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议森林资源的保护(论文文献综述)
杨济同[1](2021)在《地方立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与限制》文中指出本文着眼于地方立法限制私有财产权的制度实践,主要采用样本分析的方式梳理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的限制手段与目的,立足于理论研究与现行规范构建对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基准体系,试图定位地方立法在限制财产权这一专项立法事项上存在的合宪性困境,并针对合宪性困境提出制度上的应对建议。本文的第一部分追溯传统财产权的内涵,并结合财产权内涵的最新发展,划定受到宪法保障的财产利益范围,为从立法文本中识别财产权限制规范做好了准备。同时根据财产权受限程度的不同,将财产权受限的形态分为财产权的社会义务以及应当予以补偿的财产权限制两种类型。第二部分主要呈现了财产权受限的立法现状与制度依据。首先采用样本实证研究的方式,以十二座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文本作为研究的对象,对其中有关私有财产权的限制条款分别从“限制目的”与“限制手段”两方面进行分类和梳理,呈现为地方性法规限制财产权的制度实践。结合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相关的学理探讨与现行法律依据,构建对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这一立法事项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基准体系,具体由形式合宪性依据和实质合宪性依据两部分组成,形式合宪性主要指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应当符合法律保留原则,实质合宪性主要指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应当符合比例原则。第三部分以上一部分呈现的立法现状为研究对象,以基准体系为审查依据,对样本进行合宪性的判断。这一部分分别从形式合宪性与实质合宪性对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的规范是否符合宪法规定进行判断,指出其中存在的可能与宪法不符之处,系统性地对该项专门立法的合宪化水平进行评价,存在专项立法缺少法律层面的授权,存在专项立法与上位法重复程度很高,存在专项立法限制财产权不符合比例原则或未规定补偿机制等合宪性困境,需要通过法律的修改和技术性解释的手段来实现法制体系的统合,体现了宪法对法律体系的引领作用。第四部分立足于第三部分指出的合宪性困境,提出相应的制度设计以及完善建议。指出应当完善法律层面的授权,为财产权限制提供法律依据,由《立法法》扩大地方立法授权最为适当;增加法律层面的行政补偿规定,并对受到限制的财产权人进行公平补偿;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强调人大对地方立法,尤其是对规划制定的主导作用,增加更加细致和专业的地方立法力量,全面提高地方立法的法治化水平,以及公民财产权保障的完善程度。
李明奎[2](2019)在《中国环境史史料学论纲》文中研究说明与中国环境史研究取得的成绩相比,相关环境史史料的整理和研究则略显滞后。简言之,目前中国环境史料的研究多集中于先秦、唐宋和明清几个时段的正史、方志、档案等文献史料的讨论,而于丰富的口述、实物和图像中的环境史料的关注稍显不足;此外,学界对域外文献、田野调查资料、自然科学观测数据等特殊环境史料的利用亦不多见;至于环境史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与环境史研究取得的成果相比,则更显滞后。上述环境史料研究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中国环境史研究的深入和本土化、国际化发展水平。鉴于此,本文在学界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环境史史料的搜集整理和利用等问题进行初步的思考,以促进中国环境史史料学的构建和相关史料的整理研究。本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则对中国环境史史料学的学科任务、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史料类型、该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思考,初步认为中国环境史史料学以反映中华民族与自然环境互动的历史文献、口述史料、实物史料和图像史料的价值和利用为研究对象,以阐明中国环境史史料的来源和类别、鉴别相关史料的真伪并分析评论史料的思想性、倡导并践行中国环境史史料的整理工作、阐述编纂环境史工具书和筹建环境史料数据库的基本设想等为学科任务,以跨学科研究、田野调查、历史文献研究法等为基本研究方法。该史料学与文献学、口述史学、人类学、民族学以及包括考古学、地质学等在内的自然科学等学科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此外,就中国环境史的史料而言,文献、口述、实物和图像是研究中国环境史的四大基本史料。其中,包括正史、方志、实录、档案等在内的文献以文字记录着人与自然互动的历史,而传说、神话、谚语、访谈记录等口述史料则以口头语言的形式讲述着记忆中的人与自然,遗物遗址之类的实物史料则以具体实物展现着人与自然相处的过往,至于包括壁画、岩画、绢纸画、漫画、照片等在类的图像史料则以图像透露着人与环境互动的点滴。四类史料虽有不同的形式,然各有其特点和价值,彼此互补,互相印证。从事中国环境史史料的整理研究需掌握基本的方法和途径,但平淡忠厚、谨小慎微的心态尤其重要。此外,做好跨学科研究、夯实语言文字基础等方面的准备亦有利于环境史史料搜集整理工作的进行。第二部分则属于专题研究,从众多的文献史料中选取正史、方志、档案、实录等常见的史料进行环境信息的分析,同时尽其所知,对口述史料、实物史料和图像史料蕴含的环境信息及其搜集利用进行了初步的讨论。研究认为包括正史、方志、档案、实录在内的文献史料是研究中国环境史的基本史料,其搜集整理和利用既要结合中国古代史、思想史、方志学、档案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和方法,亦要依靠目录学、版本学、校勘学方面的知识技能,全面看待每种文献史料的价值和不足,综合利用,取长补短。而口述、实物和图像三类史料蕴含的环境信息亦极为丰富和珍贵,需要结合考古学、口述史学、图像史学、古文字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相关环境信息的分析和解读,以最大化地发挥相关史料的价值。第三部分则是对第二部分的补充,在丰富的文献史料中,除正史、方志、档案等基本环境史料外,日记、书信、报刊、文史资料、自然科学数据、域外文献等特殊环境史料蕴含的信息亦极为珍贵。其中,日记、书信和文史资料除记录了作者对天地自然和相关人事的观察、经历外,还记录了作者本人对许多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的情感认知和心理态度,对于研究具体环境事件和微观环境史、环境认知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域外文献则以他者的视角记录着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观察、认知和评价,尤其是其中对中国山川自然、都城建筑、农田水利、风物特产、疾病医疗、人情风俗、气候变化、灾害事件等方面的记载均透露出不少珍贵的环境信息,值得大力挖掘和利用。田野调查资料则以调查者的亲身经历和见闻为基础,不仅对环境史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许多珍贵的文献、口述、实物和图像史料,还提供了认识史料、解读史料的现场感受(实地观感)和分析视角。而自然科学数据则以严谨的方法、精准的仪器为环境史研究提供许多气候、地质、土壤、水文、动植物等方面精确的数据信息,能更好地展现环境史跨学科研究的特点。总之,为促进环境史史料的研究和中国环境史的深入发展,建立中国环境史史料学实有其必要。中国环境史史料学不仅是一门基础学科,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尤其是图像、口述、实物三类史料中环境信息的提取和分析,自然科学数据的利用,以及环境史料的数字化等问题均涉及多种学科的交叉和合作,非一人或单一学科所能完成。然从长远来看,中国环境史史料的整理和利用刻不容缓,其相关的环境史史料学亦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本文相信,中国环境史史料学的建立和发展,必将促进中国环境史研究在理论化和本土化方面的深入。
梁志华[3](2019)在《中国政府资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对于政府资产的研究有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政府资产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在为政府机关相关经费的支出提供保障的同时,政府资产又通过社会总需求这一指标调节社会经济运行,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而通过对国内外国家(政府)资产负债表研究发现,大多数研究主体是国家,对以政府为主体的相关研究较少,但实际上中国政府拥有和支配着大量的资产,探索研究中国政府资产的准确货币价值和合适估算方法是必要的。同时,在核算过程中可发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改进管理方法,对维护政府资产权益,促进政府资产规范运作,增强政府资产的利用效率等有较强现实意义。本文对政府资产的研究从政府资产核算和政府资产管理两个方面展开。通过对国际和国内国家资产负债表和政府资产负债表的比较分析,在遵循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8等国际准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参考国内已有对国家资产负债表和政府资产负债表的研究,制定出中国政府资产负债的类别和主体框架。以理论框架为指导,文章分别估算了中国2016年和2017年的政府资产和政府负债。其中,对非生产资产和金融机构国有净资产的核算是重点内容。在非生产性资产的核算中,主要测算了土地资产、煤炭资产、石油和天然气资产和水资源资产。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政府土地资产应包含的面积进行了重新确定,对石油和天然气资产的核算用净现值法对中国现有已探明的储量进行估算。同时尝试在中国政府煤炭资产和水资源资产的核算中采用净现值法对现有储量应缴资源税折现得到估算值。金融企业国有净资产的计算从重点银行企业扩展到了银行业中的城市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具体分析选取的各个企业,并对核算出的数据与《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中的官方数据进行了比较分析,评估计算数据的准确性。另外,还估算了生产资产和政府负债。通过估算中国政府资产,发现了在政府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别从生产资产管理,非生产资产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三个方面阐述了相对应的政策建议,而政府资产管理的改进将为政府资产的准确核算和计量打下坚实的统计基础。本文对于中国政府资产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第一,非金融类企业国有净资产的估算方法和数据较为合理。文章通过计算分析2010年至2017年非金融机构的国有净资产,结合《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中公布的数据,对估算数据和官方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非金融机构的国有净资产估算数据与官方差别不大,估算方法是较为合适的。第二,非生产资产的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搜集计算中国土地资源、煤炭资源、石油资源、天然气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和无线电频谱资源的资产数据过程中发现,自然资源的管理存在较大的问题,只有加大力度针对性的加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非培育性生物资源和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管理和统计工作,才有可能为中国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打下基础。目前可借鉴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的做法,尝试编制卫星账户,对自然资源的损耗、新发现资源详细记录,并将各资源账户与中国的经济和环境保护政策相联系,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第三,金融机构的国有净资产核算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本文分别从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三个行业对金融机构的国有净资产进行了核算。在测算出具体政府资产数据后,根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中公布的数据,对核算数据和官方数据进行了分行业对比分析,发现金融机构国有净资产与官方数据差别较大,其中保险业国有资产的估算数据与官方差距不大,而银行业和证券业的估算数据与官方差距较大,并对可能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只有加强金融企业的管理工作,注重部分金融企业的信息记录和公开,完善金融企业的国有权益数据,分行业、分类别进行汇总,才能实现金融企业国有权益部分的准确计量和真实反映,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和监管。第四,中国政府资产总量较大,可被利用的资产较多。本文核算的中国政府资产与实际价值相比是低的。一方面,中国的自然资源丰富,不仅包括文中核算的土地、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水等资源,还包括其他各种自然资源,未来对它们的计量将是重要的一环。另一方面,金融企业的国有净资产因数据的可得性等原因未包括全部的金融企业。即便如此,计算得出的中国政府资产的总量仍较大,而且通过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分析发现,中国政府所掌握的可被利用的资产较多。
黄淑美,伍慕仪[4](2005)在《《农业考古》《中国农史》《农史研究》《古今农业》论文资料目录索引(1980——2004)》文中提出
王莹[5](2021)在《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生态补偿作为实现生态资源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途径,得到立法和实践的重视。我国对森林领域的生态补偿探索已长达四十年,终在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条明确规定我国确立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然而有关该制度的法律都仅具原则性和指导性,致使森林生态补偿在实施时缺乏法律依据,难以实现其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目的,反而会因为规定不明引发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之间的矛盾。本文采取了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和系统分析法等方法对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进行研究,总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方法;第二部分笔者在总结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基础上,界定了森林生态补偿的概念、理论基础和法律性质。笔者认为应当将“由生态破坏者向生态破坏受害者的补偿”纳入生态补偿的概念,承认森林生态补偿兼具民法和行政法律性质,其在实行过程中可能同时受到行政法律和民事法律的双重调整。并且通过研究我国从改革开放至今关于森林生态补偿的四个立法阶段的工作,得出我国现存立法缺乏可操作性和系统性的结论;第三部分笔者对近六年来关于森林生态补偿的司法判例进行总结分析,发现实践中由于立法滞后、行政执法机关定位不明确以及司法机关对生态补偿的审判专业化程度不够等问题,森林生态补偿制度难以实行;第四部分介绍了美国、德国、日本、哥斯达黎加等国关于森林生态补偿的立法和实践概况,并进行对比,总结出这些国家共同的制度特点,包括都具有较为完善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都将私有林纳入了补偿范围、都强调政府的领导作用以及都引入了市场化机制。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存在立法目的、法律刚性、市场化程度以及制度灵活性等方面的差异,但对我国而言在立法原则、补偿主体、范围、资金来源以及标准等方面均有借鉴意义;第五部分在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存问题,笔者提出了要明确生态补偿的宪法地位,加快出台生态补偿专门法,并在其指导下制定《森林生态补偿条例》对森林生态补偿的相关内容明确规定,为我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此外,为确保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持续运行,还应当制定并完善相关配套机制,配合森林生态补偿法律共同实施,以达到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终极目的。
李响[6](2021)在《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主要在于对森林损害结果的治理,同时,该机制强调对被害人以及森林资源的损害结果,进行有效的恢复治理,最终实现对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惩罚破坏森林的非法行为。我国在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方面,通过分析相关国家在森林资源恢复性治理方面取得的显着成就。本文认为一些法律制度在我国森林资源恢复性治理中并不能完全适用,但仍具有指导和参考价值。本文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介绍森林恢复司法保护机制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目前,国内外对森林恢复性司法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以及本文对森林恢复司法的研究方法。第二章着重介绍了与森林有关的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产生背景、概念内涵、理念基础以及具体内容等。第三章分别从立法、司法以及执法方面对我国森林恢复司法保护机制的现状与困境进行了有效剖析,主要包括:立法尚未形成体系、司法审查范围狭窄、执法监督力度不足等。第四章选取了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分别进行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梳理和研究,得出国外先进经验对我国森林恢复性治理的启示,如完善法律体系;确立专家制度;制定复垦计划;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等一系列启示,对我国森林恢复性治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第五章是对我国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主要包括:扩展森林恢复主体的适用范围;增设森林恢复客体的适用领域;制定森林恢复内容的适用规则;规范森林恢复司法的适用程序等,建立森林恢复性司法的综合运作模式;引入森林损害鉴定结果的专业评估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专家治理的科学恢复体系;统一森林恢复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等。
蔡新良[7](2021)在《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川西高原藏区作为集高海拔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革命老区、旅游资源聚集区及生态脆弱区为一体的特殊空间区域,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就是可持续发展问题,如何解决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问题成为川西高原藏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关键。作为青藏高原东南缘和横断山脉的一部分,川西高原藏区地形地貌差异明显,气候条件复杂多样,生态系统类型丰富,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保护区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也是多民族文化交流的通道走廊。无论是从特殊的生态格局、国土安全、地缘政治,还是从国家总体布局来看,川西高原藏区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但受自然条件限制,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极不均衡。而且,从世界范围来看,在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的川西高原藏区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升级,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当前,在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迫切寻求破解产业发展困局的现实诉求下,进行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究,意义重大。综合国内外生态旅游研究成果来看,前人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和研究视角出发,在生态旅游基础理论、资源评价与开发、生态旅游系统、社区参与、扶贫效应、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但有关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究方面的文献并不多,研究缺少全面性、科学性、系统性,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亟待构建,高原高山峡谷地区生态旅游理论框架体系亟待建立。川西高原藏区拥有富集的原生态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但属于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传统的工业化道路难以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并依托生态资源发展生态经济成为最佳选择,而生态旅游业正是川西高原藏区发展生态经济的具体体现和最佳途径。现代生态旅游强调“旅游、保护、教育和促进社区协调发展”四大功能,主张自觉责任观、动力系统观、可持续旅游观、全域发展观和生态文明观“五观”,其发展理念契合川西高原藏区的发展诉求和区域特点,即在最大限度发挥资源特色优势而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不改变城乡结构、不破坏原生态民族文化的前提下,实现川西高原藏区的“脱贫转型”以及可持续发展。有鉴于此,本文从川西高原藏区实际出发,在综合前人大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梳理总结了国内外以及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理论研究现状,并结合研究区域实际,建立了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及其扶贫耦合关系。其次,深入分析了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条件及影响因素、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等,并对主要生态旅游资源进行类型划分和定量定性评价。第三,依据可持续发展等相关理论,筛选评价指标,运用层次分析法等方法技术,构建了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模型,并进行了时空评价。第四,通过甘孜州案例实证研究,分析了甘孜州生态旅游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挑战,提出了甘孜州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旅游资源开发模式、发展思路和扶贫效应评价。最后,结合研究成果尝试性地提出了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总体思路、开发原则和产业模式,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促进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等。通过研究认为,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主要有自然条件、社会发展、经济环境和科技水平等,面临的挑战主要是地理环境特殊性、生态环境脆弱、社会复杂、经济发展基础差,以及发展理念滞后、缺乏专业人才、管理水平低下等。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发展处于“重要机遇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川西高原藏区应围绕“建设世界最佳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川西高原藏区战略性和优势特色产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川西高原藏区产业升级、结构转型和乡村振兴中的优势和引导作用,实施“生态旅游景区带动发展、‘生态旅游+’联动发展、经合组织拉动发展、民族特色村寨驱动发展”的产业模式。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理论框架,提出了宏观调控、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区域合作、环境监管、安全保障、社区参与等体制机制,以及政策制度、资金投入、科技人才的保障体系,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蓝希[8](2020)在《基于资源价值核算的武汉市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文中提出保护、恢复和促进陆地生态系统可持续利用,可持续管理森林,防治荒漠化,制止和扭转土地退化,遏制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一直是各个国家不断坚持的可持续发展重要目标。从国内外相关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可以得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区域性质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导向仍保有一定程度的关注。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作为可持续发展进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面对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如何以精准量化、全面系统的形式对不同区域不同地类进行可持续利用评价,了解不同区域内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性继而制定相对应的治理政策,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论文在明确研究目的和意义的基础上,对土地资源价值核算研究与土地可持续利用相关研究进行整理归纳,梳理近年来的相关研究发展趋势,对文章涉及的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研究进行阐述;其次,在土地三大类的分类基础上重新确定研究区域用地分类,结合武汉市的用地情况,详细分析各类用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核算内容与计算方法;借鉴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模型BOSSEL基本类定向指标进行计算,参考国内外社会经济标准以及武汉市近几年内各生态指标数值制定等级划分标准,结合综合评价法获得土地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利用评价子系统的综合指数值;最后,依据系统发展协调理论,对资源价值核算结果与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综合数值进行协调度测算与公平性评价,并运用发展综合指标测度方法结合三种成果对武汉市2016年的土地可持续利用状况做出合理、科学地评价,以进一步剖析并提出相应土地利用战略及保障机制与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为:(1)构建基于资源价值核算的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分析框架。本文结合国内外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标准对武汉市的土地资源价值进行核算并获得资源价值发展指数值,依据基本类定向指标模型对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方面的土地可持续利用态势发展进行分析,结合文章具体分析框架对系统协调度计算与公平性评价的模型进行改进,运用发展综合指标测度方法将态势发展数值结果、系统协调度结果、公平性评价结果进行综合测算,最终得出基于资源价值核算的武汉市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结果,该方法为以后构建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的体系选择提供了一种新颖思路。(2)基于农用地价值核算的武汉市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从武汉市农用地的经济可持续利用评价结果来看,远城区中的东西湖区、新洲区和汉南区均为弱可持续性,蔡甸区和黄陂区的可持续性等级则为中可持续,江夏区的经济可持续性最高,为完全可持续,主要原因为东西湖区和汉南区的农用地面积缩减速度较快,目前两个行政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重心也逐渐偏离第一产业转向第二、第三产业;而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和新洲区,尤其是江夏区的农产品则依然为武汉市的主要农业发展区域;从生态可持续利用状况来看,远城区基本属于弱可持续以上等级,其中江夏区、黄陂区和新洲区等级达到了中可持续,主要原因为江夏区、黄陂区和新洲区的农用地面积占武汉市全市的比重较大,其具有的生态可持续利用价值也较于中心城区更高,而东西湖区农用地的生态可持续性为弱可持续,其主要原因在于区域近年来也有逐步向二三产业实现快速经济发展的趋势,因此与第一产业相关的农用地发展有所减弱。(3)基于建设用地价值核算的武汉市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从武汉市建设用地的经济可持续评价情况来看,武汉市中心城区的7个行政区在经济可持续性方面均为可持续,几个行政区近年来的地价交易带来了巨大的收益,远高于其他两大类的土地收益,而远城区的几个行政区也依托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快生产速度、提高产出效率,其经济可持续性均处于中可持续等级;从建设用地的社会可持续利用等级水平来看,武汉市中心城区的社会可持续性均隶属于可持续等级,而远城区的社会可持续利用水平也均处于中可持续;从武汉市建设用地的生态可持续性情况来看,中心城区除去汉阳区、青山区为不可持续之外,包括远城区所有行政区,其可持续性等级均为弱可持续,主要原因在于汉阳区和青山区是以第二产业发展、尤其是重工业为主导产业的行政区,生态可持续性相较于其他几个行政区更低且污染排放量较其他几个行政区要高,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4)武汉市土地可持续利用未来发展对策建议在得到基于资源价值核算的武汉市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分别从农用地、建设用地与未利用地三个方面,结合当前政策形势,对武汉市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提出合理性建议。
宋哲琦[9](2020)在《《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文中认为《装饰》作为国内重要的艺术设计类核心期刊,从1958年创刊起,与中国设计共同成长,记录了工艺美术与现代设计的发展历程,汇集了国内外着名专家学者。以《装饰》作为展现学术思想、指导学科实践的平台。本文以《装饰》发展历程为线索,通过期刊分析、文献分析、表格梳理、人物访谈等的研究方法,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内容侧重点将杂志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来进行分析,论述《装饰》与中国设计文化发展之间的关联,并对20年来的杂志内容进行系统的整理,更全面的阐述该杂志的发展历程与时代背景下相互影响的关系,以及对《装饰》、对中国设计文化、教育的作用与影响进行总结。
李贺新[10](2020)在《巴林林业局森林资源现状与变化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呼伦贝尔市巴林林业局2016年森林资源进行二类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统计分析,掌握该林业森林资源现状,得出结论有:1.本文通过对2016年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该局森林总面积为241242.4hm2,森林覆被率达83.77%,乔木林地以占森林总面积的86.24%成为该局森林资源的主体,其它林地分别为疏林地占0.11%,灌木林地占2.30%,未成林地占0.08%,苗圃地占0.03%,无立木林地占0.17%,宜林地占4.64%,林业辅助生产用地占6.43%。提取林分因子信息权属、起源、优势树种,对占比较大的乔木林资源进行着重分析,得出该局乔木林主要以天然的白桦落、叶松的幼、中龄林为主。2.通过对该局森林资源的森林分类、森林质量及健康状况等因子的提取和分析得出:该局生态公益林主要以生态区位为雅鲁河源头及两岸的水源涵养林为主,商品林以乔木一般用材林为主,但相比公益林相对较少;根据森林健康等级和生态功能等级评价标准,全局处于健康的林地面积为241203.4 hm2,生态功能等级为好的乔木林面积为128354.9 hm2。3.通过2016年与2006年两个经理期内二类数据作出相应林地资源的转移矩阵,并对其加以分析,得到各个分类的林地资源变化情况,全局林地总面积在两个经理期内净增加23411.3hm2,其中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均有所增加,相对未成林地和宜林地有所减少。
二、浅议森林资源的保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议森林资源的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1)地方立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与限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第一章 立法文本中的财产权 |
一、识别立法文本中的财产权 |
(一)财产权的保护范围与内在限制 |
(二)法律保障财产权的内涵与类别 |
(三)财产权与其他基本权利的竞合 |
二、立法对私有财产权的外在限制 |
(一)财产权的社会义务 |
(二)应当予以补偿的财产权限制 |
第二章 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的制度实践及规范依据 |
一、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的制度实践 |
(一)基于限制目的的分类 |
(二)基于限制手段的分类 |
二、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的合宪性基准 |
(一)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的形式合宪性基准 |
(二)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的实质合宪性基准 |
(三)构建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的合宪性基准体系 |
第三章 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的合宪性判断 |
一、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的形式合宪性判断 |
(一)地方立法缺少法律层面的授权 |
(二)地方立法内容与上位法重复 |
二、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的实质合宪性 |
(一)特许经营权限制属于财产权的社会义务 |
(二)有限自然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
(三)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 |
(四)景观权益的保护 |
第四章 完善财产权立法保障体系的应对建议 |
一、明确立法法对地方立法的授权范围 |
(一)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应具备法律依据 |
(二)地方立法限制财产权缺少法律依据的原因 |
(三)明确地方立法授权范围的立法选择 |
二、由人大主导财产权的保障与限制 |
(一)加强地方人大对立法的主导作用 |
(二)完善主动和依申请进行的合宪性审查制度 |
(三)城乡规划限制财产权应符合比例原则 |
三、建立和完善统一的行政补偿制度 |
(一)立法构建行政补偿统一机制 |
(二)对特别牺牲的财产权限制进行补偿 |
(三)对不可预期的财产权限制进行补偿 |
(四)对完全丧失经济价值的财产权限制进行补偿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根据“限制目的”对地方立法规范的梳理 |
致谢 |
(2)中国环境史史料学论纲(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回顾 |
(一) 史料与史料学的研究 |
(二) 中国环境史史料的研究 |
三、基本写作思路和框架 |
四、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五、文中相关概念的解释 |
(一) 史料与史料学 |
(二) 环境史史料与中国环境史史料学 |
(三) 口述史料与口述史学 |
(四) 实物史料 |
(五) 图像史料与图像史学 |
(六) 域外文献 |
上篇 |
第一章 中国环境史史料学的研究对象、主题、方法和学科任务 |
第一节 研究对象、研究主题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主题 |
三、研究方法 |
第二节 中国环境史史料学的学科任务 |
第二章 中国环境史史料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
第一节 与文献学的关系 |
第二节 与自然科学、人类学、民族史、图像史学等学科的关系 |
第三章 建立中国环境史史料学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
第一节 建立中国环境史史料学的可能性和基础 |
第二节建立中国环境史史料学的必要性 |
第四章 中国环境史史料的来源、类型和特点 |
第一节 中国环境史史料来源 |
第二节 中国环境史史料的类型和特点 |
第五章 中国环境史史料搜集整理概论 |
第一节 中国环境史史料搜集整理面临的困难 |
第二节 搜集整理中国环境史史料应有的心态 |
第三节 搜集整理中国环境史史料的基本方法与途径 |
第四节 从事搜集整理中国环境史史料应有之准备 |
第六章 经史子集文献中的环境史史料概论 |
第一节 经部文献中的环境信息 |
第二节 史部文献中的环境信息 |
第三节 子部文献中的环境信息 |
第四节 集部文献中的环境信息 |
第五节 经史子集文献中环境信息的搜集整理与利用 |
中篇 |
第七章 正史中的环境史史料概论 |
第一节 正史中的环境史史料及其价值 |
第二节 正史中的环境史史料特点及其搜集利用 |
第八章 地方志中的环境史史料及其搜集利用 |
第一节 地方志中的环境信息及其价值 |
第二节 地方志中环境史史料的特点和局限 |
第三节 地方志中环境史史料的搜集与解读利用 |
第九章 实录与档案中的环境史史料概论 |
第一节 实录中的环境史史料价值及其搜集利用 |
一、实录中的环境史史料价值 |
二、实录中环境信息的搜集利用 |
第二节 档案中的环境史史料 |
一、档案中的环境信息及其价值 |
二、档案中环境史史料的搜集与利用 |
第十章 中国口述环境史料概论 |
第一节 中国的口述传统和口述史料遗存 |
第二节 口述史料中的环境信息与价值 |
第三节 中国口述环境史史料的特点 |
第四节 中国口述环境史史料的搜集整理途径 |
第五节 口述史料中环境信息的提取和征实 |
第十一章 实物史料中的环境信息与利用途径概论 |
第一节 实物史料中的环境信息与价值 |
第二节 实物史料在环境史研究中的利用途径 |
第十二章 图像史料中的环境信息与搜集解读概论 |
第一节 图像史料中的环境信息及其价值 |
第二节 图像史料的搜集与解读 |
下篇 |
第十三章 几种特殊的环境史史料概论 |
第一节 书信、报刊与文史资料 |
第二节 田野调查资料与自然科学观测试验数据 |
第三节 日记 |
第四节 域外文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中国政府资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
1.2 有关政府资产的研究综述 |
1.2.1 政府资产 |
1.2.2 政府资产核算研究 |
1.2.3 政府资产管理研究 |
1.3 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1.5.1 本文创新点 |
1.5.2 本文局限性 |
第2章 政府资产的概念与范畴 |
2.1 政府资产的概念 |
2.1.1 政府资产定义 |
2.1.2 与政府资产相关概念解析 |
2.2 政府资产的范畴 |
2.2.1 政府资产中的自然资源资产 |
2.2.2 政府资产中的其他资产 |
第3章 中国政府资产负债理论框架 |
3.1 国际上国家资产负债核算方法 |
3.1.1 国家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国际做法 |
3.1.2 不同国际机构国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
3.1.3 不同国家国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
3.1.4 国际国家资产负债核算方法对中国政府资产核算的启示 |
3.2 中国国家(政府)资产负债的核算方法 |
3.2.1 中国现有的政府会计制度 |
3.2.2 中国国家(政府)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进程 |
3.3 中国政府资产负债类别与框架 |
第4章 中国政府资产负债核算 |
4.1 非生产资产 |
4.1.1 核算资源性资产的重要性 |
4.1.2 土地资产 |
4.1.3 矿产资源 |
4.1.4 水资源 |
4.1.5 森林资源 |
4.2 金融机构国有净资产 |
4.2.1 银行业国有净资产 |
4.2.2 证券期货业国有净资产 |
4.2.3 保险业国有净资产 |
4.2.4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净资产 |
4.2.5 金融机构国有净资产汇总 |
4.3 生产资产 |
4.3.1 政府存款 |
4.3.2 全国社保基金 |
4.3.3 固定资产及其他 |
4.3.4 非金融类企业国有净资产 |
4.4 政府负债 |
4.4.1 直接负债 |
4.4.2 或有负债 |
4.5 中国政府资产负债表 |
4.6 中国政府资产负债数据分析 |
4.6.1 政府资产结构分析 |
4.6.2 政府负债结构分析 |
4.6.3 政府资产负债分析 |
第5章 政府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
5.1 生产资产管理 |
5.1.1 生产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2 生产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 |
5.2 非生产资产管理 |
5.2.1 非生产资产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5.2.2 非生产资产资产管理政策建议 |
5.3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
5.3.1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5.3.2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建议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A 4.1:2016年31个国家的资产负债情况 |
附录A 4.2:2006年至2017年中国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 |
附录A 4.3: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股东持股情况 |
附录A 4.4:截止2016年底部分城市商业银行情况表 |
附录A 4.5:2016年证券、期货公司经营业绩排名靠前的公司情况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内现状 |
(二)国外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的相关法理及立法进程 |
一、森林生态补偿的相关法理分析 |
(一)森林生态补偿的概念 |
(二)森林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
二、森林生态补偿的法律性质 |
(一)森林生态补偿的民事法律性质 |
(二)森林生态补偿的行政法律性质 |
三、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的立法进程 |
(一)第一阶段:探索阶段(1978年-1988年) |
(二)第二阶段:试点阶段(1988年-2004年) |
(三)第三阶段:实施阶段(2004年-2007年) |
(四)第四阶段:推进阶段(2007年至今) |
第二章 我国森林生态补偿司法实践及制度现存问题 |
一、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相关司法案例分析 |
(一)案件概况 |
(二)典型案例评析 |
二、我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现有立法存在滞后性 |
(二)行政机关定位不明确导致履责困难 |
(三)司法机关审判程序专业化程度不足 |
第三章 国外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分析与借鉴 |
一、国外森林生态补偿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德国 |
(三)日本 |
(四)哥斯达黎加 |
二、国外森林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比较 |
(一)共同点 |
(二)不同点 |
三、国外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补偿原则:遵循市场化补偿原则 |
(二)补偿主体:政府和市场 |
(三)补偿范围:将私有林纳入补偿范围 |
(四)补偿资金:多样化资金渠道 |
(五)补偿标准:遵循市场化规则 |
第四章 完善我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 |
一、完善法律制度设计 |
(一)选择合理的立法模式 |
(二)确立生态补偿的宪法地位 |
(三)加快《生态补偿条例》的出台 |
二、对《森林生态补偿条例》的设想 |
(一)建立合理的森林生态补偿原则 |
(二)明确森林生态补偿的概念 |
(三)明确森林生态补偿相关主体 |
(四)确定科学的补偿范围和周期 |
(五)建立合理的经济补偿标准 |
(六)制定多元化的补偿方式 |
三、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 |
(一)建立森林资源产权交易机制 |
(二)建立并完善“生态税”制度 |
(三)完善森林碳汇交易机制 |
(四)建立森林生态观测点 |
(五)成立森林生态补偿监督部门 |
(六)完善公民参与与信息公开制度 |
(七)继续推动环境司法专业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概述 |
2.1 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产生背景 |
2.2 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相关概念的内涵 |
2.2.1 森林恢复性司法的内涵 |
2.2.2 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内涵 |
2.3 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基本原则 |
2.3.1 预防为主原则 |
2.3.2 自愿平等原则 |
2.3.3 多方参与原则 |
2.3.4 恢复性司法原则 |
2.4 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具体内容 |
2.4.1 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法律依据 |
2.4.2 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适用情形 |
2.4.3 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责任承担方式 |
2.4.4 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恢复方案及种类 |
2.5 本章小结 |
3 我国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现状、成绩及困境 |
3.1 我国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现状 |
3.2 我国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成绩 |
3.3 我国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困境 |
3.3.1 法律依据缺位引发具体操作路径争议 |
3.3.2 相关制度薄弱致使司法审查范围狭窄 |
3.3.3 责任承担方式缺乏统一的恢复性措施 |
3.3.4 执行监督落实不到位恢复效果不明显 |
3.4 本章小结 |
4 国外森林治理中适用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实践及启示 |
4.1 国外森林治理中适用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实践 |
4.1.1 美国森林恢复性司法实践 |
4.1.2 德国森林恢复性司法实践 |
4.1.3 俄罗斯森林恢复性司法实践 |
4.1.4 澳大利亚森林恢复性司法实践 |
4.2 国外森林治理中适用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
4.2.1.建立完备的森林资源恢复法律体系 |
4.2.2 确立受损的森林资源恢复专家制度 |
4.2.3 制定严格的森林资源复垦恢复计划 |
4.2.4 推动广泛的社会公众参与恢复活动 |
4.2.5 注重整体的森林恢复过程监督检验 |
4.3 本章小结 |
5 我国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路径 |
5.1 健全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法律框架 |
5.1.1 扩展森林恢复主体的法律适用范围 |
5.1.2 增设森林恢复客体的法律适用领域 |
5.1.3 制定森林恢复内容的法律适用规则 |
5.1.4 规范森林恢复司法的法律适用程序 |
5.2 建立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相关制度 |
5.2.1 落实森林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运作制度 |
5.2.2 引入森林损害鉴定结果的专业评估制度 |
5.2.3 构建森林资源专家协助的科学恢复制度 |
5.2.4 统一森林恢复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 |
5.3 优化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责任承担方式 |
5.3.1 赔偿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 |
5.3.2 签订并履行补植复绿协议 |
5.3.3 采取原地恢复受损林木措施 |
5.3.4 建立异地补植恢复林木基地 |
5.3.5 完善社区矫正培养护林意识 |
5.4 完善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执行监督 |
5.4.1 落实跟踪森林资源的恢复责任 |
5.4.2 加强联动恢复部门的工作衔接 |
5.4.3 增强森林恢复理念的社会认同感 |
5.4.4 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森林治理活动 |
5.4.5 定期监督回访受损林木恢复情况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附件 |
(7)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及思路 |
五、资料数据来源 |
六、论文框架内容、创新点及不足 |
第1章 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 |
1.1 相关概念 |
1.1.1 生态旅游 |
1.1.2 生态旅游业 |
1.1.3 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
1.2 研究相关理论 |
1.2.1 沟域经济理论 |
1.2.2 山地生态经济理论 |
1.2.3 生态旅游系统理论 |
1.2.4 民族生态旅游理论 |
1.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1.2.6 民族社会学理论 |
1.2.7 民族经济学理论 |
1.3 生态旅游与扶贫效应耦合性关系 |
1.3.1 川西高原藏区发展现实选择 |
1.3.2 生态旅游扶贫的重要意义 |
1.3.3 生态旅游与扶贫效应耦合性关系 |
1.3.4 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与扶贫效应 |
小结 |
第2章 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条件及影响因素 |
2.1 自然地理条件 |
2.1.1 地理环境特点 |
2.1.2 地形地貌特征 |
2.1.3 生态环境条件 |
2.1.4 气候水文条件 |
2.2 综合区位分析 |
2.2.1 交通区位 |
2.2.2 生态区位 |
2.2.3 经济区位 |
2.2.4 旅游区位 |
2.3 历史人文背景 |
2.3.1 历史沿革 |
2.3.2 民族文化 |
2.4 生态旅游资源条件 |
2.4.1 生态旅游资源主要类型 |
2.4.2 生态旅游资源主要特征 |
2.4.3 生态旅游资源特色及优势 |
2.4.4 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潜力 |
2.5 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 |
2.5.1 政治环境因素 |
2.5.2 自然条件因素 |
2.5.3 社会发展因素 |
2.5.4 经济环境因素 |
2.5.5 科技水平因素 |
小结 |
第3章 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 |
3.1 生态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效 |
3.1.1 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步贯穿于生态旅游业发展 |
3.1.2 推动了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 |
3.1.3 有力促进了川西高原藏区经济社会发展 |
3.2 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挑战 |
3.2.1 地理环境特殊 |
3.2.2 生态环境脆弱 |
3.2.3 社会环境复杂 |
3.2.4 经济发展基础弱 |
3.3 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还非真正的现代生态旅游业发展模式 |
3.3.2 生态旅游业发展的作用还有待提升 |
3.3.3 环境保护力度不够 |
3.3.4 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滞后 |
3.3.5 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
3.3.6 生态旅游产品同质化明显 |
3.4 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3.4.1 发展理念仍然滞后 |
3.4.2 专业人才较为缺乏 |
3.4.3 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
3.4.4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
小结 |
第4章 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与时空评价 |
4.1 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1 基本原则 |
4.1.2 评价指标体系 |
4.1.3 评价指标体系层次划分 |
4.1.4 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
4.2 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权重的确定 |
4.2.1 确定指标权重 |
4.2.2 指标总权重 |
4.2.3 评价指标权重一致性检验 |
4.3 评价模型的建立与指标量化分析 |
4.3.1 评价指标量化评分档次 |
4.3.2 评价指标量化与标准化 |
4.3.3 建立评价模型 |
4.4 基于指标模型的时空评价 |
4.4.1 时空评价的重要意义 |
4.4.2 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综合评分 |
4.4.3 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状态评价 |
小结 |
第5章 案例:甘孜州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
5.1 甘孜州生态旅游业发展现状 |
5.1.1 战略地位显着 |
5.1.2 世界级旅游资源富集 |
5.1.3 旅游交通条件不断改善 |
5.1.4 生态旅游业发展态势总体向好 |
5.2 甘孜州生态旅游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
5.2.1 生态环境十分脆弱 |
5.2.2 旅游可进入性仍然较差 |
5.2.3 旅游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备 |
5.2.4 生态旅游管理水平较低 |
5.2.5 生态旅游与民族文化融合不够 |
5.3 甘孜州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模式 |
5.3.1 高山峡谷生态旅游 |
5.3.2 高原山地生态旅游 |
5.3.3 原生态民族文化生态旅游 |
5.4 甘孜州生态旅游业发展思路 |
5.4.1 加速打造“一核两中心” |
5.4.2 着力拓展三轴发展 |
5.4.3 积极建设三个旅游城镇圈 |
5.4.4 扎实推动三大区域发展 |
5.4.5 打造生态旅游业重点和旅游品牌 |
5.5 甘孜州生态旅游业扶贫效应分析 |
5.5.1 生态旅游业扶贫实践 |
5.5.2 生态旅游业助力乡村振兴 |
5.5.3 生态旅游业扶贫效应评价 |
小结 |
第6章 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思路与建议 |
6.1 可持续发展思路 |
6.1.1 以建设世界最佳生态旅游目的地为目标 |
6.1.2 构建现代生态旅游业发展新格局 |
6.1.3 发展基本原则 |
6.1.4 产业发展路径 |
6.2 可持续发展建议 |
6.2.1 制度保障体系 |
6.2.2 发展对策建议 |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表1:生态旅游业扶贫效应调查问卷 |
附表2: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资源评价调查问卷 |
附表3:川西高原藏区主要生态旅游资源定量评价表 |
附表4:甘孜州生态旅游资源类型系统构成一览表 |
附表5:甘孜州主要生态旅游资源统计表 |
附表6:甘孜州主要生态旅游资源评价表 |
附表7:甘孜州旅游扶贫村统计表(2016-2019) |
附图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示意图 |
附图2:国家生态重要性评价图 |
附图3:国家生态脆弱性评价图 |
附图4:四川省五大生态旅游发展片区区位图 |
附图5: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
附图6: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开发空间格局 |
附图7:川西高原藏区旅游景区带动扶贫村分布示意图 |
附图8:川西高原地区高程图 |
附图9:川西高原藏区主要旅游资源分布图 |
附图10: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民族特色村寨分布图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及参与的研究课题 |
致谢 |
(8)基于资源价值核算的武汉市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作者简历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土地资源价值研究进展 |
1.3.2 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进展 |
1.3.3 研究进展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
1.5.1 研究区域概况 |
1.5.2 数据来源 |
1.6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2 基础理论研究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系统性理论 |
2.2.3 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2.2.4 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 |
第三章 基于资源价值核算的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分析框架构建 |
3.1 土地资源价值核算分析 |
3.1.1 用地类型确定 |
3.1.2 资源价值核算内容 |
3.2 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态势分析 |
3.2.1 评价方法确定 |
3.2.2 指标因子择取 |
3.2.3 评价标准制定 |
3.3 系统可持续利用综合评价 |
3.3.1 系统协调度模型 |
3.3.2 系统公平性评价模型 |
3.3.3 系统可持续性评价 |
第四章 武汉市土地资源价值核算研究分析 |
4.1 农用地价值核算 |
4.1.1 耕地价值核算 |
4.1.2 林地价值核算 |
4.1.3 园地价值核算 |
4.1.4 草地价值核算 |
4.2 建设用地价值核算 |
4.2.1 住宅用地与工矿仓储用地价值核算 |
4.2.2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与特殊用地价值核算 |
4.2.3 交通运输用地价值核算 |
4.3 未利用地价值核算 |
4.3.1 水域用地价值核算 |
4.3.2 其他土地 |
4.4 土地资源价值核算结果综合分析 |
第五章 武汉市土地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利用态势分析 |
5.1 土地经济可持续利用态势分析 |
5.1.1 经济指标因子选取 |
5.1.2 经济可持续利用态势分析 |
5.2 土地社会可持续利用态势分析 |
5.2.1 社会指标因子选取 |
5.2.2 社会可持续利用态势分析 |
5.3 土地生态可持续利用态势分析 |
5.3.1 生态指标因子选取 |
5.3.2 生态可持续利用态势分析 |
第六章 基于资源价值核算的武汉市土地可持续利用综合分析 |
6.1 权重与发展指数值计算 |
6.1.1 基本类定向指标权重计算 |
6.1.2 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综合系统发展指数计算 |
6.2 系统协调度与公平性分析 |
6.2.1 综合系统协调度结果 |
6.2.2 综合系统公平性评价 |
6.3 评价结果分析 |
6.3.1 系统协调度结论分析 |
6.3.2 系统公平性评价结论分析 |
6.3.3 综合评价结果分析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致谢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相关领域研究现状 |
1.2.1 期刊论文类 |
1.2.2 专着类 |
1.3 研究的方法、思路 |
1.3.1 研究的方法 |
1.3.2 研究的思路 |
2 百花盛开的工艺美术发展(1958-1961) |
2.1 《装饰》创刊溯源 |
2.2 《装饰》杂志风格主要视觉特点 |
2.2.1 封面文字 |
2.2.2 封面视觉图案 |
2.2.3 内页版面设计 |
2.3 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 |
2.3.1 重新重视民间美术 |
2.3.2 指导工艺美术创作 |
2.4 为美化人民生活服务 |
2.4.1 面向大众生活创作 |
2.4.2 向西方世界开展学习 |
3 求索争鸣的设计萌芽(1980-1996) |
3.1 复刊时代背景 |
3.2 《装饰》视觉元素的变化 |
3.2.1 封面设计形式的探索 |
3.2.2 封面主体立意的变迁 |
3.2.3 内页版式的有序与变化 |
3.3 工艺美术的变革 |
3.3.1 “工艺美术“名词的局限 |
3.3.2 “装饰热”的兴起 |
3.4 现代化的新浪潮 |
3.4.1 科技与艺术的大讨论 |
3.4.2 现代设计的浪潮 |
3.5 《装饰》步伐的“守”与“进” |
4 对话世界文化自信的设计现代化(1997-2018) |
4.1 走入“全球化” |
4.2 《装饰》设计的多元化 |
4.2.1 和谐的整体性 |
4.2.2 现代感的民族美 |
4.2.3 敢于尝试的创意美 |
4.2.4 版式装饰的简洁美 |
4.3 开放视野立足传统 |
4.3.1 工艺美术的新发展 |
4.3.2 设计批评的引入 |
4.3.3 中国创造带来的思考 |
4.4 面向时代关注当下 |
4.4.1 设计的伦理学问题 |
4.4.2 技术与设计的关系 |
4.4.3 从设计艺术到设计科学 |
4.5 《装饰》内容的“质”与“量” |
5 总结 |
5.1 从工艺美术到现代设计 |
5.2 从教育理论到学科实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采访文字稿 |
附录二 《装饰》1958-2018杂志封面 |
附录三 《装饰》1958-2018文章整理 |
作者简介 |
(10)巴林林业局森林资源现状与变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2 巴林林业局概况 |
2.1 地理位置 |
2.2 地形地貌 |
2.3 河流水系 |
2.4 气候 |
2.5 土壤类型 |
2.6 植被类型 |
2.7 林业经营概况 |
2.7.1 林业经济 |
2.7.2 人口与社会服务 |
2.7.3 林业生态建设情况 |
3 研究方法 |
3.1 收集数据 |
3.1.1 2016年调查数据获取方法 |
3.1.2 2006年数据及林业经营管理材料的获取方法 |
3.2 分析方法 |
4 森林资源现状 |
4.1 林地面积 |
4.2 林木蓄积 |
4.3 林地、林木权属 |
4.4 森林分类 |
4.4.1 生态公益林(地) |
4.4.2 商品林抛) |
4.5 各类林地资源现状 |
4.5.1 乔木林地 |
4.5.2 疏林地资源 |
4.5.3 灌木林资源 |
4.5.4 苗圃地 |
4.5.5 未成林地 |
4.5.6 无立木林地 |
4.5.7 宜林地 |
4.5.8 林业辅助生产用地 |
4.6 森林生态功能评价 |
4.6.1 林地植被总覆盖度 |
4.6.2 自然度等级 |
4.6.3 森林群落结构 |
4.6.4 树种结构 |
4.6.5 生态功能等级评价 |
5 森林资源变化分析 |
5.1 林地面积、蓄积量变化 |
5.1.1 林地面积变化 |
5.1.2 蓄积量变化 |
5.2 森林资源变化分析 |
5.2.1 乔木林变化分析 |
5.2.2 疏林地变化分析 |
5.2.3 灌木林地变化分析 |
5.2.4 未成林地变化分析 |
5.2.5 苗圃地变化分析 |
5.2.6 无立木林地变化分析 |
5.2.7 宜林地变化分析 |
6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四、浅议森林资源的保护(论文参考文献)
- [1]地方立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与限制[D]. 杨济同. 中国政法大学, 2021(08)
- [2]中国环境史史料学论纲[D]. 李明奎. 云南大学, 2019(09)
- [3]中国政府资产研究[D]. 梁志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4]《农业考古》《中国农史》《农史研究》《古今农业》论文资料目录索引(1980——2004)[J]. 黄淑美,伍慕仪. 农业考古, 2005(03)
- [5]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D]. 王莹. 兰州大学, 2021
- [6]森林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研究[D]. 李响.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7]川西高原藏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究[D]. 蔡新良. 西南民族大学, 2021(02)
- [8]基于资源价值核算的武汉市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D]. 蓝希. 中国地质大学, 2020(03)
- [9]《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D]. 宋哲琦. 浙江大学, 2020(12)
- [10]巴林林业局森林资源现状与变化分析[D]. 李贺新.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