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失衡与政府转型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鄂义强[2](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王露霏[3](2020)在《大数据思维中的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研究 ——基于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分析》文中指出伴随着大数据的应用发展,衍生出了一套新的治理逻辑,即大数据思维。对地方政府治理而言,大数据思维强调用大数据捕捉社会、公民在经济、民生等需求的变化趋势,并以开放、共享的态度去应对多样化、个性化的时代挑战。当前,以科层制为基轴的传统地方政府治理显然不适应民生需求多元、信息开放共享、供给便捷高效等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要求。寻求地方政府治理转型显得十分必要且紧迫。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分析大数据思维视角下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的内在逻辑,探索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的方向和路径,推动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本文首先在绪论中阐明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内容和方法等。其次,概述了大数据思维、地方政府治理与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概念,指出大数据思维与地方政府治理转型内在统一的关系以及大数据思维对地方政府治理的新要求,并在善治理论和无缝隙政府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现代地方政府治理的应然模型。再者,通过阐述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发生条件与发展历程,指出其体现出来的价值观、合作观、效能观和技术观这四个治理转型成效,同时结合案例分析了地方政府治理在职能、方式、决策和过程四个方面的转型困境。之后,在理论支撑下,剖析造成现阶段地方政府治理转型困境的四大原因,包括目标导向存偏差、主体地位不平等、理念更新不到位和载体耦合效果差。最后,从治理理念、结构、机制、工具四个维度分别提出了“善治式”、“整体性”、“一体化”和“信息化”四种优化治理转型的路径。
苏冬雪[4](2020)在《基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研究》文中指出国有企业作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不同所有制企业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其资产来源是政府出资,既是国有资产营运管理的载体,为国家创造了较多的利润和税收,也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基础,同时还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经济职能以外承担了一定的政治职能。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国有企业处于“政企不分”的状态,在政企关系上完全服从于政府管理,收入完全上缴,最终导致国企失去经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出现了大范围的亏损,给国民经济背上了沉重的负担。有鉴于此,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进行了多轮次的国企改革,但目前国有企业仍然面临权利失衡困境、效率提升困境、发展环境困境、内部治理困境等一系列问题。在过去40年政企关系的探索与改革中,政府和企业通常会从西方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鲜有从法学特别是行政法的角度去思考政企关系,而行政法所调整的关系恰好是行政主体(政府)和行政相对人(企业)之间的关系,如果采用行政法学的视角来分析当前的政企关系及其困境可以为政企关系的调整提供一种新思路。本文主要运用行政法中“平衡论”的相关理论,分析“政企平衡”状态下的新型政企关系模式,通过平衡论的“关系”视角、双向制约激励、兼顾性以及多方博弈间的动态平衡等核心观点,为建设新型政企关系提供一种新的思路。本文主要分为五大部分。首先,对研究的背景、意义、内容、思路、方法等作了说明,并回顾了学术界关于政企关系方面研究的现状。其次,对行政法平衡论适用于政企关系研究的理论基础作了分析说明,说明了行政法平衡论的基本内容、理论适用性,并从平衡论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了平衡论视角下的政企关系需要达到权利与义务、效率与公平、自由与管控的平衡。第三,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现状,阐述了国有企业在经济和政治两个维度上的作用,回顾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第四,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政企关系面临的诸多困境,从权利失衡困境、效率提升困境、发展环境困境、内部治理困境四个方面对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作了说明。最后,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对解决四大困境及构建新型政企关系的对策提出了建议,一是针对权利失衡困境提出了出台分类的国有企业法、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明确国企干部员工的行政级别等建议。二是针对效率提升困境提出实现对政府和企业的双向有效激励、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等建议。三是针对发展环境困境提出减轻国企的政策性负担、剔除所有制歧视等建议。四是针对内部治理困境提出“老三会”与新的“三会一层”的关系平衡建议。
刘志永[5](2020)在《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具有鲜明转型期特征的“企业家”发展史。肇始于“农民企业家”的改革开放历程,在证明“企业家”之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国王”的同时,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复杂性也昭示了中国的特殊性——肯定“企业家”作用时并不能忽视政府及其官员作用。至少在地区层面上,单纯从企业家角度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奇迹”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突出的现象。地区间不均衡原因,站在现实而非理论的角度,与其说是企业家及其精神的禀赋差异,不如说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家的“耦合”差异所致。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迈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转型期所固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转型叠加而来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理论上“政府与市场”及其表现在实践上“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关系成为了中国在改革“深水区”时期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囿于研究范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抽象的一般的西方经济学显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同时,中国转型期的复杂性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素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把市场经济置于特定社会历史中来进行分析。基于中国特色治理结构和社会主义初级历史阶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由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层面上特别在地区层面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践上还不尽清晰,这不仅关系着地区间能否实现均衡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前行等重大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对地区改革实践的观察,本文采用演绎归纳、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在借鉴主流经济学优秀成果的同时,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企业家和政府及其官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双主体”理论框架,分析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博弈关系,以及“双主体”耦合机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及建议。中国“企业家”发展中交织着无处不在的政府“烙印”。循着中国改革脉络,发现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绝不仅仅是经济关系使然,而是中国治理体系和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交织关系在改革中的延展,其复杂关系主要在于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了“准市场主体”的地位。在本文提出“社会网络人”假设下,地方官员如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谋取利益一样,为了获取其政治利益和财务利益而具有了“企业家”的属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进而和市场企业家一起推动着地区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双主体”机制是转型期间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在宏观层面上肯定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政府及其官员在地区层面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不同于其他相关文献的地方官员“为了增长而竞争”逻辑,本文认为在政治治理体系、地区禀赋结构和“社会网络人”约束下的地方官员的“为了竞争而增长”是“双主体”机制的现实基石。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耦合”决定着地区经济增长。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速度、绩效和可持续增长等取决于两者的“耦合度”,而且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不同致使着“双主体”耦合及其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以地方政府在“耦合”中行为迥异的温州政府和苏南政府为典型性样本和地区科技创新系统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证实了“双主体”模式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能动性”作用。同时,本文从中央层面“把激励做对”来保证地方官员“做对的事情”的纵向机制和通过“中间组织”规制地方政府“做对的事情”和“防止做坏事”的横向机制上,提出了“双主体”稳定运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双主体”耦合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文化禀赋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相容,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形成各自行为上的充分自觉,催生出遏制政府随意干涉市场或者“越界”的市场力量和克服市场失灵等的规制力量,该模式最终会朝着“政府公共服务性引导+企业家主导型经济”的耦合方式演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的不同会导致地区间在朝着最终模式演进的速度、路径等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的“主体”地位不会消失,转变的只是政府职能——“因时因势因地”与企业家耦合的“能动性”行为。“双主体”下“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多维性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涵不完全在于政府的“大小”或者“强弱”,也不是空泛的“有为”“无为”,更不是僵化的“谁主谁次”“谁动谁从”,而是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因时因势因地”的动态耦合。因此,地区层面上的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动态性多维度的意涵,包含着文化维度下“亲清”政商关系和制度维度下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企关系等在内的边界。实现地区经济增长是地区层面“双主体”架构的目的。在“双主体”下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区企业家两个维度入手,提出了通过“双主体”耦合实现地区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政府直接介入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政策,认为以“中央定规划、部委出政策、地方来执行、事后看绩效”为特征的“多层级”产业政策体制在工业化起步和成长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入创新引领阶段时其不适应性凸显,建议在发展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从“多层级”向“两层级”体制转变;同时,从地方官员的视角提出了地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程序化、组织化和法治化等的边界。二是地方政府间接介入地区经济的企业家政策,在前述分析企业家发挥作用需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产权保护、市场化进程、政府行为法治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制度,中观层面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微观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文化层面的“亲清”政商关系、“友好”社会环境和“有效”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及建议,以期实现“双主体”下的良好契合关系,进而实现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王张华[6](2020)在《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人类社会的漫长历史来看,影响国家治理优良性和有效性的众多因素当中,科学技术总会占有一席之地,历史上历次的重大技术变革都或多或少会对各国国家治理的理念、价值、制度、方式等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当下,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驱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发生,对国家治理的变革性作用逐渐开始受到全球性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作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大国,我国陆续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进行了战略性规划和顶层设计,突出了人工智能对提升国家治理优良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充分说明,加速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同国家治理的融合已经成为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历程中,中国政府对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的采用和适应性改革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为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总结和话语体系建构提供了较为完整的“社会试验场”。面对百年来未有之历史机遇,摆在中国公共管理者面前的是必须从现实的真实世界出发,进行理论提炼和话语创新,充分汲取中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丰富营养,推动人工智能时代政府形态的构建,并探索出与之相适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本文将视角聚焦至政府治理中的人工智能应用问题,试图对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理论和实践议题展开分析,以求为加速人工智能同政府治理的融合进程提供助益,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和智慧化转型。全文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指出探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迎合了时代变迁的整体境域,也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所必然面临的焦点议题;进一步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论证命题的合理性,阐明人工智能对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意义内嵌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之中,具有内在的规律性意义和革命性潜质,从技术自身的生产力本质和赋能“政府—社会”关系的价值维度论证命题的可行性,人工智能将会对政府治理的理念、工具、机制、方式和结构带来颠覆性的影响;最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从认识更新、技术治理、制度跟进和机制创新四个维度探讨了政府如何实现善用人工智能的行动策略。通过上述研究,研究概括了三个关键性的结论:一是人工智能将成为政府新一轮历史变革的关键力量。互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精准算法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互联网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数据出现井喷式爆发,使人工智能逐渐获得了与人类相匹敌的“智识”,在诸多方面展现出了超越和替代人类行为的能力,引发了政府治理新一轮的历史性变革。可以预见的是,不久的将来人工智能会更加深入广泛地嵌入政府治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不仅会引发政府治理技术层面的变革,同时还会给传统政府治理的技术体系、价值目标、伦理结构乃至思维理念带来重要影响。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这种影响,相关部门必须积极研判和主动应对,以一种客观理性的态度审慎对之,正视其给政府治理所带来的影响。二是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内在的技术逻辑。从技术的种属来看,人工智能被视为是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阶段,虽然被贴上传统信息技术的标签,但是其对人类政府运行的冲击和影响仍然遵循着自身独特的技术逻辑,在探究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技术逻辑时必须兼顾人工智能技术的内在发展逻辑和治理结构影响两个层面。从技术的内在发展逻辑层面看,决定人工智能独特属性的是三大核心要素:数据、计算资源和算法,可概括为数据和算法两种驱动逻辑;从技术治理的结构影响层面看,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结构化影响是区别于互联网、大数据所解决的信息“连接”和“数据”问题,汲取了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精髓,三者共同构建了一个彼此交互、高度融合的整体生态,解决的是信息社会网络相互连接端对大数据内容主体的智能化处理问题。三是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以“善智”实现“善治”的逻辑进路。为回应人工智能技术“向善”与“为恶”的双重属性,全文所引入和进一步阐释的“善智”概念,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参考,为发挥人工智能之于政府治理的重要作用提供了理论上可能进路。从“善智”和“善治”的关系出发,阐发了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之间何以遵循着以“善智”实现“善治”的内在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探究以“善智”实现“善治”的有效路径。当然,由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其嵌入政府治理的过程仍然处于一种“进行时”状态,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出现,几乎可以断定的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其对政府治理的影响势必会更为深刻和广泛,其方式也会更加多样和复杂。围绕研究的核心议题,全文主要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人工智能技术“替代人”的社会属性以及由数据、算法和算力驱动的技术属性出发,将其从传统信息技术的种属中抽离出来,视其为一种全新的技术形态(智能技术)加以考量,并以此为切入探讨人工智能对政府治理可能的颠覆性影响;与大多数研究将其置于传统信息技术框架下展开所不同的是这样做有利于聚焦人工智能独特的技术属性(由数据、算力和算法共同驱动),由此揭示出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数据驱动、算法支配和智能融合的技术逻辑。第二,针对人工智能“向善”与“为恶”双重面相所带来的争论,引入“善智”的概念,并从“价值—技术—应用”复合分析框架对其进行了重新解读,试图以此超越人工智能技术乐观与悲观的对立之争,为人工智能的开发和应用描绘一种最佳状态,并以“善智”与“善治”的关系为切入点,尝试在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之间找到联结点,为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与谋求良政善治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祁文博[7](2020)在《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治理研究》文中提出城市文明的发展常常会带来经济财富增加、人生存境遇的改善、社会的持续进步。但现代人环顾四周,在感受到现代化带来身心喜悦的同时,却不断受到各种风险的威胁。城市作为现代性文明最突出的展现,本应是人类自由发展的“诗意栖居”,但却不断遭遇城市风险的威胁。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上述问题的出现?人类应该选择何种方式去规避客观存在的城市风险?已成为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本研究聚焦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城市风险治理,尝试通过复合且独特的视角来回答以下几个问题:何为复杂现代性理论?复杂现代性理论与城市风险的内在逻辑关系如何?城市风险呈现样态的生成之因是什么?怎样构建城市风险治理的展开路径?围绕这几个核心叩问,本研究通过建构“复杂现代性-城市风险-治理”的研究框架,综合运用文献法、比较法、哲学思辨法展开研究,并结合当前风险治理实践,深度把握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城市风险治理问题。绪论部分就本文的选题价值、研究现状、研究问题以及方法与框架进行了提纲挈领式的综述。第一章是城市风险的复杂现代性理论检视,主要基于复杂现代性分析范式与城市风险的基本特征进行分析,城市风险是复杂现代性的重要表征,复杂现代性在认知向度、制度架构、风险规避层面为认识、治理城市风险提供新的视角,二者互相建构。第二章是城市风险的呈现样态,城市生态失衡带来人的生存之困、城市权利失衡带来人的发展之困、城市意义迷失带来人的存在之困。第三章是现代城市风险的成因,科学与技术构成了城市风险生成的客观原因,资本逻辑在城市空间的强势运行所带来的资源浪费以及人本价值背离导致城市空间生产的异化,社会系统转型的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所带来的政府、媒体、公众、抽象体系等次级系统的不合理运行。第四章是城市风险治理维度,城市伦理、城市制度与城市权利是现代城市风险治理最重要的三个维度,城市伦理规约、滋养、涵育城市制度,而完善合理的城市制度能够支撑、保障城市权利的实现,三者之间是相互统一的,为构建复合型城市风险治理体系提供伦理指向、行动方向与价值指引。第五章是城市风险治理体系,在治理理念上,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思想深度植入城市伦理、城市制度以及城市权利之中,推进城市风险治理思想现代化;在治理结构上,从科技伦理转型、资本逻辑规塑与社会系统逻辑规约三个方面推进城市风险治理结构现代化;城市风险治理最终应实现共同体治理,通过不断减少空间区隔与结构固化、调整运行规则、实现文明自觉,在多重向度上构建城市命运共同体。最后是研究结论,即在中国复杂现代性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逻辑,在利用与规塑资本现代性的基础上,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风险治理体系,在引领中国城市文明不断发展与进步的同时,也为世界城市发展与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此外,针对本研究存在的不足,作者将在分析框架、实践案例与主题内容三个方面予以完善,以期对城市风险治理研究完成更为深度的挖掘。
郜清攀[8](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农民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而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却愈益无法满足农民群体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同时,也为当前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使人们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认识水平上升至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农村社会交互作用的关键节点,是连接政府与农民的中枢和纽带。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和践行者,不仅负责各项具体农村公共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决定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和总体水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现阶段,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服务供需脱节以及服务效能滞后,成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农业农村全面振兴的制约因素。鉴于此,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从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出发,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为依据,系统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及能力不足表现的考察,从不同视角探析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加强基层政府改革的实践经验,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对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理论成果,详细考察了政府、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概念。基于乡村振兴的概念、内涵与基本要求,全面考察了新时代新矛盾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历史渊源、现实依据、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并从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等多个角度阐释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及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第二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分析。基于“要素构成—内部结构—外显结构”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两个维度系统考察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结构,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要素条件的检视,深入透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在此基础上,以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目标和理念为指导,从静态(结果)和动态(过程)两个维度设计了一套用以测量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基层群众的服务需求、满意度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三个方面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在不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进行系统考察。立足于实证分析的成果,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基于当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困境,从政府职能定位、财权与事权关系、考评机制、供给方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阐释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对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的分析。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结合国内外不同地区的实践,详细探讨了国内一些乡镇政府在公共服务集约化、市场化、民主化、信息化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实践,以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为例,从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之间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三个维度,系统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分权化、社会化改革等领域的实践创新。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上述实践在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政府间权责划分以及社会组织培养等方面对现阶段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启示。第五章,以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而从乡镇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供给机制、服务供给模式等多个层面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针对性措施。第三部分是结论部分,从整体上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概况、总结及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有:第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可分为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内部结构是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本身所凭借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要素。外显结构表现为两个方面:从服务结果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文化教育服务能力、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从服务过程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民意聚合与甄别能力、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公共决策和执行能力、监督问责与评估能力、民意诉求回应能力。第二,影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包括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策略性要素四个方面。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形成就是通过乡镇政府的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以及策略性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共同作用,将政府潜在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各种资源转化为政府各种外显公共服务能力的过程。第三,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现状的分析可知:从服务内容来看,首先,医疗卫生条件、养老保障服务、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污水治理属于基层群众最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的领域;其次,道路交通、基础教育、合作医疗保险属于基层群众比较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强的领域;再次,在水电气供给、社会治安、生产安全、贫困救助、农田水利、垃圾处理、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但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良好;最后,在法律援助、失业救济、公共文化、环境绿化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同时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从服务过程来看,乡镇政府在民意聚合与甄别、公共决策与执行、监督问责与评估、对民意诉求的回应等方面的能力表现尽管较为平衡,但普遍偏低,在资源获取与配置方面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第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规模不足,二是服务内容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三是乡镇政府对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模糊清晰,四是服务供给脱离农村基层社会的实际需要,五是乡镇政府应对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升级的能力不足。究其原因,制约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体制性因素包括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不健全;主体性因素主要是指乡镇政府服务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以及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欠缺;策略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第五,针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路径,应当以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目标要求,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基本原则,逐步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具体而言,一是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加强乡镇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五是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的服务供给模式。
丁琪[9](2019)在《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需求与政府供给研究》文中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选择。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相当快,但问题同样也不少。在推动合作社发展提质的过程中,政府的服务供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自身不足而对政府提出的服务需求,政府如何发挥服务供给作用来满足合作社的需求成为我们亟待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论文从基于供求均衡理论、公共服务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出发,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在对研究背景、意义、研究路线、文献资料进行论述后,对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供需状况进行了分析并描述了供求失衡的表现,归纳出合作社服务供求失衡的原因,进而提出了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供求均衡的对策。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供求失衡主要表现为:规范化建设服务供不应求;融资与项目服务供不应求;人才引培留服务供不应求;品牌化创建服务供不应求;保险与税收服务供不应求;过度的行政干预供大于求。而造成这种失衡现象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基层服务型政府转型尚未完成,其它原因还包括:有效需求表达与供需匹配机制缺失;基层政府财政保障能力薄弱;单一主体供给模式效率不高;基层农业服务人才严重匮乏等。为了促进射阳县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实现供求均衡,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具体为:全力加快基层服务型政府转型;完善合作社需求表达与服务供需匹配机制·;多渠道强化合作社资金保障;构建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参与机制;多措并举推进基层农业服务人才建设。
于瑶[10](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研究》文中指出1989年,世界银行在一个专项报告中评估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国家的现状时使用了“CRISIS IN GOVERNANCE”一词,由此“治理”(GOVERNANCE)迅速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我国学者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把治理理论引入中国,并探讨了治理理论的适应性问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理论和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成为理论界的热点问题。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政府治理发生了重要的转型,当前仍处于深化转型的阶段。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要分析改革开放与政府治理转型之间的内在逻辑,探寻政府治理转型的方向和方略,从而为构建适应并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政府治理提供理论支持。本文综合运用治理理论、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社会转型理论、利益分化理论、系统论等基本理论,通过规范研究与理论演绎法、历史研究与利益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分析政府治理转型问题,梳理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治理的转型过程,研究政府治理转型的基本逻辑,探寻深化政府治理转型的未来走向和对策思路。本文主要回答三个基本理论问题,即什么是政府治理转型?政府治理为什么转型?改革开放与政府治理转型之间是什么关系?由此构建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即,改革开放产生了经济体制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这两个转型使政府治理面临的社会环境和利益结构发生了变化,依据制度变迁和调适的基本原理,必然引起政府治理转型,改革开放既是政府治理的背景,也为政府治理转型提供了动力,同时也带来了阻力、挑战和困境。按照这一逻辑,论文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章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治理转型的理论阐释,运用治理理论、利益理论、政府政治系统论理论以及社会学中的社会转型理论,分析政府、政府治理、政府治理转型等基本概念和范畴,分析改革开放和政府治理转型之间的内在关联,确定理论分析框架,为论文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演进与逻辑,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梳理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中经济改革、社会转型、利益分化背景下的政府治理转型历程,分析政府治理转型取得的成就,着重研究其中呈现出来的特点,把握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内在逻辑。第三章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阻力、挑战与困境,将政府治理转型作为改革开放整体制度转型的子系统,分析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治理转型的阻力因素,分析政府治理转型面临的挑战和困境。第四章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动力与方向,依据理念、结构、工具、机制的分析框架,论证政府治理在理念、结构、工具、机制方面提供的动力,分析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转型的主要任务。第五章改革开放进程中深化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路径与对策,提出深化政府治理需要把握的主要原则、主要方向,提出构建多元复合型的政府治理模式,重点提出“服务+”政府治理理念转型、“政府+”政府治理结构转型、“智慧+”政府治理工具转型、“整合+”政府治理机制转型。本文研究发现,从理论上解构政府治理转型,其内涵和内容主要包含了政府治理理念、政府治理结构、政府治理工具和政府治理机制转型等四个的基本要素,我国政府治理的转型是政府自身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是一个渐进的制度变迁过程,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密不可分。本文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到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涉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改革稳步推进、逐渐深化。这其中就包括我国政府治理的改革与转型,我国政府在40年间实现了由管制、管理到治理的转型,这种转型仍然在持续进行中。本文提出,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调整,双重转型为政府治理输入了动力和阻力,由此导致政府治理的转型。政府治理是政府作为主体在处理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等关系过程中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及其运行,政府治理的体系或模式要受到社会发展阶段的影响和制约,政府治理的改革变迁也是一个不断适应经济社会改革变迁的调试过程。
二、发展失衡与政府转型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发展失衡与政府转型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2)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3)大数据思维中的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研究 ——基于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1.大数据思维的研究 |
2.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的研究 |
(三)研究创新点和重难点 |
1.创新点 |
2.重难点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二、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厘定 |
1.大数据思维 |
2.地方政府治理 |
3.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 |
(二)理论基础 |
1.大数据思维与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的内在统一 |
2.大数据思维对地方政府治理的新要求 |
3.善治与无缝隙政府理论中的现代地方政府治理 |
三、基于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分析的地方政府治理转型一般现状 |
(一)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概况 |
1.改革的充分条件 |
2.改革的发展历程 |
(二)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成效 |
1.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 |
2.坚持多元主体协同的合作观 |
3.秉承流程优化便捷的效能观 |
4.强化数据智慧互联的技术观 |
(三)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的困境 |
1.职能:各自为政带来协同障碍 |
2.方式: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 |
3.决策:公民参与形式大于内容 |
4.过程:信息公开与共享水平低 |
四、大数据思维中地方政府治理转型困境的成因分析 |
(一)目标导向存偏差 |
1.法治化不足 |
2.权力监督缺失 |
3.政府自利性膨胀过度 |
(二)主体地位不平等 |
1.科层制结构影响 |
2.传统文化的桎梏 |
3.行政信息代谢失衡 |
(三)理念更新不到位 |
1.服务意识薄弱 |
2.政府万能论束缚 |
3.大数据思维价值误判 |
(四)载体耦合效果差 |
1.线下功能凝滞 |
2.线上内容异化 |
五、大数据思维中的地方政府治理转型优化路径 |
(一)树立“善治式”治理理念 |
1.以服务理念为行动指南 |
2.构筑法治理念框架 |
3.树立整体高效观念 |
(二)优化“整体性”治理结构 |
1.推进政府扁平化 |
2.完善公民参与 |
3.推动社会组织参与 |
(三)整合“一体化”治理机制 |
1.法律保障机制 |
2.利益约束机制 |
3.信息共享机制 |
(四)应用“信息化”治理工具 |
1.构建统一共享的数据中心 |
2.充分开发和应用智慧化政府治理系统 |
3.广泛设置便捷安全的客户终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基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1. 研究思路 |
2. 研究内容 |
3. 研究方法 |
一、 行政法平衡论视角政企关系的理论基础 |
(一) 基本内容 |
1. 行政法平衡论的内涵及构建机制 |
2. 行政法平衡论产生的历史机遇及实践意义 |
(1) 行政法平衡论产生的历史机遇 |
(2) 行政法平衡论的实践意义 |
(二) 理论适用性:从行政法理论角度对政企关系的解读 |
1. 管理论的解读 |
2. 控权论的解读 |
3. 平衡论的解读 |
(三) 研究框架:平衡论视角下的政企关系定位 |
1. 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
2. 效率与公平的平衡 |
3. 自由与管控的平衡 |
二、 我国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现状分析 |
(一) 政企关系的定位 |
1. 国有企业在经济维度上与政府的关系 |
2. 国有企业在政治维度上与政府的关系 |
(二) 国企改革过程中政企关系的变迁 |
1. 改革开放前的政企关系 |
(1)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形成阶段 |
(2) 政企之间“五定”“五保” |
(3) 国企管理权下放地方政府 |
2. 改革开放后的政企关系 |
(1) 放权让利阶段(1978年至1984年) |
(2) 政企分开阶段(1985年至1992年) |
(3) 现代企业制度建立阶段(1993年至2002年) |
(4) 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改革阶段(2003年至2013年) |
(5) 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阶段(2014年至今) |
三、 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政企关系面临的困境 |
(一) 权利失衡困境 |
(二) 效率提升困境 |
(三) 发展环境困境 |
(四) 内部治理困境 |
四、 行政法平衡论视角下构建新型政企关系的对策 |
(一) 权利失衡困境的对策 |
1. 出台分类的国有企业法 |
2. 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
3. 明确国企干部员工的行政级别 |
(二) 效率提升困境的对策 |
1. 实现对政府和企业的双向有效激励 |
2. 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 |
(三) 发展环境困境的对策 |
1. 减轻国企的政策性负担 |
2. 剔除所有制歧视 |
(四) 内部治理困境的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企业家与中国改革进程:基于历史演进的分析 |
3.1 改革的启动期和企业家萌芽(1978年12 月-1992年10 月) |
3.2 改革的推进期和企业家成长(1992年10 月-2002年10 月) |
3.3 改革的深化期和企业家发展(2002年10 月-2013年11 月) |
3.4 改革的攻坚期和企业家“主体”确立(2012年11 月..至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4.1 宏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三期滞后动态模型的SYS-GMM分析 |
4.2 微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知识扩散维度的SEM分析 |
4.3 政府的作用:实证模型隐含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企业家理论的视角 |
5.1 渐进式改革下政府的“有形之手” |
5.2 “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治理体系下的地方政府 |
5.3 转型期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官员企业家 |
5.4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经济增长困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区经济增长中“双主体”: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6.1 “双主体”的时空辐辏:中国改革实践与理论困境 |
6.2 “双主体”耦合:经济增长中的合意行动 |
6.3 “双主体”的演化博弈:基于创新的视角 |
6.4 “双主体”的稳定均衡:激励约束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双主体”模式检验:以苏南和温州地方政府为样本 |
7.1 市场化准备阶段(1978-1992):政府“控制人”+企业家“萌芽” |
7.2 市场化初级阶段(1992-2002):政府“经济人”+企业家“侍从” |
7.3 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2013):政府“协调人”+企业家“主角” |
7.4 市场化深化阶段(2013- ):政府“公共人”+企业家“主导”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双主体”模式与地区经济增长 |
8.1 中央-地方产业体制:战略性产业的“多层级”向“两层级”转变 |
8.2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
8.3 地方政府的“企业家”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布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6)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时代境遇之必然:人工智能时代的大幕初启 |
1.1.2 治理转型之诉求:面向智能时代的政府治理变革趋向 |
1.1.3 研究问题之提出:如何善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 |
1.1.4 研究意义之阐发:描绘人工智能时代政府治理的智治图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回顾 |
1.2.2 国内研究回顾 |
1.2.3 研究现状评析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可能的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知识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认识人工智能:一项正在“挑战人”的新兴技术 |
2.1.2 政府治理模式:理念、结构和方式 |
2.2 典型范式 |
2.2.1 数字治理、数据治理、智能治理和智慧治理的具体释义 |
2.2.2 数字治理、数据治理、智能治理和智慧治理的关系辨析 |
2.3 理论源流 |
2.3.1 汲取新公共管理理论思想养分 |
2.3.2 审视技术治理理论的合理面向 |
2.3.3 数字治理理论催生的智慧政府 |
2.3.4 现代系统管理理论的理论启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理路 |
3.1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内在逻辑 |
3.1.1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内在关联 |
3.1.2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客观基础 |
3.2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技术逻辑 |
3.2.1 以“数据”促“善治”的数据驱动逻辑 |
3.2.2 以“算法”谋“善治”的算法主导逻辑 |
3.2.3 从“链接”到“互嵌”的智能融合逻辑 |
3.3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价值逻辑 |
3.3.1 公平与公正——应确保公平公正对待所有人 |
3.3.2 安全与隐私——应确保安全可靠、尊重隐私 |
3.3.3 开放与包容——应实现开放参与、人人赋能 |
3.3.4 透明与责任——应实现易于理解、透明负责 |
3.4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目标逻辑 |
3.4.1 由传统扩张型政府走向收缩型政府 |
3.4.2 由传统封闭型政府走向开放型政府 |
3.4.3 由传统粗放型政府走向精细化政府 |
3.4.4 由传统电子化政府走向智能化政府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运作机理 |
4.1 技术与结构的互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结构 |
4.1.1 技术的原始吸纳:治理绩效需求催生人工智能技术引入 |
4.1.2 技术与组织互构:人工智能技术驱动政府组织形态变革 |
4.1.3 政府的自我重塑:政府组织形态变革引致治理模式转型 |
4.2 渗透·传导·扩散: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微观机制 |
4.2.1 渗透:人工智能引致政府治理理念转变 |
4.2.2 传导:人工智能带来政府治理结构调整 |
4.2.3 扩散: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方式创新 |
4.3 理念·结构·方式: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具体维度 |
4.3.1 思维理念的更新:智慧治理成为政府治理的核心理念 |
4.3.2 治理结构的重塑:多元协同成为政府治理的关系结构 |
4.3.3 治理方式的转换:智能治理成为政府治理的行动特征 |
4.4 以“善智”促善治: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实现进路 |
4.4.1 “善智”引入之必要:人工智能“向善”与“为恶”的双重面相 |
4.4.2 “善智”之多维解读:基于“价值—技术—应用”复合分析框架 |
4.4.3 以“善智”实现善治: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关联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实践审视 |
5.1 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过程的客观挑战 |
5.1.1 人工智能场景下公共行政的责任困境 |
5.1.2 人工智能挑战公共管理者的传统角色 |
5.1.3 人工智能对传统公共行政文化的挑战 |
5.2 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过程的技术风险 |
5.2.1 安全失序 |
5.2.2 公平丧失 |
5.2.3 隐私泄露 |
5.3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典型案例 |
5.3.1 智能化治理的中国场景:浙江、广东和上海实践 |
5.3.2 智能化治理的世界经验:美国、“英国—欧盟”和韩国 |
5.3.3 国内外智能化治理实践的实践反思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行动策略 |
6.1 认识更新:提升对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理性认知 |
6.1.1 意识层面:重视人工智能对人类政府运行的影响 |
6.1.2 知识层面:加强对人工智能相关理论的宣传讲解 |
6.1.3 行为层面:打造善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组织内文化 |
6.2 技术治理:构建确保人工智能向善的完备治理体系 |
6.2.1 技术治理行动者的协同:优化人工智能治理的主体生态 |
6.2.2 技术治理内容的全覆盖:聚焦人工智能治理的要素层次 |
6.2.3 技术适用情景的精准化:开发面向政府场景的人工智能 |
6.3 制度跟进:健全政府治理运用人工智能的制度规则 |
6.3.1 完善面向智能行政场景的制度法规 |
6.3.2 建立起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通规则 |
6.3.3 建构智能场景下技术责任应对体系 |
6.4 机制创新:完善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实践机制 |
6.4.1 建立起人工智能的专业机构和领导体系 |
6.4.2 建立起专业的人才管理制度和培养机制 |
6.4.3 建立完善的人工智能应用科学评估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语和展望 |
7.1 研究结语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工作情况 |
(7)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与评价 |
一、国外关于风险的研究概况 |
二、国内关于风险、城市风险治理的研究概况 |
第三节 核心概念与研究问题 |
一、核心概念 |
二、研究问题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框架 |
第五节 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城市风险的复杂现代性理论检视 |
第一节 复杂现代性的风险追问 |
一、现代性与现代性批判 |
二、反思现代性及其理论价值 |
三、复杂现代性及其理论价值 |
第二节 现代城市发展的风险追问 |
一、城市风险的历史演变 |
二、现代城市风险的基本特征 |
第三节 城市风险的复杂现代性 |
一、城市风险与复杂现代性相互建构 |
二、复杂现代性的城市风险生成逻辑 |
三、复杂现代性的城市风险多维面向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城市风险 |
第一节 生态失衡与生存之困 |
一、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生态风险 |
二、城市生态失衡:城市生态风险的当代呈现 |
三、生态失衡风险与人的生存之困 |
第二节 城市权利失衡与社会风险 |
一、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城市权利观 |
二、城市权利失衡:城市社会风险的当代呈现 |
三、城市权利失衡与制度规约乏力 |
第三节 城市意义迷失与文化风险 |
一、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城市文化风险 |
二、城市意义迷失:城市文化风险的当代呈现 |
三、城市文化危机生成之因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成因 |
第一节 城市风险的科技逻辑成因 |
一、高科技时代的全面到来 |
二、技术成因 |
三、科学成因 |
第二节 城市风险的资本逻辑成因 |
一、空间的资本化生产 |
二、空间的结构性失衡 |
三、资本逻辑的强势发展 |
第三节 城市风险的社会系统成因 |
一、政府成因与“有组织地不负责任” |
二、媒体的传播机制与放大效应 |
三、公众风险意识淡薄与社会参与乏力 |
四、抽象体系失信与专家系统的利益导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治理维度 |
第一节 城市伦理:城市风险治理的道德维度 |
一、城市伦理何以重要? |
二、城市伦理的本质与功能 |
三、城市伦理的实现与发展 |
第二节 城市制度:城市风险治理的行动维度 |
一、城市制度何以重要? |
二、城市制度的本质与功能 |
三、城市制度建构的原则与方向 |
第三节 城市权利:城市风险治理的价值维度 |
一、城市权利何以重要? |
二、城市权利的本质与功能 |
三、城市权利生产的实现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治理体系 |
第一节 城市风险治理思想现代化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必要性 |
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三重逻辑 |
第二节 城市风险治理结构现代化 |
一、科技伦理转型 |
二、资本逻辑规塑与城市制度 |
三、社会系统逻辑规塑与城市权利 |
第三节 城市命运共同体与风险治理 |
一、构建城市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性 |
二、城市命运共同体的本质与功能 |
三、城市命运共同体的实现路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本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乡镇政府、政府能力与公共服务 |
(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
(三)乡村振兴战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 |
(四)治理和善治理论 |
三、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
(二)是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
(三)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 |
第二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构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依据 |
(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内部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外显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形成的要素条件 |
(一)体制性要素 |
(二)制度性要素 |
(三)主体性要素 |
(四)策略性要素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基于结果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二)基于过程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归因 |
一、调查数据和资料的来源 |
(一)问卷调查 |
(二)访谈调查 |
(三)实地调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现状的考察 |
(一)对农民群体公共服务需求的考察 |
(二)基于满意度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基于供给过程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综合表现 |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二)服务供给内容的结构性失衡 |
(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认知模糊 |
(四)脱离农村基层社会实际需要 |
(五)应对服务需求升级能力不足 |
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归因分析 |
(一)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 |
(二)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 |
(三)人才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
(四)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 |
(五)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科学 |
第四章 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 |
一、国内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政务中心”:公共服务集约化改革 |
(二)“以钱养事”: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三)“民主恳谈”:公共服务民主化改革 |
(四)“互联网+”:公共服务信息化改革 |
二、国外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二)地方政府分权化改革 |
(三)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
三、国内外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经验启示 |
(一)优化乡镇政府的组织结构 |
(二)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
(三)合理划分政府间权责关系 |
(四)积极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探讨 |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 |
(一)加快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 |
(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 |
(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为核心 |
(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 |
(三)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为准则 |
(四)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宗旨 |
三、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策略 |
(一)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
(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三)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四)革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五)探索多元服务供给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需求与政府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4.4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 |
2.1.1 农民专业合作社 |
2.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需求 |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供给的理论基础 |
2.2.1 供求均衡理论 |
2.2.2 公共服务理论 |
2.2.3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 |
3 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供需状况 |
3.1 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
3.1.1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历程 |
3.1.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实意义 |
3.1.3 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
3.2 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需求现状 |
3.2.1 自身规范化运行需求 |
3.2.2 融资和扶持资金需求 |
3.2.3 人才招引和培育需求 |
3.2.4 品牌与市场提升需求 |
3.2.5 保险和税收优惠需求 |
3.3 射阳县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供给现状 |
3.3.1 大力推动发展与规范 |
3.3.2 强化金融和项目支持 |
3.3.3 推进宣教与人才培育 |
3.3.4 力促品牌与市场提升 |
3.3.5 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 |
3.4 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供求失衡的表现 |
3.4.1 规范化建设服务供不应求 |
3.4.2 融资与项目服务供不应求 |
3.4.3 人才引培留服务供不应求 |
3.4.4 品牌化创建服务供不应求 |
3.4.5 保险与税收服务供不应求 |
3.4.6 过度的行政干预供大于求 |
4 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供求失衡的原因分析 |
4.1 基层服务型政府转型尚未完成 |
4.1.1 服务机制不够健全 |
4.1.2 职能定位不够精准 |
4.1.3 服务连续性不够强 |
4.2 有效需求表达与供需匹配机制缺失 |
4.3 基层政府财政保障能力薄弱 |
4.4 单一主体供给模式效率不高 |
4.5 基层农业服务人才严重匮乏 |
5 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供求均衡的对策 |
5.1 全力加快基层服务型政府转型 |
5.1.1 健全政府服务合作社的机制 |
5.1.2 强化服务意识和提升服务效能 |
5.1.3 明确定位服务合作社的职责 |
5.2 完善合作社需求表达与服务供需匹配机制 |
5.2.1 完善合作社需求表达机制 |
5.2.2 完善基层政府供需匹配机制 |
5.3 多渠道强化合作社资金保障 |
5.3.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
5.3.2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
5.3.3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 |
5.4 构建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参与机制 |
5.4.1 坚持政府供给的主导性 |
5.4.2 发挥市场供给的协同性 |
5.4.3 推动合作社的自我供给 |
5.5 多措并举推进基层农业服务人才建设 |
5.5.1 加大宣传力度 |
5.5.2 加强培训教育 |
5.5.3 加快人才引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研究现状 |
(一)关于治理的研究 |
(二)政府治理的基础研究 |
(三)政府治理转型的研究 |
(四)总结与评述 |
三、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规范研究与理论演绎法 |
(二)历史研究与利益分析法 |
(三)系统分析法 |
五、研究目标与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主要不足 |
第一章 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治理转型的理论阐释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政府 |
(二)政府治理 |
(三)政府治理转型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社会转型理论 |
(三)利益分化理论 |
(四)政治系统论理论 |
三、理论分析框架 |
(一)改革开放作为政府治理转型的系统环境分析 |
(二)政府治理转型的四要素分析 |
(三)改革开放与政府治理转型的关联互动分析 |
第二章 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演进与逻辑 |
一、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演进历程 |
(一)改革开放前的政府管制模式 |
(二)从改革开放至市场经济改革前的政府治理模式变迁 |
(三)市场经济改革至十八大之前政府治理模式变迁 |
(四)十八大以来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发展 |
二、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主要特征 |
(一)逐步推进的增量改革是中国政府治理变革的主要路径 |
(二)从单一的“党政体制”逐步转变为以执政党为主导的多元治理结构 |
(三)经验型治理和人治传统向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渐进转变 |
(四)“全能型”惯性和“压力型”体制的路径依赖 |
三、我国政府治理转型取得的成就 |
(一)政府治理理念的进步 |
(二)政府治理结构的进步 |
(三)政府治理工具的进步 |
(四)政府治理机制的进步 |
四、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基本逻辑 |
(一)以调整政府和市场关系为主要线索 |
(二)以推进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为主要方式 |
(三)以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为主要任务 |
(四)以激发和创新社会活力为主要方向 |
第三章 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面临的挑战、阻力与困境 |
一、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面临的挑战 |
(一)利益需求多样性的挑战 |
(二)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增多的挑战 |
(三)社会心理失衡、价值观多样的挑战 |
(四)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挑战 |
二、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阻力 |
(一)政府治理理念习惯性阻力 |
(二)政府内部既得利益群体的惰性阻力 |
(三)非规则化治理传统的依赖性阻力 |
三、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面临的困境 |
(一)重塑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的困境 |
(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困境 |
(三)政府权力异化、弱化的困境 |
(四)关联配套改革的困境 |
第四章 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动力与方向 |
一、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动力 |
(一)经济体制改革与主要矛盾变化为政府治理转型提供了根本性动力 |
(二)执政党的领导和自主推进为政府治理转型提供了保障性动力 |
(三)社会利益结构变化为政府治理转型提供了主体性动力 |
二、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基本方向 |
(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优化 |
(二)简政放权、实现政府权力有限 |
(三)加强政府监管、实现政府准确定位 |
(四)推动机构改革、实现政府结构优化 |
(五)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实现治理方式创新 |
第五章 进一步深化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思路与对策 |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转型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
(二)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
(三)坚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
(四)坚持制度引领,强化法治保障 |
(五)坚持问题导向,渐进深化改革 |
(六)总结运用经验,鼓励创新探索 |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转型的主要目标 |
(一)多元复合型政府治理模式的内涵 |
(二)多元复合型治理模式的特点 |
三、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转型的对策分析 |
(一)建立“服务+”理念,深化政府治理理念转型 |
(二)优化“政府+”结构,深化政府治理结构转型 |
(三)选择“智慧+”工具,深化政府治理工具转型 |
(四)构建“整合+”机制,深化政府治理机制转型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后记 |
四、发展失衡与政府转型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3]大数据思维中的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研究 ——基于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分析[D]. 王露霏. 浙江师范大学, 2020(02)
- [4]基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研究[D]. 苏冬雪.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0(08)
- [5]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D]. 刘志永.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2)
- [6]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D]. 王张华. 湘潭大学, 2020(10)
- [7]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治理研究[D]. 祁文博. 苏州大学, 2020(06)
- [8]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D]. 郜清攀.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9]射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需求与政府供给研究[D]. 丁琪. 扬州大学, 2019(02)
- [10]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研究[D]. 于瑶.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