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规范管理 树立维权意识——部分城市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措施(论文文献综述)
张晶[1](2020)在《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九十年代初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结合了新加坡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同时结合了中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住房保障体制,是我国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必不可少的一项社会制度。张家港自1997年推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已逐步将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推行至包括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的全体劳动者,并在其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在城镇居民提供消费金融支持和拉动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和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多年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渐显现。在日趋严峻的住房问题影响下,人们对自身住房公积金缴存权益空前关注,其中,因企业不缴、欠缴形成的住房公积金补缴问题尤为突出。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问题一直是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当前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中与群众矛盾的焦点。若无法很好的处理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职工维权、企业发展,进而影响社会稳定。所以无论是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还是从“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出发;无论是从市场经济角度还是从国民经济的发展来看,研究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存在的问题都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将研究问题的视角聚焦在张家港市企业住房公积金补缴存在的问题方面,在提出问题之前回顾了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背景及制度发展情况。同时对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现状进行了介绍,阐述了住房公积金补缴的对象、具体流程及现阶段的职工补缴诉求的具体情况,总结了当前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诉求的形式变化。多维度对张家港住房公积金补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住房公积金补缴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在源头上企业未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当前并没有相关的补缴政策解决补缴问题和补缴问题不解决所衍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随后探究问题背后的根源,提出解决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问题需要从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建立健全相关补缴政策、确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位这三方面进行。希望提出的一些有倾向性、实践意义的建议能解决当下张家港市出现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存在的问题,同时能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陆润良[2](2020)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困境与优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涌入E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集聚效应日益凸显,人们对住房的需求急剧增长,但因为E市房价远远高于农村地区以及人们的收入分配显失公平等一系列问题,使得E市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上遇到了极大阻力。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形成的一项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其在优化居民居住环境、发展区域性房地产业以及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切入点,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中E市所遇到的民众住房难题,研究分析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优化来推动E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本研究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基于福利经济理论、社会互助理论、强制储蓄理论,从新型城镇化、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三个细分角度切入,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困境,主要集中在缴存、使用等方面。探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困境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执行制度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企业及职工自觉缴存意识不高、人员流动性大、缺少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贷款政策在实际运行中受限等方面。通过借鉴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具有相似文化背景的部分亚洲国家的先进住房保障制度,并通过与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比分析得到经验启示,即住有所居亮点在于拥抱新市民特殊群体、住有所居重点在于创新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有所居支点在于发挥住房金融的作用、良好的城市管理让市民乐居更有获得感。基于此,提出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化路径,一是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强化缴存执法手段;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建缴意识;三是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创新为民服务方式;四是优化内部管理体制,加大公积金监管力度。
雷江平[3](2020)在《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政党,从建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劳动关系,从组织发动工人运动到建立无产阶级政权,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通过“一化三改”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劳动关系领域出台了有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险、社会福利和工会制度等一整套劳动关系政策,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逐步确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晰。中国共产党在劳动关系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对于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作为重要社会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发展,更需要不断化解在劳动领域的矛盾与冲突,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发展劳动关系的基本方向和目标。本研究立足中国共产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期实践,对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进行了初探,分析了问题,解剖了案例,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目标和对策措施。本研究的主体一共有七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问题和相关理论进行阐释,对诸如劳动关系及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内涵、基本特征、构成要素和指标体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等进行解读。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的逻辑,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三个方面,呈现出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内在联系与逻辑。本章是本文分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实践探索的分析,在对不同历史阶段劳动关系实践的分析基础上,分析建党近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成效与基本经验。本章是本文分析的经验基础。第四部分探索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建设,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的中国化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和谐劳动关系的提出,最后总结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的生成逻辑和历史地位。第五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形成的原因,问题主要来自制度体系、协商机制等方面,而形成的原因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人代际更替、新媒体广泛应用,以及“三新”就业模式带来的挑战等。第六部分主要分析地方或基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案例,并以此探讨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工会如何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或劳动关系治理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第七部分主要分析面对新挑战或障碍,结合案例分析,提出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调整和具体的实施对策。总之,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劳动关系总体是和谐的、稳定的。与此同时,也面临诸如法律法规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劳动关系矛盾冲突时有发生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成为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推动实现和谐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胡环环[4](2020)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扩大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重要资金来源,是保障、维护和发展职工基本住房权益的重要手段。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性的本质特征,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出了全面覆盖的要求。温州市自1993年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持续增长,参与缴存的城镇职工人数逐年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温州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大为改观,但同时,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显,许多需要纳入住房保障的群体没有纳入,使住房保障制度公平性以及可持续性受到广泛质疑。目前,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到了一个瓶颈期,暴露出制度覆盖面狭窄、扩面难度大等问题,仍有大量职工没有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面对当前住房制度进入“租购并举”新时代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老百姓“住有所居”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以及如何改革和创新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成为温州市亟待解决和突破的重要课题。要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得以持续健康地稳健发展,必须对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加以妥善解决。本文通过比对近6年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主要业务数据,剖析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现状,在对企业和职工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各类型企业及其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建缴过程中的意愿及关键问题,分析其成因,最终形成切实可行的整体优化方案,应用于温州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扩面工作,从而为解决温州住房公积金扩面问题提供可行的策略组合。
涂婉华[5](2020)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执行偏差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泉州市于1993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二十几年的不断发展,已逐步形成互惠互助、长期储蓄、低息贷款的城镇职工住房保障体系,为改善我市职工的基本住房条件提供了巨大支持。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由于政策执行存在一些偏差,从而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热议,如“住房公积金变相给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福利”、“公积金劫富济贫”等。为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执行成为了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这项惠民制度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课题。对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执行的研究,本文将聚焦在作为核心政策执行主体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尤其是其中的归集、提取、贷款政策部分的执行问题上,梳理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执行上述管理政策过程中所存在的偏差,即附加式的政策执行、残缺式的政策执行、替代式的政策执行等,并以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从理想化的政策、执行机关、目标群体、政策环境因素四个方面分析产生上述偏差的主要原因,包括政策设计存在问题、执行主体执行不力、政策环境造成限制、目标群体积极性低。对此,应借鉴国内其它政策执行效果较理想地区的经验,结合泉州实际,从完善政策设计、提升政策执行主体的执行力、改善政策环境以及提高目标群体参与度等方面对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执行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时所存在的偏差进行矫正。
林莉[6](2020)在《DZ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风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风险管理从概念提出到理论体系完善,再到实践应用,经历了漫长的过程。随着社会分工不断精细化,社会生产生活复杂化,以及人们对自然灾害等偶发性风险认识的不断深入,风险管理研究成熟度不断提升。当前,各行各业都在推动风险管理与行业发展有效融合,试图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提升经营目标实现的可能性,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减少甚至消除风险事件的负面影响。房地产开发投资因占用资金巨大、开发投资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竞争激烈等不确定因素,始终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众多专家学者对房地产开发投资风险进行了研究。房地产公司开发投资经营目标的实现,需要公司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涉及的全过程、涵盖的全要素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价、科学的风险度量分析、系统可行的风险应对控制。在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房地产开发投资在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市场化发展以后,竞争不断加剧,市场化风险不断叠加,房地产企业作为房地产市场参与的主体,要实现良好的运营发展,就需要高度重视自身的有效风险管理。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逐渐趋于成熟,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通过建立完善组织架构和完备管理体系逐渐赢得市场。但是,像DZ公司一类的在特殊背景下建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缺乏风险意识,组织架构设置不合理,组织人员配备不充足,无法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也不能有效应对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风险事件。一旦风险事件发生,就给公司带来无法消除的负面影响和无法承受的损失,轻则导致局部开发投资不能正常推进,重则导致公司整体开发投资停滞,甚至使公司陷入无法走出的困境而不能正常运营。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研究表明,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风险的预测,更在于通过科学的分析、合理的识别,提出科学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并通过切实的风险管理行动对风险进行防范化解。有效的风险管理既能将不确定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降低成本、增加收益,还能将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科学合理的应对和有效的处置,彻底化解风险事件、降低风险损失,最终走出风险困境。本文试图基于对传统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和利用,通过对传统风险管理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案例分析,利用宏观分析、中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开展风险研究。结合对自贡市的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参与主体如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中介、消费者等,对自贡市房地产市场摸底调查。立足于对宏观环境的分析和对本地市场的充分调研,基于对DZ公司发展路径、公司管理现状的分析,通过风险探究、风险分析、风险评估,深入分析DZ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面临的竞争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及法律风险,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分析风险原因。根据DZ公司呈现的风险特征寻找当前风险事件可能的解决路径,试图帮助DZ公司有效化解当前风险危机,走出因风险管理缺失导致的风险困境,并争取在脱困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希望对房地产开发投资风险管理进行理论应用和实践补充。
李树静[7](2020)在《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文中研究说明契约是当事人对交易标的达成基本共识基础上的交换关系。“契约秩序”意指特定社会组织通过契约安排所达成的运行状态。全方位贯穿于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契约,既内生于农村社会,又与国家权力密切关照,构建了当代中国饶有特色的农村契约秩序。通过契约实现产权价值,是契约秩序的内在功能,契约的缔结形式、内容、契约的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是契约秩序的外在表现。本文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将当代中国农村契约分为公共事务契约、私人事务契约两大板块,从三个层面对农村契约秩序加以梳理和分析:第一,通过翔实的数据和鲜活的事例展现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的基本样态;第二,以产权相对性理论为基础,阐释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在实现产权价值功能方面的实然与应然状态;第三,通过分析契约秩序所具有的系统性特征,从农村秩序系统的外在表征,即农村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农村契约的履行、农村契约争议解决三个维度,论证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研究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基本样态。农村公共事务契约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主,因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统称“村民自治规约”)建立在村民合意基础上,并且作为村民自治领域极其重要的社会规范,对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在内的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本章将二者共同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2019年1月前延庆区尚在履行中的四类集体经济合同(资源类合同、资产类合同、资金类合同和其他类合同)基本样态进行分析,发现作为当代中国农村的主要契约类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存在多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代表“村集体”行使产权人权能的主体混乱,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不清;二是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内容或过度规制,或监管不足,其中,乡镇政府审批和备案流于形式的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已签约的村集体资源、资产闲置率较高,产权价值未能充分实现;四是合同内容违法者不在少数,集中体现在合同期限超过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用途管制法规(尤其是在未履行转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五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面临口头形式不稳定、书面形式不完善的双重挑战。通过对延庆区现存村民自治规约体例形式、内容、制定实施程序的分析,发现尽管随着国家对乡村治理关注程度的加深,村民自治规约的规范化水平有所提高,但目前延庆区村民自治规约的共通问题是:不能充分体现“民意”,村干部、政府的意志过多注入,尤其是村干部与村民代表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凌驾于村民之上操纵村民自治决定的情况仍很突出。另外,村民自治规约的频繁变动、村民自治规约与法律难以有机协调,法律法规对于村民自治规约侵犯村民基本权利的救济途径不畅,导致维权之路步履维艰,也是困扰延庆农村的重大难题。第二章,研究北京市延庆区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基本样态。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具有社会保障属性的用益物权,与之相关的农户家庭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本章梳理了延庆区此三类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及相关制度的演进脉络、契约的稳定性与规范化程度,认为农户家庭承包契约秩序相对稳定,以出租为主要方式的土地流转需要通过村集体实现,延庆区土地大多流转给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用于造林绿化,土地流转存在区域差异,并且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现象普遍。尽管国家对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施加诸多限制,但延庆区此等交易意愿强烈,受内生传统规则、外在法律规制以及时代发展进程多重影响,通过契约所交易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因环境而异,相关买卖契约样态不断演变,现实中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权利主体多元、用途一主多辅。农村家事契约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延庆区农村普遍存在婚约,相应制度调整需求强烈,广泛的“假离婚”现象冲击着当地社会秩序的公平与稳定,父系传统下准契约性质的传统分家协议,逐渐被父系传统弱化下具有契约特征的当代分家协议所取代。第三章,分析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产权价值。农村契约秩序形成的前提是存在用于交换的产权,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在于通过契约交换实现产权价值。以产权相对性为理论基础,本章对村集体资产、家庭财产、宅基地以及农用地的产权内容、产权限制及其价值实现方式展开研究。村集体对其资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受到承包权、经营权制约,最终收益权及其处分决策权属于村集体成员。有资格代表村集体行使产权人权能的法律拟制主体包括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二者之间的界分无论在法律规范层面还是在现实执行层面,都不清晰。避免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在代表村集体过程中出现僭越,确保村集体意志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村民自治规约)真实反映其成员的集体合意,有赖于村级民主程序的正常履行,解决之策在于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司法审查力度、推动行政干预恰当有据。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研究,建立在家户关系、家庭结构分析基础上,由于中国农村家庭财产价值实现方式具有契约化特征,应以尊重家庭成员的契约自由为根本原则,但当此等契约严重扭曲了社会公认的价值理念时,需要外部权威力量及时恰度介入。在宅基地产权价值实现方式一节,首先阐述了宅基地产权限制政策的演变过程,推导出2018年后宅基地三权分置与农房使用权放活之必要性,借助宅基地“三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分析,建议通过宅基地使用权附条件入市,实现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产权价值的最大化。关于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研究,首先以翔实的数据论证了当前农用地产权价值实现状况,进而分析认为当前中国农村存在一定程度的产权价值攫取问题,建议构建尊重产权人意愿、集体积极参与、国家适度干预和社会广泛动员的农村契约秩序。第四章,论证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农村契约秩序具有自成一体的系统性特性,该系统的运作全部围绕契约铺开,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契约的履行与争议解决,共同构成了农村契约秩序系统的外在表征。本章通过对农村契约形式与内容的法律规制及实然状况分析,从法治化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与静态展现农村契约秩序的契约形式与内容不同,契约的履行和争议解决更多关照动态运作中的农村契约秩序。分析发现,当代中国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履行状况较好,土地流转合同履行状况不稳定,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履行状态欠佳。提升农村契约履约水平,有赖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章聚焦于公权机关对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所应发挥的作用,建议政府强化程序性服务与指导、法院建立裁判文书依申请公开制度、检察机关配合公益组织推动农村环境公益诉讼以及监察机关强化村干部监管。为稳定农村契约秩序,本章提议构建农村契约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以解决当前以与村民自治规约相伴的农村公共事务契约纠纷、村民自治规约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国家法律刺激下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工合同纠纷和农村家庭契约纠纷为主要类型的农村契约争议。所构建的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应科学定位及有效发挥现有解决方式的作用,司法机关在充分履责的基础上坚守底线,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机构回归为民服务定位,信访部门在发挥纽带职能的同时强化问责,各级调处机构在前线冲锋陷阵将矛盾消解于基层,而农村契约的缔约者自行解决纠纷,至少通过提高缔约能力、强化留痕观念减少纠纷,方为根本之策。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需要通过统一尺度、搭建平台,信息共享、引导到位,村为平台、各方辅助的方式协调互动,形成农村契约纠纷化解共同体。
郭金金[8](2020)在《租购并举制度下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为遏制房价过速上涨,缓解住房市场供求矛盾,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把“租购并举”作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旨在推动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完善住房市场调节机制。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重售轻租”等诸多原因,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缓慢,发展过程中尚面临不少问题,如租赁住房供给总量不足,供需结构失衡;租赁住房供给渠道狭隘,供给主体动力不足;住房租赁监管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住房租赁法律法规不完善,租赁权益保障不足等,迫切需要对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进行系统审视,结合当前租购并举政策环境,厘清多方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及其行为互动策略,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本研究在梳理相关理论基础与文献成果,总结比较国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现状,深入分析租购并举制度的政策内涵及其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影响,探究在租购并举制度下各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互动演化及其均衡策略,为规范我国租赁市场秩序,加快租购并举政策的有效落地提供建议。本文主要工作及研究成果如下:(1)系统梳理了住房租赁的有关研究基础与国际实践经验。通过总结与比较发达国家住房租赁制度改革与实践经验,分析了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根本原因:消费者“重购轻租”,承租人权益保护不足;租赁住房房源渠道狭窄,供给总量不足,存在结构性错配,企业参与租赁业务的动力不足;法律法体系不完善,市场监管不足。因此,要促进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租购并举长效机制,需要首先明确租购并举制度的政策内涵及影响,厘清住房租赁市场各主体利益诉求及其博弈关系。(2)分析了租购并举制度对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影响。在分析租购并举制度的实施背景的基础上,对其政策内容及政策结构进行探究,发现:在租购并举相关政策中,环境型政策运用最多,供给型政策次之,而需求型政策最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租赁住房市场的影响,研究表明:对租赁住房供给主体来说,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给、税费优惠政策激励、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创新、保障租赁住房多渠道供给等政策均为有利于促进供给;对于消费者来说,政策执行使得承租人权益保障逐步加强,加快租购同权落地,逐渐引导消费者改变住房消费观念;对于监管主体(政府)来说:政策实施使得市场监管逐步加强,有利于实现中央政府保障民生的目标诉求,减少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地方政府监管成本,提高其声誉。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激励与监管理论,提出了租购并举制度下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整体概念模型。(3)央地政府间租购并举政策执行的演化博弈分析。引入市场结构影响因子、奖励力度、处罚力度等参数构建演化博弈模型,研究了不同情形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动态演化稳定策略,并在此基础上运用Matlab软件进行仿真,分析了各种约束条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策略选择及其策略演化过程,探究了结构影响因子、奖励力度、处罚力度等主要参数对央地政府行为策略演化稳定状态的影响,提出了政策执行监管的有效建议。(4)政府、企业与消费者间住房租赁激励监管演化博弈研究。基于租购并举制度实施的激励与监管视角,构建了政府、企业与消费者共同参与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三个主体在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实施过程中的策略互动过程及其演化稳定均衡策略,并运用Matlab软件进行数值仿真。结果表明:政府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励补贴、处罚力度、企业主动与被动参与住房租赁业务的净收益差额是影响企业行为策略选择的主要因素,对企业选择主动参与住房租赁策略有正向影响;政府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与补贴、消费者租房和买房的净收益差额是影响消费者行为策略选择的主要因素,对消费者选择租赁策略有正向影响。(5)出租人住房出租行为监管的演化博弈研究。基于有限理性特征,建立演化博弈模型探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出租人住房出租的监管策略,并运用Matlab软件进行数值仿真。结果表明:对于出租人来说,当其付出的违规处罚代价高于违规多得的净收益与被跨级监管发现违规概率的比值时,其最优策略选择就是合规出租;反之,出租人会选择违规出租策略。对于政府来说,当监管收益高于其监管成本时,其最优策略即为监管;当政府监管收益小于其监管成本与失职处罚的差额时,其最优策略为不监管。(6)房产中介机构服务监管维权威慑博弈研究。基于房产中介服务监管维权纠纷问题,构建政府监管部门、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屋承租人三方共同参与的监管维权威慑博弈模型,并进行模型求解,分析了模型威慑均衡、挑战均衡和分离均衡三种均衡状态的实现条件。研究表明:承租人维权行为对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具有重要作用,纠纷处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激发承租人正当维权的关键所在。应以培育强硬型政府监管部门和承租人为目标,降低房地产中介机构与政府监管部门、承租人产生冲突的感知价值,以实现维权纠纷处置的威慑均衡;以维权表象透视事件本质,重点关注房地产中介机构对侵权行为处理的态度、措施及决心,有针对性采取监管策略与处理措施;注重通过承租人反馈获得有效信息,有效发挥其维权监管约束作用。(7)结论与展望。对本文的研究工作与研究结论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了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建议,以加快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租购并举制度有效实施,并针对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指出了未来研究方向。
王海荣[9](2019)在《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城市作为一个人口聚集性生存的空间存在,其空间本身不再被看成是死亡的、固定的、非辩证的、静止的容器,而是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建构性的力量,影响着社会关系、利益结构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变化。它在扩张、更新、重组,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速流动和剧烈变化;它背后有国家/政府的主导、市场的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各种利益主体围绕空间资源在互相博弈。空间反映着国家与城市中不同社会主体间的权力关系,同时,空间的边界规定着城市与国家的关系;空间是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国家要在有界空间范围内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服务于国家建设的政治目的,同时,也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可能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诉诸城市空间治理,防范和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风险与危机,协调多元空间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维持国家的一体化发展与社会秩序稳定。本文以空间理论和城市政治理论为理论资源,梳理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历史变迁,从城市空间治理背后的政治意义和所要面对的城市空间问题两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要进行城市空间治理,继而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空间生产与治理上的表现和具体化。解释这种体制是如何在推行非均衡空间发展战略的情况下,维持了中国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城市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以及它本身在城市空间生产和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最后试图提出推进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路径。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起点。城市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战略空间。对于中国而言,在超大规模的地域范围内,在多元民族、区域、文化、阶层的社会结构中推进现代化进程,空间是国家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国家基于不同历史时期特定的战略需要,有选择性地干预地理空间,介入城市空间生产,促进城市空间治理转型与变迁,进而引发了不同的空间效应和结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内容从巩固新生政权、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变,城市空间生产经历了从强调空间控制、空间商品化、突出空间公共性质向空间多重属性全面发展的转变,城市空间治理模式经历了管理型地方政府、经营型地方政府、服务型地方政府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方向转变。空间始终内在于整个国家治理和城市治理过程之中,与国家建设联系在一起,对于维持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但是,城市空间治理的内在矛盾也带来了空间难题,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且差异化特征明显。这体现为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层面的一种叠加式的城市空间结构问题,而由此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使城市内部面临失序、分裂和碎片化的风险,使国家的合法性和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现实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凸显了城市治理的空间维度。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层面上的体现,也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单一制国家决定了它通过城市空间治理既要实现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又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从本质上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是党运用国家权力并动用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城市空间生产层面促进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并解决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城市空间问题的过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包括党的领导、中央与地方的府际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在空间生产维度上,包括这种体制对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重属性的生产。国家与城市中的不同权力主体介入城市空间生产形塑着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模式。但是,不同治理主体空间生产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失衡也是引发城市空间问题的根源。党和国家追求对城市空间生产的控制与秩序,以维护政治的合法性;市场参与者通过开发、建设、运营各种生产性和消费性空间,实现资本的增值;城市中的广大市民则试图维护具有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既是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动力机制又引发了城市空间问题,既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内在逻辑的反映,又构成了城市空间治理的现实挑战。面对城市空间治理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城市空间问题,我们应当从权力结构和空间生产的维度上探索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协调和理顺多元空间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即,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宏观统筹与引导、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政府对社会的培育与引导。在空间生产维度上,推进城市空间多重属性的全面发展。即,在城市经济空间生产上坚持科学与创新、在城市政治空间生产上注重包容与协商、在城市社会空间生产上秉持公平与共享、在城市文化空间生产上突出特色与传承、在城市生态空间生产上强调绿色与低碳。
韩东[10](2019)在《农民工就业质量研究 ——基于与城镇职工的比较》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的规模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88亿人。规模庞大的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他们主要分布在建筑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与农民工稳定增长的就业数量相比,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却不容乐观,工资水平低、工作时间长、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小、劳动合同缺失、就业满意度低等问题已成为常态化,这不仅关系到农民工自身的发展,更关系到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因此,对农民工就业质量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就业质量的“高”与“低”是相对的,需要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质量进行比较方能得出定论。然而,现有研究多是关注农民工群体本身的就业质量,而对于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质量差异的关注尚显不足。因此,本研究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质量进行横向比较,探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质量是否存在差异。在此基础上,考察个体特征、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就业特征和区域特征对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就业质量的影响,探讨上述因素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质量的影响是否相似。首先,基于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20082018年期间发布的宏观数据,从宏观层面考察近十年间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变动趋势,发现农民工就业质量的某些维度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而某些维度尚未得到有效改善。从工资收入来看,农民工工资收入在过去的十年间提升最为明显,但与城镇职工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从工作时间来看,农民工超时劳动情况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但劳动时间长、超时劳动仍然是常态。从社会保障来看,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的人数有所增加,但大多数农民工仍然游离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从劳动关系来看,农民工劳动合同缺失现象尚未得到有效改善,近年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甚至有所下降。从就业满意度来看,农民工就业满意度整体较低,但相对高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其次,基于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从微观层面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作条件及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相较于城镇职工,农民工工资收入相对较低,农民工超时劳动现象也相对更为严重,农民工长时间的劳动供给与其较低的工资收入形成鲜明的反差。就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的影响因素而言,个体特征、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就业特征和区域特征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的影响呈现出高度相似性。然而,就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作时间的影响因素而言,个体特征、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就业特征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作时间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具体表现为工会作为组织型社会资本,仅降低了城镇职工超时劳动的可能性,而未对农民工工作时间带来保障。第三,基于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从微观层面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及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相较于城镇职工,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问题更为突出。个体特征、人力资本、就业特征和区域特征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障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具体表现为健康状况仅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情况有显着影响,单位性质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障情况的影响略有不同。第四,基于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从微观层面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相较于城镇职工,农民工劳动合同缺失现象更为突出,劳动合同短期化特征也更为明显。个体特征、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就业特征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具体表现为性别仅对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有显着影响,单位性质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影响略有不同。第五,基于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从微观层面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及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由于参照群体不同,农民工对于就业的预期与其实际的就业状况相对较为匹配,因此农民工就业满意度相对高于城镇职工。个体特征、人力资本、就业特征和区域特征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受教育年限和职业层次仅对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有显着影响,具体表现为受教育程度越高、职业层次越高的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越高;工作时间仅对农民工就业满意度有显着影响,具体表现为超时劳动仅制约了农民工就业满意度的提升;务工地区仅对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有显着影响,具体表现为西部地区的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高于东部地区的城镇职工。最后,基于研究的主要结论,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农民工就业质量提升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加强非公单位的工会建设力度、完善建筑业劳务用工模式等对策建议。
二、加强规范管理 树立维权意识——部分城市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措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规范管理 树立维权意识——部分城市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措施(论文提纲范文)
(1)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界定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住房公积金 |
2.1.2 住房公积金缴存 |
2.1.3 住房公积金补缴 |
2.2 住房公积金制度理论支撑体系 |
2.2.1 公平性理论 |
2.2.2 地方治理理论 |
2.2.3 社会保障理论 |
第三章 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制度及其现状 |
3.1 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及执行情况 |
3.1.1 探索起步阶段(1995年12月~2003年12月) |
3.1.2 巩固发展阶段(2004年01月至今) |
3.1.3 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
3.2 住房公积金补缴制度 |
3.2.1 住房公积金补缴的主体规定 |
3.2.2 住房公积金补缴的对象规定 |
3.2.3 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规定 |
3.2.4 住房公积金补缴时限规定 |
3.2.5 住房公积金补缴程序规定 |
3.3 当前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现状 |
3.3.1 职工补缴要求时限为不限时 |
3.3.2 职工补缴诉求方式多为间接投诉 |
3.3.3 补缴诉求主体多为离退休职工 |
3.3.4 补缴诉求形态多为群体 |
第四章 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存在的问题 |
4.1 企业未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
4.1.1 企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缺乏积极性 |
4.1.2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不到位 |
4.1.3 政府协调性不足,态度不明确 |
4.2 职工的补缴诉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 |
4.2.1 历史遗留的初期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足问题 |
4.2.2 补缴追溯时效和时长认定难 |
4.2.3 补缴基数认定难 |
4.2.4 存在少量“有意”补缴的现象 |
4.3 职工补缴问题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的问题 |
4.3.1 管理者信用受损 |
4.3.2 企业无法有序经营 |
4.3.3 社会稳定性缺失 |
第五章 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问题的原因 |
5.1 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够广 |
5.1.1 企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足 |
5.1.2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执法难度较高 |
5.1.3 政府行政推动相对滞后且认识不足 |
5.2 住房公积金补缴政策不完善 |
5.2.1 历史缴存问题有待解决 |
5.2.2 补缴追溯时效和时长认定存在争议 |
5.2.3 补缴基数认定存在争议 |
5.2.4 补缴审核不到位 |
5.2.5 企业补缴成本巨大 |
5.3 住房公积金制度未能随时代变化而及时调整 |
第六章 解决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问题的对策建议 |
6.1 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
6.1.1 加强宣传发动,增强全员参缴意识 |
6.1.2 加大监察力度,稳步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 |
6.1.3 争取政府支持,注重与相关职能机关的制度协作性 |
6.2 建立健全相关住房公积金补缴政策 |
6.2.1 限时清理历史补缴 |
6.2.2 明确权利主张时效及补缴的最长期限 |
6.2.3 明确住房公积金补缴基数 |
6.2.4 加强住房公积金补缴的审核 |
6.2.5 政府可提供一定的补缴补助 |
6.3 确立公积金制度的法治地位 |
6.3.1 建议政府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6.3.2 政府应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困境与优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目的 |
(三) 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述评 |
三、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 相关概念 |
(二) 理论基础 |
四、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历程及现状 |
一、E市总体情况 |
二、E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历程及现状 |
三、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历程及现状 |
(一) 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历程 |
(二) 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现状 |
第二章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困境及成因 |
一、新型城镇化背景下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困境 |
(一) 缴存方面困境 |
(二) 使用方面困境 |
(三) 其他方面困境 |
二、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困境的成因 |
(一) 执法制度不健全、执法力量较薄弱 |
(二) 企业及职工自觉缴存意识不高,人员流动性大 |
(三) 缺少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 |
(四) 贷款政策在实际运行中受限 |
第三章 部分国家住房保障制度介绍及经验启示 |
一、部分国家住房保障制度介绍 |
(一) 韩国住房保障制度 |
(二) 日本公共住宅供给体系 |
(三)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 |
二、部分国家住房保障制度对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启示 |
(一) 住有所居亮点在于拥抱新市民特殊群体 |
(二) 住有所居重点在于创新住房公积金制度 |
(三) 住有所居支点在于发挥住房金融的作用 |
(四) 良好的城市管理让市民乐居更有获得感 |
第四章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化路径 |
一、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强化缴存执法手段 |
(一) 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二) 依靠地方政府行政推动 |
(三) 强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执法力度 |
二、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建缴意识 |
(一) 增强宣传意识,建设宣传队伍 |
(二) 宣传普惠思想,消除不良影响 |
(三) 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 |
三、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创新为民服务方式 |
(一) 打通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壁垒 |
(二) 打造线上全流程服务模式 |
(三) 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
(四)建立自愿缴存公积金制度 |
四、优化内部管理体制,加大公积金监管力度 |
(一)运用征信|艮告审查机制,构建信用等级评定体系 |
(二) 调整贷款高低限额,确定级差贷款机制 |
(三) 完善贷后检查机制,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
(四) 引入外部审查机构,保障专项资金安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依据 |
二、研究现状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简评 |
三、研究逻辑与方法 |
(一)研究逻辑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劳动关系 |
(二)劳动关系冲突 |
(三)和谐劳动关系 |
二、基础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在海外的发展 |
(三)其它劳动关系理论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逻辑分析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逻辑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中国共产党的“两个先锋队”属性所决定的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所决定的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历史逻辑 |
(一)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最高目标 |
(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方针 |
(三)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逻辑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企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探索 |
一、和谐劳动关系的探索过程 |
(一)“劳资两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 |
(二)调整劳资关系: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 |
(三)建立制度体系: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实践 |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成效 |
(一)职工合法权益逐步得到保障 |
(二)职工参与制度逐步建构与完善 |
(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 |
(四)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逐步建立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经验 |
(一)以党的领导为核心 |
(二)多方参与,以工会为主体 |
(三)以劳资和谐为核心理念 |
(四)以协商协调为主要手段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探索 |
一、理论探索的基本过程 |
(一)和谐劳动关系命题的提出 |
(二)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的基本形成 |
(三)和谐劳动关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在中国的最新发展 |
二、理论探索的主要成果 |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逐步确立 |
(二)在宏观层面,积极创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
(三)在中观层面,加强区域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
(四)在微观层面,大力推进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建设 |
(五)在操作层面,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风险评估机制 |
三、理论成果的生成逻辑 |
(一)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国情特征 |
(二)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初级阶段特征 |
(三)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
四、理论成果的历史地位 |
(一)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 |
(二)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对实践有反作用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问题剖析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统一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尚未形成 |
(二)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
(三)冲突事件破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所有制结构变化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影响 |
(二)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 |
(三)经济下行压力和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 |
(四)农民工群体和职工队伍不稳定因素的影响 |
(五) “三新”模式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
(六)新媒体广泛应用和外部势力渗透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案例分析 |
一、实验探索:正在形成的地方/基层经验 |
(一)激活基层工会:深圳工会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 |
(二)培育社会组织:狮山树本产业家园 |
(三)前端化解冲突:广州市海珠区“三方联调中心” |
二、有效化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选择 |
(一)劳资冲突的化解与路径选择 |
(二)实践探索实现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逻辑 |
三、适应与变革:中国工会在开放中演进 |
(一)演进过程中的挑战与应对局限 |
(二)在变革中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第七章 中国共产党完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和对策 |
一、进一步明确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 |
(一)以共建共享为原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二)以互利双赢为目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三)以法治方式为抓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四)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二、进一步完善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
(一)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体系 |
(二)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
(三)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 |
(四)推动实现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扩大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 |
1.3.3 研究方法 |
2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扩面状况 |
2.1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1 相关概念界定 |
2.1.2 理论基础 |
2.2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扩面现状 |
2.2.1 开展扩面工作的现实意义 |
2.2.2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发展概况 |
2.2.3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分析 |
2.2.4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扩面情况与特征 |
3 温州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的单位调查问卷分析 |
3.1 调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 |
3.1.1 单位性质 |
3.1.2 单位职工人数与缴存情况 |
3.2 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执行情况分析 |
3.2.1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
3.2.2 单位最有可能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
3.3 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调查分析 |
3.3.1 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因 |
3.3.2 单位是否打算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
3.3.3 单位有无受到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压力 |
3.4 温州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的单位调查结论 |
4 温州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的个人调查问卷分析 |
4.1 单位和个人基本情况 |
4.2 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 |
4.2.1 关于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渠道 |
4.2.2 关于对住房公积金性质的认识 |
4.2.3 单位未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
4.3 影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关键因素 |
4.3.1 职工本人是否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愿 |
4.3.2 影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
5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难点与原因分析 |
5.1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难点 |
5.2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扩面难原因分析 |
5.2.1 扩面工作进展缓慢,面临体制、机制和法制瓶颈的原因分析 |
5.2.2 政府对住房公积金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的原因分析 |
5.2.3 住房公积金扩面形式单一的原因分析 |
5.2.4 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不规范 |
5.2.5 扩面各方主体认识与参与性不足 |
6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扩面策略 |
6.1 有的放矢开展扩面宣传 |
6.1.1 注重宣传内容的针对性 |
6.1.2 注重宣传口径的合规性 |
6.1.3 注重宣传手段的实效性 |
6.2 加强信息摸排工作 |
6.3 健全扩面工作组织体系 |
6.3.1 构建网格体系 |
6.3.2 理清建制流程 |
6.3.3 明确扩面责任 |
6.4 创建“合力扩面”工作平台 |
6.4.1 借助银行扩面,强化“存扩挂钩” |
6.4.2 发挥部门合力,强化执法实效 |
6.4.3 用好行业协会推进扩面开展 |
6.4.4 将建缴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 |
6.5 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扩面实效 |
6.5.1 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举措 |
6.5.2 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 |
6.5.3 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满意窗口 |
6.5.4 推进网厅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 |
6.5.5 开展“公积金+金融”,大力推进“就近办” |
6.5.6 推行“无偿代办”,主动对接建制 |
6.6 关注合理需求,实现以用促缴 |
6.6.1 重视“租购并举”新时代下住房领域的新问题 |
6.6.2 “以用促缴”,关注缴存者的合理使用需求 |
结论 |
附录一 温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5)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执行偏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研究理论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一、住房公积金 |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 |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执行 |
第二节 研究理论 |
一、史密斯模型概述 |
二、史密斯模型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中的运用 |
第三章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执行现状 |
第一节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
一、组织职能定位 |
二、领导和管理体制 |
三、组织架构 |
第二节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的基本情况 |
一、归集政策的执行情况 |
二、支取政策的执行情况 |
三、贷款政策的执行情况 |
第三节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取得的成果 |
一、缴存扩面取得新进展 |
二、基本住房消费支持有力 |
三、职工住房消费压力得到缓解 |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建康发展 |
第四章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偏差的表现及成因 |
第一节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调查情况分析 |
一、调查问卷与访谈提纲的设计 |
二、问卷调查及访谈结果分析 |
第二节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偏差的表现 |
一、附加式的政策执行 |
二、残缺式的政策执行 |
三、替代式的政策执行 |
第三节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偏差的成因 |
一、政策设计存在问题 |
二、执行主体执行不力 |
三、政策环境造成限制 |
四、目标群体积极性低 |
第五章 国内其他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内其他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的经验 |
一、上海市执法检查力度大 |
二、深圳市信息化水平高 |
三、江浙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
第二节 国内其他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经验的启示 |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提高结构平衡性 |
二、拓展网络平台信息服务范围以提升便民度 |
三、深化跨地区资金融通以降低资金流动性 |
第六章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偏差的矫正对策 |
第一节 完善相关政策设计 |
一、加强政策设计的法律保障 |
二、调整准入规定 |
三、明确住房公积金定位 |
四、减少限制条件 |
第二节 提升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行力 |
一、提升工作人员素质 |
二、推进各组织机构的信息共享 |
三、完善责任激励机制 |
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
第三节 改善政策执行环境 |
一、改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的执法环境 |
二、加大国家财政投入与完善住房补贴机制 |
第四节 提高目标群体的参与度 |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
二、提高民众权益保障意识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情况访谈提纲 |
个人简历 |
(6)DZ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思路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数据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数据 |
2.文献综述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1 国内研究综述 |
2.1.2 国外研究综述 |
2.2 理论基础 |
2.2.1 房地产开发的风险内涵 |
2.2.2 房地产开发的风险特征 |
2.3 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政策梳理 |
3 DZ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过程与现状 |
3.1 DZ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
3.1.1 历史沿革和发展轨迹 |
3.1.2 DZ公司风险管理现状 |
3.1.3 自贡市住房问题调研 |
3.2 DZ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过程 |
3.3 DZ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风险管理现状 |
4 DZ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风险识别 |
4.1 竞争性风险 |
4.1.1 外来竞争者激增 |
4.1.2 市场供大于求 |
4.1.3 产品竞争力缺失 |
4.2 流动性风险 |
4.2.1 产品积压严重 |
4.2.2 产品变现率低 |
4.2.3 高杠杆融资 |
4.3 政策风险 |
4.3.1 楼市调控风险 |
4.3.2 区域规划风险 |
4.3.3 税收政策风险 |
4.4 法律风险 |
4.4.1 内部法律风险 |
4.4.2 外部法律风险 |
5 DZ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风险成因分析 |
5.1 竞争不确定性 |
5.1.1 房地产商向中小城市转移 |
5.1.2 产品同质化严重 |
5.1.3 产品线单一附加值低 |
5.2 现金流无稳定性 |
5.2.1 过度投资资金周转困难 |
5.2.2 产品交易受限资金难变现 |
5.2.3 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单一 |
5.3 政策不确定性 |
5.3.1 行业调控政策偶然性 |
5.3.2 政府总体规划重心转移 |
5.3.3 税收优惠向民生工程倾斜 |
5.4 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 |
5.4.1 暗藏内部法律隐患 |
5.4.2 外部法律危机激增 |
6 DZ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风险防范 |
6.1 实行按需供应的策略 |
6.1.1 竞争由被动变主动 |
6.1.2 根据市场需求定位产品 |
6.1.3 丰富产品线提高产品附加值 |
6.2 加强内部资金监管策略 |
6.2.1 加强投资可行性论证 |
6.2.2 清除交易障碍 |
6.2.3 守住杠杆红线,拓宽融资渠道 |
6.3 制定以政策为导向的策略 |
6.3.1 提高产业预判精准度 |
6.3.2 掌握信息及时调整方案 |
6.3.3 积极投资惠民工程 |
6.4 强化公司法律能力建设 |
6.4.1 强化公司内部法律能力建设 |
6.4.2 注重公司外部法律能力建设 |
7 研究结论与启示 |
7.1 结论 |
7.2 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农村秩序具有契约偏好 |
一、农村契约具有构造社会秩序的作用 |
二、诸多与农村契约相关的问题有待解决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的:推动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和法治化 |
二、研究内容: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和私人事务契约 |
第四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契约”及其与“合同”的异同 |
二、农村契约 |
三、农村契约秩序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 |
一、资源类合同 |
二、资产类合同 |
三、资金类合同 |
四、其他类合同 |
第二节 契约合意下的村民自治规约 |
一、延庆区村民自治规约的总体样态 |
二、村规民约 |
三、村民自治章程 |
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
第二章 北京市延庆区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一节 农户家庭承包及流转合同 |
一、农户家庭承包合同 |
二、土地流转合同 |
第二节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 |
一、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意愿强烈 |
二、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三节 农村家事契约 |
一、婚姻契约 |
二、分家协议 |
第三章 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产权价值 |
第一节 产权与农村契约秩序的关系 |
一、产权明晰是契约秩序形成的前提 |
二、产权具有相对性 |
三、实现产权价值是契约秩序的主要功能 |
第二节 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价值实现 |
一、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人及产权内容 |
二、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三节 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 |
一、家与户的关系 |
二、家庭结构 |
三、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四节 宅基地的产权限制及其价值实现 |
一、宅基地的产权限制政策 |
二、宅基地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五节 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与攫取 |
一、当前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状况 |
二、农用地的产权价值攫取 |
三、农用地产权价值最大化的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农村契约形式的规范化 |
一、立法对农村契约形式的规制 |
二、农村契约的实然形式 |
三、农村契约形式现存问题及解决方案 |
第二节 农村契约内容的法治化 |
一、立法对农村契约内容的规制 |
二、完善农村契约文本内容 |
三、农村契约内容的法治化问题及解决方案 |
第三节 以法治方式推动农村契约履行 |
一、农村契约履行状况 |
二、公权机关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应发挥的作用 |
第四节 农村契约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 |
一、农村契约纠纷的主要类型及发生原因 |
二、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8)租购并举制度下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主要创新点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综述 |
2.1 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理论基础 |
2.1.1 政策执行理论 |
2.1.2 市场监管理论 |
2.1.3 演化博弈理论 |
2.1.4 供求理论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住房的属性 |
2.2.2 住房租赁市场的界定 |
2.2.3 住房租赁的交易模式及特点 |
2.2.4 住房租赁市场核心利益主体的界定 |
2.3 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的相关研究 |
2.3.1 租购并举制度影响的相关研究 |
2.3.2 央地政府关系的相关研究 |
2.3.3 住房租赁激励的相关研究 |
2.3.4 住房租赁监管的相关研究 |
2.3.5 住房租赁市场主体行为博弈的相关研究 |
2.4 国际住房租赁制度改革与实践经验 |
2.4.1 美国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2 德国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3 新加坡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4 日本与英国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5 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状及成因 |
2.5 研究评述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租购并举制度对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影响研究 |
3.1 租购并举制度的实施背景及主要政策内容 |
3.1.1 租购并举制度的实施背景 |
3.1.2 租购并举制度下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 |
3.2 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租赁住房供给主体的影响 |
3.2.1 增加租赁用地供给助力企业新建租赁住房 |
3.2.2 税费优惠政策激励租赁住房供给 |
3.2.3 金融产品创新解决住房租赁企业融资困境 |
3.2.4 多项政策举措保障租赁住房多渠道供给 |
3.3 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租赁住房需求主体的影响 |
3.3.1 实证研究 |
3.3.2 承租人权益保障逐步加强 |
3.3.3 “租购同权”逐步落地 |
3.3.4 引导消费者逐步改变住房消费观念 |
3.4 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住房租赁监管主体的影响 |
3.4.1 住房租赁市场监管逐步加强 |
3.4.2 有利于实现中央政府保障民生的目标诉求 |
3.4.3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 |
3.4.4 地方政府监管成本增加,声誉提升 |
3.5 租购并举制度下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概念模型 |
3.5.1 概念模型的提出 |
3.5.2 央地政府间租购并举政策执行的激励与监管演化博弈概念模型 |
3.5.3 政府、企业与消费者间住房租赁激励监管演化博弈概念模型 |
3.5.4 出租人住房出租行为监管的演化博弈概念模型 |
3.5.5 房产中介租赁服务监管维权威慑博弈概念模型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央地政府间租购并举政策执行的激励与监管演化博弈 |
4.1 博弈机理分析 |
4.2 模型构建 |
4.2.1 模型假设 |
4.2.2 支付矩阵 |
4.3 模型求解及仿真 |
4.3.1 系统局部均衡点 |
4.3.2 演化稳定策略及仿真 |
4.4 主要参数对策略演化的影响 |
4.4.1 市场结构影响因子对策略演化的影响 |
4.4.2 奖励力度对央地政府策略演化的影响 |
4.4.3 处罚力度对央地政府策略演化的影响 |
4.5 研究结论与建议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租赁企业和消费者间住房租赁激励监管演化博弈 |
5.1 博弈机理分析 |
5.1.1 政府与住房租赁企业间的博弈关系 |
5.1.2 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关系 |
5.1.3 住房租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关系 |
5.2 模型构建 |
5.2.1 模型假设 |
5.2.2 支付矩阵 |
5.3 模型求解及仿真 |
5.3.1 复制动态方程 |
5.3.2 均衡点的稳定性及其仿真 |
5.4 研究结论与建议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出租人住房出租行为监管演化博弈 |
6.1 博弈机理分析 |
6.2 模型构建 |
6.2.1 模型假设 |
6.2.2 支付矩阵 |
6.3 模型求解及仿真 |
6.3.1 系统局部均衡点 |
6.3.2 演化稳定策略ESS |
6.3.3 模型演化仿真 |
6.4 研究结论与建议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房产中介租赁服务监管维权威慑博弈 |
7.1 模型构建 |
7.1.1 模型假设 |
7.1.2 模型构建 |
7.2 模型求解 |
7.2.1 政府监管部门行为分析 |
7.2.2 房屋承租人行为分析 |
7.2.3 房产中介机构行为分析 |
7.2.4 均衡求解 |
7.3 模型分析 |
7.3.1 培育强硬型房屋承租人的策略 |
7.3.2 针对强硬型房产中介机构的策略 |
7.3.3 针对软弱型房产中介机构的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建议及措施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着 |
致谢 |
(9)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二)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分析方法 |
(二)比较研究方法 |
(三)文献分析方法 |
五、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空间与空间生产 |
(二)治理与城市治理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国家空间理论 |
(二)城市治理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城市权力结构维度的三对关系 |
(二)城市空间生产维度的五重属性 |
第二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过程与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1949-1978:巩固新生政权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单位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中央国家”: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二节 1978-2002:促进经济增长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经营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竞争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节 2002-2012: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社会回归”: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平衡策略”: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四节 2012-2018: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全面深度改革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与问题对象 |
第一节 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 |
一、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 |
二、中国国家建设与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关系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转型的特点 |
第二节 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问题对象 |
一、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 |
二、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表现形式 |
三、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特点 |
第四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 |
第一节 内在逻辑: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特殊性与优越性 |
一、领导核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国共产党” |
二、集权与分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三、有为与有效: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四、主导与自主: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关系 |
第二节 现实挑战:城市空间生产逻辑的冲突与失衡 |
一、基于政治建构的权力逻辑:作为控制与秩序的空间 |
二、基于资本增值的市场逻辑:作为生产与消费对象的空间 |
三、基于生活需要的社会逻辑:作为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 |
第五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 |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结构 |
一、全面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领导 |
二、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四、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城市空间属性的生产 |
一、城市经济空间的生产坚持科学和创新 |
二、城市政治空间的生产注重包容与协商 |
三、城市社会空间的生产秉承公平与共享 |
四、城市文化空间的生产突出特色与传承 |
五、城市生态空间的生产强调绿色与低碳 |
结语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农民工就业质量研究 ——基于与城镇职工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就业质量的概念与内涵 |
1.2.2 就业质量的评价方法 |
1.2.3 农民工就业质量现状 |
1.2.4 农民工就业质量影响因素 |
1.2.5 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对策 |
1.2.6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3.3 数据来源 |
1.3.4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之处 |
1.4.2 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民工 |
2.1.2 就业质量 |
2.1.3 农民工就业质量 |
2.1.4 城镇职工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口迁移理论 |
2.2.2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与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 |
2.2.3 人力资本理论 |
2.2.4 社会资本理论 |
2.2.5 社会保障理论 |
2.2.6 相对剥夺感理论 |
第3章 农民工就业质量变动趋势的宏观考察 |
3.1 农民工就业特征 |
3.1.1 农民工就业数量稳定增长 |
3.1.2 农民工就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 |
3.1.3 农民工就业方式以受雇为主 |
3.1.4 农民工就业稳定性较低 |
3.1.5 农民工维权途径呈现出一定的新特征 |
3.1.6 农民工求职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
3.2 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变动趋势 |
3.2.1 农民工工作条件的变动趋势 |
3.2.2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变动趋势 |
3.2.3 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变动趋势 |
3.2.4 农民工就业满意度的变动趋势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民工工作条件:与城镇职工的比较 |
4.1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作条件的比较 |
4.1.1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的比较 |
4.1.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作时间的比较 |
4.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2.1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
4.2.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影响因素的OLS回归结果 |
4.2.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
4.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超时劳动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3.1 农民工超时劳动的群体差异 |
4.3.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超时劳动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
4.3.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超时劳动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民工社会保障:与城镇职工的比较 |
5.1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状况的比较 |
5.2 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的群体差异 |
5.2.1 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的个体特征差异 |
5.2.2 不同人力资本状况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差异 |
5.2.3 不同就业特征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差异 |
5.2.4 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的区域差异 |
5.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
5.3.1 变量选择 |
5.3.2 实证分析结果 |
5.4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民工劳动关系:与城镇职工的比较 |
6.1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比较 |
6.2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群体差异 |
6.2.1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个体特征差异 |
6.2.2 不同人力资本状况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
6.2.3 社会资本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
6.2.4 不同就业特征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
6.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6.3.1 变量选择 |
6.3.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
6.4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农民工就业满意度:与城镇职工的比较 |
7.1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的比较 |
7.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7.2.1 模型与变量 |
7.2.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影响因素的Probit回归分析 |
7.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1.1 农民工就业质量各维度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 |
8.1.2 农民工就业质量各维度之间的相互作用 |
8.1.3 农民工劳动合同缺失问题更具一般性 |
8.1.4 农民工就业质量呈现出一定的行业分割,其中建筑业农民工就业质量问题最为突出 |
8.1.5 人力资本的提升整体上能够促进农民工就业质量的提升 |
8.1.6 社会资本在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方面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 |
8.1.7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就业质量存在的共性问题 |
8.2 对策建议 |
8.2.1 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缩小农民工与城镇职工收入差距 |
8.2.2 合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 |
8.2.3 提高城镇社会保障对农民工的覆盖率,建立与农民工特点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
8.2.4 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发挥劳动合同对于农民工就业质量的保障效应 |
8.2.5 加强农民工人力资本开发,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 |
8.2.6 加强非公单位的工会建设力度,对《工会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增强农民工维权能力 |
8.2.7 完善建筑业劳务用工模式,提升建筑业农民工就业质量 |
8.2.8 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提高农民工就业满意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加强规范管理 树立维权意识——部分城市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 [1]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张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4)
- [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E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困境与优化路径研究[D]. 陆润良. 苏州大学, 2020(03)
- [3]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 雷江平.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9)
- [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扩大问题及对策研究[D]. 胡环环.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0(09)
- [5]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执行偏差研究[D]. 涂婉华. 华侨大学, 2020(01)
- [6]DZ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风险研究[D]. 林莉. 西南大学, 2020(01)
- [7]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D]. 李树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8]租购并举制度下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研究[D]. 郭金金.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8)
- [9]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D]. 王海荣. 吉林大学, 2019(02)
- [10]农民工就业质量研究 ——基于与城镇职工的比较[D]. 韩东. 吉林大学, 2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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