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TFS的运作模式与竞争优势(论文文献综述)
迟骏[1](2020)在《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定价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ETF在多样性、市场重要性和规模方面的显着增长,投资者对该创新型资产配置工具的兴趣日益浓厚。传统资产定价理论认为理性投资者可以通过套利活动消除资产错误定价,然而大量研究表明ETF二级市场价格与份额净值间存在明显偏离,影响了ETF定价效率,而且ETF价格波动现象普遍存在。本文基于行为金融理论,秉承Shiller(2014)提出的真实刻画金融市场中投资者真实想法和实际行为的理念,构建个体基金层面的投资者情绪及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从非理性因素视角阐释其对我国A股ETF价格的影响。本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分析投资者情绪与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定价效率的影响。面板回归结果显示,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都分别对ETF折溢价有显着正向影响;投资者情绪及投资者交易行为ETF折溢价的联合影响也显着为正。进一步地,在考虑了含有FamaFrench三因子以及机构持股比例作为调节变量的条件下,投资者情绪及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折溢价的影响结果依然相同。第二,分析投资者情绪对ETF价格波动的影响。首先,面板回归结果发现投资者情绪对ETF价格波动具有非对称影响,在情绪高涨状态时,价格波动率随投资者情绪的增加而增加;在情绪低落状态时,价格波动率随投资者情绪的增加而降低;而且,投资者情绪的看涨(看跌)变化幅度会导致价格波动率向上(向下)修正。其次,面板分位数回归结果发现在不同分位点上呈现出一种非线性模式。一般来说,在低分位点上情绪对波动影响较弱,而在高分位点上情绪对波动影响较强。第三,分析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价格波动的影响。首先,面板回归结果显示投资者交易行为影响作用具有非对称性,即在正向买卖失衡状态时,价格波动程度随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的增加而加剧;在负向买卖失衡状态时,价格波动程度随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的增加而减缓。其次,分位数回归结果在不同分位点处呈非线性模式,在低分位点上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对价格波动影响较弱,而在高分位点上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对价格波动影响较强。再次,将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分解为可预期与未预期两个部分,结果发现分解后的可预期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与未预期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对ETF价格波动的作用影响不同。第四,分析投资者情绪与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价格波动的联合影响。首先,面板回归结果显示,同向的投资者情绪与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价格波动联合影响的检验结果表现出一致方向性,即情绪越高涨及正向买卖失衡程度越大时,价格波动越大;情绪越低落及负向买卖失衡程度越大时,价格波动越大。异向的投资者情绪指标和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对ETF价格波动率的联合作用的检验结果不具有一致的方向性,表现为在情绪高涨兼负向买卖非均衡时期,投资者情绪对ETF价格波动率为显着正向影响,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价格波动率为显着负向影响;在情绪低落兼正向买卖非均衡时期,投资者情绪对ETF价格波动率为显着负向影响,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价格波动率为显着正向影响。面板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投资者情绪及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价格波动率有显着的联合影响,概括而言,在投资者情绪与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两两组合形成的四种态势中,均呈现出在较高分位点处,高涨情绪对ETF价格波动存在显着正向影响,低落情绪对ETF价格波动存在显着负向影响;同样地,在较高分位点处,正向买卖失衡对ETF价格波动存在显着正向影响,负向买卖失衡对ETF价格波动存在显着负向影响。最后,分析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风险-收益关系的影响。首先,以投资者情绪与ETF价格波动率进行二维分组,发现在情绪极端乐观高涨的情况下,ETFs风险-收益关系为正向相关;而在情绪极度悲观低落的情况下,ETFs风险-收益关系为负向相关。其次,以投资者交易行为与ETF价格波动率进行二维分组,结果显示在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最大时,ETFs风险-收益关系为正向相关;在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最小时,ETFs风险-收益关系为负向相关。最后,三维分组结果显示,在投资者情绪极度高涨且极端正向买卖失衡情况下,ETFs的风险-收益正向相关;在投资者情绪极度低落且极端负向买卖失衡情况下,ETFs风险-收益负向相关。同方向的投资者情绪及投资者交易行为对风险-收益关系的联合影响具有叠加增强效应;在投资者情绪指标与投资者交易行为指标方向相反的两种极端状态下,ETFs的风险-收益关系具有不确定性,最终效应取决于两个指标对风险-收益关系的相对影响力大小。总之,上述研究结果表明投资者情绪和投资者交易行为均对ETF定价具有显着影响。尤其地,在对于ETF价格波动及其风险收益关系的研究中,使用两种条件方差模型估计价格波动率得到的实证结论一致。
宋澜[2](2018)在《金融基准操纵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指数是现代金融的核心,是现代经济的晴雨表,是现代社会的基础设施。信息时代及大数据社会,指数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Consumer Price Index)、沪深300及上海银行间拆解利率Shibor(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无不成为我们衡量物价水平、掌握大盘动向及判断资金成本的重要依据。然而,世人往往忽视指数生成过程中的主观因素及自由裁量,臆以为其是真实、客观、公正的。事实上,即便是基于客观数据而生成的非常“客观”的指数,也难逃被操纵的命运。指数操纵将我们置身于“上帝已死”的困顿中,因为我们曾经信奉的准则被动摇了。这种震撼不仅激发国际社会对现有的指数生成机制进行改革,更促使本文展开以指数为对象的基础性研究。2012年6月26日、27日,美国司法部(DOJ)、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先后公布了各自与巴克莱银行集团的不起诉协议,巴克莱集团承诺缴纳合约4.5亿美元的罚款。1伦敦银行间拆解利率Libor(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操纵丑闻爆发。在调查Libor案时,监管部门截获了大量的数据终端,发现国际汇率市场居然也存在严重的操纵问题。摩根大通、花旗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多家外汇市场做市商因涉嫌对“WM/R汇率”(由World Markets Company和Thompson Reuters汤森路透公司联合发布)实施了操纵,被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及瑞士、美国等监管部门以反垄断法为依据进行了处罚。2随后,黄金、3牛奶、4石油、5生物燃料、1天然气及2铝3等市场也都相继发生了指数操纵案件。从国际经验看,以证券指数为代表的、由集合竞价方式产生的场内金融基准尚未发现被严重操纵的迹象。而以Libor及WM/R为例的、由做市商充分参与的、传统意义上的场外金融基准则存在人为左右的可能。改革前的Libor由英国银行家协会(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BBA)管理、由Thompson Reuters汤森路透公司计算并发布。改革后的Libor,本质仍然是报价行预测的资金拆借成本。指数WM/R则是全球使用最广泛的货币兑换标准,完全依据抓取的外汇真实交易的数据而编纂。WM/R根据全球的市场参与者在不同时区全天候的交易而设定,但被引用最多的是发生在伦敦时间每天下午4点收盘前30秒与收盘后30秒所有交易的中值。4基准操纵事件披露后,除却行业监管部门进行的行政处罚,各类民事、刑事诉讼在过去的6年中也呈井喷式曝发。国际社会的既有判例和基准改革方案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绝佳的素材,更是笔者行文立意的主要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利率及外汇基准操纵不仅在国际银团贷款、利率互换、利率期权期货、浮息票据等借贷市场、衍生品市场造成巨大冲击,而且因为报价行基本都是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所以操纵基准也引发了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更有意思的是,基准操纵应当是很明确的金融行业监管法的问题,如基准操纵是市场操纵的新方式。但在系统梳理英美欧等国、因基准操纵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时,笔者发现美国的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纷纷以反垄断法作为请求权的基础、提起反垄断民事赔偿之诉,5而非以证券、期货等监管法规为依据、提起传统的市场操纵反欺诈之诉,这也引发本文对金融基准操纵法律规制路径的思考:第一,规制金融基准操纵到底是一个行业监管法问题、还是反垄断问题,抑或是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问题?第二,如果金融基准操纵确实同时触犯不同的部门法,那么不同执法机构需要如何应对和协调?第三,金融基准操纵中,权益被侵犯的投资者或金融消费者又该选择何种诉讼类型来获得民事赔偿?第四,金融基准的未来何去何从?我国的相关制度建设又可以有何启示?基于上述问题的引导,本文的研究采用下述思路逐层推进。本文的第一章首先对“金融基准”的概念、分类与性质进行了分析。这是对金融基准展开基础性研究的前提,更是选择相关法律规制路径及改革路径的理论基础。首先,界定金融基准的概念,及与之容易造成混淆的其他概念、如证券指数。综合2016年《欧盟基准条例》(EBR)1、2014年欧盟《金融市场条例》(Mi FIR)2及英国《2012金融服务法案》对benchmark的规定,“基准”是任何费率(rate)、指数(index)或数字(figure),其基于一种或多种资产的价值或价格,通过公式计算或其他方式,周期性地或不间断地向公众免费公开或公众付费可得,可能是评估的、预测的价值,也可能是真实的交易价格。基准的用途主要有三个方面:(1)在借贷合同或其他投资协议中,决定待支付的利息或其他待结清的余额,如Libor;(2)决定资产的价值,如WM/R;(3)衡量投资的表现,如各类证券指数。第一章随后根据基准供给的不同意图,将其划分为公共性基准、商品性基准及混合型基准。由于混合性指数兼具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特征,因而权属关系不清、权责关系不明,且爆发严重操纵丑闻的都集中在第三类混合性指数中。唯有明确基准在作为数据、作为资产、作为价格时的不同意义,才能明晰不同指数的不同运作机理、并预防不同指数所带来的不同风险。最后,本章提出,基准具有数据性,基准与信息、新闻、大数据等概念都有交叉;基准具有财产性,其以知识产权(如数据库)或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救济载体维护基准权利人的利益;基准具有价格性,当基准被合同或产品直接援引,那么基准就不再是某种“参照”,而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交割价格。本文的第二章分析了“金融基准操纵”的行为性质、操纵原因和主体特征。首先,基准操纵超脱了现有“市场操纵”的理论前提,即,操纵者的目标是为了影响整个市场的价格,而手段则是交易足够大量的资产(比如连续交易、相互委托)。操控价格基准可以省去实物的运输和仓储成本,从某种程度上比操控实物价格或基础市场更便捷。同时,基准生成由于有其特殊的数据抓取及信息披露惯例,所以往往欠缺构成“欺诈”所必须的“虚假陈述”和“依赖”。这促使“基准操纵”已成为“市场操纵”最时兴的方式。其次,由于既有的市场操纵的立法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2014年4月,欧盟通过了最新的《市场滥用条例》(MAR),规定“任何传递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要素,或者任何影响基准计算的行为”,都属于“操纵市场”,从而在行业监管法上给予“非欺诈型”的基准操纵以特殊的法律救济。再次,不论是报价驱动型的Libor还是交易驱动型的WM/R,其本质都是做市商制度。因此,本文指出,操纵金融基准的主体是做市商,并在纵览国际上不同时期、不同市场中有关做市商垄断判例的基础上,就做市商制度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性影响及相关对策进行了探讨。本文的第三章讨论了金融基准操纵民事救济的另类途径——反垄断民事赔偿。一方面,广大投资者,诸如利率衍生品合约的持有者,无法以合同关系为依据向基准操纵者索赔。另一方面,相比行业监管法上民事赔付所必须证明的诸多繁柯的要求,反垄断民事赔偿的证明标准要低得多。通说认为,垄断损失是垄断给社会带来的成本。在Libor案中,法院认为报价行因为操纵Libor而获取的垄断利润,只是财富从消费者向垄断者的转移,并没有给社会造成价值损失。这样的分析是非常陈旧与局限的。因为经营者谋求垄断的努力和消费者避免支付垄断价格的努力就会对社会资源造成耗费。WM/R操纵事件爆发后,投资者对外汇市场做市商提起的反垄断民事赔偿之诉得到了美国联邦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做市商间通过邮件、即时信息等方式的磋商构成了横向价格垄断协议、适用反垄断法上的“本身违法”原则。这不仅是广大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的一次伟大胜利,更新了我们对金融业垄断的认识。该章续而主张应在充分理解金融业反垄断默示豁免原则的基础上、当部门法就同一行为的规制产生竞合,一国的法律应合理分配金融基准反垄断规制权与行业监管权。但同时,因为金融基准是全球性的经济治理问题,在跨国界的协调机制难以实现择一重处罚的情况下,同时适用、以增加威慑力也是现实之举。至于预防金融基准操纵的制度设计,无非分为两大类,一是惩戒,一是激励。长期以来,金融基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监管对象”、不直接纳入金融监管的范畴,其原因是多重的。比如,无论是BBA英国银行间协会这样的自律组织,还是标准普尔公司这样的金融数据服务商,都不是公权力机关,所以金融基准的供给通常被视为具有充分信息披露的自由市场行为。再如,很多基准的基础交易、如即期外汇交易(Spot FX Trading),其本质上只是契约而不是金融工具——两个市场主体(通常是银行)协议以一种货币兑换另一种货币、并立即交割(通常是两天),其地点、价格、数量之选择也属于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还有,传统的观点认为,规模大、流动性强的市场,单个市场主体操纵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事实证明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金融基准需要给予明确的管理规则。2013年9月欧盟委员会向欧盟议会及欧盟理事会提交了《关于在金融工具及金融合同中使用指数作为基准的监管立法建议》1。《立法建议》中的一项非常重要内容就是对金融工具及金融合同何时应该引用基准、引用何种基准树立“适度”的标注(a“suitability”standard)并就现有金融基准的改革提出了动议。2016年6月,这项《立法建议》经欧盟议会审议通过,《欧盟基准条例》(EU Benchmarks Regulation 2016/1011,EBR)问世,其大多数的条文已于2018年1月1日生效。这是迄今为止最为全面的关于基准编制与使用的成文法律。本文第四章的第一节将会结合英国2014年“公平及有效市场审查”(Fair and Effective Markets Review,FEMR)及《欧盟基准条例》,介绍欧盟对基准分类管理、基准来源数据分层使用的经验,并提出基准监管应坚持强制性及谦抑性相结合的原则。同时,我国反垄断法刑事责任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其与行业监管法的同等适用,且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并不能对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领域的基准适用。故在本文的第四章的最后一部分会介绍金融基准操纵涉及的个人监禁案例以及其对国际罪犯治外法权“全球关联原则”的突破,并由此对我国的刑事法律提出建议。本文的最后一章考虑金融基准操纵的激励性制度建设。所以,本文意识到,只有通过考察法律执行相关主体的利益,探索激励相容的规则措施,才能激励基准的数据提供者及发布者提供准确、充足的指数供给。如上激励相容的机制包括,在平衡集中交易与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明悉不同主体的权责、强化指数编制者的财产权利、尤其是知识产权类保护;引导混合型指数向商品型指数转变,以保证“付费可得”后的产品(也就是指数)公允。同时,本文基于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和穿透式监管的需要,主张央行应享有金融基准规制的剩余立法权,至于行政执法权的分配,应当在行业监管部门间合理设计。最后,金融基准操纵具有“复杂而新型”的事实基础、“广泛而分散”的影响受众(这也是P2P暴雷等金融犯罪案件所共同的特点),从而增加了司法审判的难度。美国MDL审前合并审查程序,只对跨州诉讼相似的事实背景进行统一认定,体现了集合诉讼的灵活之美、对我国提高司法效率有很强的借鉴价值。为了实现对投资者和广大金融消费者有效的司法保障,本文还建议深化行为保全在民商事审判中的运用并不断对法律实施效果进行评测,在金融创新与金融市场的更迭中,保持法律的弹性与实施。市场经济的显着特征是分散的经济决策者根据市场价格自主决定资源的配置及使用各种要素的成本。因此,法律保障人们积极参与价格设定的权利。但操纵金融基准,无论是从维护公共利益还是从保持金融稳健的角度都是法律所无法容忍的。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不断深入,中国掌握利率市场、外汇及大宗商品市场定价权的契机日益成熟、任务也更加紧迫。研究金融基准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陈万翔[3](2007)在《我国ETF运行机制的实证研究》文中指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股票市场逐渐兴起了以趋势投资和专业基金管理所代表的低成本、专业化的投资理念。2004年11月29日由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中国内地第一只ETF——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50ETF)于应势而生。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国际盛行的ETF套利原理与我国上证50ETF的具体情况相结合,系统地对上证50ETF的运行机制和套利情况进行实证研究,以期能对ETF产品的发展有所借鉴。以全球角度出发,首先对国外成熟的ETF产品进行分析,其角度主要包括市场流程、参与机构、交易机制、发行与设立、成本分析和风险控制等。然后,采用最新数据(从上市之际起至文章成文之日),运用经济计量模型测量了上证50ETF的跟踪误差及折溢价水平。最后,结合“宝钢股份增发”的经典案例分析ETF套利过程。我们认为,从长期来看上证50ETF跟踪误差的主因并不是由资产组合的复制误差所致,而是由其他因素引起的。同国际上主要的ETF产品相比,上证50ETF的运作状况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差距。上证50ETF的折溢价水平尚未体现ETF基金套利机制的有效性,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市场流动性的欠缺和市场人气的不足。在上证50ETF的套利中,交易费用的高低极大地影响了套利时机的启动。指数上涨与折价套利、指数下跌与溢价套利高度相关。当我们预计指数上涨时,可以设置适度激进的套利策略;在预计指数下跌时,套利操作一定要慎重。但是,在指数可能出现急涨时,我们的套利策略要适度趋于保守。由于上证50ETF交易规则的独特安排,现金替代和现金差额直接影响了套利收益的大小。“允许现金替代”的股票按T+2内的实际买入成本计算,当日无法确定此部分成本,因此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当发生样本股调整、增发配股时,实际现金差额与预估现金差额会存在较大差异。成份股的增发、配股、股改、停牌等现象也对套利产生重大风险。
帅晋瑶[4](2006)在《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文中指出本文从理论与实际两个方面讨论如何控制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的问题。对于投资基金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从理论角度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和论述,针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同时,运用实证的分析方法,对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控制及本文的论点进行验证和肯定。其次,在探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控制管理的问题时,结合世界投资基金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国外发展的历史经验进行总结和归纳,得出符合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和运作的基本规律,以此来对比分析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现状,并借鉴国外的经验以及本人在港澳地区的实际工作经验来讨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向。本文主要包括七章内容。第一章导论,探讨了论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介绍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研究的概况,以及本文的基本的研究方法和思路。第二章主要介绍证券投资基金概念和发展历程,分析资本市场的发展深化对风险管理产生的影响。在进入具体而深入地分析各种风险之前,对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及其管理自身的性质和构成以及风险管理发展的基本脉络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为随后的研究确立起基本的框架。第三章具体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风险形成机理及其治理结构。运用规范分析和逻辑分析的方法,依据委托代理理论来具体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风险的形成机理,并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提出制衡管理风险的制度安排,重点是构建防范管理风险的公司治理结构。第四章具体分析市场风险的理论与实证分析。运用历史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风险形成的机理,资产组合理论在我国运用的条件,并运用资产组合理论具体分析和衡量我国证券投资的市场风险,针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风险的状况提出防范措施。第五章是分析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的理论与实证分析。分析和研究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形成机理,对我国现存条件下的流动性风险进行衡量和识别,并在此基础上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的防范提出建议。第六章研究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创新发展。通过证券投资基会产品的创新,完善证券市场机制,增加市场的流动性,提高避险的工具。
孙亦飞[5](2006)在《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创新对基金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2001年9月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成立,拉开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的序幕。之后,我国的创新基金产品不断涌现,伴随并促进了我国基金业的发展。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基金业成为我国最先向外资开放的金融证券领域。面对外来的竞争,以及基金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基金产品的创新理应承担更大的责任,以使基金在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出于不同的创新思路,设计出了不同的基金产品。然而,这些创新的思路虽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又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往往忽视了一些重要的因素。这样的创新思路对于基金管理公司来说,其指导价值就显得不足,难以在基金业内外竞争压力增大的形势下使得基金管理公司推出更富有生命力和价值的基金产品。鉴于此,本文在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试图进一步探讨基金产品创新的模式。根据最新的金融中介理论,基金应是一种服务性质的产品,并且其服务的价值主要依靠基金产品的不同特性来体现。根据一般金融产品创新方法的启发,本文提出了一种“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模型”。该模型的基本思想是分解和重新组合基金产品的特性要素。为考查这一模型的价值,本文剖析了ETFs的优势和业绩表现;为进一步考查该模型的应用价值,本文又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和基金业自身的一些特点,构建了一种新的基金产品;同时,这也是对我国基金业的一种新产品开发的探讨。
葛婧[6](2006)在《ETFs对我国开放式指数基金影响实证研究》文中指出作为新一代的指数化投资基金,ETFs是近10年来国际投资市场中最主要同时也是最重要的金融产品创新之一。ETFs在全球的飞速发展已使其成为全球各国基金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也于2004年底推出了第一只ETFs产品一上证50ETF,在国内学术界、实务界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有多只其他ETFs产品也正在积极酝酿中。 ETFs产品自身的特点使其具有传统指数基金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国际成熟市场的成功经验也表明:投资者并未由于ETFs的出现而远离指数基金。然而在我国基金业仅有六七年的历史,指数化投资理念更是刚刚兴起,许多实质性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ETFs的快速发展将对我国传统开放式指数基金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在这个方面国内学界还鲜有进行过比较深入的研究。 本文根据国内外指数化投资研究文献,通过借鉴指数基金和ETFs的国际国内发展状况和成功经验,将ETFs与传统指数基金的特点进行分析对比,并通过对上证50ETF发行及上市前后即2004年第三季度到2005年第三季度的考察期内,我国传统开放式指数基金在基金规模、持有者情况、持有份额、净值与超额收益等方面的变动情况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初步得出如下结论:(1)上证50ETF吸引了更多资金向指数化投资,并未对传统开放式指数基金规模产生持久的挤压效应;(2)上证50ETF吸引了更多机构投资者进行短期投机:(3)上证50ETF上市引起追踪相同标的的指数基金管理风格向进一步增强化的方向发展。 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和数据收集的有限性,本研究还存在很多不足,就此笔者也提出了一些后续研究的建议,期望能对该领域的进一步研究有一定借鉴意义。最后结合研究结论针对我国指数化投资现状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以供参考。
袁日[7](2006)在《ETF套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1993年全球第一只ETF的诞生至今,ETF的发展不过十余年的时间,但无论是从规模还是从使用角度来看,它都已经成为了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衍生产品之一。自2004年底我国在上海交易所的发行第一只ETF—上证50ETF起,作为一种新型的基金产品,ETFs的产品特征、运作原理和套利机制迅速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本论文在这种背景下,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ETF套利原理与我国上证50ETF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深入系统地对上证50ET的运行机制和套利情况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结论,总结经验教训,以期能对机构投资者投资ETF套利提供一些值得借鉴的建议。本文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本论文写作的背景和国内、国际ETF的研究成果;第二部分从ETF定义入手,论述了ETF的组织运作模式和特点;第三部分对ETF套利流程和影响因数进行了分析,详细论述ETF套利原理和条件,分析跟踪误差、溢折价、套利成本对套利的影响;第四部分是上证50ETF套利的实证研究,实证研究上证50指数涨跌、成分股股改、现金替代和现金差额对上证50ETF套利的影响;第五部分对论文的前部分进行总结归纳。
张永攀[8](2005)在《ETFs投资机会研究》文中指出随着金融创新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衍生工具不断翻新,ETFs是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于上个世纪末才开发出来的证券市场上一个投资新品种,目前已经成为成熟资本市场上主要交易品种之一,并在新兴资本市场传播和渗透。 ETFs兼具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指数基金之优点,在交易方式上实现了以股票篮买卖为特征的交易创新和投资便利。论文在对指数化投资和ETFs渊源关系分析介绍的基础之上,重点就ETFs的投资机会、策略安排、交易过程模拟、套利空间及成本分布,以及套利交易本质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上证50ETFs进行实证分析,以达到揭示ETFs投资规律,把握ETFs投资机会之目的。 折溢价率的出现是套利存在的前提条件,基于一价原理进行的套利交易能使ETFs折溢价率被限制在一定合理范围内,从而消除封闭式基金普遍存在的大幅折价交易情况。ETFs帮助投资者合理配置资产,套利策略可分为正向套利和反向套利两种。根据成本变动可采取瞬间套利模式、预留股票模式和延时交易模式。套利者可进行瞬时套利和滚动套利。冲击成本构成ETFs套利交易成败的重要影响因素。 最后就技术、风险和产品开发等进行了分析。包括建立套利模型对系统技术的要求、市场风险和指数体系建设等等,并提出相应的建设性意见。
刘勇[9](2005)在《指数化投资与我国引入ETFs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全球证券市场看,运用积极投资方法以超过市场平均收益并不容易,因此指数化投资思想开始崭露头角。指数化投资思想建立在有效市场理论的基础上,认为在有效市场中,通过主动投资使得资产组合的受益高于市场指数收益率的努力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不如通过跟踪市场指数的被动投资方式来获得市场的平均受益。在指数化投资思想的影响下,指数基金应运而生。在众多指数基金中,ETFs 凭借其独特的双重交易机制和灵活的交易方式克服了封闭式和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不足,在国际资本市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进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整个国民经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从长期来看,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也将会以上升行情为主导,以追踪指数为目标的指数化投资能充分分享股市的成长,获得良好收益。指数化投资可以提供多样化投资组合,风险小、收益相对稳定。指数基金是一种良好的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另外,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以安全性为第一位、注重长期投资并追求当期有一定的现金流入,则通过指数化投资参与证券市场,可以促进保险资金、社保基金进入股市,扩大资本市场的资金渠道。 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的不仅是投资品种的增加,而且还有投资方式和理念的改变。从 1999 年 3 只指数优化型基金“兴和”、“普丰”和“景福”的上市,再到 2002 年 10 月,上证 180 指数增强型基金的推出,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方式由过去的“积极型投资”逐步向“被动型投资”转变,它是为探索新型投资方式而进行的一次有意义尝试,同时也将对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产生较大的影响。特别是上证 180 指数增强型基金,它以新近编制的上证 180 指数作为其投资对象,采用跟踪复制指数的方式,以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市场的基准收益率,与此同时基金经理人通过对行业和上市公司深入研究和分析,根据股票市场的具体情况,对投资组合的股票仓位、行业及个股、2权重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最大限度保证投资人的利益。因此,上证180 指数增强型基金推出之后,其所使用的指数化投资方式再次引起了市场的极大关注。本文正是通过对指数化投资思想,及其在此思想指导下所产生的比较成功的基金产品-ETFs 的全方位的分析,试图为我国资本市场引入全新的被动投资的理念和 ETFs 从理论和现实上进行有益的探索。论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分析了指数化投资思想的产生的原因和伦理依据。有效市场理论认为,在一个有效市场中,使资产组合的收益率高于市场指数收益率从而战胜市场的努力是不可能成功的,除非是运气。而且人们对“随机漫步理论”与“混沌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得出了股市的不可预测性。正因为这样人们才会放弃专家经营的投资基金,选择一种被动的追随市场的方法。而且管理型基金具有较多的管理费用、较高的交易成本、较大的现金储备、较重的税务负担等劣势,结果也难以超过股市指数。 然后进一步探讨了指数化投资思想的内涵、优势和不足之处。指数化投资思想是以期望获得某一特定市场的基准回报为目的的投资思想。而指数化投资可以充分的分散投资组合,降低非系统性风险,成本效率和税收效率,降低基金经理人的风险,获得指数收益等优点。但是与此同时,指数化投资也存在诸如可能出现跟踪误差,使组合表现偏离指数过大;目标指数可能不适用;业绩趋于平均的“道德风险”;指数设计本身存在缺点等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对 ETFs 进行了分析。首先介绍了 ETFs 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在全球的发展状况。ETFs (Exchange Traded Fund-交易所交易基金)是指在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它既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又可以申购赎回。每一 ETFs 的基金单位对应的是一揽子股票组合,这一组合中的股票种类与某一特定指数,如上证 50 指数,包涵的成份股票相同,每只股票的数量与该指数的成份股构成比例一致,ETFs交易价格取决于它拥有的一揽子股票的价值,即“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将整个投资组合通过一个交易过程进行交易的思想起源于所谓3的组合交易或程序交易(portfolio trading or program trading)方法(Gastineau,2001)。ETFs 能使零售投资者(retail investors)通过一种简单的金融工具方便、快捷地参与一个市场或多个市场的投资,也使机构方便的进行一揽子交易。第一只 ETFs 是由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E)于 1990 年推出的“多伦多指数参与单位”(Toronto IndexParticipation Units , TIPS),并获得巨大成功。ETFs 在美国取得了迅速的发展,而且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发展壮大。从 1999 年开始,ETFs 迅速增长,ETFs 的种类也从起初的跟踪个别指数的基金发展为跟踪各种指数的门类齐全的基金系列。全球 ETFs 所跟踪的指数范围也非常广泛,覆盖了各种行业、各种板块、不同规模和不同区域。美国在全球 ETFs 的发展中占据着显着的领先地位。然后对 ETFs 的运作机制进行了研究。ETFs 的包括参与主体,发售和赎回,二级市场交易,复制指数,存续期间,股利及投票权问题等基本要素。ETFs 为投资者同时提供了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类似于传统的封闭式和开放式基金的交易方式?
李渝萍,肖中梅[10](2004)在《交易所交易基金成功的原因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文中研究指明通过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与其他类型的基金产品的对比,分析交易所交易基金的独有特征和其他基金不可替代的优势;交易所交易基金诞生后在美国及其他国家取得的成功经验,对我国推出交易所交易基金产品具有的借鉴意义。
二、ETFS的运作模式与竞争优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ETFS的运作模式与竞争优势(论文提纲范文)
(1)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定价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ETF的特殊性 |
1.2.1 指数化投资 |
1.2.2 一、二级市场交易模式 |
1.2.3 价差套利 |
1.2.4 “T+0”交易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本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影响资产定价研究 |
2.1.1 情绪及交易行为资产定价研究的基础——金融实验 |
2.1.2 情绪资产定价研究 |
2.1.3 交易行为资产定价研究 |
2.2 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影响资产价格波动研究 |
2.2.1 投资者情绪影响资产价格波动研究 |
2.2.2 投资者交易行为影响资产价格波动研究 |
2.3 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影响风险-收益关系研究 |
2.3.1 投资者情绪影响风险-收益关系研究 |
2.3.2 投资者交易行为影响风险-收益关系研究 |
2.4 ETF定价效率及价格波动相关研究 |
2.4.1 ETF定价效率研究 |
2.4.2 ETF价格波动研究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与ETF定价效率 |
3.1 引言 |
3.2 数据 |
3.2.1 变量定义 |
3.2.2 描述性统计 |
3.3 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定价效率的实证分析 |
3.3.1 模型构建 |
3.3.2 实证结果 |
3.4 进一步考虑Fama-French三因子为控制变量 |
3.5 机构持股的调节效应 |
3.6 稳健性检验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投资者情绪与ETF价格波动 |
4.1 引言 |
4.2 数据 |
4.3 面板回归分析结果 |
4.3.1 投资者情绪指标的水平值对ETF价格波动的影响 |
4.3.2 投资者情绪指标的改变值对ETF价格波动的影响 |
4.4 面板分位数回归分析结果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投资者交易行为与ETF价格波动 |
5.1 引言 |
5.2 数据 |
5.3 面板回归分析结果 |
5.4 面板分位数回归分析结果 |
5.5 可预期及未预期的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价格波动的影响 |
5.6 稳健性检验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与ETF价格波动 |
6.1 引言 |
6.2 数据 |
6.3 面板回归分析结果 |
6.3.1 同向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价格波动的联合影响 |
6.3.2 异向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价格波动的联合影响 |
6.4 面板分位数回归分析结果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与ETF风险-收益关系 |
7.1 引言 |
7.2 数据 |
7.3 投资者情绪与ETF风险-收益关系 |
7.4 投资者交易行为与ETF风险-收益关系 |
7.5 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与ETF风险-收益关系 |
7.6 稳健性检验 |
7.7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2)金融基准操纵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国际背景 |
二、选题的中国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金融基准的概念、分类与性质 |
第一节 基准的概念及操纵的范畴 |
一、基准与指数的关联 |
二、金融基准、证券指数与基准操纵的概念厘清 |
第二节 基准的分类 |
一、以供给意图划分,可以分为公共性、商品性及混合性基准 |
二、以编纂数据的来源划分,指数的生成机制可分为做市制度与竞价制度 |
三、以生成指数的场所划分,可分为场内市场指数与场外指数 |
第三节 基准的性质 |
一、基准是一种信息,部分基准属于大数据 |
二、基准是一种资产 |
三、基准是一种价格 |
第二章 金融基准操纵的原因、主体与行为 |
第一节 催生金融基准操纵的制度根源 |
一、激发操纵的内生动力:正外部性、合同硬关联性 |
二、产生垄断的前提条件:市场参与者具有横向竞争关系 |
三、促使操纵的根本原因:信息偏在、大银行具有细分市场的支配地位 |
四、自律监管者“监守自盗”、政府监管亦有利益冲突之嫌 |
第二节 操纵金融基准的主体是做市商 |
一、做市商是生成金融基准的重要机制 |
二、做市商带有“价格操纵”的制度胎记 |
第三节 金融基准操纵是新型的市场操纵行为 |
一、影响价格基准从市场操纵的“结果”晋级为“直接手段” |
二、来源数据的“可选择性”使操纵基准不以“欺诈”为要件 |
三、以价格形成再论市场操纵的本质 |
第四节 金融市场监管法对基准操纵的适用及发展 |
一、英国《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2000》难以适用 |
二、欧盟《市场滥用条例2014》新增对基准操纵的特别规定 |
三、美国CFTC《反操纵实施细则》对基准操纵的处罚及市场监管法的发展 |
第三章 金融基准操纵的部门法规制竞合 |
第一节 反垄断法规制的现实需求 |
一、依据民事合同关系、难以认定合同项下的缔约过失责任 |
二、依据金融行业监管法的反欺诈条款、取得部分胜利 |
三、行业监管法与反垄断法在民事赔偿要件上的比较 |
第二节 金融基准操纵的反垄断案例及分析 |
一、Libor反垄断案因缺乏“垄断损害”遭到驳回 |
二、欧盟委员会认定报价行有违欧盟反垄断规则 |
三、汇率基准FX案:证实横向价格协议与垄断损害的存在 |
四、金融基准操纵民事赔偿的认定标准 |
第三节 建立行业监管法与反垄断执法共同适用的协调机制 |
一、金融指数操纵应当受到中国反垄断法的调整 |
二、建立执法协调机制的必要性:“价格共谋”的禁止竞合 |
三、建立协调机制的可能性:一致的理念与目标 |
第四节 协调机制的理论基础:再议金融反垄断最小豁免规则 |
一、资本形成与自由竞争的两难:以瑞银第一波士顿案为视角 |
二、金融垄断最小豁免的适用范围与操作路径 |
第四章 金融基准的监管及操纵的惩罚性规制 |
第一节 监管的强制性:明确基准为监管对象 |
一、树立监管标准、采纳IOSCO基准原则 |
二、增强一级市场管理、英国推进“公平及有效市场审查” |
第二节 监管的谦抑性:分层管理之欧盟经验 |
一、金融基准监管的除外情形与豁免特征 |
二、关键基准、重要基准与非重要基准的三分法 |
第三节 基准来源数据的现行规则及展望 |
一、数据抓取规则的层级化管理:交易数据优先、报价数据劣后 |
二、数据规则的建议1:强制数据披露及报告措施、数据换准入 |
三、数据规则的建议2:运用大数据思维、以全样本取代抽样 |
第四节 金融基准操纵的刑事法律追究 |
一、金融基准操纵重释全球刑事犯罪的“最小关联原则” |
二、金融基准操纵对我国刑法182 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补充 |
三、从部门法平等适用的角度看我国反垄断法刑事责任的构建 |
第五章 金融基准的改革及操纵的激励性规制 |
第一节 促进混合性指数向商品性指数的转化 |
一、金融指数逐渐从公共物品向竞争性的私人物品转化 |
二、推广付费可得、保障基准的供给与公允 |
三、设计恰当的监管激励、拓展基准的运用场景 |
第二节 明确基准链条中各方主体的权责 |
一、监管框架下适格的监管机构及“专业守门人”的权责 |
二、明确基准编制者对基准公允的绝对责任 |
三、保证基准编制者对基准使用的相对利益:集中交易与充分竞争的权衡 |
四、明确竞争性做市商协作与共谋的边界、法与非法的行为原则 |
五、以先进的交易系统保障弱势市场主体的公平交易权 |
第三节 实现金融基准剩余立法权及执法权的相互制衡 |
一、央行享有金融基准的剩余立法权 |
二、以金融垄断最小豁免规则分配金融监管及反垄断执法权 |
三、完善一线监管和自律监管 |
四、保持法律弹性,关注实施评测 |
第四节 灵活的统一审判保障有效的司法实施 |
一、In re LIBOR案适用美国跨州诉讼审前合并审查程序(MDL) |
二、MDL程序对我国合并诉讼制度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我国ETF运行机制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方法和研究构架 |
1.3 论文的重点及创新点 |
1.3.1 重点 |
1.3.2 难点和创新点 |
1.4 ETF性质界定及历史发展的文献回顾 |
1.4.1 投资基金理论 |
1.4.2 ETF性质界定 |
1.4.3 ETF历史发展 |
2 ETF概述 |
2.1 ETF组织结构 |
2.1.1 ETF运作的市场流程 |
2.1.2 ETF运作过程中主要参与机构 |
2.2 ETF运作机制 |
2.2.1 ETF的交易机制 |
2.2.2 ETF的发行与设立 |
2.2.3 ETF一级市场申购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步骤 |
2.2.4 ETF的管理 |
2.2.5 ETF运作过程中的其它一些问题 |
2.3 ETF套利机制 |
2.3.1 套利原理和条件 |
2.3.2 ETF的跟踪误差 |
2.3.3 套利的成本分析 |
2.3.4 ETF操作中的风险控制 |
2.4 ETF优势 |
3 中国上证50ETF的实证运行分析 |
3.1 上证50ETF的设计和运作特点 |
3.1.1 上证50ETF产品概况 |
3.1.2 上证50指数特征 |
3.1.3 上证50ETF实物申购和赎回流程安排 |
3.1.4 上证50ETF特殊机制安排 |
3.2 上证50ETF运行状况的实证分析 |
3.2.1 上证50ETF的跟踪误差测量与分析 |
3.2.2 上证50ETF折溢价水平分析 |
3.3 上证50ETFS套利机制实证研究 |
3.3.1 模型设计原理 |
3.3.2 参数和启动阀的设置 |
3.3.3 上证50指数涨跌对上证50ETF套利的影响分析 |
3.3.4 “宝钢股份增发”的ETF套利案例分析 |
3.3.5 上证50成分股股改导致折价长期存在的分析 |
3.3.6 上证50ETF现金差额带来的套利风险和套利机会分析 |
3.3.7 小结 |
4 ETF在我国发展的前景展望 |
4.1 我国引入 ETF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 |
4.2 制约我国发展 ETF的因素分析 |
4.2.1 ETFs自身的原因 |
4.2.2 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 |
4.3 ETF发展壮大对策措施 |
4.3.1 制定或修改相关法规 |
4.3.2 加强投资者教育 |
4.4.3 吸引更多不同类型的投资者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图表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思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目的和内容 |
第三节 风险管理研究概况 |
第四节 研究基本方法与思路 |
第五节 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第二章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概念与风险管理理论评述 |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概念 |
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的分类与成因 |
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的管理 |
第三章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风险形成机理及其治理结构 |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风险的现状与成因 |
第二节 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 |
第三节 建立基金管理者最优激励相容机制 |
第四节 建立声誉机制 |
第五节 基金信息披露 |
第六节 健全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
第七节 通过基金评级达到外部治理 |
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风险的管理 |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风险管理的回顾 |
第二节 投资组合理论 |
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风险测量 |
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风险测量实证分析 |
第五节 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风险管理 |
第五章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
第一节 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及其成因 |
第二节 开放式基金赎回情况分析 |
第三节 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测量指标 |
第四节 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测量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
第六章 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创新发展 |
第一节 交易所交易基金 |
第二节 对冲基金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第一节 总结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一 中文部分 |
二 英文部分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 |
(5)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目的 |
第二节 问题的提出 |
一、我国目前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概况 |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的设计思路分析 |
三、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设计思路的评价 |
第三节 文献评述 |
第四节 本文研究框架 |
第二章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概论 |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创新层次 |
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体系的创新 |
二、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创新 |
三、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营销和服务的创新 |
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动因和目的 |
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原则 |
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类别 |
第三章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设计模型的提出 |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本质分析 |
一、金融中介理论的最新发展 |
二、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性质分析 |
三、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服务性质的体现 |
第二节 一般金融产品创新的原理 |
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设计模型的提出及其优势分析 |
第四章 对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的剖析 |
第一节 定性分析ETFs 的优势 |
一、与开放式指数基金相比 |
二、与封闭式指数基金相比 |
第二节 ETFs 在美国的表现 |
一、三种标准普尔指数(Standard& Poor’s Index)的介绍 |
二、样本选取及其说明 |
三、实证的结果及其说明 |
第三节 我国ETFs 的表现 |
第五章 证券基金产品创新模型在我国的一种具体应用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表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详细摘要 |
(6)ETFs对我国开放式指数基金影响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对象及目标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目标 |
1.2.3 本文的创新点 |
1.3 研究方法及框架安排 |
1.3.1 数据资料的获取途径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3.3 本文的研究框架 |
2.相关文献综述 |
2.1 指数化投资的理论基础 |
2.1.1 有效市场理论(EMH) |
2.1.2 随机漫步理论(Random Walk) |
2.1.3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与资产组合理论 |
2.2 市场有效性的实证 |
2.3 主动投资与被动投资及发展趋势 |
3.指数基金的发展历史 |
3.1 指数基金概述 |
3.2 指数基金的产生与发展 |
3.3 指数基金的分类 |
3.4 指数基金的投资方式 |
3.5 我国指数基金发展状况 |
4.ETFs的发展史 |
4.1 ETFs产品特征与交易结构 |
4.2 ETFs的管理与信息披露 |
4.2.1 ETFs的投资管理 |
4.2.2 ETFs的收益分配 |
4.2.3 ETFs的信息披露 |
4.3 ETFs的套利机制 |
4.4 ETFs的溢折价 |
4.5 ETFs的全球发展 |
4.5.1 ETFs的国际情况 |
4.5.2 ETFs的发展前沿 |
4.6 我国ETFs的发展 |
4.6.1 第一只ETFs-上证50ETF |
4.6.2 在我国推出ETFs的意义 |
5.ETFs与传统基金的比较 |
5.1 ETFs较开放式基金的优点 |
5.2 ETFs较开放式基金的缺点 |
5.3 ETFs较封闭式基金的优点 |
5.4 全球ETFs与指数基金的业绩比较 |
6.ETFs对我国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影响实证 |
6.1 规模与市场份额挤压实证分析 |
6.1.1 总体规模变动 |
6.1.2 基金类间变动 |
6.2 上证50ETF投资者构成及行为实证分析 |
6.2.1 交易者构成 |
6.2.2 交易行为 |
6.3 基金经理的管理方式变动实证分析 |
6.4 交易费用的比较 |
7.结论及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研究的难点和局限 |
7.2.1 研究的难点 |
7.2.2 研究的局限 |
7.3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ETF套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导言 |
1.1 选题的意义和论文的框架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ETF的定义和组织运作模式 |
2.1 ETFs的定义和特点 |
2.2.ETF在境外的发展 |
2.3 ETFs的组织运作 |
2.4 ETFs的优势和成功的原因 |
3、ETF套利流程和影响因数分析 |
3.1 套利原理和条件 |
3.2 ETF的跟踪误差 |
3.3 ETF的折/溢价情况及原因分析 |
3.4 套利的成本分析 |
3.5 ETF操作中的风险控制 |
4.50ETF套利的实证研究 |
4.1 上证50指数的编制方法和上证50ETF的制度设计 |
4.2 套利模型设计和上证50ETF套利实证分析 |
4.3 上证50指数涨跌对上证50ETF套利的影响分析 |
4.4 “宝钢股份增发”的ETF套利案例分析 |
4.5 上证50成分股股改导致折价长期存在的分析 |
4.6 上证50ETF现金差额带来的套利风险和套利机会分析 |
5、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套利案例表 |
(8)ETFs投资机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价值 |
第三节 研究架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二章 ETFs投资的孵化器—指数化投资 |
第一节 指数化投资概述 |
一、指数化投资的兴起 |
二、指数化投资的优势 |
第二节 指数化投资的特点 |
一、被动复制指数 |
二、指数基金收益不“被动” |
三、指数基金低成本优势突出 |
四、用于获取最佳组合收益 |
第三章 ETFs投资优势分析 |
第一节 ETFs概述 |
一、ETFs在海外发展迅速 |
二、ETFs交易模式 |
三、ETFs一二级市场 |
四、ETFs与股票、基金之比较 |
五、ETFs发行机制 |
第二节 ETFs投资优点 |
一、集三类基金优势于一身 |
二、打通一二级市场界限 |
三、投资整个市场 |
四、申购赎回机制 |
五、与目标指数高度拟合 |
六、高效透明、投资便利 |
七、风险及流动性管理 |
第三节 ETFs与LOFs之比较 |
一、ETFs不同于LOFs |
二、套利机制存在差别 |
第四节 ETFs创新平台及影响 |
一、技术创新平台 |
二、我国推出ETFs的积极影响 |
第四章 ETFs投资机会研究 |
第一节 ETFs投资策略分析 |
一、实力决定策略安排 |
二、一价套利原理分析 |
三、套利策略分类 |
四、ETFs投资策略在美国的运用 |
第二节 ETFs套利交易过程模拟分析 |
第三节 上证50ETFs新产品介绍 |
一、上证50ETFs概述 |
二、上证50ETFs产品设计特点 |
三、上证50ETFs交易信息解析 |
第四节 套利空间与成本实证分析 |
一、套利空间分布及对应成交量分布 |
二、ETFs套利成本估计 |
三、实证分析结论 |
第五节 ETFs套利交易的本质分析 |
一、ETFs套利是做市商维持ETFs交易动态平衡的基本手段 |
二、在我国ETFs套利仍不改其动态平衡ETFs份额的性质 |
三、ETFs是50指数的影子和参照系统 |
四、价格和数量,只能固其一 |
五、市场流动性至关重要 |
六、ETFs套利机会出现—交易者急于成交,投资偏好改变 |
七、对ETFs套利收益的估算——总体市场与个别套利者 |
八、设定套利策略——机会与风险不可兼得 |
九、套利只是近似,并非多多益善 |
第五章 ETFs投资技术、风险与产品开发分析 |
第一节 ETFs套利模型建立 |
一、系统技术要求 |
二、时间、风险与收益 |
三、数据采集分析 |
四、版本类型 |
第二节 ETFs套利风险分析 |
一、市场风险 |
二、操作风险 |
三、市场失灵 |
第三节 ETFs产品开发分析 |
一、多元化市场指数建设 |
二、产品多元化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9)指数化投资与我国引入ETFs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第一章 指数化投资解析 |
第一节 指数化投资思想的产生 |
一、战胜市场的意义所在 |
二、战胜市场的衡量基准 |
三、战胜市场的三重含义 |
四、难以战胜市场的理论依据和具体实证 |
五、难以战胜市场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指数化投资的内涵 |
一、指数化投资的含义 |
二、指数化投资的特点 |
第二章 ETFs 基金产品分析 |
第一节 ETFs 的产生和发展 |
一、ETFs 的出现与发展 |
二、ETFs 全球市场发展状况 |
第二节 ETFs 的运行机制 |
一、ETFs 的基本要素 |
二、ETFs 的交易模式 |
三、ETFs 的组织结构 |
第三节 ETFs 的特点分析 |
一、ETFs 与其他基金产品的比较所具备的特性 |
二、ETFs 的优势分析 |
三、ETFs 的缺点分析 |
第三章 我国推出ETFs 的研究 |
第一节 我国引入指数化投资思想的必要性 |
一、满足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带来的收益对投资产品的需求 |
二、提供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
三、促进保险资金、社保基金进入股市,扩大资本市场的资金渠道 |
四、实现金融产品创新,丰富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 |
第二节 指数化投资思想在我国的适用性 |
第三节 我国推出ETFs 的现实问题分析 |
一、创新主体 |
二、技术条件 |
三、指数创新 |
四、法律制度 |
五、股票市场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交易所交易基金成功的原因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一、ETFs概述 |
二、ETFs的成功原因分析 |
(一)ETFs的优势分析 |
1. 与主动管理型基金相比。 |
2. 与开放式指数基金相比,ET F s具有交易便利、基金费用低和指数拟和度高等主要优势: |
3. 与封闭式指数基金相比。 |
4. 与指数期货相比。 |
5. ETFs的其他优势。 |
(二)ETFs对证券市场的促进作用 |
1. 引导市场理性投资。 |
2. 为散户投资者提供投资工具,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比重。 |
3. 提高市场流动性,有利于市场的长期发展。 |
三、ETFs国际成功经验的借鉴 |
四、ETFS的运作模式与竞争优势(论文参考文献)
- [1]投资者情绪、投资者交易行为对ETF定价影响研究[D]. 迟骏.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1)
- [2]金融基准操纵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宋澜.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 [3]我国ETF运行机制的实证研究[D]. 陈万翔. 浙江大学, 2007(04)
- [4]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D]. 帅晋瑶.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06(03)
- [5]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设计研究[D]. 孙亦飞. 苏州大学, 2006(12)
- [6]ETFs对我国开放式指数基金影响实证研究[D]. 葛婧. 浙江大学, 2006(06)
- [7]ETF套利研究[D]. 袁日. 浙江大学, 2006(07)
- [8]ETFs投资机会研究[D]. 张永攀. 广西大学, 2005(06)
- [9]指数化投资与我国引入ETFs的研究[D]. 刘勇. 西南财经大学, 2005(04)
- [10]交易所交易基金成功的原因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J]. 李渝萍,肖中梅. 广东金融学院学报, 20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