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污染:危害人类健康的“无形杀手”(论文文献综述)
宋婧[1](2019)在《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环境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M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对试点地区的工作要求,在环境和信用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内,建设环境信用体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现象需要解决和改进,以适应M市“善治”要求。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访谈调查、个案研究,归纳总结等调研方法,以及社会治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改革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从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社会公众四个层面分析了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得出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应当从“金字塔”向“同心圆”转换,具有重要学术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金字塔”模式下,政府是领导者和组织者,做好和建立环境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功能设计、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企业作为主体和被评价方,努力加强环保自律;第三部门是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环保协会、环评机构、信用中介机构和环保组织分别发挥好绿色杠杆、行业自律、污染评估、信用服务和公益维权的职能;社会公众是监督者,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媒体引导舆论,曝光和声讨企业污染行为。聚焦当前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问题。第一,“金字塔”型建设模式,没有充分发挥出企业、第三部门和社会公众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在环境信用之外的社会整体信用有待加强。第二,政府有关环境信用体系的顶层、功能、运行和保障机制还有待强化。第三,企业发展理念有待转变,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第四,第三部门没有高效运作。第五,社会公众环境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平衡,公众参与度不高,媒体舆论引导力度有待加强。论文还从理论角度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一,环境社会共治体系尚未健全,多元合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依然承担大量职能。第二,环境治理资源配置决策主体分散,集体选择存在非均衡性,环境信用立宪、立法阶段缺失,大型集团搭便车问题突出。第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环境成本外部化现象普遍。针对这些问题,在借鉴国内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先进经验与总结启示的基础上,提出了“同心圆”建设模式,给出了完善M市环境信用体系的对策。第一,政府主导,协同社会各界完善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加快政务、社会、商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支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并对四大主体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行为情况进行监管。第二,政府要优化和提升环境信用体系制度机制和功能定位,实现体系建设各责任主体在各环节无缝对接。第三,企业要树立坚定的环保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整个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第四,第三部门要实现实质性运转,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绿色杠杆效用,环保协会要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环评机构要辅助环保部门提高监管水平,信用中介机构要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信用服务支持,环保组织要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维权服务。第五,社会公众要监督和积极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媒体要不断提升舆论监督效能。
黄博雯[2](2019)在《深圳市大气污染物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目的:利用2013-2017年深圳市大气污染物、气象以及死亡资料,分析深圳市大气污染物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为深圳市大气污染物的流行病学研究以及相应预防控制策略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方法:本研究收集了2013-2017年深圳市居民非意外死亡56034例,其中呼吸系统疾病死亡4198例,心血管疾病死亡23030例。本研究描述了2013-2017年深圳市大气污染物、气象以及死亡的一般情况,分析各大气污染物之间、气象和大气污染物之间的相关性,采用拟泊松回归模型结合广义相加模型,分析大气污染物对非意外死亡、呼吸系统疾病死亡以及心血管系统疾病死亡风险的影响。结果:1.2013-2017年深圳市居民日平均非意外死亡人数为30.72人,日平均呼吸系统疾病死亡人数为2.30人,日平均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数为12.63人。2.2013-2017年深圳市PM2.5日平均浓度为32.00μg/m3,PM10日平均浓度为50.80μg/m3,NO2日平均浓度为39.70μg/m3,SO2日平均浓度为9.50μg/m3,日平均温度为23.50°C,日平均相对湿度为75.20%。3.PM2.5对居民非意外死亡、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和心血管系统疾病死亡风险的影响有统计学意义,多日累积滞后效应最大时,PM2.5浓度每升高10μg/m3,死亡风险分别增加1.00%(95%CI:0.18%,1.83%)、3.83%(95%CI:0.75%,7.00%)、1.50%(95%CI:0.26%,2.75%)。4.PM10对居民非意外死亡、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和心血管系统疾病死亡风险的影响有统计学意义,多日累积滞后效应最大时,PM10浓度每升高10μg/m3,死亡风险分别增加0.95%(95%CI:0.37%,1.53%)、2.82%(95%CI:0.70%,5.00%)、1.49%(95%CI:0.62%,2.37%)。5.NO2对居民非意外死亡、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和心血管系统疾病死亡风险的影响有统计学意义。多日累积滞后效应时最大,NO2浓度每升高10μg/m3,死亡风险分别增加2.49%(95%CI:1.47%,3.51%)、4.99%(95%CI:1.47%,8.63%)、2.97%(95%CI:1.56%,4.39%)。6.SO2对居民非意外死亡风险的影响有统计学意义。多日累积滞后效应时最大,SO2浓度每升高10μg/m3,死亡风险增加4.60%(95%CI:0.58%,8.79%)。7.在调整了其他污染物影响后,PM10、NO2对死亡风险影响的结果较稳定,PM2.5对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的影响仍有统计学意义,SO2对死亡风险的影响无统计学意义。8.PM2.5、PM10、NO2对非意外死亡、心血管系统疾病死亡风险的影响在男性中较强,对呼吸系统疾病死亡风险的影响在女性中较强;对非意外死亡风险的影响在老年人中较强,而对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和心血管系统疾病死亡风险的影响在不同年龄层均存在。9.大气污染物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存在季节性差异,PM2.5、PM10、NO2在冷季时对死亡风险的影响较强。结论:2013-2017年深圳市大气污染程度整体较轻,主要污染物是PM2.5、PM10和NO2。PM2.5可能是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的独立危险因素,PM10、NO2具有较稳定的健康危害效应;而SO2健康效应的影响不明显。性别、年龄和季节对大气污染物与居民死亡风险的关系有一定的影响。研究结果为城市大气污染的治理、疾病预防控制策略的制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张青磊[3](2018)在《我国公民安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也是人类发展的首要条件。公民安全与公民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而且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同时,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公民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得到了极大拓展,另一方面公民面临的安全威胁也越来越多,国家和公民已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安全已成为社会发展与人的幸福的首要价值性标尺。”进入新时代的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公民对安全的要求日益增长,维护和保障公民安全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置于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提出的“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使保障公民安全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民主法治不断完善,军事科技实力逐步增强,互利共赢的和平外交顺利推进,我国公民安全总体上得到较好保障。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8年新年贺词中指出:“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是,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传统安全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影响,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相互交织,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渗透,境内不稳定因素与境外不稳定因素相互作用,我国公民安全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极端贫困问题、食品不安全问题、恐怖主义问题、生产安全事故、盗窃诈骗类侵财性刑事犯罪、城镇化进程中的强征强拆、生态环境破坏、公权力腐败等对我国公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自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阶段,如何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是新时代推进公民自由而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新时代,我们必须从维护公民生存和发展的立场出发,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理念,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微观角度探寻克服公民安全困境、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的具体路径;同时,我们还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公民可持续安全理念,从宏观角度思考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的总体路径。本文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绪论、五章正文和结语七个部分。绪论主要阐述了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研究的问题和内容及研究问题的说明,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正文第一章是公民安全的理论源流。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中有关人的生存、人的财产、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思想和西方批判安全研究与“人的安全”理论及中国主流思想中的安全理念等进行梳理分析,挖掘“中、西、马”有关公民安全的理念、思想和观点,为科学界定公民安全做好理论铺垫。第二章对公民安全进行科学界定。根据第一章对“中、西、马”有关公民安全理念、思想和观点的梳理分析,结合学界对安全的不同界说,对公民安全进行科学界定,明确公民安全的概念,核心内容和演绎路径,并分析探讨实现公民安全的条件和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与公民安全的关系,为后文对我国公民安全进行系统分析奠定基础。该部分指出,公民安全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在实际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免受来自内部或外界的非法侵害,以及所拥有的一种有保证或有保障的状态。公民生命安全、公民财产安全、公民自由安全是公民安全的核心内容,也是公民安全的价值所在。将自由安全纳入公民安全核心内容突破了传统上认为公民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界限。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公民安全的成长环境,亦可称为公民安全的萌生条件。安全问题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相伴生,但公民安全作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和安全的一个研究领域则是20世纪90年代“人的安全”理念提出以后的事情,这说明公民安全提出、形成和发展是需要条件的。该部分从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国际等五个方面发生的变化来分析探讨我国公民安全的成长环境。第四章用理论和实证的方法,从我国公民安全安全核心内容的三个层面对我国公民安全概况进行现实考量,即主要从我国公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自由安全层面分析了我国公民安全的现状、面临的主要困境及困境产生的原因,是本论文的重点。第五章是本文的另一个重点,分析探讨了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路径。该部分从中国公民安全实际出发,按照“分——总”的思路提出了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路径。第一节主要是针对我国公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自由安全的现状和面临的困境,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第二节主要是根据我国公民安全的总体概况,从国家发展大局出发,对如何实现我国公民安全进行了总体思考。通过“分——总”思路分别提出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路径,并使之形成一个完整体系,共同保障和推进我国公民安全的实现。最后一部分是结语,虽然我国公民安全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威胁公民安全的因素复杂多元,而且有些难以预测,但在中国共产党党、中国政府、社会力量和公民的共同努力下,威胁公民安全的因素会逐步得到解决或减少,公民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会越来越好,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的条件也会越来越完善。
魏婷[4](2017)在《197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 ——以《人民日报》报道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危机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是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桎梏。当下的中国,环境污染问题所引发的生态危机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克服的“短板”和“瓶颈”。作为“过来人”的西方发达国家如何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是值得中国这个发展中国家学习和借鉴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如何看待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环境污染问题,关系着中国共产党能否对工业化及发展道路有正确认识,关系着中国共产党能否成为一个成熟的执政党。这一认识历程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要什么样的发展?怎么实现这种发展”的认识过程,而1970年代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本文以1970-1979年即1970年代为研究阶段,以这一阶段《人民日报》所刊载的相关文章为文献依据,以"197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为研究对象,对1970年代前工业化时代的中国如何认识西方资本主义大国后工业化时代的环境问题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喉舌和舆论工具,其刊文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重大事件和世界重大事件的看法和观点。本文选取了 1970年代《人民日报》刊发的与国外环境相关的150篇报道,这是当时国人接受和了解西方环境污染和环境治理的主要信息渠道,同时也能反映出当时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和治理的认识与态度,基本能够代表当时中国共产党人对国外环境问题的认识水平。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除前言和结语外,正文为四章。前言介绍了选题缘由、研究意义,概述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明确了相关概念、研究方法和研究的重难点以及创新之处。第一章从20世纪中叶资本主义世界的环境危机和冷战格局下的东西方世界两个方面,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开始关注国外环境污染的社会历史背景。第二章介绍了 1970年代《人民日报》国外环境报道的基本情况,并从四个方面全方位尽可能地还原报道的主要内容。第三章分析了当时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认识的主要特征,并从两个方面探究了形成这些特征的原因。第四章客观分析了 197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认识的意义,阐述了作者研究中的一些思考和启示,认为环境污染是经济发展的代价,是一个大国崛起的代价之一。在认识环境污染问题上,要防止泛意识形态化。结语部分指出1970年代中国共产党认识到西方发达工业国存在着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泛意识形态化的问题,导致对环境污染根源的误读。
魏思婧[5](2017)在《环境犯罪客体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环境提供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绝大部分食物和充足的水源,乃至栖身之所,环境是人类得以繁衍生息、获得资源、取得人类发展和探索的不竭动力源泉。因此,保护环境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然而,当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频发,对环境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粗放发展阶段的破坏式发展已经造成了土壤污染面积的不断扩大、水体污染程度日益加深、大气污染频繁发生,多种类型、复合式环境犯罪层出不穷等问题。综合性、突发性的重大环境犯罪事件时有发生,不断触动着人类敏感的神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没有健康良好的生态环境就不能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因此,着力加强对危害环境行为的刑法规制是应对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生态日趋脆弱、生物多样性岌岌可危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进环境刑法理论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已迫在眉睫。由于环境形势不断恶化,要求通过刑法严惩环境犯罪行为的呼声高涨。不可否认,刑法是强制力最大的法律,在环境保护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然而,刑法也有明显的负面影响,如果用之不当,就会反受其害。因此,在推进环境刑事立法之前,必须加强相关基础理论研究。然而,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大多数学者将目光转向了对策研究,对基础理论研究重视不够,以至环境犯罪客体(法益)这一环境刑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环境刑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滞后,已经影响到了环境刑事立法的推进。环境法的伦理基础是研究犯罪客体的深层根据,在环境法的伦理基础上持不同立场,必然对环境犯罪的内容、范围等基础性问题持不同看法。关于环境法的伦理基础,理论上出现了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之争,一些学者在这两种基本伦理观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衍生性的观点。事实上,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只关注人类利益,不利于保护环境;极端的生态中心主义过分强调生态,弱化了人在生态中的意义,不太符合现实。本文在充分认识到人类利益与环境利益的相互共存的基础上,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的,倡导应当坚持共进环境中心主义。共进环境中心主义主张,以制度的形式对人的利益和需求进行理性的把握和权衡,反对将人的利益和需要绝对化。这种环境伦理观不过分强调以环境为中心限制社会发展,又不因社会发展需要过度损害环境,而是以环境保护规制体系为纽带,实现环境与社会的“共进”,符合当今实际,应当作为环境犯罪客体的伦理基础。根据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而且是首要条件。目前,我国现行犯罪客体理论仍备受诟病,没有定论。关于环境犯罪客体的内容,学者们提出了环境社会关系说、公共安全说、环境保护制度说、环境权说、环境法益说、双重客体说、复杂客体说等多种学说,这些学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或缺陷,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没有犯罪客体这一概念,与此对应的概念是刑法法益,即犯罪客体与刑法法益是不同语境下使用的概念,但两者实质内容相同。相对于国内环境犯罪理论研究,国外在环境犯罪治理以及立法体系方面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索。英美法系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强调实用价值,在理论上无法益和犯罪客体的概念,用刑事政策上的危害性假设来代替犯罪客体这一内容。英美法系国家对功利主义价值观的追求,促进了严格责任制度在环境犯罪处罚中的运用。大陆法系国家虽然普遍认可环境犯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刑法保护之下的环境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利益,但对环境法益保护的侧重点则大有不同,主要分为对个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与集体乃至国家法益的保护。大陆法系国家主张环境犯罪应当与环境损害后果相联系,以实现环境犯罪治理中的罪责刑相适应。不可否认,各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法益保障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并在立法中得以体现。具体表现有,法益复合性特征导致各国在环境刑事立法方面不断趋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刑法的立法体系。环境权概念是晚近以来环境法及环境刑法领域出现的重要概念,环境权理论的出现为环境法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方向和新的理论支撑。随着对环境权认识的加深,伴随着环境权理论研究的推进,环境权理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认同。从共进环境中心主义出发,环境犯罪客体的内容应是环境权。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客体,不仅有法律依据,而且有伦理根据,更是国外刑法学界的基本共识。共进环境中心主义对环境问题进行了合理的考量,主张当环境利益得到充分保护时,人类亦可在环境中合理获取更多利益,有助于人类自身发展。在共进环境中心主义视域下的环境权理论充分反映了环境利益的重要性,当人与环境矛盾突出的时期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在环境犯罪客体的认定上,共进环境中心主义体现了环境优先、动态平衡、共同发展的特点,对解决当前环境犯罪治理问题具有积极意义。环境问题涉及到“利益冲突”、“代际公平”、“社会体制”和“国际贸易”等多个方面,它涵盖了社会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法律、人权等诸多问题。因此,环境问题也是一个贯穿人类历史、超越体制限制的综合社会问题。基于共进环境中心主义的伦理观,环境犯罪客体的认定应当充分体现环境利益,维护环境安全,坚持环境利益与人类利益相调和,以环境利益与人类利益相统一的指导思想,解决环境犯罪治理中的各类问题。共进环境中心主义下的环境犯罪客体重点强调,环境犯罪所侵害的对象是以环境平衡为根本属性的环境权益以及公民所享有的环境权利。通过与国外在环境犯罪客体方面的比较,我国在环境犯罪客体认定与治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类罪的层级较低、保护要素的范围较窄、立法理念相对保守等。环境犯罪客体的界定标准需要从环境犯罪客体的认定着手,一方面需要加强环境犯罪客体认定的理论探索,另一方面需要提出环境犯罪客体认定的价值追求。环境犯罪客体的界定标准,需要考虑多种社会诉求、兼顾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基于这些考虑,环境犯罪客体的界定应当是价值标准、法律标准、生态标准、社会标准四位一体的统一。此外,根据一般与特殊、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环境犯罪侵犯的一般客体为一切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保护的整体社会关系;同类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害的环境权。至于环境犯罪的直接客体,现行刑法中规定的12个罪名,每一个都直接保护一个特定的客体。将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客体,需要进一步明确环境权的构造。环境权中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或经过人为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环境权的内容包括生存权、环境利用权、环境信息知情权、环境事务参与、环境侵害请求权等具体权能。环境权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权利,有些环境权难以通过诉讼寻求救济;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也有差异。但必须认识到,权利之间有时并不存在绝对的界限,环境权与民事权利也存在交叉。主流观点认为,环境权的内容是保障人体健康所必须的环境质量状况不被非法妨害。但我们应当认识到,环境权理论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发展的,环境权的内涵在新时代也有新的内涵。除了传统环境权能外,人类的适宜生存权、环境享受权、环境开发权也是环境权的内容。环境权的主体是一个尚存争议的问题。有学者认为,环境权的主体包括个人、单位、国家和自然体。但也有人认为,自然体也有环境权。本文认为,环境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国家、法人、人类。环境权的对象包括天然的环境要素和人为的环境要素,还包括各种环境要素所构成的环境系统。环境权应当遵循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应当尊重环境利益适度优先原则;环境权应当超越国界限制,是人类共有的权利。另外,学界普遍认同,环境权的主体不仅包括当代人,而且包括后代人。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环境权受侵害后救济的困难,公民往往结成公民组织,并由这种组织代表公民行使环境权。研究环境犯罪客体,将环境权视为环境犯罪客体的具体内容,其目的在于促进环境刑法立法的更新与完善。首先,在现行环境刑法中,环境犯罪具有行政从属性,需要以违反环境法规为前提条件,但随着人们对环境污染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不断加深,应当弱化环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其次,应当改进刑法对环境权的保护方式。传统以结果为本位的立法模式,没有注意到环境污染具有危害后果巨大性、危害结果出现的迟延性等特点。为了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环境刑法需要引入犯罪前置化的治理理念,将部分潜在危害巨大的环境犯罪规定为危险犯或者行为犯,以实现对环境权的提前保护。再次,以共进环境中心主义为指引,有必要对现行环境刑法进行一次全面的检讨,对环境刑法的规制范围作适当的调整,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处力度,以便健全环境刑事犯罪规制体系。最后,健全与环境犯罪相适应的刑事诉讼制度,形成以环境权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模式,并实现环境刑事诉讼与环境民事诉讼的有机结合。总之,我们应当以环境犯罪客体扩展为出发点与落脚点,更新环境刑法理念,完善环境刑事立法。
李娟[6](2016)在《长株潭大气污染现状与治理对策研究》文中指出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的代价往往是环境污染的加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基本路线,重视经济发展,却对环境保护没有形成应有的重视,土壤、河流、空气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这给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领域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雾霾、PM2.5成为了一个个热点词汇,社会对于大气污染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公众对大气污染抱怨也越来越多。对于这样的情况,这需要政府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有所作为,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快地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大、阻力大,这对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自身所承担的环境保护职责并没有充分发挥,大气污染治理效果不是很理想。面对大气污染给公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给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政府深刻反思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更加强有力的大气污染治理策略,从根本上来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为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本文选择长株潭大气污染现状与治理这一课题进行研究,结合公共管理、环境保护等学科相关知识,依据协同治理、政府角色等理论、,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案例研究、调查研究等方法,基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写作逻辑,对长株潭大气污染治理对策进行探讨研究。文章在绪论部分对研究背景与意义进行探讨,引出本文重点研究的课题,明确本文研究的重要性,对于研究文献进行一个综述,探讨文章写作方法、写作思路,理清文章主要研究内容与创新。随后,文章对于概念界定以及理论基础进行探讨,本章重点利用文献研究法,在对于学者既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的基础之上,对于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治理、政府责任等核心概念进行阐述,对于大气污染治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理论,例如公地悲剧理论、政府角色理论、多元治理理论等经典理论进行深入探讨,从理论中汲取指导本文写作的思想,并对于目前大气污染治理的必要性进行了多维度的论述。然后,文章对于长株潭大气污染现状以及治理不力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对于该地区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不足进行全面调查,掌握了长株潭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详实的一手资料。接着,本文对于国外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举措以及经验进行了总结,通过分析美国、英国、德国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经验,探讨了国外大气污染治理经验对我国的借鉴和启示作用。最后,文章在借鉴国外大气污染治理经验的基础之上,根据协同治理、政府角色等理论的思想,结合长株潭大气污染治理现状,从联防联治、环保意识、产业结构、政绩考核等多个方面探讨该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策略。
成强[7](2015)在《环境伦理教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环境与发展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环境伦理研究的根本任务,必须引起人类社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教育为本;环境教育,伦理为先。环境伦理教育是有效实施环境教育的中心工作,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提高全民族环境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美丽中国梦的根本保障之一。绪论部分对环境伦理的产生根源和实施环境伦理教育的重要意义进行分析研究。阐释了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是推动环境伦理研究持续深入的主要动力,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加剧了生态危机恶化,公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亟待加强。绪论对加强环境伦理教育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重点论述,环境伦理教育有助于提高公民环境伦理意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环保实践技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第二章从三个方面对环境伦理研究相关概念内涵进行深入辨析。一是对伦理研究相关概念内涵进行界定,主要包括伦理与道德,伦理学与道德哲学的概念辨析、对应关系和基本特征。二是对环境伦理学的概念内涵和研究方法进行系统阐述。三是对环境教育和环境伦理教育的概念内涵、基本特征和研究方法进行梳理,系统阐明环境教育与环境伦理教育的内在必然联系,对环境伦理教育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教育进行了明确界定。第三章从五个方面对环境伦理和道德教育的研究启示进行归纳总结。一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解放与权利论、敬畏生命、大地伦理观、自然价值论、深层生态伦理、生态女性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等环境伦理理论流派的研究体系、发展历史和现状进行系统分析,揭示了环境伦理对改变人类价值观、提升道德境界、实现伦理超越、促进入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积极现实意义,环境伦理价值观蕴含着人与自然之间内在价值的对立统一、肯定性和否定性的对立统一、主体能动性和客体受动性的对立统一。二是简要阐释了中国古代朴素的生态智慧,对儒家、道家和佛教的传统环境伦理思想萌芽进行重点介绍,尤其对“天人合一”的朴素环保思想和“善待万物之仁”的伦理价值取向给予生态意蕴上的特殊关注。三是对环境伦理学演变进程进行简要梳理,从国外环境伦理萌芽时期开始,对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公平正义的环境伦理、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的环境伦理和全球化的环境伦理进行了简要介绍。通过对生态中心论、现代人类中心论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进行理论批判和价值澄清,进一步倡导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型伦理关系。四是主要阐述了认知规律研究的教育启示意义,包括杜威的道德认知理论、皮亚杰的道德心理发展理论、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三水平六阶段发展理论、彼得斯的道德认知与发展阶段理论、布鲁姆的认知层次学说和掌握学习理论、卡都图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柏瑞的发展模型理论。五是简要展示了道德教育研究普遍规律对现代环境伦理教育的有益启示,包括道德可教、学校和社会在道德教育方面的有机衔接、道德教育的非灌输性原则、道德教育的课堂教学实践规律研究、道德教育实践的方式方法研究。第四章从五个方面对环境伦理教育理论研究体系进行总结分析。主要是对环境伦理教育的本质特征、活动要素、组织结构、功能价值、评价方式进行科学界定,全面构建科学合理的环境伦理教育理论框架体系。第五章从三个方面对环境伦理教育发展历程进行归纳总结。一是全过程跟踪国际环境伦理教育的产生和发展历程,从环境伦理教育诞生开始,经过以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的成长阶段,以第比利斯会议为标志的蓬勃发展阶段,再到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顺利召开以后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的普遍认同。二是对我国环境伦理教育产生和发展历程进行简要回顾,重点对中国特色科学发展观的形成过程和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和根本要求做出系统阐述。三是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的环境伦理教育经验和我国环境伦理教育实践现状进行比较研究。第六章从两个方面论述加强环境伦理教育的框架构想和实施办法。着重剖析了当前我国环境伦理教育实践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结合环境伦理研究的最新进展,提出加强环境伦理教育的框架构想和实施对策,一是关注道德认知水平发展,针对不同思维发展阶段,区别化实施环境伦理教育实践。二是注重教育内容的改革创新。三是借助科学的教学方式方法,加大学科融合力度,开展案例教学和课堂讨论教学,加强实践教学,拓展第二课堂,澄清环境价值观。四是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加强舆论监督和伦理引导。五是体现政府部门开展环境伦理教育的主导力量,全面提高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六是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环境伦理教育影响力。七是倡导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环境伦理教育实践活动。八是加快环境伦理教育法治化进程,倡导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九是注重完善教育保障配套措施,主要包括资金保障、师资保障、组织机制保障、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保障。十是关注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蓬勃发展,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型文明社会。第七章对环境伦理教育研究取得的主要研究结论、主要创新点和不足之处进行梳理,为继续深入研究环境伦理教育理论体系、框架结构、改进措施和保障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祁毓[8](2015)在《中国环境污染变化与规制效应研究》文中提出环境污染是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在工业化进程中所必然面临的问题,由于经济社会结构和公共政策的差异,不同国家(地区)所遭遇的环境困境以及治理难度却迥异。工业先行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已经表明,污染会同时影响着生存和发展。一方面,污染所带来的健康损害会加速人力资本折旧,另一方面,污染还会通过其他渠道影响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污染的效应不仅是一个总量问题,而且还是一个结构和分配问题。从现实的角度而言,污染是一个关乎效率和公平的重大公共议题。当下,中国环境的累积负荷已经达到了临界点,形势之严峻以及修复之艰难已经充分显现(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4),而经济发展呈现出“三期叠加,,(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阶段性特征,则进一步加剧了环境治理的复杂性,使得在环境治理过程中须更加科学的平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作为环境保护政策中重要组成部分的规制政策,被公认为污染的“杀手锏”,但是却被认为会影响经济增长、生产率和就业分配等,要进行环境规制就必须平衡“污染”与“发展”的关系。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中国环境污染形势日趋严峻与“行政命令手段为主的治理结构、以政府机制为主的治理机制、以过度分权为主的治理体制”高度相关,与调整经济结构的长期性相比,要解决当下的中国环境问题,对公共政策的结构进行调整、对治理机制进行创新、对治理体制进行改造显得迫在眉睫。在剖析和总结中国环境质量变化和治理机制演进的基础上,从效率和公平两个维度评估环境质量的健康经济效应和分配公平效应;在此基础上,引入环境规制和分权变量,评估环境规制的系列环境、经济和社会效应;最后,引入社会资本机制,探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维治理机制的互动及其效应。本文结论和优化路径包括:(1)在Blanchard(1985)世代交叠模型的基础上,考察了环境污染如何通过健康影响到经济增长,平衡增长路径中的最优增长率受到环境污染的负向影响,环境因素对长期最优增长的影响可以由污染对预期寿命的影响来解释,教育和医疗卫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环境健康风险。在理论分析基础上,运用1992-2011年我国28个省份数据,通过面板差分GMM和系统GMM方法在克服内生性影响基础上,考察了环境污染对健康和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污染确实对国民健康产生了显着的负面影响,并通过健康影响到经济增长,教育人力资本和医疗卫生服务可以减轻污染健康风险,环境污染的健康损害还会影响到劳动力供给和劳动生产率,联立方程组检验进一步表明了本文结论的稳健性。这表明,通过一定的环境污染代价来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可能并不具有持久性,过度污染会拖累和阻碍经济增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代价和健康代价是综合评估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参考标准。对此,应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同时加强环境教育,普及环境健康知识,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结合现有文献和构建的世代交叠模型,提出了“污染健康”陷阱问题,同时基于社会经济地位不同,环境污染会引致差异化的污染暴露水平和污染健康效应,带来健康不平等,进而成为加剧社会不平等新的来源。将个体社会经济特征数据与地市污染数据有机嵌套,利用广义多层线性回归模型发现,污染是社会经济地位影响健康及其不平等的重要传导机制,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群体,更容易暴露于污染之中,健康影响更大;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环境污染的健康经济负担较重,污染的健康经济负担呈现出明显的累退分布,即收入水平越低的地区,所承担的污染健康成本更高,对GINI系数的贡献度为1.33%-3.84%,对Theil-T指数的贡献为2.640%-7.24%,对Theil-L指数的贡献为4.51%-9.19%;利用1998-2011年省级面板数据联立方程组模型,进一步验证和解释了污染通过健康影响地区内和城乡间不平等。由于污染带有明显的“亲贫性”以及当下污染形势的严峻性,在一段时期内中国可能面临着较为突出“污染健康贫困”陷阱风险。(3)首次利用国务院2003年实施的限期达标制度所划分的“达标城市”和“非达标城市”作为识别环境规制的准实验机会,利用基于趋势评分的双重差分方法,有效控制了内生性和选择性偏差问题,全面评估了环境规制的“降污”和“增效”效应(又被称之为“双赢”效应),并从制度特征差异的角度探讨了环境规制“双赢”效应的异质性,为进一步从制度层面推动环境规制改革提供了思路,最后采用替换样本和指标、准倍差法以及反事实估计的稳健性分析证实了前述实证结果的可靠性。归结起来,本文得到结论包括:一是环境规制在短期内可以降低污染和改善环境质量,但中长期面临着不确定性和反复性。二是短期来看,环境规制会降低技术进步和全要素生产率,随着环境规制的其他经济社会效应的凸显,特别是环境规制政策及其所引致的“降污”效应可以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外商直接投资和房地产投资以及降低健康成本、促进公共交通、绿化发展以及降低社会运行的交易成本,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的不利效应会被逐步抵消,并由负转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可协调性,这一点也体现在环境规制对环境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上。这表明: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取决于:环境规制对技术进步和全要生产率的影响与环境规制及其“降污”效应所带来的系列社会经济收益,在一定程度上,环境规制的“减排降污”效应还影响着甚至决定着“经济增长”效应。三是环境规制的经济社会效应受制于地区特征制度环境,市场化程度越高、国有经济比重越低、融资约束越强、政府质量越高和社会资本越充分,环境规制的降污效应越强,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扭曲效应越低,进而可以更好的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良好的制度环境,对于放大环境规制的正向效应和减弱扭曲效应,具有重要的意义。(4)环境规制对生产率的影响至今缺乏来自中国企业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尤其是内在机理解释及检验。借助2003年国务院实施的环保重点城市限期达标制度作为识别环境规制的准实验机会,利用大样本工业企业微观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评估并阐述了环境规制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和传导机制。研究发现:相比较达标城市企业,该政策实施使得非达标城市企业平均全要素生产率(TFP)相对下降1.96%,成立时间短、规模小以及资本密度较高的企业,更易受到环境规制的不利影响,但这种不利影响会随时间而减弱,而且行业竞争有利于抑制不利影响。该规制政策主要通过降低企业创新能力、增加中间成本和弱化企业融资约束来影响企业生产率,尽管重污染行业中企业的进入率在下降、退出率在上升,但这并没有带来产业层面重构和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当企业所处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质量越好、绿色偏好越强,环境规制的不利效应能够得到一定抑制,稳健性分析也进一步证明了结论的可靠性。(5)依据中国环境管理实际以及科层制特征,立足分权体制框架,运用不同级次政府环保机构人员设置和变迁过程来透视环境事权划分和测算环境分权度,数据显示,从1992-2010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环境管理总体上处于分权阶段,但无论是总体分权,还是行政分权、监测分权和监察分权,都呈现出一定程度的集权趋势,这与中国环境管理体制变迁的阶段性特征完全吻合,也符合近些年来中央政府介入和干预地方环境管理力度加大的实际。在此基础上,采用静态、动态和动态空间面板模型及方法,全面客观直接的考察和评估了环境分权的效应。结果显示,环境管理分权、行政分权、监测分权、监察分权与环境污染之间呈现出显着且稳定的正向关系;环境分权加剧了财政分权对环境保护的激励不足,地区腐败水平恶化了环境分权对环境污染所产生的影响;分地区的实证检验发现,与东中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环境分权对环境质量产生的负面影响更为严重,这也从另一方面解释说明了中央政府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问题更为关注;伴随着环境分权度的下降,环境分权的年度效应逐步降低并由正转负,这表明近年来中央政府环保干预力度的加大产生了积极效应;环境分权、监测分权与环境污染之间呈U型关系,而行政分权与监察与环境污染呈倒U型关系。(6)以环境问题为研究对象,提出了社会资本、制度环境与环境治理绩效之间关系的三个基本假说,采用结构方程中的MIMIC方法测算了2004-2011年18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宏观层面的社会资本水平,我们发现,从2004-2011年,全国平均社会资本水平分别为0.017675、0.017261、0.017551、0.018018、0.019496、0.022297、0.025436和0.029265,呈现出较稳定的上升趋势;从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的社会资本总量最高,西部地区其次,中部地区最后。采用静态面板数据模型、门限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同时将“是否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作为社会资本的工具变量,实证考察了社会资本对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程度以及两者间的非线性关系,并基于测算得到的政府质量指数和市场化程度指数,进一步检验了制度环境如何调节着社会资本的环境治理效应。我们研究发现:社会资本总体上有利于环境治理,尤以社会信任和社会沟通(网络和组织)的效应最为明显;社会资本与环境治理之间呈现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社会资本存在着一个适度水平;社会资本对环境治理的影响受制于政府质量和市场化程度两种因素,政府质量和市场化程度越高,社会资本的环境治理效应越大,同时,改善政府质量所带来的社会资本边际环境治理效应更高;从年均比重来看,社会资本相对不足地区占到85.15%,社会资本相对适度地区和社会资本相对过度地区的比重仅为7.39%和7.46%,目前中国环境治理困局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绝大部分城市面临着社会资本不足所导致的社会机制不全的困境。本文结论对现阶段中国环境治理机制的设计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因此,本文建议:第一,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第二,有效预防和化解“环境健康贫困陷阱”风险,建立市场主导型生态补偿制度以及“污染-健康”赔偿机制;第三,全面评估和权衡环境规制的成本和收益,在原有的环境规制中逐步引入市场机制,构建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环境规制体系:第四,分权型环境管理体制改革需多方联动,即环境行政体制、监察体制改革须与监测体制改革相衔接并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第五,重视和鼓励社会机制在环境治理中发挥更多和更大的作用,尤其重视制度环境的重塑和引导。
王贞虎[9](2014)在《传统烟花:破坏力惊人的美丽杀手》文中指出烟花由来已久,但现代人对烟花的迷恋,却是前所未有的痴狂。每逢年节时期,各国竞相燃放,到处蔓延。似乎没有烟花,就不是繁华,没有烟花,就不是歌舞升平。殊不知,抬望眼,空中绚丽的火树银花,竟是致命的杀手……科学家的"警告"总是理性而含蓄——烟花,是另一种光害,污染环境,危害生态,包括人类。烟花,是无形的杀手。从环境到生态,最终的受害者,是人类自己。传统烟花的危害在灿烂夜空之后,传统烟花留给人们的是一连串有形无形的污染和致命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水源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健康污染
李晋[10](2012)在《大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失评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人们也从不同领域开展了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迄今为止,主要研究都集中在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变化与人体健康之间关系的分析研究方面,而针对大气污染造成的人的健康损失研究却并不多见。有鉴于此,本文应用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毒理学、环境经济学、环境流行病学等学科理论方法,以改进的人力资本法、疾病成本法和成果参照法等评价方法,以榆林市为例,对其因大气污染引起的人体健康损失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计算。论文首先分析了大气污染物影响人体健康的一般规律,重点分析了PM10和SO2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在此基础上,应用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毒理学、环境经济学、环境流行病学等学科理论方法,探讨了改进的人力资本法、疾病成本法和成果参照法等评价方法在大气污染引起的人体健康经济损失评价方面的应用,对这些方法应用于人体健康经济损失评价可能产生的偏差进行了系统分析;最后,应用本文所建立的大气污染引起的人体健康经济损失评价理论与方法,对榆林市开展了实证研究。以榆林市为例所得出的评价结果显示,榆林市2006年~2010年的大气污染健康损失分别为216269万元、174410万元、180988万元、168124万元和200714万元,占当年GDP总量的3.65%、2.19%、1.54%、1.29%和1.14%。其中又以可吸入颗粒物(PMlo)引起的健康损失最大,占到了总损失的98%左右。
二、大气污染:危害人类健康的“无形杀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大气污染:危害人类健康的“无形杀手”(论文提纲范文)
(1)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 国内研究 |
(二) 国外研究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访谈调查法 |
(三) 个案研究法 |
(四) 归纳总结法 |
五、研究思路 |
(一) 研究路线图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工具 |
一、基本概念 |
(一) 环境污染 |
(二) 环境信用体系 |
(三) 治理 |
二、理论工具 |
(一) 社会治理理论 |
(二) 公共选择理论 |
(三)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第二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金字塔”模式 |
一、政府作为领导者和组织者,主要行使监管职能 |
(一) 做好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和联动机制等顶层设计 |
(二) 发挥环境信用体系治理、预警与防范三大功能 |
(三) 建立环境信用体系实践应用的六大运行机制 |
(四) 建立工作沟通、环保执法与宣传引导三大保障机制 |
二、企业作为主体和被评价方,努力加强环保自律 |
(一) 逐步树立环保社会责任意识 |
(二) 初步建立起环保内控机制 |
(三) 配合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三、第三部门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大力配合政府开展共治 |
(一) 金融机构发挥杠杆作用,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
(二) 环保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推进自我规范和约束 |
(三) 环评机构加强项目评估,提出污染防治建议 |
(四) 信用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支持政府科学评价 |
(五) 环保组织引导公众维权,对污染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
四、社会公众作为监督者,积极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一) 社会公众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参与体系建设 |
(二) 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声讨污染行为 |
第三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
一、政府角度 |
(一) 制度体系和联动机制等顶层设计还有待强化 |
(二) 没有精准认清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功能定位 |
(三) 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六大运行机制亟需健全 |
(四) 环保执法和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仍待完善 |
二、企业角度 |
(一) 企业发展理念有待转变 |
(二) 企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 |
(三) 企业污染治理投入水平不高 |
三、第三部门角度 |
(一) 金融机构绿色杠杆作用效能还有待提升 |
(二) 环保协会行业自律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
(三) 环评机构水平参差不齐 |
(四) 信用中介服务市场有待发展壮大 |
(五) 环保组织公益维权力度不大 |
四、社会公众角度 |
(一) 公众环境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平衡 |
(二) 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
(三) 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力度有待加强 |
第四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环境污染社会共治体系尚未健全,各方职能未有效发挥 |
(一) 多元合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依然承担大量职责 |
(二) 政府简政放权改革任重而道远 |
(三) 企业、第三部门和社会公众参与共治的责任意识不强 |
二、集体选择存在非均衡性,较难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
(一) 环境治理资源配置决策主体分散,决策权重分配不均 |
(二) 立宪和立法阶段缺失,行政和司法阶段矛盾突出 |
(三) 大型集团搭便车问题突出,导致公共选择决策次优化 |
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环境成本外部化现象普遍 |
(一)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
(二)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盲目提高外部成本 |
(三) 企业发展过程中忽视了人的价值 |
第五章 国内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
一、国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 |
(一) 美国 |
(二) 欧盟 |
(三) 日本 |
二、国内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 |
(一) 广东省 |
(二) 浙江省 |
(三) 南通市 |
三、启示 |
(一) 法律保障健全与否是国内外体系建设的本质区别 |
(二) 政府部门的主导是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成败的关键 |
(三) 环境信用体系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健全深化 |
(四)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 |
(五) 发挥企业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
(六) 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是影响体系建设的关键要素 |
第六章 构建“同心圆”完善M市环境信用体系的对策 |
一、政府层面 |
(一) 强化顶层设计,提升和优化环境信用体系制度机制 |
(二) 提升功能定位,发挥环境信用对M市发展助推作用 |
(三) 优化运行机制,实现四大责任主体在各环节无缝对接 |
(四) 健全保障机制,支撑环境信用体系合法合规运转 |
二、企业层面 |
(一) 树立坚定的环保社会责任意识 |
(二) 积极参与整个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三) 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 |
三、第三部门层面 |
(一)金融机构要创新开发绿色产品,提高绿色杠杆效用 |
(二) 环保协会要诚信自律,引导会员形成环保自觉 |
(三) 环评机构要提高专业性,辅助环保部门提高监管水平 |
(四) 信用中介机构要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政府科学决策 |
(五) 环保组织要借鉴国际组织先进经验,提供维权服务 |
四、社会公众层面 |
(一) 社会公众要积极参与和监督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二) 新闻媒体要拓展宣传曝光途径,提升舆论监督效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深圳市大气污染物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全文缩写词 |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对象与方法 |
1.1 资料收集 |
1.1.1 死亡资料 |
1.1.2 大气污染物资料 |
1.1.3 气象资料 |
1.1.4 亚组人群和季节的划分 |
1.2 统计分析 |
1.2.1 描述性分析 |
1.2.2 基本模型 |
1.2.3 双污染物模型的建立 |
1.2.4 统计学方法 |
1.3 技术路线 |
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2 结果 |
2.1 深圳市居民死亡的一般情况 |
2.1.1 深圳市居民死因构成的一般情况 |
2.1.2 深圳市居民每日死亡人数的时间序列 |
2.1.3 深圳市居民每日平均死亡人数的一般情况 |
2.2 深圳市大气污染物和气象因素 |
2.2.1 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一般情况 |
2.2.2 深圳市大气污染物浓度及气象因素的时间序列 |
2.2.3 深圳市大气污染物浓度及气象因素的一般情况 |
2.3 大气污染物与气象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分析 |
2.4 深圳市大气污染物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 |
2.4.1 单污染物模型的分析结果 |
2.4.2 双污染物模型的分析结果 |
2.4.3 大气污染物对不同亚组人群死亡风险的影响 |
2.4.3.1 PM_(2.5) 对不同亚组人群死亡风险的影响 |
2.4.3.2 PM_(10) 对不同亚组人群死亡风险的影响 |
2.4.3.3 NO_2 对不同亚组人群死亡风险的影响 |
2.4.4 不同季节大气污染物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 |
2.4.4.1 不同季节PM_(2.5)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 |
2.4.4.2 不同季节PM_(10)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 |
2.4.4.3 不同季节NO_2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 |
3 讨论 |
3.1 PM_(2.5) 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 |
3.2 PM_(10) 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 |
3.3 NO_2 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 |
3.4 SO_2 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 |
3.5 大气污染物对死亡风险影响的易感人群 |
3.6 不同季节大气污染物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 |
3.7 优点与不足 |
4 结论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我国公民安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国外关于公民安全的研究 |
2.2 国内关于公民安全的研究 |
2.3 小结:公民安全研究的不足与启示 |
3 研究的问题与内容 |
3.1 研究的主要问题 |
3.2 研究问题的说明 |
3.3 研究的内容 |
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4.1 研究方法 |
4.2 技术路线 |
第1章 公民安全的理论源流 |
1.1 马克思主义人学相关思想 |
1.1.1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生存的基本思想 |
1.1.2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财产的基本思想 |
1.1.3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 |
1.1.4 小结:马克思主义人学相关思想蕴含人的安全理念 |
1.2 西方批判安全研究与“人的安全”理论 |
1.2.1 西方人的安全研究的历史溯源 |
1.2.2 批判安全研究 |
1.2.3 “人的安全”理论 |
1.2.4 小结:批判安全与“人的安全”研究为界定公民安全提供思想滋养 |
1.3 中国主流思想中的安全理念 |
1.3.1 中国民本思想蕴含的安全理念 |
1.3.2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蕴含的安全理念 |
1.3.3 小结:中国主流思想中的安全理念为公民安全研究提供重要指引 |
1.4 公民安全的理论源流研究述评 |
第2章 公民安全的界定 |
2.1 安全及其相关概念 |
2.1.1 安全的不同界说 |
2.1.2 安全相关的主要概念 |
2.2 公民安全的内涵 |
2.2.1 公民安全的概念 |
2.2.2 公民安全的内容 |
2.2.3 公民安全的演绎路径 |
2.3 公民安全的基本特征 |
2.4 公民安全的实现条件 |
2.4.1 国家善治 |
2.4.2 社会和谐 |
2.4.3 公民安全意识内化于心 |
2.4.4 经济持续科学发展 |
2.5 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与公民安全之关系 |
2.5.1 国家安全与公民安全“对立统一” |
2.5.2 社会安全与公民安全相互交织 |
2.5.3 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民安全“和而不同” |
第3章 我国公民安全的成长环境 |
3.1 政治环境 |
3.1.1 民族解放与国家独立 |
3.1.2 四大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
3.1.3 “依法治国”的提出和完善 |
3.2 经济环境 |
3.2.1 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与改革 |
3.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
3.3 社会环境 |
3.3.1 社会异质性增加 |
3.3.2 社会转型发展 |
3.4 文化环境 |
3.4.1 儒家文化的历史传承 |
3.4.2 “以人为本”文化生态的建立 |
3.5 国际环境 |
3.5.1 全球化浪潮的推动 |
3.5.2 国际公约的规制 |
3.5.3 世界人权斗争的影响 |
3.5.4 联合国“人的安全”的提出 |
3.6 小结 |
第4章 我国公民安全的现实考量 |
4.1 我国公民安全的现状 |
4.1.1 公民生命安全总体得到保障 |
4.1.1.1 威胁生命安全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
4.1.1.2 威胁生命安全的战乱因素总体得到控制 |
4.1.2 公民财产安全基本实现 |
4.1.2.1 公民财产稳步增长 |
4.1.2.2 国家重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安全 |
4.1.2.3 保障公民合法财产安全的法律比较完善 |
4.1.3 公民自由安全逐步完善并落实 |
4.1.3.1 公民真实自由逐步实现 |
4.1.3.2 公民政治权利逐渐完善和落实 |
4.1.3.3 公民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共同发展 |
4.2 我国公民安全的主要困境 |
4.2.1 公民生命安全面临的威胁 |
4.2.1.1 贫困威胁依然存在 |
4.2.1.2 食品不安全威胁突出 |
4.2.1.3 重大疾病威胁加大 |
4.2.1.4 生产安全事故威胁频现 |
4.2.1.5 恐怖主义威胁增多 |
4.2.2 公民财产安全遭遇的挑战 |
4.2.2.1 强征强拆侵犯公民财产安全 |
4.2.2.2 侵财犯罪损害公民财产安全 |
4.2.3 公民自由安全存在的问题 |
4.2.3.1 公民真实自由存在诸多短板 |
4.2.3.2 侵犯公民自由安全的现象还存在 |
4.3 我国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原因 |
4.3.1 经济发展不科学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根本原因 |
4.3.2 民主法治不完善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关键原因 |
4.3.3 公民安全理念缺位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重要原因 |
4.3.4 社会安全问题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直接原因 |
第5章 新时代我国公民安全的实现路径 |
5.1 新时代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具体路径 |
5.1.1 新时代我国公民生命安全威胁的应对 |
5.1.1.1 以“精准扶贫”为指引,打赢扶贫攻坚战 |
5.1.1.2 以“社会共治”为主线,保障公民食品安全 |
5.1.1.3 以“预防”为中心,防控重大疾病威胁 |
5.1.1.4 “规范”为导向,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
5.1.1.5 以“去极端化”为基础,打好反恐“组合拳” |
5.1.2 新时代我国公民财产安全挑战的化解 |
5.1.2.1 以“法律”为准绳,杜绝强征强拆行为 |
5.1.2.2 以“打防控”为举措,制止各类侵财犯罪 |
5.1.3 新时代我国公民自由安全问题的处置 |
5.1.3.1 以“发展”为根本,筑牢公民自由安全的基础 |
5.1.3.2 以“制度”为核心,约束公权力对公民自由的侵害 |
5.2 新时代实现我国公民安全路径的总体思考 |
5.2.1 正确架构政党、国家、社会与公民安全的关系 |
5.2.1.1 突出中国共产党维护公民安全的主导作用 |
5.2.1.2 强化政府保障公民安全的主体作用 |
5.2.1.3 发挥社会力量保护公民安全的重要作用 |
5.2.2 全面推进公民安全保障法治化 |
5.2.2.1 法治是保障公民安全的必由之路 |
5.2.2.2 加快推进公民安全保障法治化建设 |
5.2.3 推动经济平衡充分发展筑牢保障公民安全基础 |
5.2.3.1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平衡充分发展 |
5.2.3.2 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环境问题 |
5.2.4 科学发展军事实力和外交关系厚植保障公民安全优势 |
5.2.4.1 强军兴军建设世界一流军队 |
5.2.4.2 合作共赢构建新型外交关系 |
5.2.5 提升公民安全意识,升级公民安全理念 |
5.2.5.1 努力提升公民安全意识 |
5.2.5.2 升级公民安全理念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197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 ——以《人民日报》报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本选题的缘由和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的缘由 |
(二) 本选题的研究意义 |
二、本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本选题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 1970年代 |
(二) 环境污染、公害 |
(三) 意识形态、泛意识形态化 |
(四) 发展 |
(五) 生态、生态文明 |
四、本选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本选题的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一) 本选题的研究重点 |
(二) 本选题的研究难点 |
(三)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开始关注国外环境污染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20世纪中叶资本主义世界的环境危机 |
(一) 西方工业大国环境污染严重 |
(二) 环境污染成为世界性难题 |
二、冷战格局下的东西方世界 |
(一) 两大阵营对立下的世界 |
(二) 两大阵营对立下的中国 |
第二章 《人民日报》报道国外环境污染的基本情况 |
一、报道的基本概况 |
二、报道的主要内容 |
(一) 国外环境污染的表现 |
(二) 对国外环境污染影响的报道 |
(三) 对国外环境污染原因的评析 |
(四) 对国外治理环境污染的介绍 |
第三章 197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认识的主要特征及其原因 |
一、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认识的主要特征 |
(一) 正确与错误相互交织 |
(二) 前期和后期认识差别较大 |
二、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认识特征的原因分析 |
(一) 我国现代化发展处于探索阶段 |
(二) 我国工作重心“以阶级斗争为纲” |
(三) 两大阵营下的交锋 |
第四章 197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认识的意义和当代启示 |
一、197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认识的意义 |
(一) 中国共产党的环境意识逐渐萌芽并发展 |
(二) 有助于开眼看世界,提高国人的环境知识水平 |
二、197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认识的当代启示 |
(一) 中国共产党要理性客观地看待环境污染问题 |
(二) 工业化时代的中国必须要高度重视环境污染的治理 |
(三) 中国共产党要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但要防止泛意识形态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环境犯罪客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雾霾之殇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域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的、选题意义和价值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理论意义 |
(三) 实践价值 |
四、研究方法 |
五、主要创新与突破 |
(一) 视角的新颖性 |
(二) 具体观点的创新 |
第一章 伦理基础:共进环境中心主义 |
一、人类中心主义之介评 |
(一) 人类中心主义的流变 |
(二) 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观点 |
(三) 人类中心主义之评析 |
二、生态中心主义之介评 |
(一) 生态中心主义之梳理 |
(二) 生态中心主义的基本观点 |
(三) 生态中心主义之评析 |
三、共进环境中心主义之倡导 |
(一) 共进环境中心主义的主要观点 |
(二) 环境犯罪客体要以共进环境中心主义的基础 |
第二章 简短梳理:客体、法益与环境权 |
一、犯罪客体解说 |
(一) 犯罪客体概念梳理 |
(二) 环境犯罪客体 |
(三) 环境犯罪 |
二、刑法法益解说 |
(一) 大陆法系法益概念梳理 |
(二) 法益是一种社会评价 |
(三) 环境法益 |
(四) 刑法法益与犯罪客体之间的关系 |
三、环境权解说 |
(一) 环境权的起源 |
(二) 环境权理论 |
(三) 环境权的属性 |
第三章 基本立场:环境犯罪客体的内容是环境权 |
一、国内环境犯罪客体学说之介评 |
(一) 国内环境犯罪客体学说梳理 |
(二) 国内环境犯罪客体学说之评述 |
二、国外相关规定之介评 |
(一) 国外相关规定之梳理 |
(二) 国外环境刑法之评价 |
(三) 我国与国外环境犯罪客体的区别 |
三、环境权为环境犯罪客体之证明 |
(一) 国外已有一定的共识 |
(二) 现行法律有多方面的规定 |
(三) 伦理观上可以找到根据 |
第四章 价值标准:环境权的界定与发展 |
一、环境权的界定标准 |
(一) 价值标准 |
(二) 法律标准 |
(三) 生态标准 |
(四) 社会标准 |
二、环境权的发展及其影响 |
(一) 环境权的发展 |
(二) 环境权的发展对刑事法律的影响 |
三、环境犯罪客体的客体类型 |
(一) 环境犯罪一般客体 |
(二) 环境犯罪同类客体 |
(三) 环境犯罪直接客体 |
第五章 基本内容:环境权的具体构造 |
一、环境权的范畴 |
(一) 环境权之环境 |
(二) 环境权的性质 |
(三) 环境权的边界 |
二、环境权的主体 |
(一) 环境权的各类主体 |
(二) 环境权主体的相关问题 |
三、环境权的内容 |
(一) 自然生态中心环境权 |
(二) 人本中心环境权 |
(三) 环境权内容的重构 |
第六章 应用转化:环境犯罪客体的现实价值 |
一、环境犯罪客体的功能 |
(一) 立法指引功能 |
(二) 价值评价功能 |
(三) 规范解释功能 |
二、环境刑法规制方式的调整 |
(一) 适度引入危险犯 |
(二) 加大环境犯罪惩处力度 |
(三) 弱化环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 |
三、完善环境刑事规制体系 |
(一) 适度调整环境刑法体系 |
(二) 适度增设环境犯罪罪名 |
四、构建与环境权相适应的刑事诉讼机制 |
(一) 全面推进环保司法专门 |
(二) 构建以环境权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制 |
(三) 构建环境损害鉴定机制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长株潭大气污染现状与治理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4 主要研究内容与创新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3 大气污染治理迫切性 |
2.4 小结 |
第三章 长株潭大气污染现状与原因调查 |
3.1 长株潭大气污染现状 |
3.2 大气污染带来的危害 |
3.3 长株潭大气污染治理问题调查 |
3.4 小结 |
第四章 国外大气污染治理经验借鉴 |
4.1 国外大气污染治理经验 |
4.2 国外大气污染治理经验借鉴及启示 |
4.3 小结 |
第五章 长株潭大气污染治理对策 |
5.1 防治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与执法力度加大 |
5.2 完善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 |
5.3 完善财税奖惩机制 |
5.4 持续推进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5.5 注重提升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 |
5.6 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纳入政绩考核 |
5.7 小结 |
第六章 结束语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A 长株潭大气污染治理调查问卷 |
附录B 问卷调查对象分布表 |
(7)环境伦理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环境伦理的产生 |
第二节 加强环境伦理教育的重要意义 |
第二章 环境伦理研究相关概念内涵辨析 |
第一节 伦理研究的相关概念内涵 |
第二节 环境伦理学的概念内涵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环境教育与环境伦理教育的内在联系 |
第三章 环境伦理和道德教育的研究启示 |
第一节 环境伦理研究主要流派 |
第二节 中国古代环境伦理思想启迪 |
第三节 现代环境伦理的发展趋势 |
第四节 认知规律的研究启示 |
第五节 道德教育规律的研究启示 |
第四章 环境伦理教育理论研究 |
第一节 环境伦理教育的本质特征 |
第二节 环境伦理教育的活动要素 |
第三节 环境伦理教育的组织结构 |
第四节 环境伦理教育的功能价值 |
第五节 环境伦理教育的评价方式 |
第五章 环境伦理教育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国际环境伦理教育产生和发展历程 |
第二节 我国环境伦理教育产生和发展历程 |
第三节 环境伦理教育国内外实践 |
第六章 环境伦理教育框架构想和实施办法 |
第一节 环境伦理教育存在问题剖析 |
第二节 环境伦理教育框架构想和具体实施措施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奖励 |
(8)中国环境污染变化与规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和价值 |
1.1.3 研究目标 |
1.2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2.1 环境质量的健康经济社会效应评估 |
1.2.2 环境规制及其效应文献回顾与理论分析 |
1.2.3 环境联邦主义(分权)文献回顾与理论分析 |
1.2.4 环境治理文献回顾与理论分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和内容 |
1.4 技术方法和创新点 |
1.4.1 技术方法 |
1.4.2 文章可能的创新点 |
2 中国环境质量(污染)变化与治理机制演进 |
2.1 中国环境质量(污染)变化 |
2.1.1 中国总体环境质量变化 |
2.1.2 水环境质量变化 |
2.1.3 空气环境质量变化 |
2.1.4 固体废弃物污染 |
2.1.5 农村土地环境质量变化 |
2.2 中国环境管理体制与治理机制演进 |
2.2.1 几近空白阶段(1949-1971) |
2.2.2 萌芽于起步阶段(1972—1987) |
2.2.3 稳步发展阶段(1988—2007) |
2.2.4 加速发展阶段(2008至今) |
3. 环境质量、健康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 |
3.1 问题提出 |
3.2 理论分析 |
3.2.1 理论模型 |
3.2.2 数值模拟 |
3.3 实证准备 |
3.3.1 计量模型与数据 |
3.3.2 内生性讨论与方法选择 |
3.4 实证结果汇报 |
3.4.1 环境污染与国民健康 |
3.4.2 环境污染、国民健康与经济产出 |
3.4.3 影响渠道检验 |
3.4.4 稳健性检验 |
3.5 小结 |
4 环境质量、国民健康与经济社会不平等 |
4.1 引言 |
4.2 理论分析 |
4.2.1 个人决策 |
4.2.2 两部门生产 |
4.2.3 政府公共政策 |
4.2.4 均衡存在性 |
4.2.5 环境质量变化与不平等 |
4.3 环境污染、社会经济地位与健康不平等 |
4.3.1 数据来源与变量设置 |
4.3.2 研究方法 |
4.3.3 回归结果 |
4.4 环境健康损害评估与地区间不平等:2003-2010 |
4.4.1 环境污染的健康负担及其经济价值 |
4.4.2 环境的健康负担与地区间不平等 |
4.5 环境健康负担与地区内(城乡间)不平等 |
4.5.1 计量模型、变量与数据 |
4.5.2 实证结果和解释 |
4.6 进一步的讨论 |
4.7 基本结论 |
5 环境规制能够实现“降污”和“增效”的双赢吗? |
5.1 问题提出 |
5.2 研究假说 |
5.3 制度背景与准实验设计 |
5.3.1 制度背景 |
5.3.2 准实验设计 |
5.4 估计模型与指标选取 |
5.4.1 模型设定 |
5.4.2 指标选择与数据描述 |
5.5 实证结果及解释 |
5.5.1 环境规制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
5.5.2 环境规制的经济绩效评估 |
5.5.3 环境规制效应的异质性 |
5.5.4 稳健性检验 |
5.6 结论与启示 |
6 环境规制与企业生产率 |
6.1 引言 |
6.2 研究假说 |
6.3 制度背景与准实验设计 |
6.3.1 制度背景 |
6.3.2 准实验设计 |
6.4 模型设定、变量选择与数据描述 |
6.4.1 模型设定 |
6.4.2 数据来源、变量选择及描述 |
6.5 实证检验与分析 |
6.5.1 环境规制、企业特征与生产率 |
6.5.2 环境规制、行业特征与生产率 |
6.5.3 环境规制、地区特征与生产率 |
6.5.4 影响渠道:技术创新、制造业费用、融资约束(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政府补贴)和资源再配置 |
6.5.5 稳健性分析 |
6.6 小结 |
7. 中国环境规制分权与环境质量:理论与实证 |
7.1 问题提出 |
7.2 中国式环境联邦主义的数量测度 |
7.2.1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环境分权程度测算 |
7.2.2 中国环境分权结果(1992-2010)分析 |
7.3 环境分权与环境监管:一个理论模型 |
7.3.1 集权的政策制定 |
7.3.2 分权体制下的政策制定 |
7.4 环境分权与污染治理:实证检验 |
7.4.1 模型设定、变量和数据 |
7.4.2 实证结果 |
7.5 小结 |
8 社会资本、制度环境与环境公共治理 |
8.1 引言与文献评述 |
8.2 研究基础与逻辑起点 |
8.2.1 社会资本界定及其度量 |
8.2.2 社会资本、制度环境与环境治理 |
8.3 社会资本测度 |
8.3.1 度量方法:MIMIC模型 |
8.3.2 社会资本的原因和指标变量分析 |
8.4 模型、变量和数据 |
8.4.1 模型设置与变量选择 |
8.4.2 考虑内生问题的稳健性检验与方法选择 |
8.4.3 数据样本 |
8.5 实证结果汇报 |
8.5.1 基本结果 |
8.5.2 社会资本、制度环境与环境治理 |
8.5.3 稳健性检验 |
8.6 结论与政策启示 |
9.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论文的政策启示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学术荣誉 |
后记 |
(9)传统烟花:破坏力惊人的美丽杀手(论文提纲范文)
传统烟花的危害 |
环保烟花值得推广 |
小资料:燃放烟花安全须知 |
(10)大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失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国内研究进展 |
1.3.2 国外研究进展 |
1.4 研究思路、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技术路线 |
1.4.4 研究方法 |
1.4.5 研究项目来源 |
第二章 健康损失研究评价理论与方法 |
2.1 大气污染相关概念 |
2.1.1 大气污染概念 |
2.1.2 大气污染物来源 |
2.2 大气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
2.2.1 可吸入颗粒物(PM_(10))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
2.2.2 氧化硫(SO_2)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
2.3 健康损失评价研究理论依据 |
2.3.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2 环境经济学原理 |
2.3.3 环境流行病学 |
2.3.4 环境毒理学 |
2.4 健康损失评估方法的概述 |
2.4.1 改进人力资本法 |
2.4.2 意愿支付法 |
2.4.3 疾病成本法 |
2.4.4 成果参照法 |
2.5 大气污染对健康损失评估分析 |
2.5.1 健康效应终端 |
2.5.2 大气污染物阀值 |
2.5.3 剂量—反应关系 |
2.6 健康损失评估分析中的偏差以及不确定性 |
2.6.1 研究对象产生的偏差 |
2.6.2 健康效应终端产生的偏差 |
2.6.3 剂量-反应系数产生的偏差 |
2.6.4 健康损失货币化计算中产生的偏差 |
第三章 研究区基本概况及其污染状况 |
3.1 榆林市基本概况 |
3.1.1 地理位置 |
3.1.2 气候 |
3.1.3 社会经济情况 |
3.2 榆林市大气环境污染状况 |
3.2.1 可吸入颗粒物 |
3.2.2 二氧化硫 |
第四章 大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失价值分析 |
4.1 研究区污染物浓度值分析 |
4.2 评价基准浓度值分析 |
4.2.1 2006年至2010年榆林市污染物浓度超基准值情况 |
4.2.2 2010年榆林各月份污染物浓度超基准值情况 |
4.3 暴露人群评估 |
4.4 健康损失数据整理 |
4.4.1 死亡率 |
4.4.2 人均医疗费用和门诊费用 |
4.5 剂量—反应系数分析 |
4.5.1 剂量-反应系数选择 |
4.5.2 剂量—反应关系系数的计算结果 |
4.6 健康效应计算 |
4.7 经济损失估算 |
4.8 结果分析 |
第五章 结论、不足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大气污染:危害人类健康的“无形杀手”(论文参考文献)
- [1]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宋婧. 苏州大学, 2019(06)
- [2]深圳市大气污染物对居民死亡风险的影响[D]. 黄博雯.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3]我国公民安全研究[D]. 张青磊. 上海师范大学, 2018(07)
- [4]197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国外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 ——以《人民日报》报道为例[D]. 魏婷. 武汉大学, 2017(06)
- [5]环境犯罪客体研究[D]. 魏思婧. 昆明理工大学, 2017(05)
- [6]长株潭大气污染现状与治理对策研究[D]. 李娟.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16(02)
- [7]环境伦理教育研究[D]. 成强. 中国海洋大学, 2015(10)
- [8]中国环境污染变化与规制效应研究[D]. 祁毓. 武汉大学, 2015(07)
- [9]传统烟花:破坏力惊人的美丽杀手[J]. 王贞虎. 绿色中国, 2014(20)
- [10]大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失评价研究[D]. 李晋. 西北大学, 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