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的调研报告

检察公益诉讼的调研报告

问:公益诉讼私益诉讼区别
  1. 答:法律分析:私益诉讼与公益诉讼的根本区别在于二者的直接目的不同,前者以维护“私益”为目的,后者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私益是私人利益的简称,公益是公共利益的简称。传统的私益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目的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液丛权益,是为自己“私益”而诉。私益诉讼以调整个体之间利益冲突为基本对象,将诉讼完全局限于争议的相对解决或个别解决。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第十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
    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的,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裂锋讼案件,实行一体化工作机制,上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办案需要,可以交办、提办、督办、领办案件。
    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肆埋晌案件,调用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调查、出庭等职责。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依照规定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问: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流程
  1. 答:法律分析:1、审查内容。检察机关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应当查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权限和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证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及状态;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需要查明的内容。2、讨论及审批程序。行政公益诉丛穗改讼案件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审查终结的,应当制作《诉前审查报告》并明确提出是否发出检察建议或终结审查的处理意见,并经集体讨论。集体讨论形成的意见,应当报检察长决定。检察长认为必要的,可以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3、审查期限。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拟作出终结审查或族带者提出检察建议决定的,应当自决定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终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检察长决定。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鉴定、评估、审计期间及报送审批期间不计入审查期限。综上所述,检察院在平时工作中发现***机构有违法行为,其可以提出检查意见,如果***机构没有处理,在回复期满后两个月内,检察院应该发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院审查的时候,重点看***机构行为和公共利益受损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八十五条 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渗判事法院管辖。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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