾治理理论是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无直接利益冲突”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而爆发。20世纪90年代,我国出现了直接利益冲突事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直接利益冲突逐步演化为无直接利益相关的冲突。这一新型社会冲突走入学者的视野,成为广泛研究的议题。学界关于其概念内涵、性质、影响及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探讨。以往学者对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学理研究、各级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依据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治理不足的原因,深入探索新时代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新模式。新时代,国际形势风云变化。受国外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冲击和网络政客的蛊惑,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外部条件风险增加。国外反华势力故意挑起或利用国内焦点事件,制造冲突事件,丑化中国;国内社会结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目标等发生变化,社会矛盾也随之有了新的变化和特征,这些都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带来挑战和困难。机遇总是伴随挑战和困难。新时代,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为价值引领,调整、规范人民内部矛盾的各种利益关系,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在党内,中国共产党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披荆斩棘的政治勇气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风建设呈现新气象和新变化,这已然成为党和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底气和机遇。针对问题提出对策,是研究问题最终的落脚点。创新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首先要创新治理思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双方不是绝对的对立,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冲突的双方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政府要转变原有的思维方式,转变治理理念。从传统的斗争思维、紧张对峙、政治控制方式转变为以和谐思维为指引、以官民的平衡互动为契机、以多元社会治理方式为路径,深化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思维认知。其次要推动治理制度完善。制度是规范、原则、价值观念和体系在国家强制力层面的具体呈现,是社会运行的保障。从创新调解制度、信访制度和诉讼制度等方面入手,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提供保障。再次要构建治理新格局。通过加强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强化治理方式融通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最后要优化治理化解机制。机制是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制度必须依赖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才能有效运转。“无直接利益冲突”是学术界长期以来关注的热点,也是透视中国政治生态的重要渠道。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需要冲破以往旧的、静态的、排他的、刚性且脆弱的治理体系,构筑动态的、包容的、柔性且坚韧的治理体系。这种现代化的治理观和治理体系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内核,也是实现“无直接利益冲突”良性治理的关键所在。
黄英波[5](2020)在《“枫桥经验”在涉铁社会矛盾治理中的运用 ——以山西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枫桥经验”是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方案,其核心内涵是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创新发展。50多年来,“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发展,融入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被广泛借鉴应用于诸多领域。近年来,随着我国铁路建设的不断发展,尤其是高速铁路里程的不断增加,铁路安全运营对外部环境的依赖愈发突出。铁路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涉铁社会矛盾数量不断增加,化解难度不断增大,呈现出“影响因素复杂、涉及主体多、治理难度大”的特点,深刻体现了当今政府、垄断性国企、农村基层、个体公民复杂曲折的互动过程,体现出当代社会治理中法治、政治、德治、自治之间的复杂纠缠。妥善化解涉铁社会矛盾事关铁路沿线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事关铁路运营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大动脉畅通,事关国家形象,是铁路沿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社会治理工作。预防和化解涉铁社会矛盾,需要平衡各方诉求,动员各方力量,坚持联防联治、技防人防、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枫桥经验”在这方面提供了一整套理念、思路和做法,能够为涉铁社会矛盾治理提供新的助力,因此在全国铁路护路联防系统得到推广。本文以山西省为例,将“枫桥经验”引入到对一种特殊社会矛盾——涉铁社会矛盾治理的讨论中,分析“枫桥经验”在预防化解涉铁社会矛盾中是如何具体开展并获得效果的,并进一步讨论这项工作在实际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些讨论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枫桥经验”的运用领域,对推动铁路沿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对于深化认识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实践具有一定意义。文章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阐述了论文写作的总体情况,包括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第二部分介绍了“枫桥经验”的相关内容,梳理了“枫桥经验”的演进过程,界定了“枫桥经验”的基本概念及其在不同时期的内涵,并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枫桥经验”进行介绍;第三部分对山西省涉铁社会矛盾治理实践进行了详细论述,从山西省涉铁社会矛盾治理整体入手,分析涉铁社会矛盾的发展态势及产生原因,并对其在治理过程中探索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第四部分基于案例的具体实践,对涉铁社会矛盾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五部分借鉴“枫桥经验”,从涉铁社会矛盾治理的理念、格局、体制机制、治理方式几个层面提出涉铁社会矛盾治理创新的对策。
冯周洋[6](2020)在《普洱市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满意度提升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一环,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1)。县域内的发展正在经历着转变与重塑阶段,包括政治权利、社会地位、经济状况以及文化观念等。这些变化产生了一些不安定的现象,导致了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频发,影响公众感全感满意度。因此,本文在此大背景下对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社会满意度进行研究。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资料,通过公共治理理论、协同治理理论等相关理论,结合景东县实际工作,构建出分析框架,结合问卷调查分析评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满意度并运用访谈的方式,并结合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分析,通过构建出的评价体系来对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满意度进行评价,发现出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通过分析发现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公众安全感受、治安服务配备结构、安全防范措施多样、治安服务运行方式方面指标上评价结果为一般,并提出了源头治理,提升公共安全感、完善治安服务配备、拓宽沟通渠道、多措并举,丰富安全防范措施、转变观念,完善工作机制的建议,从而帮助景东县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满意度,并为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谢颖[7](2020)在《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的推进战略和路径研究》文中认为借助云计算技术的实现,社交网络、移动设备和物联网的爆发性增长,大数据已经成为目前最鲜明的时代特征,庞大的数据资源使得所有领域都可以被量化,也在社会治理、政府决策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给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新路径、新手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关键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推进大数据应用可以更好地对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类社会治安事件进行防范和治理,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可以达到改善社会治安环境的目的。本文以韶关市为例,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的推进战略和路径进行研究,旨在进一步推进综治大数据应用,使其得以有效运行,真正发挥效用,从而实现打击违法犯罪,改善社会治安环境的目标。在梳理大数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基本概念以及通过访谈、资料收集等方式详细了解当前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采用SWOT分析法对韶关市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推进大数据应用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对韶关市所处的环境、将面临的问题及自身优劣势有更清晰的认知,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推进战略。再者,借鉴有“中国数谷”之称的贵州省贵阳市的成功经验,与韶关市现状进行标杆分析,深入剖析其与先进地区各方面的差距。通过差距分析得到有关启示,从而将推进战略转化为推进路径的具体目标和方向。最后基于上述研究将推进路径的具体目标和方向落到实处,提出可供韶关市实施的创新路径,达到有效推动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的,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平安韶关”贡献力量。
刘胜文[8](2019)在《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调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基本需求,是检验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标准,是党的各项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这个重要阶段,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面做好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对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选取沈阳市浑南区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和统计分析法,通过对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调查研究,深入剖析当前影响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的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的解决策略。首先,综合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央政法委确定的社会治安治理范围,结合沈阳市浑南区实际,设计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先进行半结构化访谈和调查问卷预测试发放,对预测问卷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然后发放正式问卷,并进行数据整理。其次,在取得的相关数据基础上,运用SPSS软件,从“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矫正”六方面,找出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现存问题。同时,结合半结构化访谈结果,从体制机制、社会认知和工作创新三个方面,分析影响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原因。最后,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有针对性地从树立科学合理工作理念、完善多元参与工作体系、优化社会治安治理环境、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方法四个方面提出提高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具体对策。本文运用个人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沈阳市浑南区各街道群众抽样调查,同时对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分析调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为在新形势新任务下,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治理能力提供参考,也为沈阳市浑南区全面做好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温媛[9](2019)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和矛盾多发期,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复杂,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困难和挑战。因此,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和模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于有效应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维护社会发展稳定意义重大,是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本文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归纳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认真梳理总结国内外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对涉及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阐释,之后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及成效进行介绍,结合实际,系统分析了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以新加坡、加拿大、广州、苏州等国内外先进经验为借鉴,综合运用协同理论、系统理论、社会冲突理论、治理理论等,从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及治理结构、提高科技化运用水平、强化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等方面,多角度提出了加强和改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的有效对策和建议,从而提高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实用性。通过对相关资料和历史背景的分析,选择东胜区为例来进行课题研究,是希望通过对东胜区的研究,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极大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并为其他地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借鉴。
梁景鹏[10](2019)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研究》文中提出当前,我国的社会发展环境较为和谐,社会治安情况的整体稳定,离不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的推波助澜。然而在城乡交界的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的环境形势则不同,更为突出,且更为复杂。城乡结合部因处在特殊的地理位置,形成了独特的属性,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机遇和挑战并存。城乡结合部的特殊性在于和城市社会治安治理、农村社会治安治理的不同,现有的社会治安治理模式对于城乡结合部而言具体的效用发挥还不突出,还存在治理效果不太理想的问题。本文以泉州台商投资区的社会治安治理作为切入点,通过引进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先进理论,全面分析社会治安治理主体,提倡增强政治、社会、公众等治安主体间的协调作用,针对治理问题展开联合行动,并采取各种法律和有效措施来管控打击治安犯罪,探索完善的社会治安模式,有效地发挥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治理成效,为辖区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本文研究从以下六部分展开:第一章绪论,概述研究背景、意义和现状综述,提出研究方法,画出技术路线图,说明了论文题目研究的创新点。第二章为基本理念的介绍,包括了台商投资区和社会治安、社会治安治理的基本理念,同时介绍采用的社会治安治理的多中心治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第三章对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状况进行分析,介绍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状况,通过问卷发放对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结论。分析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特点,明确社会治安治理的各个主体,将社会治安主体界分为政府、社会、公众三层面,针对其所处不同角色定位和相互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分析。第四章对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存在的问题开展分析,并针对原因进一步探讨分析。第五章提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完善对策,先后借鉴其他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经验,针对经验提炼启示,从政府、社会、公众三个层面提出完善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对策,通过发挥三者的多方合作机制,相互协调,合作治理,维护辖区和谐安定。
二、着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着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2)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研究的现状 |
1.国内文献的研究现状 |
2.国外文献的研究现状 |
3.文献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1.文献分析法 |
2.访谈法 |
3.问卷调查法 |
(四)研究的内容 |
(五)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研究的基础理论 |
(一)治安安全感 |
1.居民 |
2.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内涵 |
3.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特点 |
4.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影响因素 |
(二)研究的基础理论 |
1.风险社会理论 |
2.群体心理学理论 |
3.治理理论 |
二、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现状调查分析 |
(一)近年东莞市社会治安治理初步成效 |
1.社会环境有效改善 |
2.经济发展迅速 |
3.犯罪率显着下降 |
4.警民关系和谐 |
(二)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现状调查分析 |
1.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评价指标体系 |
2.问卷发放积样本情况 |
3.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评价指标权重分配 |
4.模糊综合评价法(FCA)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
三、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影响因素分析 |
(一)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影响因素作用分析 |
1.社会治安状况对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的影响 |
2.安全防范基础对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影响 |
3.治安防控机制对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影响 |
4.警务工作评价对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影响 |
5.警察形象树立对东莞市社会居民治安安全感影响 |
6.居住环境对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影响 |
(二)存在的问题 |
1.居民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度不够高 |
2.安全防范基础不够坚实 |
3.社会治安防控机制不够完善 |
4.警务工作评价不够高 |
5.警察形象树立不够突出 |
6.居住环境不够安全 |
(三)原因分析 |
1.违法犯罪案件发案率高,社会治安较差 |
2.安全防范基础投入力度不够,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
3.社会治安治理主体间协同不足 |
4.警务人员服务水平及执法能力参差不齐,警民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
5.公安形象宣传力度不足,涉警舆情应对水平有待提升 |
6.基层警力有限,居住环境治安存在隐患 |
四、国内外提升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的经验及其借鉴 |
(一)国外提升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的经验分析 |
1.英国提升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的经验 |
2.美国提升居民治安安全感的经验 |
3.日本提升居民治安安全感的经验 |
(二)国内提升居民治安安全感的经验分析 |
1.郑州市提升居民治安安全感的经验 |
2.深圳市提升居民治安安全感的经验 |
(三)经验借鉴 |
五、提升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的对策 |
(一)开展巡防管控打工作,着力提升居民治安安全感 |
1.全力压减各类警情、案件发生 |
2.坚决防止“黄赌”问题 |
3.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
(二)丰富安全防范措施,筑牢安全防范基础 |
1.加强宣传,提升居民防范意识 |
2.夯实基础,织密社区治安防护网 |
3.建立平台,提升警务智能化运用水平 |
(三)健全社会治安防控机制,打造治安防控铜墙铁壁 |
1.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
2.完善防控体系,构建“点、线、面”治安防控网络 |
3.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提升公安工作效能 |
(四)以文明规范执法为导向,提升警务工作质量 |
1.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
2.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 |
3.开展大练兵轮训,提升执法能力 |
(五)以新闻媒体为媒介,树立警察良好形象 |
1.统筹各类宣传资源,加大公安正面宣传 |
2.强化涉警舆情防范应对能力,提升舆情处置水平 |
(六)以社区警务为依托,强化居住区治安防控 |
1.屯警路面,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 |
2.群防群治,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 |
六、研究结论及不足之处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不足及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调查问卷 |
致谢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对象 |
(三)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点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生成逻辑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时代背景 |
(一) 国际背景:全球化和国际警务改革对公安工作带来新影响 |
(二) 国内现实:社会转型对公安工作提出新要求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实践基础 |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工作的历史实践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工作的现实实践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理论来源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安工作的相关理论 |
(二) 毛泽东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 |
一、改革开放起步与全面展开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78年-1992年) |
(一) 在拨乱反正中初步形成 |
(二) 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走向成熟 |
(三) 在党的十三大以后至邓小平南巡讲话这一时期的进一步发展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92年-2002年)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的十五大这一时期初步形成 |
(二) 党的十五大以后至党的十六大召开这一时期走向成熟 |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02年2012年) |
(一) 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七大这一时期为形成期 |
(二) 党的十七大至党的十八大召开这一时期为进一步发展期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12年至今)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关于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 |
(一) 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依然需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 |
(二) 在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和工作大局中公安工作处在很重要的位置 |
(三)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使命任务 |
二、关于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
(一)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能动摇 |
(二) 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
三、关于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 |
(一)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
(二) 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
(三)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
四、关于公安工作的实现路径 |
(一) 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首要问题 |
(二)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三)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四) 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增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
五、关于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 |
(一) 政治建警:全面加强革命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政治过硬 |
(二) 从严治警:全面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公安队伍纪律作风过硬 |
(三) 依法治警: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责任过硬 |
(四) 素质强警:积极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本领过硬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总体特征 |
一、生成过程的时代性实践性和继承性 |
二、内容构成的科学性政治性和法治性 |
(一) 严密的科学性特征 |
(二) 鲜明的政治性特征 |
(三) 强烈的法治性特征 |
三、本质属性和价值依归的人民性 |
(一) 价值指向的人民性 |
(二) 力量源泉的人民性 |
(三) 评判标准的人民性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价值意义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 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
(二) 丰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 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 |
(二) 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 |
(三) 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 |
(四) 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思想保障 |
第六章 在新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 |
一、在不断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 |
(一) 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 |
(二) 以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为根本原则 |
(三) 以坚持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立足点 |
(四) 以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根本价值指向 |
(五) 以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为方法论 |
二、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 |
(一) 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 |
(二) 在解决现实问题和时代之间中不断深化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 |
三、在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 |
(一) 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 |
(二) 坚持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述评 |
(一) 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二) 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第一章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理论分析 |
一、“无直接利益冲突”概念界定 |
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生成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成因 |
(二) “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机理 |
三、“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表征 |
(一) 弱势群体为主体 |
(二) 借机发泄为目的 |
(三) 偶发事件为起因 |
(四) 以政府部门为冲突对象 |
(五) 表现形式多样化 |
四、“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负面影响 |
(一) 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
(二) 损害政府权威和政治合法性 |
(三) 破坏社会心理 |
(四) 阻碍人民政治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学理依据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属性定位 |
(一) 定位“无直接利益冲突”属性的依据 |
(二) “无直接利益冲突”属性的层次性分析 |
(三)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多元属性分析 |
二、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理论依据 |
(一) 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矛盾思想为理论指导 |
(二) 以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矛盾理论为理论基石 |
(三) 以西方集体行为和社会冲突理论为镜鉴 第三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价值意义 |
一、契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 |
(一) 提高对人民主体的关切 |
(二) 实现治理理念的现代化 |
(三) 推进治理方式的民主化 |
二、符合建设平安中国的题中之意 |
(一) 法治是建设平安中国的根本依托 |
(二) 协同治理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手段 |
(三) 综合治理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必然趋势 |
三、符合基层治理的内在要求 |
(一) 基层治理是防范冲突的第一道防线 |
(二) 基层治理是引领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要素 |
(三) 基层治理效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生动体现 第四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 |
一、治理初探阶段(1949-1992) |
(一)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夕的治理(1949-1978) |
(二) 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四大召开时期的治理(1978-1992) |
(三) 阶段特征 |
二、艰难探索阶段(1992-2012)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中央对“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确认期间的治理(1992-2006) |
(二) 2006年至党的十八大前夕的治理(2006-2012) |
(三) 阶段特征 |
三、创新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新特征 |
(二) 治理理念新发展 |
(三) 治理实践新探索 |
四、“无直接利益冲突”治理的基本经验 |
(一) 必须坚持直面社会矛盾和冲突 |
(二) 必须坚持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 |
(三) 必须坚持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
(四) 必须提高政府阶段性应对能力 第五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现实新境遇 |
一、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新契机 |
(一) 以新时代开启治理新征程 |
(二) 以社会发展的新目标和新任务为价值引领 |
(三) 以新时代党风建设新气象为精神铸魂 |
二、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面临的严峻挑战 |
(一) 国外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冲击 |
(二) 国内社会发展和社会矛盾的变化 |
三、推进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面临的难题 |
(一) 传统滞后的治理理念 |
(二) 僵化闭塞的治理方式 |
(三) 不健全的治理机制 第六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创新思路 |
一、创新治理思维 |
(一) 以和谐理念推动思维方式转变 |
(二) 以协调方式促进立场关系转变 |
(三) 以包容理念推进治理方式转变 |
二、推动治理制度完善 |
(一) 完善调解制度 |
(二) 健全信访制度 |
(三) 加强诉讼制度 |
三、加强治理主体协同 |
(一) 加强党委的组织保障 |
(二) 突出政府的主导力量 |
(三) 强化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 |
(四)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
四、强化治理方式融通 |
(一) 发挥民主协商的优势 |
(二) 夯实法治保障 |
(三) 激发科技治理效能 |
五、优化治理化解机制 |
(一) 完善多元纠纷裁决机制 |
(二) 建立责任明晰的联动机制 |
(三) 加强对抗行动的制动机制 |
(四) 建立社会心理疏导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枫桥经验”在涉铁社会矛盾治理中的运用 ——以山西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关于“枫桥经验”的研究 |
(二)关于社会矛盾治理的研究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个案研究法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枫桥经验”概述 |
1.1 “枫桥经验”的历史演进 |
1.1.1 形成过程 |
1.1.2 推广阶段 |
1.1.3 发展阶段 |
1.1.4 创新阶段 |
1.2 “枫桥经验”的概念与本质内涵 |
1.2.1 “枫桥经验”的概念 |
1.2.2 “枫桥经验”的内涵 |
1.3 “枫桥经验”与矛盾纠纷化解 |
1.3.1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1.3.2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枫桥经验” |
第二章 “枫桥经验”在山西省涉铁社会矛盾治理中的实践 |
2.1 山西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概况 |
2.1.1 背景介绍 |
2.1.2 专职机构 |
2.1.3 基层网格员和志愿者队伍 |
2.2 山西省涉铁社会矛盾的发展态势 |
2.3 山西运用“枫桥经验”化解涉铁社会矛盾的典型做法 |
2.3.1 全省相关部署 |
2.3.2 几个县区的典型做法 |
2.3.3 几个成功化解矛盾的案例 |
2.4 “枫桥经验”在山西化解涉铁社会矛盾中的体现 |
2.4.1 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 |
2.4.2 坚持源头治理、科学预防 |
2.4.3 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
2.4.4 依托信息技术、注重创新 |
第三章 运用“枫桥经验”化解涉铁社会矛盾中存在的问题 |
3.1 大量矛盾依然没有得到妥善化解 |
3.2 运用“枫桥经验”化解涉铁社会矛盾遇到的困难 |
3.2.1 路地衔接不畅 |
3.2.2 群众参与的程度和范围有限 |
3.2.3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存在不足 |
3.2.4 基层政府组织少作为 |
3.2.5 新技术手段应用不足 |
第四章 借鉴“枫桥经验”推动涉铁社会矛盾治理创新 |
4.1 创新涉铁社会矛盾治理理念 |
4.1.1 坚持以人为本、多元共治 |
4.1.2 坚持依法治理 |
4.2 创新涉铁社会矛盾治理格局 |
4.2.1 将护路联防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 |
4.2.2 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
4.2.3 扩大群众参与 |
4.3 创新涉铁社会矛盾治理机制 |
4.3.1 创新路地协调机制 |
4.3.2 落实“双段长”责任制 |
4.4 创新涉铁社会矛盾治理方式 |
4.4.1 治理方式多样化 |
4.4.2 治理手段智能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普洱市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满意度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一)国外研究动态 |
(二)国内研究动态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界定及理论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社会治安 |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三、社会满意度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公共治理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第二章 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严峻 |
一、区位特殊、反恐任务重 |
二、民族宗教问题复杂 |
三、社会矛盾纠纷繁杂 |
四、治安刑事案件高发 |
五、公共安全不容乐观 |
第二节 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
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
二、着力排查整治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 |
三、全力抓好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
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五、全面开展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度工作 |
第三节 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 |
一、党委政府领导、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
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
第三章 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满意度评价 |
第一节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一、指标构建原则 |
二、评价指标选取 |
三、问卷设计与数据来源 |
第二节 确定指标权重 |
一、权重确定方法 |
二、构造判断矩阵、确定权重 |
第三节 评价方法与结论 |
一、评价方法选择 |
二、构建评语集合 |
三、构建隶属度矩阵及计算 |
四、评价结果 |
第四章 基于满意度调查的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分析 |
第一节 公众安全感方面 |
一、矛盾纠纷呈现增加态势 |
二、治安刑事案件高位徘徊 |
三、安全隐患凸显 |
第二节 治安服务配备结构方面 |
一、服务人员配备不足 |
二、部门缺乏联动、社会参与不足 |
三、缺少专项资金保障 |
第三节 安全防范措施多样性方面 |
一、信息工作有待加强 |
二、宣传方式单一 |
第四节 治理服务运行方式规范性方面 |
一、服务水平不足、观念淡泊 |
二、执法质量低 |
三、综治信息公开度不高 |
第五章 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满意度提升对策与建议 |
第一节 源头治理,提升公众安全感 |
一、深入化解矛盾纠纷 |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
三、“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
第二节 完善治安服务配备结构、拓宽沟通渠道 |
一、强化部门联动、提高治安综治工作整体合力 |
二、充实农村防控力量 |
三、健全专项资金保障制度 |
第三节 多措并举、丰富安全防范措施 |
一、完善信息工作机制、构建沟通渠道 |
二、加强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
第四节 转变观念、规范工作机制 |
一、“以人为本”深化社会化评价 |
二、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价机制 |
三、进一步推进综治工作信息公开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调查问卷 |
致谢 |
(7)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的推进战略和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问题与意义 |
1.1.1 研究问题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对大数据定义及其应用研究 |
1.2.2 对社会治安治理方面的研究 |
1.2.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研究 |
1.2.4 推进大数据应用的研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技术路线图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大数据的概念及其特征 |
2.1.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2.1.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大数据应用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2.2.3 数字治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的SWOT分析. |
3.1 SWOT分析 |
3.1.1 SWOT分析概述 |
3.1.2 SWOT分析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的关系 |
3.2 内部优势分析(Strengths) |
3.2.1 出台了大数据产业规划(S1) |
3.2.2 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已有初步应用(S2) |
3.2.3 成立专业管理机构—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S3) |
3.2.4 加快推进韶关市“数字政府”建设和“雪亮+智格”工程建设(S4) |
3.3 内部劣势分析(Weaknesses) |
3.3.1 经济基础薄弱(W1) |
3.3.2 大数据质量不高(W2) |
3.3.3 数据的应用程度不高(W3) |
3.3.4 大数据的人才资源不足(W4) |
3.4 外部机遇分析(Opportunities) |
3.4.1 国家层面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的支持(O1) |
3.4.2 数据资源非常丰富(O2) |
3.4.3 大数据软硬条件基本成熟(O3) |
3.4.4 部分地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初具成效(O4) |
3.5 外部威胁分析(Threats) |
3.5.1 政府部门数据开放程度较低(T1) |
3.5.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意识、理念相对滞后(T2) |
3.5.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公众参与程度不高(T3) |
3.5.4 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应用、管理水平较低(T4) |
3.6 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的SWOT分析结论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的标杆分析 |
4.1 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情况 |
4.1.1 平安韶关建设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
4.1.2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日趋完善 |
4.1.3 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显着 |
4.2 战略层面的标杆分析 |
4.2.1 政策支持 |
4.2.2 体制机制 |
4.2.3 经济基础 |
4.2.4 科技创新产业支撑 |
4.3 管理层面的标杆分析 |
4.3.1 城市信息化基础建设 |
4.3.2 人才队伍建设 |
4.3.3 法律保障 |
4.4 操作层面的标杆分析 |
4.4.1 数据采集 |
4.4.2 数据存储和管理 |
4.4.3 平台建设与数据共享 |
4.5 启示与发现 |
4.5.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必须要有创新的思维 |
4.5.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必须要有良好的经济基础 |
4.5.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必须要有顺畅的体制机制 |
4.5.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必须要有先进的技术水平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的创新路径 |
5.1 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的理念创新 |
5.1.1 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工作 |
5.1.2 加大投入,拓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资金来源 |
5.1.3 引入资源,助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发展 |
5.2 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的体制创新 |
5.2.1 完善党委领导体制 |
5.2.2 完善政府负责体制 |
5.2.3 完善社会力量协同、公众参与体制 |
5.3 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的机制创新 |
5.3.1 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协调工作机制 |
5.3.2 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责任追究机制 |
5.3.3 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绩效考核机制 |
5.3.4 建立信息联动共享和集中机制 |
5.4 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大数据应用的技术创新 |
5.4.1 创新智感社区平台 |
5.4.2 GIS一张图可视化立体云防平台 |
5.4.3 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
5.4.4 互联网+社会共治服务平台 |
5.4.5 互联网+“红袖章”平安志愿者服务平台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关键词阐释 |
1.2.1 社会治安 |
1.2.2 社会治安治理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文献评价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2 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调查设计 |
2.1 理论和政策依据 |
2.1.1 理论依据 |
2.1.2 政策依据 |
2.2 访谈提纲的设计与实施 |
2.2.1 访谈提纲的设计 |
2.2.2 访谈调查的实施 |
2.3 调查问卷设计与检验 |
2.3.1 调查问卷设计 |
2.3.2 预测试调查问卷检验 |
2.3.3 预测试问卷效度检验 |
2.3.4 预测试问卷信度检验 |
2.4 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调查实施与统计 |
2.4.1 正式问卷发放与样本统计 |
2.4.2 社会治安治理总体结果统计 |
2.4.3 社会治安治理各维度调查结果 |
3 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调查结果分析 |
3.1 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影响因素分析 |
3.1.1 个体变量对总体及各维度社会治安治理的影响 |
3.1.2 工作变量对总体及各维度社会治安治理的影响 |
3.1.3 生活变量对总体及各维度社会治安治理的影响 |
3.2 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存在的问题 |
3.2.1 打击效能需要提高 |
3.2.2 防控水平有待提升 |
3.2.3 教育宣传质量不高 |
3.2.4 管理手段比较单一 |
3.2.5 基础建设仍需加强 |
3.2.6 矫正方式需要转变 |
3.3 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
3.3.1 工作理念需要转变 |
3.3.2 社会认知需要提升 |
3.3.3 工作创新力度不强 |
4 提高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具体对策 |
4.1 树立科学合理工作理念 |
4.1.1 加强党的领导 |
4.1.2 坚持以人为本 |
4.1.3 有效整合资源 |
4.2 完善多元参与体制机制 |
4.2.1 发挥政府主体作用 |
4.2.2 扩大公众参与程度 |
4.2.3 增强社会协同配合 |
4.3 优化社会治安治理环境 |
4.3.1 抓好重点问题整治 |
4.3.2 突出关键环节治理 |
4.3.3 强化公民法治意识 |
4.4 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方法 |
4.4.1 提高科技水平 |
4.4.2 强化网络治理 |
4.4.3 改进考核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访谈提纲 |
附录B 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调查问卷 |
致谢 |
(9)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实地调查法 |
1.4.3 归纳分析法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社会治理 |
2.1.2 社会治安 |
2.1.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协同理论 |
2.2.2 系统理论 |
2.2.3 社会冲突理论 |
2.2.4 治理理论 |
3 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和成效 |
3.1 东胜区基本情况概述 |
3.2 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效 |
3.2.1 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3.2.2 加强信息防控网建设 |
3.2.3 健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 |
3.2.4 加强平安建设工作 |
4 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 |
4.1.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化负担过重,权责不清 |
4.1.2 信息化建设实际应用不足,智能化建设缺乏长远规划 |
4.1.3 社会面防控不到位,影响社会稳定情况依然存在 |
4.1.4 维护社会治安力量薄弱,群众力量发挥不明显 |
4.2 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定位不清晰 |
4.2.2 科技信息化建设作用发挥不明显 |
4.2.3 多因素重叠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阻碍 |
4.2.4 社会参与度不高 |
5 国内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借鉴 |
5.1 国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 |
5.1.1 新加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 |
5.1.2 美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 |
5.1.3 加拿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 |
5.2 国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 |
5.2.1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 |
5.2.2 昆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 |
5.2.3 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 |
6 加强和改善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
6.1 转变政府职能定位,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及治理结构 |
6.1.1 不断完善组织结构 |
6.1.2 明确职能加强责任落实,减轻基层行政负担 |
6.1.3 积极构建“互联网+综治”新模式 |
6.2 加强网格化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
6.2.1 科学划分网格 |
6.2.2 创新应用“互联网+网格化”模式 |
6.2.3 加强基层基础科学化建设水平 |
6.3 提高科技化运用水平,构建治安防控网络 |
6.3.1 加强理念创新 |
6.3.2 坚持科技支撑 |
6.3.3 推动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6.4 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
6.4.1 突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
6.4.2 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
6.4.3 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
6.4.4 加大公共安全监管力度 |
6.4.5 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
6.5 强化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真正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
6.5.1 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
6.5.2 加强社会治理各主体之间的合作 |
6.5.3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矛盾调解 |
7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10)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城乡结合部的概念研究 |
二、社会治安的概念研究 |
三、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问题的原因研究 |
四、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问题的模式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图 |
三、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一、台商投资区 |
二、社会治安 |
三、治理 |
四、社会治安治理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 |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三章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概况 |
一、泉州台商投资区概况 |
二、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状况演变分析 |
第二节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调查 |
一、调查方案的设计 |
二、调查范围概况 |
三、调查问卷的发放 |
四、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
第三节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特点和主体 |
一、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特点 |
二、政府是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主导者 |
三、社会组织是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协作者 |
四、公众是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
五、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主体“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
第四节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内容和方式 |
一、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内容“两位一体”的共存体系 |
二、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方式“一体化”的互动体系 |
第四章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政府社会治安治理部门综合治理效应滞后 |
二、政府社会治安治理中存在运动式治理 |
三、政府部门对辖区流动人口和重点区域管理不到位 |
四、社会组织的社会治安治理影响力小 |
五、公民的社会治安治理参与度不高 |
第二节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政府社会治安治理部门职责不清联动机制不够 |
二、政府部门社区警务工作开展不深入 |
三、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展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组织社会治安治理参与意识不高市场化程度低 |
五、公民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成本较大 |
第五章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改善对策 |
第一节 其他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
一、福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经验 |
二、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经验 |
三、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经验 |
四、其他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的启示 |
第二节 社会治安治理的政府对策 |
一、理顺政府部门社会治安治理协调职能 |
二、建立完善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机构 |
三、强化社区警务工作的制度保障 |
第三节 社会治安治理的社会对策 |
一、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安治理 |
二、以市场机制加强单位治安建设 |
第四节 鼓励公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对策 |
一、强化群防群治理念和参与意识 |
二、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社会治安治理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调查问卷》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着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J].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03)
- [2]东莞市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研究[D]. 赖茂林.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D]. 隋从容. 山东大学, 2020(09)
- [4]“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D]. 袁蕊. 山东大学, 2020(12)
- [5]“枫桥经验”在涉铁社会矛盾治理中的运用 ——以山西省为例[D]. 黄英波. 山西大学, 2020(01)
- [6]普洱市景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满意度提升研究[D]. 冯周洋.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7]韶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的推进战略和路径研究[D]. 谢颖. 兰州大学, 2020(01)
- [8]沈阳市浑南区社会治安治理现状调查研究[D]. 刘胜文.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8)
- [9]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研究[D]. 温媛.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9(01)
- [10]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治理研究[D]. 梁景鹏. 华侨大学, 2019(01)
标签:利益冲突论文; 社会矛盾论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枫桥经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