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富》预言2000年投资趋势(论文文献综述)
聂世坤[1](2021)在《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遭受的全球范围内“双反”,即“反倾销”“反补贴”贸易摩擦频次与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呈同方向变化,故而国内学界将以规避双反调查、绕开贸易壁垒为代表的市场寻求视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第一大动机。不过,近年来对外投资的出口替代效应正在悄然变化。2016年以来美国不断加大对华“双反”调查力度,导致我国对美主要产品出口虽在总量上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相较之前大幅下滑。可以预见,受美方“双反”调查频频光顾的某些产业未来对美出口形势不容乐观,甚至有可能出现负增长。值得关注的是,出口受阻并没有像2007~2010年那般推动赴美投资的增加,相反,近三年我国对美直接投资骤降62.16%。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除对美以外的对其他国家的直接投资也在持续萎缩。国内学界对这一现象给出的解释是,对美投资的减少是因为特朗普以“公平贸易”为由发起对华贸易战,导致对美投资风险激增,抑制了我国企业赴美实施跨国并购的动机。而对非美国家直接投资的减少,主要是因中国政府加大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力度所致。问题是,我国政府选择在这一敏感时间收紧审批权限,遏制非理性投资,未尝没有对中美关系未来走向的考量。中美贸易摩擦是否抑制了国内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倘若存在负面影响,这其中的作用机制又是什么?显然,主流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没法给出有效的解释。为此,参考已有文献,借鉴国际政治经济学有关理论,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本文构建了一个包括“体系——国家——企业”三个层次的整合性理论框架,用以阐释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会使第三国对崛起国的引资政策表现出特定的政治倾向,进而影响企业跨国投资行为。其次,以该理论框架为指导,依据提取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与中美贸易摩擦的特征事实,在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模型的基础上,力图通过引入金融契约和企业异质性对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的差异化表现给出合理解释。进一步,通过引入中美贸易摩擦变量将政治风险内生化后,在微观层次上诠释中美贸易博弈对我国企业跨国投资活动的影响。再次,针对理论模型所得结论,论文以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在控制了个体效应与时间效应的基础上进行了检验。针对实证检验中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与样本选择偏差,论文以系统GMM模型及Heckman两阶段模型进行复验,以此提升检验结论的稳健性。最后,论文从时间异质性及国家异质性两个视角检验了中美战略博弈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的差异化表现。本文研究所得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中美贸易摩擦的基本性质是霸权国为维护自身霸权对崛起国进行战略遏制,迟滞其崛起时间;而崛起国为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被迫采取反制措施,由此引发两大国战略博弈甚至对抗。第二,鉴于中美两国特殊的政治身份以及两国经济体量巨大,其战略博弈必然对整个国际政治经济体系构成实质性影响,导致我国对外投资过程中存在“第三国”效应,即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因美国的影响而表现出特定的政治倾向。第三,尽管中美贸易摩擦会影响到我国直接投资的总体发展,但这种影响因东道国不同而有异,因企业不同而有别。原因之一是国家异质性,即东道国对华经济政策既受到美国对华遏制战略的影响,亦会受到国内利益集团政治活动的影响,两相作用下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不一定表现出负面的政治态度。另一个原因是企业异质性,即中美贸易摩擦对国内企业跨国投资的影响,会因企业较强的政治风险管控、政府公关、外事宣传等政治活动能力而被削弱。第四,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我国企业跨国投资活动的机制是,两国战略博弈通过中国与东道国的双边政治关系及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的双重中介,影响经营者对投资项目未来预期收益及风险的评价,进而调节经营者投资动机及优势,介入其对外投资策略的选择。第五,除制度寻求型投资外,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其他类型直接投资所表现出的是一种调节企业经营者投资动机及优势的间接的负面影响。换言之,经营者跨国投资动机及优势存在与否,根本上并不由中美战略博弈所决定,但会受其调节而受到抑制。一旦未来局势明朗,两国关系缓和,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包括对美投资,仍然将会向好发展。第六,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由于中美贸易摩擦与中美双边政治关系的联动性增强,导致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显着增强。第七,中美战略博弈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在不同的国家样本组上表现不一,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且这种影响的路径在中高收入国家与中低收入国家上也有差别。根据以上结论,论文提出旨在服务我国政府的五点建议:其一,高度重视中美战略博弈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影响;其二,加强与发达经济体的政治经济合作;其三,采用经济手段化解与中高收入国家之间的分歧,协调彼此利益,消解争端;其四,重视与中低收入国家的双边政治关系建设,尤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合作;其五,加强外交保护,为国内企业跨国投资提供政治风险对冲工具。针对有意走出国门的内地企业,论文提出三点建议:第一,重视国别风险差异,选择适宜投资策略,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第二,积极开展企业外交,加强政府公关、外事宣传等政治活动能力建设;第三,加大研发力度,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自身所有权优势。
曹文[2](2021)在《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8年金融危机后,主要经济体普遍加强外资安全审查,对全球市场和国际关系产生重要影响,成为各国政府、产业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以欧盟首个联盟层面的外资审查机制立法——《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为案例,试图回答两个重要且相互关联的问题:一是历来主张资本自由流动和投资开放的欧盟为什么建立统一的外资审查机制?二是欧盟建立的外资审查机制为什么不是美国式的强制性审查机制,而是非强制性的合作机制?既有研究未能对上述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本文充分利用国际组织、欧盟机构及其成员国三个层面的工作文件、会议记录、研究报告等大量文献,以及对欧盟官员及商会、智库人员的一手访谈资料,立足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从欧盟内部与外部因素的关联性出发,基于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行为体和一种规范性力量的“独特性”,从利益偏好、制度和规范三个维度建立分析框架,为欧盟外资政策调整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路径。本文首先在考察外资国别和产业分布的基础上,分析欧盟外资审查立法中的主要行为体——核心、外围以及中间地带成员国的利益分歧与妥协,尤其是核心国家德、法基于不同偏好的合作;第二,从权力分配与议程设置的角度梳理欧盟外资审查立法的决策制度与过程,分析共同商业政策与资本自由流动原则、欧盟机构与成员国、不同欧盟机构之间的矛盾及其协调;第三,从非物质因素的角度探讨国际投资政策的新变化及其对欧盟规范升级的影响,包括欧盟如何利用所谓“布鲁塞尔效应”,维护其规范性力量的影响力。本文认为,欧盟建立外资审查机制以及该机制非强制性的性质与特征,是欧盟成员国利益博弈、欧盟内部权力分配和国际规范变迁共同作用的结果,是欧盟一体化在外资政策领域的具体延续和应对全球化最新演变的适应性调整,其价值观念与规范认同在这一过程中具有重要影响。与美国主要出于权力竞争的目的限制外资不同,欧盟出台《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不能简单界定为保护主义措施,其目的是要在确保合法性的前提下,在经济上保障欧盟内部资本自由流动和统一市场,在政治上维护欧盟作为一个整体的的协调一致,进而强化其在国际关系中作为一种规范性力量的身份认知。本文的主要创新与理论贡献是,通过实证研究为国际政治经济学以及欧盟的研究贡献直接投资领域的案例,丰富和发展了传统的外资—东道国分析框架,尤其论证了规范等非物质因素在利益界定与制度形成中的重要性,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最新理论发展提供注脚。
王洋[3](2020)在《资管业务中“穿透式”监管理念法制化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主要是讨论资管业务中,“穿透式”理念的法制化问题。首先通过讨论资管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讨论其在我国现行的机构监管为主的金融监管模式所造成的各种问题,从而引起对穿透式理念法制化的必要性。进而,从穿透式监管的概念谈起,讨论其法学理论基础和经济学基础,包括讨论其功能监管理念和行为监管理念。进而从立法、监管执法和司法三个层面,讨论穿透式监管的法制化问题。首先,从立法层面,围绕功能监管进行分析,认为资管业务的立法应当基于其共同的法律本质及信托关系,并指出目前资管业务相关立法仍然更多是根据其机构而非产品本质进行监管,并讨论其中如何进行协调的问题。随后,讨论穿透式理念在金融监管中的问题,并以实际的行政处罚案例讨论穿透式监管的监管方法,并讨论其中的合格投资者及投资者保护等问题。最后讨论的“穿透式”理念在司法中的作用,和与此而来的金融司法与监管的协调问题,并讨论金融审判理论对于资管业务的创新应当如何进行适应。本文共五章,第一章首先对于资产管理业务进行界定,确定讨论的边界。在讨论其特有的历史沿革的过程,并指出其在这种演化中形成的监管路径依赖。从这一制度依赖的弱点出发,谈其如多层嵌套、监管套利等其出现在机构监管中的诸多问题和风险,这一点是为了确定“穿透式”理念在资管业务治理中法制化的现实必要性。第二章对于“穿透式”监管的概念进行界定,并谈到在实践中其在不同金融领域中的运用,其运用已不限于对于资产管理行业的治理。进而,谈到其理论基础,包括其基于的证券法和金融法价值取向。此后进行一定的比较法研究,着重讨论其借鉴的域外法治,及其借鉴的信托法原理;在经济学理论方面,谈到其基于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的原理。第三章实际上讨论的是有关“穿透式”监管在立法中的体现。其围绕着“功能”监管这一理念出发,讨论了现有资管产品按照机构进行立法规制的弊端,并讨论了资管行业所基于的信托法这一统一的基础。主要包括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1940年投资顾问法》的相关条款等,探讨其在立法中如何协调。第四章从具体的监管执法角度来谈“穿透式”理念的运用。本章中使用了相关的具体处罚案例,来分析穿透式理念在具体金融监管中的具体实践,包括其“向上”穿透最终投资者和“向下”穿透底层资产的运用及其核查方法。并结合资管新规,及穿透监管中“向上”穿透到投资者的方法,讨论“穿透式”监管的理念,是为了协调机构监管中的相关问题,包括对于不同种类资管产品的现有不同监管,并探讨其在监管协调中发挥的作用。最后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穿透式监管中的运用。第五章则是结合“九民纪要”中的相关规定,讨论“穿透式”理念在司法中的运用。首先,从较为抽象金融司法的角色及其发挥的作用谈起,讨论到实践中金融监管和金融司法的关系,包括其在资管法律领域的协调及其冲突;并谈到目前金融审判中“司法监管化”的讨论。进而,谈到外观原则等商法原则和穿透式理念的冲突,并讨论“持法达变”的金融审判理念在“穿透式”理念如何进行法制化中的运用。
郝启娟[4](2020)在《韩小蕙散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韩小蕙是一位优秀的散文作家和评论家,在中国当代散文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散文题材广泛、类型多元,散文理论多有创新,因而对当代散文的发展做出了示范与引领作用。但由于韩小蕙散文创作跨度时间长、作品集较多,因此在资料收集与深度研究方面都存在一定难度,这使得既有研究大多评析其某一题材类型的散文或仅进行名作赏析,而且至今尚未有硕士学位论文宏观论述韩小蕙散文的创作历程、题材变迁、风格流变、艺术价值与社会意义。这就为本选题留下了较大的研究空间。本文参考余光中、佘树森、陈剑晖等人的散文分类法,结合研读韩小蕙散文的切实体会,发现韩小蕙散文题材分类与创作分期大致吻合,故将其创作历程和题材创新划分为:早期(1988-1999)的主情散文,中期(2000-2008)的智性散文,近期(2009年至今)的诗性散文。这种分类法为探寻韩小蕙散文的观念变迁、艺术特色提供了知人论世的根据。本论文主体包括三个部分,分别对韩小蕙散文进行分类、分期研究,以“寻门而入—开门见山—破门而出”的层递关系,展现韩小蕙散文“中和之美”的发展。第一部分认为,韩小蕙寻自我之门而入,以主情散文展现个体的情理之调和。她顺应女性时代思潮,以情绪的调节、情感的投射以及情操的外化来表现“宣泄”与“节制”相调和的自我之情,以张弛有度的语言和独语体式的结构表现“直接”与“内敛”相中和的艺术特色,体现了个人内心世界的和谐。第二部分认为,韩小蕙开社会之门而观,以智性散文展现人与社会的道志之和合。她冷静地分析世纪之交出现的社会问题、体制问题以及个人问题,以女性个体主体意识达成“小我”与“大我”的中和,同时以寓深刻于平常的语言,寓严肃于诙谐的结构来展现智性散文亦庄亦谐的艺术特色,大幅增强了散文的审美性与可读性。第三部分认为,韩小蕙破时空之门而出,以诗性散文展现人与世界的生态之和谐。她以国际视野打破时空界限,在自然、社会以及历史景观中行走与思考,展现了自然生态、社会生态以及精神生态的和谐统一,同时跨文体的“弹性”语言与多元结构体现了和而不同的艺术特色,内容与形式的诗性表达在一定程度上缓释了现实世界的精神焦虑。韩小蕙四十年的散文创作颇具代表性地展现了新时期以来中国散文的文体自觉与社会担当。一方面,韩小蕙主情散文的情理之调和、智性散文的道志之和合、诗性散文的生态之和谐形成其散文“中和之美”的特质,是新时期散文文体自觉的一种具体表现。另一方面,韩小蕙散文创作的三个时期具有“个体—社会—世界”的题旨流变过程,恰好从一个侧面展现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散文美学追求的变化,对于解读新时期以来的中国文学史具有启示意义。与此同时,韩小蕙的行旅纪游散文不仅呈现了游记区域“居住地—国内外”的变迁扩展,也反映了中国面向世界的改革开放进程。因此,研究韩小蕙的散文不仅有利于梳理和总结中国新时期以来的散文美学,而且具有“以诗证史”的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
张成利[5](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回顾整个人类文明的历史演进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人类与自然之间关系不断演变的历史过程,也是一个人类逐渐战胜自然的历史过程。就中国而言,短短几十年就走过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发展进程,成就斐然的背后实则是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不断涌现。可以说,在获得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付出了巨大的自然代价。面对国际整体生态形势不佳、国内生态环境问题严峻的基本现状,基于对工业文明发展方式的反思以及进一步推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如何从理论上构建指引生态实践的思想认识是党和国家现阶段必须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出了要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理论回答,以期从思想意识层面为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提供引领。本文旨在借鉴学术界现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人类发展史上新的文明(生态文明)为背景,以党的十八、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以及如何运用它指导生态实践进行整体性研究,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作出理论应答。全文主要分导论、主体、结语三个部分。导论部分首先是对研究的对象和意义进行简要论述;其次梳理了当前学术界对选题的研究现状;另外介绍了论文所采用的基本研究方法、思路以及可能的创新之处;最后着重阐述了生态、生态文明等多组概念的基本内涵。论文的前两章主要是从理论来源和历史演进两个角度进行梳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构建与确立提供理论准备和实践支撑。第一章主要论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理论基础。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提出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开发利用自然要遵循自然规律等思想认识,肯定这些思想至今仍在延用。其次,就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尊重生命”思想进行论述。最后,分别讨论生态主义、生态社会主义以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三种理论,为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提供理论准备。第二章主要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发展历程。本章从动态角度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经历了萌芽、孕育、发展、丰富等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历史阶段,涉及到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对于生态环境问题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认识,这些认识皆以相关生态文明理念表现出来。为了体现逻辑上的连贯和结构上的衔接,每个发展阶段基本从历史背景和具体理论认识两个方面进行了归纳总结,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持之以恒的探求。论文的中间部分也是主干部分,主要从理论主张、基本特征的角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理论认识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第三章具体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基本理论主张。本章以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历史考察为基础,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价值指向,概括和提炼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理论主张为和谐发展、生态公平、绿色发展、生态安全,并对其进行了具体的阐述,旨在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说清楚、说透彻。论文后面所阐释的对于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指导中国生态文明实践的现实路径分析正是基于本章内容。可以说,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理论主张的概括与论述是整篇博士论文的关键和核心。第四章简单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基本特征。在上一章提炼和分析了理论主张之后,进一步归纳总结这个概念的基本特征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通过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基本特征,并将其与传统文明观进行对比分析,有助于我们走出传统文明观的误区,更深刻地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简言之,历史性、民族性、时代性、实践性是其最基本的四大特征。论文的后三章都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理论主张的确定展开的,包括用生态文明观衡量现阶段中国生态文明实践的现状,肯定成就,发现问题,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生态实践的具体现实路径。第五章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衡量我国的生态建设实践。本章主要从现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和依然存在的问题这两个方面来评价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一方面,就成就而言,经过党和国家多年的努力,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生态建设工作持续顺利推进,国内生态环境质量相对而言有所改善;另一方面,成绩显着的同时尚未解决的问题依然较多,包括在新的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具体表现在:现实生活中国内生态环境状况依然不容乐观、思想观念上生态文明意识尚未完全形成、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依然存在、制度建设仍需加强和完善、国际环保领域的合作机制仍有待健全等多个方面。第六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路径。本章旨在从学理依据与现实基础两个维度论证和阐释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内生态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解决现实环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路径,即,一是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完善关键制度建设,增强制度保障能力;三是更新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绿色持续发展;四是加强国际生态合作,推进全球生态建设。结束语部分主要是对文章研究内容进行了简单的总结,得出了一定的研究结论。如,在历史传承中不断增强其理论自信、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来推动国内生态建设是必然选择等。并在此基础之上,对未来研究可能拓展的方向进行展望。如,可以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理论主张、可以探讨具体措施以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在全社会的树立以及如何积极提升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影响力等方面。
谢剑南[6](2019)在《共赢主义视域下的中美关系》文中研究说明中美关系是世界上最复杂也是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中美关系的这种复杂性和重要性,给两国关系发展趋势带来了诸多想象空间和研究空间,本研究结合中美关系七十年余年来的现实发展进程,提出应从共赢主义角度研究中美关系。本研究从共赢主义的概念、内涵、价值、特征等,分析共赢主义的历史与现实渊源,探讨共赢主义的影响与世界意义,研究中国以共赢主义来推进中美关系发展的举措和可能路径。在理论分析中,本文选取结构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身份建构主义三种主流理论范式,简要分析其所包含的共赢主义要素及不足之处,无法达到时代发展要求的普惠共赢,也难以指导国际社会合作共赢的实践。本文认为,当前随着时代发展和国际格局的深刻变化,西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难以适应现实发展要求,国际社会需要共赢主义来推动建构新型国际关系。本研究认为,国家发展不平衡的绝对规律和国际合作中的权力配置,既是推进共赢主义的逻辑起点,也是实现共赢主义的主要障碍性因素,未来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应当要能够促进各国普遍意义上的合作与共赢。中国古代的共赢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仁爱、和谐、共享”三者的统一体之中。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始终是双边和多边交往中的共赢主义倡导者、践行者和引领者,为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繁荣做出重要贡献。新中国建国以来,中美关系大致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从1949年到1971年为敌对期,从1972年到1978年为波动期,从1979年到1988年为蜜月期,从1989年到2016年为竞合期,从2017年到当前为对手期。从历史经验来看,中美两国两个大国之间的关系明显呈现出“斗则两伤”与“和则两利”的历史定论。当下的世界,是一个全球化、一体化、多元化的世界,也是一个综合国力为上、科技为王、大国竞争复杂的世界。逆全球化、恐怖主义、气候变化和人工智能,这四大全球治理难题,对中美两国来说是加强和改进双边关系的重要契机。但是美国出于维护全球霸权的目的,难以避免地想着遏制中国“国力”与“国势”崛起,不时在贸易、台湾、南海、人权、汇率、知识产权等问题上,对中国进行各种牵制。与此同时,中美两国作为意识形态截然不同的代表性大国,都不可能放弃自己坚守的意识形态阵地,这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某种对抗态势,并且影响到两国外交关系与其他领域。历史地看,中美关系未来发展不大可能形成全面对抗与冲突的敌人关系,但可能呈会形成对手关系、并行关系、伙伴关系、朋友关系、敌人关系中的其中一种,或以其中的一种为主要特征的关系。特朗普总统上台后,把中美关系定义为战略对手关系,在中美关系上产生了重要影响,不过中美关系尚并没有因此失控,仍然主要呈现出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合作大于竞争的态势,但竞争趋势增长明显,尤其是美国以贸易为名,妄图以国家名义来打压中国高科技公司,试图继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基于两国对抗与冲突的代价太大,又同时面临共同的全球问题挑战,因此以共赢主义为关系理念和价值原则的合作共赢关系,应当成为今后两国关系的一种共同的价值体系与共同的文化信仰,形成牢不可破又双方都得益的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在分析及预测中美关系时,应当正视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这是古希腊以来国际关系中经常出现的状况,对于中国整体实力日益接近美国并有超越美国之势,中美两国及世界其他国家都担忧中美能否会绕过或超越这个古老陷阱。本文经过分析与论证,认为中美超越“修昔底德陷阱”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必须超越,不然,将给两国和世界带来巨大危害甚至是毁灭性影响。那么,破解的办法就是坚持共赢主义,正确认知并且理性面对,而不是回避,具体的超越办法是解构中美之间的三大结构性矛盾,分别是国际体系权力结构矛盾、地缘政治结构性矛盾、发展道路及政治制度的(意识形态)结构性矛盾。对于中美关系的未来发展,本文提出了三方面主要政策建议。其一是完善全球治理,扩大经贸合作;其二是坚持共同安全,促进聚同化异;其三是扩大人文交流,夯实民意基础;其四是坚持共赢主义,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对于中国来说,美国是老牌的西方帝国主义国家,难以主动放弃全球霸权地位,也难以心甘情愿地与中国发展以“共赢主义”为合作原则的双边关系,因此,中国要在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和发展利益的同时,在合作中不能放弃斗争准备,以斗争求合作,才能更好地坚持与发展“共赢主义”,才能推动建构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
史煜[7](2019)在《影像记忆中的20世纪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鸦片战争遭遇西方武力冲击,中国渐从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延续千年的传统建筑体系从沿海至内陆城市渐次发生近现代化演变。西安作为中国内陆传统城市典型代表与华夏文化生发繁荣之地,经历了20世纪来持续变革求新以及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的转变,在取得城市现代化建设巨大成就同时,也面临因明城区大片历史街区建筑消失与城市记忆难以承续的现状。在当前中国城市建设从经济指标“量”的扩张转向历史文化与环境生态“质”的彰显之际,学界对西安都城时代的关注逐步转向对城市近现代发展变迁的研究。鉴于建筑是城市最基本的物质组成,本文选择以20世纪来西安明城区不同时段所生发新建筑作为中西文化碰撞交融的具体产物,以西安从传统向近现代城市的发展历史为线索,利用影像文本“客观纪实性”功能再现建筑形态特征,呈现与解析明城区建筑演进历程,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以及再塑古城历史文化风貌的探索实践提供借鉴。首先,立足影像与建筑文化研究方向,将建筑影像与历史文本相结合作为还原城市记忆的基本载体,在以人为主体、建筑为客体所形成的城市记忆框架中,以西安明城区建筑发展历史为线索,搜集整合20世纪来(1900-2010)不同历史时期典型的建筑影像文本,将其置于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时空背景中进行分期、分类及演变研究。其次,以建筑学、城市规划学与历史地理学等学科在西安城市建筑方面的相关研究成果为参照,将清末(1900-1911)、民国(1912-1949)与共和国(1949-2010)三个典型时期建筑影像文本进行分类对比,以“图文”互证方式还原西安明城区建筑发展演变历程,借助图像学与现象学等研究方法进行解读,揭示演变特征、规律及综合动因。再次,利用凯文·林奇“城市意象五要素”(道路、边缘、区域、节点、地标)作为体验与认知城市的一种方法,对应分析20世纪不同时段西安城市代表性建筑,尝试还原与建构近现代西安城市记忆。近现代西安传统建筑是顺应时代发展与社会现实需求,从“模仿搬用”到“选择吸收”西方先进建筑形式与技术的演进历程,展现了不同历史阶段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市主体审美与价值观的转变,也是传统建筑体系融合西方文化不断做出权衡与选择的实践过程。以城市记忆的“整体性、时代性、延续性与建构性”为原则,对20世纪以来西安明城区建筑状况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1)“体用”原则上中西“折衷”建筑特征的延续性在西安城市近现代化转型历程中,城市发展渐从传统社会的闭守走向近现代的开放,在继承传统建筑文化“体”对西方建筑形式、材料、结构等因素“用”的基础上,传统建筑主体地位逐步被削弱而日趋式微。是在政治与军事因素主导下,从清末“洋风”模仿建筑到民国以不同程度的中西“折衷”特征为主、兼有少量几何形式特征工业化建筑,经历共和国初期“苏化”因素影响,又从单一国家性建筑逐步走向现代化探索与多元化发展历程,建筑是“自上而下”非自然发展路径,以“局部-整体-简化-创新”不同程度中西“折衷”建筑特征的渐变为其发展规律。(2)传统建筑文化承续及创新的矛盾性与表面性作为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的西北区域重镇与传统内陆城市,近代“洋风”模仿、中西“折衷”建筑到建国10周年经典的“传统”复兴建筑,在改革开放后1990-2010年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以房地产商业开发与以旧城拆迁改造为手段的城市化建设,带来明城区商业化、功能化的大尺度的现代建筑在明城墙内外无序耸立,因其与西安历史文化缺乏关联而影响古城整体建筑风貌。近年来,西安明城区依旧以在建筑上附加传统元素与佩戴仿古头饰屋顶作为体现古都风貌的手法,令人深感传统建筑传承与创新层面缺乏文化关联呈现出的矛盾心态与形式的表面性。(3)城市建筑演变缺乏历史文化承续性与整体观伴随20世纪以来西安城市建筑特征近现代化演变历程,西安明城区多数历史街区风貌逐步被科技文明所打造的功能化、商业化与符号化的新建筑所替代与消解,建筑景观的汰换更新导致历史特色被抹除失去城市记忆载体,而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也在加速城市记忆的缺失,不利于获得古城西安作为精神家园应有的历史文化认同感与归属感。基于城市记忆与建筑影像的互动同构关系再现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历程,省察急躁功利的赶超式与风貌式城市建设行为,汲取东西方城市近现代化发展正反经验,以期在健全城市建设评估与民众参与的监督管控机制,重拾城市文化自信、再塑城市历史风貌,将西安建成生态宜居的家园,肩负起“国家文化形象”的城市职能与使命。
方宾伟[8](2018)在《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纵观我国60多年的防沙治沙的历史,期间国家投入了巨额资金,积累了大量的治沙经验,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从每隔五年左右的荒漠化和沙化统计数据来看,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沙漠化现象,整体生态还在不断的恶化。基于防沙治沙的可持续角度出发,1984年,钱学森提出了发展沙产业构想,指出了防沙治沙不仅仅在于治理,也要开发,要把治理蕴含于开发之中,关键在于改善经营和优化管理。自从提出沙产业的构想以来,全国各地沙产业蓬勃发展,早已实现了钱老上亿产业的目标。但是,沙产业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发展中也存在问题,特别是产业持续性问题,为了解决沙产业经营过程中可持续问题,本文尝试从不同经营模式视角出发,找出阻碍沙产业可持续经营的因素,并提出对经营模式优化和创新的构想,保障沙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以上研究目标,本文主要分为十一个章节进行研究。具体如下:第一章,绪论。首先回顾国内外对沙产业经营模式的相关研究动态,并就国内外发展状态进行评述,为本文研究提供思路和方法;第二章,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针对研究中出现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解决研究范畴问题;第三章,沙产业可持续经营系统理论构建。首先针对沙产业参与主体进行利益分析,构建沙产业绩效评价体系,提出沙产业可持续经营的本质,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沙产业可持续经营系统;第四,新疆沙产业发展概况及主要的经营模式。主要介绍新疆沙产业的发展现状,并对主要沙产业的经营模式进行简单的介绍;第五,第六和第七章分别针对政府主导型、公司主导型和家庭主导型经营模式分析。主要介绍模式经营特征、经营下沙产业经营绩效、绩效的影响因素、模式缺陷及优化途径;第八章,新疆不同经营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选取村庄为研究单位,以农户视角研究不同经营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第九章,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经营借鉴及创新。首先介绍国内外沙产业经营模式先进经验,然后在上述章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的创新模式,最后以第八师149团沙产业经营作为案例进行示范研究;第十章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创新的保障措施;第十一章,结论及展望。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新疆沙化现象依然严重,沙化土地扩展出现减缓趋势。据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统计数据来看,截止2014年底,新疆沙化土地面积为74.71万平方公里,占新疆国土总面积44.87%。而沙化土地扩展情况来看,2010-2014新疆沙化面积增加367.18平方公里,与上次沙化统计比较,减少了46.85平方公里。2.新疆沙产业发展不均衡,产业化程度低。从发展规模来看,据统计新疆南疆沙产业面积达到1288.98万亩,东疆89.98万亩,北疆39.92万亩。从新疆沙产业加工企业调研情况来看,加工企业分布较多的阿克苏也不过82家企业,并且这些企业多是原材料的初步加工,并不具备产品的深加工能力。3.政府主导经营模式的缺陷是高投入,低产出。针对这个问题,有三种解决思路:一、引入独立的监督机构,提高代理效率;二、缩短委托代理链条,实现中央政府与农户的直接对接。三、尝试寻找合作发展模式,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主导经营模式最大的问题在于利益的分配不均。针对这个问题,有三种解决思路:一、引入中介组织,强化公司和农户的关系;二、引入监督机构,促进公司和农户的融合。三、途径三:引入合作组织,外部问题内部化解决。家庭主导经营模式下存在规模小和资源不足两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有两种解决思路:一、扩大规模,发展家庭农场形式。二、寻求合作制发展方式,解决资源不足现状4.沙产业经营中,影响经营者对不同经营模式选择有四个显着的影响因子。第一,经营者的文化程度对经营模式有显着影响。经营者文化程度越高,在选择模式是会选择效率比较高的经营模式,也会通过改变自身情况进入效率较高的经营模式。第二,沙产品商品率对经营者模式选择有显着影响。沙产品商品率越高,经营者越可能选择政府或者公司型经营模式。第三,融资效果影响经营者模式的选择。经营者融资能力越强,越倾向于自己经营沙产业。第四,政府扶持力度影响经营者模式的选择。政府扶持力度越高,经营者自我经营的意愿越大。5.新疆沙产业创新模式是股份合作制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下,主要包括三种经营方式:一、政府+农户。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和农户按照股份进行合作,政府提供项目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而农户通过自己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进行入股,最终的产品收益按照股份进行分配。二、政府+公司。这种模式下,政府不仅仅作为投资方,也是监督方,主要是考虑到沙产业的特殊性,沙产业有公益性的特点,因此在实际的合作中,不能仅仅注重经济效益,要在政府的监督下保持平衡的发展。三、政府+公司+农户。这种形式是结合政府、公司和农户三方的力量形成的合作制模式。这种模式下公司控股,其他两个经营主体可选择代表进入董事会,形成了共同治理的局面,最大的发挥各个利益体的资源禀赋,促进沙产业的可持续经营。
戴序[9](2011)在《中国外汇储备资本化的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外汇储备经历了自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之初的存量短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不断增长,以及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的飞速膨胀,实现了外汇储备的巨大累积规模。截止到2011年上半年,我国外汇储备已经逼近3.2万亿美元,在中国6万多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超过50%,在过去的五年中一直是世界第一储备大国。一方面,中国的巨额外汇储备成为中国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实现国际收支均衡、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以及提升中国国际地位的重要财富保障;另一方面,自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外汇储备以年均30.85%的速度不断增长,加剧了外汇储备规模管理和投资运营的风险,对中国外汇储备的投资组合安排和保值增殖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中国外汇储备问题不仅成为中国货币当局和经济学者们齐相争议的热点,而且也成为国际社会特别是美国等债务危机国极为关注的领域。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以马克思和凯恩斯的货币资本化理论为指导,考察了中国外汇储备资本化主要模式的风险与收益特征,试图提出优化外汇储备保值增殖模式的政策建议。论文第一章阐述了中国外汇储备的累积历程与累积渠道。中国外汇储备由存量短缺到不断增长再到超规模膨胀的累积历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中国对外贸易不断开放增长、国际资本流动不断青睐中国的成长路径。如何处置这巨大规模的外汇储备财富,对中国而言一直是一个“甜蜜的烦恼”,它不仅引发了中国学者关于外汇储备过剩问题的争论,促进了中国货币当局由消极储备管理逐步向积极储备管理的转变,而且也带来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对中国的不满和忌惮。本文认为中国外汇储备多并不是主要问题,因为货币的资本运动本来就是无限的,对中国而言,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通过外汇储备资本化的投资模式,让外汇储备的保值增殖无限地进行下去。论文第二章论述了马克思和凯恩斯关于货币资本化的经典理论,并梳理了当代外汇储备资本化的有关理论。马克思的货币资本化理论基于货币使用价值的视角告诉我们,外汇储备作为一国官方货币当局所管理的特殊货币,也同样具有货币的资本属性,通过外汇储备的投资运用而使外汇储备增殖的过程就是外汇储备的资本化。凯恩斯的货币资本化理论则基于贸易顺差的视角告诉我们,一国官方货币当局只有拥有贸易顺差或国际收支顺差,才能累积外汇储备;累积的外汇储备只有作为对外投资的资本,才能形成更多的利润,才能使国家实力进一步增强。两位经济大师的理论跨越时空不谋而合,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外汇储备的保值增殖问题开了理论先河。中国外汇储备资本化的多元化投资,体现了马克思和凯恩斯货币资本化理论在中国外汇储备运营中的发展应用。我国目前的外汇储备运营依据马科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已经建立了多元化的投资组合,下一步需要做的就是如何优化外汇储备资本化的多元投资组合。所以,接下来的三章内容都是探讨外汇储备的投资模式。论文第三章研究了中国外汇储备投资美国证券的模式。通过分析指出,美国国债和以“两房”债券为代表的美国机构债券在中期内仍然分别是中国外汇储备资本化的首要渠道和辅助渠道。对储备投资国中国来说,上述渠道带来了外汇储备证券投资的收益;对储备融资国美国而言,上述渠道最终以美元回流美国的方式,充分体现了中国对美国经济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作为美国最大的债权国和第一进口大国,中国不仅直接为美国融通了大量外汇资金,而且间接为其提供了大量商品和资源,使得美国经济能够透支消费、举债发展,使得美国的生产和就业能够保持稳定,使得美国居民能够享受着比我们优越数倍的生活质量。论文第四章研究了中国外汇储备投资主权财富基金的模式。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模式应该作为投资美国证券以外中国外汇储备资本化的重要新型模式,中国政府需要提高对其进行外汇储备注资的比例,使之成为外汇储备投资高风险、高收益资产的主要投资平台。论文第五章研究了中国外汇储备的其他投资模式,包括投资黄金和金融衍生产品、参与区域货币合作及发挥内外支持效应。首先,中国要重视黄金特有的保障优势,将“外汇储备转化为黄金储备”作为中国外汇储备资本化的主要补充渠道。要改变中国目前存在的黄金“规模有余、比例不足”的问题,提高外汇储备投资黄金的比例,并通过开创黄金外汇联系产品、采取激励国内居民持汇及“以汇炒金”等政策措施,实现“藏汇于国”与“藏汇于民”的外汇储备双轨制运营。其次,外汇储备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可以作为中国外汇储备资本化的一般补充渠道。中国政府应该在建立我国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国内市场的基础上,遵循资本和金融账户有序渐进开放的步骤,逐步放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严格限制,设定外汇储备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基准,充分发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对外汇储备分散风险、获取收益的作用。最后,中国也要通过外汇储备积极参与区域货币合作,推动人民币由区域化向国际化发展,使中国在“亚洲区域外汇储备库”的运行中成为举足轻重的领导国;要将外汇储备配置到国内重点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领域,直接支持国内实体经济实现较高的国际交易回报,间接提高外汇储备投资的资本化收益;还要发挥外汇储备的国际融资作用。中国认购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国的国债,认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救助全球金融危机而发行的国际金融机构债券,无不彰显了中国在外汇储备资本化过程中是一个负责任的长期投资者,在促进区域经济和国际经济发展过程中是一个不断崛起的经济大国,在救助欧美主权债务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过程中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仁义之邦。论文第六章论述了中国外汇储备资本化的风险。外汇储备资本化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通过各种投资模式赢得收益,又面临着各种投资模式的资本化风险。外汇储备的规模累积会导致持有储备的财务成本和货币政策目标实现的风险;外汇储备的投资运营会面临诸如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等外汇储备风险;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又进一步加剧了上述风险。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恶化、美国主权债务上限的提高以及许多发达国家主权信用评级的下调,使得我国投资美国债券和欧洲债券的外汇储备风险进一步深化。因此,中国应该建立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外汇储备风险管理框架,有效降低或分散外汇储备资本化的风险,实现风险约束下的外汇储备保值增殖,促进中国、美国乃至全球经济的和谐发展。
江翔宇[10](2010)在《公司型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以基金治理结构为核心》文中指出本文之“公司型基金”,是指以公司形式组建的开放式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这种模式在美国最为发达,近年来在英国、日本、德国也迅速发展。我国目前尚未引入这一制度,国内所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但是基于公司型基金在基金治理结构方面的先天优势,我国引入公司型基金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理论界、监管部门业已开始对公司型基金给予关注。公司型基金相较于契约型基金,主要有三个特点:1.存在“基金公司”的法律实体。基金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设立有大量独立董事充任的董事会,具有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基金投资者内化为公司股东,拥有股东投票权,基金财产演变为公司财产,公司可以随时发行新的股份,投资者也随时可以赎回股份(基金份额);2.以独立董事制度为核心。独立董事被称为“看门狗”,被赋予监督职权,以此来制约基金管理人维护投资者权益,而在契约型基金中对基金管理人承担监督职责的基金托管人则不再被赋予监督职责;3.外部管理。基金公司一般都委托外部的投资顾问即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进行管理,资产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公司几乎没有自己的雇员,其主要的机构是公司董事会。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引入公司型基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由于美国公司型基金的独立董事制度和股东投票制度对投资者进行了更为充分的保护,这种制度逐步受到了市场的认可;二是适应金融市场国际化统一化的需要。欧盟国家所颁布的共同基金规则(即所谓UCITS指令)中即明文承认契约型与公司型两种不同基金的效力,并规定各成员国必须允许其他国家不同形态的基金在其境内营运与促销。而事实证明公司型基金更容易被其他国家所接受。引入公司型基金的立法模式可以分为:1.单独就公司型基金模式进行立法,最典型的即是英国;2.将契约型和公司型基金等各种类型的基金规定于一部法律,如法国、德国、日本。在如何解决基金公司和传统公司差异的问题上,英国基于信托法的基础绕过公司制度建立了公司型基金,而日本、德国等国家则立足于传统公司制度的基本理论对公司型基金作出了特别规定。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由于公司型基金自身的组织实体化和管理的外部化,产生了法律关系双重化问题。换言之,在公司型基金基金持有人(投资者)、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四方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架构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基金公司内部治理层面的关系,表现为基金持有人与基金公司之间的关系;二是基金公司外部治理层面的关系,表现为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关系。公司型基金的法律关系是第一层的公司法律关系和第二层的信托法律关系的结合。由于公司型基金下基金公司股东大会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并不比普通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者契约型基金持有人大会发挥的作用更大,因此公司型基金制度利用公司这种制度的意义不在于股东大会,而在于以独立董事为主的董事会。对于独立董事的作用,虽然对独立董事能否保持“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真正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一直存有广泛的质疑,但是这一制度本身并不存在本质的缺陷,其在防止基金欺诈和基金管理人明显的违法行为上是一个低成本的有效的监控者。对于公司型基金的受托人研究,公司型基金除基金持有人以基金公司之组织形式形成投资者的组织体,即信托关系中委托人的组织化与契约型基金有明显不同外,在受托人范围上与契约型基金相同,亦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但在公司型基金模式下,基金托管人并不承担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职责而是由基金公司董事会承担;同时契约型基金下基金管理人之受托人强势地位在公司型基金中因受到基金公司董事会监督制约,呈现相对平衡之态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12条为公司型基金制度的设计提供了法律依据。立法者应当对这一制度作出更为具体的鼓励性制度规定,为市场主体运用这一制度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持。推出公司型基金比较现实的路径是先进行单独行政立法,由国务院制定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通过一定时间的运行和检验后再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或制定单独的公司型基金法律。本文共分七部分: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该选题目前的研究状况和文献综述、论文的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以及论文的创新点和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第一章为公司型基金的概述,分为投资基金概述、公司型基金概述、我国引入公司型基金的必要性三节。第一节对基金、投资基金的分类、特征、法律主体地位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概要分析,着重就我国投资基金立法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二节首先介绍了公司型基金的概念、特征、分类等基本问题,着重就对公司型基金理解存在的一些曲解以及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两种制度上的差异进行了分析。第三节对我国引入公司型基金的必要性进行了全面分析,对我国引入公司型基金的主要法律障碍进行了分析。第二章为公司型基金的历史考察、比较和借鉴。介绍了公司型基金在各国的历史发展、各国发展公司型基金的原因以及国外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第一节中选取了世界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卢森堡等六国,分别介绍了公司型基金在这些国家的发展历程。第二节从公司型基金历史发展的角度,对英国、日本、美国引入和发展公司型基金的原因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三节分析了国外公司型基金发展的一些规律对我国基金业发展所具有的积极意义。首先总结了国外公司型基金发展的共同原因,并在比较各国公司型基金立法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我国公司型基金制度设计的价值。第三章为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研究。以美国共同基金为例,通过对其主要运行主体的分析,介绍了公司型基金的运行概况。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进行了定位,明确了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不仅指基金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而是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之间的公司法律关系,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信托法律关系的结合。第四章为基金公司治理结构分析――以独立董事制度为核心。第一节概述了基金公司董事会这一基金公司的关键设计,提出基金公司股东大会及股东投票权的虚置问题,重点分析了基金公司董事会设计的特殊性。第二节对独立董事的功能进行了阐释。通过对基金公司内外部利益冲突的分析,凸显出基金独立董事功能的重要性,并进一步分析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以及其他具体职能与权力。第三节回顾了基金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起源和立法进程。第四节从实践的层面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讨论。重点围绕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立法界定以及对独立董事制度作用存在的质疑展开思考。第五章为公司型基金受托人研究。第一节对契约型基金受托人进行了简要的论述。第二节对公司型基金受托人进行了分析,研究了公司型基金受托人的信赖义务以及公司型基金受托人的范围。第三节对公司型基金受托人与契约型基金受托人进行了分析比较,认为两者的区别体现在1.托管人职能之重大不同;2.受托人权利的收缩使委托人和受托人之关系更为平衡;3.受托人范围不同。第六章为我国公司型基金治理结构的制度构建建议。着重从公司型基金制度的立法模式、公司型基金治理结构的设计这两方面提出了对我国构建公司型基金法律制度的原则性建议。提出了我国公司型基金构建的法律基础和立法模式,并提出6项原则性建议:1.发挥基金公司股东大会作用的机制设计;2.公司型基金股东诉讼机制设计;3.基金公司董事会模式设计;4.基金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计原则;5.公司型基金托管人的职责设计;6.建立声誉机制约束基金管理人。
二、《财富》预言2000年投资趋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财富》预言2000年投资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1)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贸易摩擦与对外直接投资 |
1.3.2 双边政治关系与对外直接投资 |
1.3.3 中美经贸关系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 |
1.3.4 文献评述 |
1.4 论文结构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之处 |
1.7 研究不足 |
第2章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 |
2.1 早期经济学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认识 |
2.2 当代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演变 |
2.2.1 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理论 |
2.2.2 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理论 |
2.2.3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
2.3 主流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缺陷 |
2.4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的走向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大国博弈下崛起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机理:一个整合性理论框架 |
3.1 理论视角:国际政治经济学 |
3.1.1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创立与发展 |
3.1.2 对外投资政策的选择与国家实力的提升 |
3.1.3 国际体系结构与战略性贸易摩擦 |
3.1.4 层次分析法 |
3.2 体系层次: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及其国际政治风险的溢出 |
3.2.1 霸权国与国际体系的稳定 |
3.2.2 霸权衰落与国际体系的失序 |
3.2.3 国际机制与霸权之后的国际治理 |
3.2.4 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 |
3.2.5 双边政治关系与崛起国对外直接投资 |
3.3 国家层次:外资政策选择的双层博弈机制 |
3.3.1 外资政策博弈的两个层次:国际与国内 |
3.3.2 国内利益集团对政府外资政策选择的影响:从集团利益到国家利益的整合 |
3.3.3 第三国外资政策对霸权国及崛起国的政治倾向生成机制 |
3.4 企业层次:崛起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机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
4.1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 |
4.1.1 起步探索阶段(1979~1991 年) |
4.1.2 规范调整阶段(1992~2004 年) |
4.1.3 快速发展阶段(2005~2013 年) |
4.2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态势与特征表现 |
4.2.1 高质量发展阶段(2014~2016 年) |
4.2.2 理性回归阶段(2017~2018 年) |
4.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 |
4.3.1 动机分类 |
4.3.2 市场寻求型 |
4.3.3 避税地投资 |
4.3.4 政策激励型 |
4.3.5 制度寻求型 |
4.3.6 战略投资型 |
4.3.7 要素寻求型 |
4.4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比较优势 |
4.4.1 政策优势 |
4.4.2 资本优势 |
4.4.3 技术优势 |
4.4.4 货币优势 |
4.4.5 国家优势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美贸易摩擦及其性质 |
5.1 中美贸易摩擦的发展历程 |
5.1.1 经济性摩擦阶段(1979~1989) |
5.1.2 政治性摩擦阶段(1990~2001) |
5.1.3 制度性摩擦阶段(2002~2007) |
5.1.4 战略性摩擦阶段(2008~至今) |
5.2 特朗普执政以来的中美贸易摩擦 |
5.2.1 限流入之发起贸易调查 |
5.2.2 减逆差之发动贸易战 |
5.2.3 遏中国之强化技术封锁 |
5.3 中美贸易摩擦的性质:基于四份301 清单的比较分析 |
5.3.1 整体情况比较 |
5.3.2 产品结构比较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决策的模型化分析 |
6.1 基本设定与经济环境刻画 |
6.1.1 模型的一般假设 |
6.1.2 资本的分配 |
6.1.3 人力资本的设定 |
6.1.4 技术部门的知识生产 |
6.1.5 最终生产函数形式的设定 |
6.1.6 经营者个体经济行为的刻画 |
6.1.7 对金融合约的刻画 |
6.1.8 职业选择、市场壁垒与部门边界 |
6.2 模型扩展:开放经济条件下 |
6.2.1 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 |
6.2.2 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 |
6.3 模型的现实意义解析 |
6.3.1 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 |
6.3.2 对外直接投资的优势 |
6.4 模型对国际政治风险影响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解释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实证检验 |
7.1 研究假设:理论与现实 |
7.2 变量选择与基准回归方程 |
7.2.1 被解释变量的确定 |
7.2.2 核心解释变量的确定 |
7.2.3 数据来源与预处理说明 |
7.2.4 基准回归方程的建立 |
7.2.5 样本国家(地区)说明 |
7.2.6 控制变量的选择 |
7.3 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效应检验 |
7.3.1 计量方法的选择 |
7.3.2 简化模型估计结果 |
7.3.3 加入控制变量后的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3.4 控制时间效应后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3.5 考虑解释变量滞后项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4 稳健性检验 |
7.4.1 关于内生性问题 |
7.4.2 关于样本选择偏差问题 |
7.5 异质性检验 |
7.5.1 时间异质性 |
7.5.2 国家异质性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及其局限性 |
第三节 分析框架、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第一章 欧盟外资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第一节 《罗马条约》与欧洲共同市场 |
第二节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欧盟的形成 |
第三节 《里斯本条约》与欧盟一体化的新发展 |
第四节 作为“独特”行为体的欧盟 |
第二章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 |
第一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出台背景 |
一、跨国公司与全球政治经济权力结构的变革 |
二、欧盟成员国自身发展的需求 |
三、美国外资安全审查的外溢效应 |
第二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核心内容 |
一、外资审查的定义与主要对象 |
二、欧盟的权利与成员国的权力 |
三、管制外资的非强制性合作机制 |
第三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中的争议焦点 |
一、欧盟成员国的利益分歧 |
二、欧盟外资权限的争议 |
三、欧盟外资监管的规范 |
第三章 欧盟成员国的利益偏好及其分歧 |
第一节 外资在欧盟的分布及其特征 |
一、欧盟吸收外资及其主要来源国 |
二、欧盟吸收外资的国别及产业分布情况 |
三、中国对欧盟投资的分布情况 |
第二节 核心成员国外资审查机制的比较 |
一、外资审查机制及其最新调整 |
二、最新调整的主要特征及其原因 |
三、德法的利益偏好与合作 |
第三节 外围与中间地带成员国的利益与政策偏好 |
一、中东欧和南欧成员国的利益偏好 |
二、北欧与低地国家的利益偏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欧盟外资政策的权力分配及制定过程 |
第一节 欧盟外资政策制定的法律制度 |
一、主权财富基金与欧盟的资本自由流动 |
二、共同商业政策还是资本自由流动原则? |
三、普通立法程序还是特别立法程序? |
第二节 欧盟外资政策的决策机构 |
一、欧盟立法机构与外资政策制定 |
二、欧盟委员会与外资权限 |
三、欧洲议会与立法权扩张 |
第三节 欧盟外资政策的议程设置与权力再分配 |
一、成员国与审查自主权 |
二、欧盟与议程设置权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欧盟的规范性力量与外资审查的新规范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政策新规范与欧盟规范的升级 |
一、国际投资政策的新规范 |
二、欧盟外资审查规范的升级 |
第二节 欧盟调整投资激励机制的方向 |
一、欧盟的外资理念与政策反思 |
二、吸引外资与引导流向 |
第三节 欧盟外资审查机制的灵活性 |
一、监管适度与投资便利化 |
二、监管合作与透明度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资管业务中“穿透式”监管理念法制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资管行业中“穿透式”监管理念的背景 |
第一节 “大资管”背景下的“穿透式”监管理念 |
一、“资产管理”的内涵 |
二、“穿透式”监管理念的内涵 |
第二节 “穿透式”监管理念之必要性 |
一、我国资产管理业务的制度演化路径 |
二、资管行业的相关风险 |
三、小结 |
第二章 “穿透式”监管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穿透式”金融监管的基础理念——监管和市场的回归本源 |
一、金融监管权力的“回归本源” |
二、市场回归本源的理念 |
第二节 “穿透式”监管理念的法学理论基础 |
一、“穿透式”理念的金融法基础 |
二、“穿透式”理念与“刺破公司面纱”原则之辨析 |
第三节 “穿透式”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一、对功能监管的借鉴 |
二、对行为监管的借鉴 |
三、小结 |
第三章 “穿透式”理念在资管立法中的法制化 |
第一节 我国资管产品现有适用法律规则的不一致 |
一、机构监管模式下各类资管产品的规则适用 |
二、资管新规颁布后的各部门实施细则 |
第二节 资管产品统一立法的路径 |
第三节 对美国的《1940 年投资公司法》及《1940 年投资顾问法》的借鉴 |
第四章 “穿透式”理念在资管监管领域的法制化 |
第一节 “穿透式”理念在金融监管中的运用 |
一、相关监管规则中的“穿透式”理念 |
二、 “穿透式”监管在资管行业的多重层次 |
三、“穿透式”监管在监管中的具体实践——以京银监罚决字[2018]3号和4号为例 |
四、小结 |
第二节 监管协调视角下的“穿透式”监管理念 |
一、资管产品的监管协调——以功能监管的理念 |
二、资产管理产品信息系统的创立 |
三、现有金融监管的协调和明确分工 |
第三节 “穿透式”监管理念下的投资者适当性 |
一、金融市场中的投资者适当性原则 |
二、“穿透式”监管在保障投资者适当性的作用 |
第五章 “穿透式”理念在金融司法中运用的思考 |
第一节 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
一、金融司法和金融监管的协调 |
二、金融监管和金融司法“交互”中的冲突 |
第二节 金融司法中“穿透式”法制化的可行性 |
一、金融监管作用于金融司法的关系及困境 |
二、金融司法中“穿透式”理念的体现 |
三、商法相关原则和“穿透式”原则的冲突 |
第三节 资管领域金融司法中对“穿透式”理念的谨慎借鉴 |
一、对司法中“穿透式”理念的阐述 |
二、金融审判中采取“穿透式”审查方法的实证研究 |
第四节 资管领域“穿透式”识别理念的对策——对“持法达变”理念的借鉴 |
一、“持法达变”理念的提出 |
二、资管领域金融审判中的“持法达变”理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韩小蕙散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寻门而入:主情散文的情理之和 |
(一)自我之情的节制书写 |
(二)情理之和的原因探析 |
(三)张弛节制的艺术特色 |
二、开门见山:智性散文的道志之和 |
(一)社会问题的理性审视 |
(二)道志之和的原因探析 |
(三)亦庄亦谐的艺术特色 |
三、破门而出:诗性散文的生态之和 |
(一)题旨扩容的纪行创作 |
(二)生态之和的原因探析 |
(三)和而不同的艺术特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校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后记 |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对象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四、相关概念解析 |
(一)生态 |
(二)生态文明 |
(三)生态文明观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理论源头: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思考 |
二、列宁的生态认识 |
第二节 文化根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观念 |
一、“天人合一”的生态哲学 |
二、“尊重生命”的生态理念 |
三、“道法自然”的生态智慧 |
第三节 理论借鉴:西方社会的几种生态理论 |
一、生态主义 |
二、生态社会主义 |
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萌芽阶段(1949-1978)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萌芽的历史缘由 |
二、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
三、对生态与发展关系的关注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孕育阶段(1978-2002) |
一、孕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现实挑战 |
二、环境保护思想 |
三、可持续发展理念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发展阶段(2002-2012) |
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时代要求 |
二、科学发展理念 |
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 |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丰富阶段(2012-至今) |
一、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时代背景 |
二、绿色发展理念 |
三、生态文明新理念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理论主张 |
第一节 和谐发展 |
一、和谐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应然状态 |
二、追求自然关系中的和谐发展 |
三、构建社会关系中的和谐发展 |
第二节 生态公平 |
一、公平是一切人类行为应遵循的准则 |
二、公平为解决当前生态危机提供条件 |
三、公平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关键 |
第三节 绿色发展 |
一、绿色是人类文明健康发展的标志 |
二、绿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 |
三、绿色是政治与文化发展的基本观念 |
第四节 生态安全 |
一、安全是人类文明稳定发展的内在需要 |
二、生态安全是对国家安全理念的丰富发展 |
三、生态安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基本特征 |
第一节 历史性 |
一、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环境伦理观的历史承接 |
二、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生态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三、对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生态智慧的深化 |
第二节 民族性 |
一、保障中国人民的环境利益 |
二、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 |
三、促进世界各民族协同发展 |
第三节 时代性 |
一、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状况 |
二、回应时代最基本问题的拷问 |
三、有效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举措 |
第四节 实践性 |
一、来源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 |
二、具有现实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
三、在实践中实现进一步丰富发展 |
第五章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衡量我国生态建设实践 |
第一节 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初见成效 |
一、生态文明意识初步形成 |
二、生态建设事业顺利推进 |
三、生态环境状况有所改善 |
第二节 生态文明建设形势相当严峻 |
一、国内的生态环境状况依然不容乐观 |
二、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尚待全面提高 |
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仍需加强和完善 |
四、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仍未根本改变 |
五、国际环保领域的合作机制有待健全 |
第六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路径 |
第一节 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
一、牢固树立尊重自然的生态意识 |
二、切实强化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教育 |
三、积极培养与生态文明相契合的生活方式 |
第二节 完善关键制度建设增强制度保障能力 |
一、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实现源头防控 |
二、完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监管 |
三、构建相关追责损赔制度确保责任落实 |
第三节 更新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绿色持续发展 |
一、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
二、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 |
三、大力发展和应用绿色生态技术 |
第四节 加强国际生态合作推进全球生态建设 |
一、努力推进全球生态建设是必然选择 |
二、不断增强国际生态合作的思想认识 |
三、积极参与全球生态合作的实践活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共赢主义视域下的中美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不足之处 |
第三节 创新点与难点及研究方法 |
一、创新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基本思路和结构安排 |
第一章 共赢主义的概念内涵与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国际合作的共赢性分析 |
第二节 共赢主义的概念与内涵 |
第三节 三种理论范式与共赢主义的关系解析 |
一、结构现实主义与共赢主义 |
二、自由制度主义与共赢主义 |
三、身份认知理论与共赢主义 |
第四节 为何提出共赢主义 |
一、国家不平衡发展的客观性 |
二、国际合作中的权力配置 |
三、国际合作的“变”与“不变” |
第五节 共赢主义的推进路径 |
一、身份互认 |
二、权益分享 |
三、合作竞争 |
第六节 中国是共赢主义的践行者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美关系回顾与现状 |
第一节 中美关系发展回顾 |
一、敌对期(1949-1971) |
二、缓和期(1972-1978) |
三、蜜月期(1979-1988) |
四、竞合期(1989-2016) |
五、对手期(2017-当前) |
第二节 中美发展现状及发展潜力分析 |
一、经济实力及潜力对比 |
二、经济发展潜力 |
三、科教实力对比 |
四、军事实力对比 |
五、软实力对比 |
第三节 中美需要发展合作共赢关系 |
一、全球治理责任所在 |
二、国际公共产品保障 |
三、中美在同一条船上 |
四、中美合作共赢的现实案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建构合作共赢关系的机遇 |
第一节 时代趋势与世界和平发展的客观要求 |
一、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规律 |
二、中美合作的三大时代要求 |
第二节 斗则两伤与和则两利的客观现实 |
一、斗则两伤 |
二、和则两利 |
第三节 全球治理难题需要中美合作应对 |
一、逆全球化 |
二、恐怖主义 |
三、气候变化 |
四、人工智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建构合作共赢关系的挑战 |
第一节 美国遏制中国的主要途径 |
一、经贸领域 |
二、敏感问题 |
三、话语权牌 |
四、联盟体系 |
五、强势军力 |
第二节 中美难以弥合的意识形态鸿沟 |
一、中美意识形态鸿沟及外交政策差异 |
二、全球化背景下美国对华意识形态政策 |
三、中美都难以放弃意识形态阵地 |
第三节 从“国力”到“国势”的竞争 |
一、美国“国力”与“国势”的相对下降 |
二、中国“国力”与“国势”的持续上扬 |
三、世界对中美国力与国势走势的态度与政策 |
第四节 中美关系发展的五种可能前景 |
一、中美或是对手关系 |
二、中美或是并行关系 |
三、中美或是伙伴关系 |
四、中美或是朋友关系 |
五、中美或是敌对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美推进共赢主义的战略选择 |
第一节 规避并超越“修昔底德陷阱” |
一、“修昔底德陷阱”的概念解读 |
二、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与外交战略 |
三、超越“修昔底德陷阱” |
第二节 与时俱进地解构中美结构性矛盾 |
一、解构国际体系权力结构矛盾 |
二、解构地缘政治结构矛盾 |
三、解构发展道路与国内政治制度的结构性矛盾 |
第三节 持续建构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 |
一、完善全球治理,扩大经贸合作 |
二、坚持共同安全,促进聚同化异 |
三、扩大人文交流,夯实民意基础 |
四、坚持共赢主义,促进共同发展 |
本章小结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论文 |
(7)影像记忆中的20世纪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研究背景 |
1.1.1 西安城市建筑近现代演发 |
1.1.2 近代西安影像文本的生发 |
1.2 论文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论文研究现状 |
1.3.1 近现代西安城市建筑研究 |
1.3.2 近现代西安城市及建筑影像 |
1.3.3 城市记忆的研究与实践 |
1.4 研究对象界定 |
1.4.1 研究时间界定:1900-2010年 |
1.4.2 研究空间界定:以西安明城区为空间界限 |
1.4.3 研究对象界定:20 世纪以来西安明城区所生发新建筑 |
1.5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内容 |
1.5.3 研究框架 |
2 “建筑影像-城市意象-城市记忆”的逻辑关联 |
2.1 建筑影像:城市记忆的载体 |
2.1.1 影像的内涵及其特征 |
2.1.2 影像文本的阐释 |
2.1.3 影像文本的选择 |
2.1.4 影像文本的价值 |
2.2 城市意象:显现的城市记忆 |
2.2.1 意象的概念及特征 |
2.2.2 城市意象要素的应用 |
2.2.3 城市意象理论的探索 |
2.2.4 城市意象理论的借鉴 |
2.3 城市记忆:内化的城市意象 |
2.3.1 记忆的概念及其特征 |
2.3.2 城市记忆三要素及其建构 |
2.3.3 城市记忆的所指及特征 |
2.3.4 城市记忆的保存与延续 |
2.4 “建筑影像-城市意象-城市记忆”的互动生成结构 |
2.5 小结 |
3 清末西安“洋风”模仿建筑的生发(1900-1911) |
3.1 西北重镇的历史机遇 |
3.1.1 “两宫西狩”与清末新政发布之地 |
3.1.2 清末西安影像文本的生发 |
3.1.3 欧美及日本人眼中的西安 |
3.2 “洋风”模仿建筑的生发 |
3.2.1 教会建筑“洋风”的先导 |
3.2.2 洋务军事工业的创立 |
3.2.3 城墙城门建筑与行宫内的“洋风” |
3.3 内陆传统城市地域风貌 |
3.3.1 坚固的城防体系 |
3.3.2 严整的空间布局 |
3.3.3 延续的建筑风貌 |
3.4 公共建筑近代化萌芽 |
3.4.1 近代城市功能的增加 |
3.4.2 近代文教建筑的创设 |
3.4.3 近代寺观建筑的衰落 |
3.5 小结 |
4 民国西安“中西折衷”建筑的创发(1912-1949) |
4.1 国内外战争期间:短暂而有限的城市发展 |
4.1.1 持续的战火饥荒与“陪都”西京建设 |
4.1.2 城市生活与建筑影像的丰富 |
4.1.3 “洋风”模仿到“中西折衷”建筑 |
4.2 北洋政府时期:持续的灾乱致使城市发展滞缓(1912-1926) |
4.2.1 战争对城市的影响 |
4.2.2 公共建筑的初创 |
4.2.3 医疗建筑的建立 |
4.2.4 文教建筑的近代化发展 |
4.3 南京政府时期:“陪都”西京建设促进经济繁荣(1927-1945) |
4.3.1 开发西北与“西京”建设 |
4.3.2 市政交通建筑的发展 |
4.3.3 军工商业建筑的初创 |
4.3.4 文教建筑持续发展 |
4.4 国内外战争频发:动荡变局导致城市发展衰败(1945-1949) |
4.4.1 抗战时期城市遭受重创 |
4.4.2 战后城市发展快速萧条 |
4.4.3 建筑行业发展走向衰落 |
4.5 小结 |
5 共和国西安建筑现代化的探索实践(1949-2010) |
5.1 共和国时期的城市建设环境 |
5.1.1 计划经济时期的城市风貌 |
5.1.2 城市建筑的阶段性发展 |
5.1.3 影像文本从政治化到多元 |
5.2 工业化建设时期:“生产型”城市建筑的发展(1949-1978) |
5.2.1 经济恢复期与“一五”期间的建筑成就(1949-1957) |
5.2.2 大调整时期城市建设萎缩(1958-1966) |
5.2.3 文革与“三线”建设时期城市建设停滞(1966-1978) |
5.3 市场经济转型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城市建筑增长(1978-1999) |
5.3.1 改革开放时期建筑渐趋起步(1978-1989) |
5.3.2 “旧城拆迁改造”时期建筑的突变(1990-1999) |
5.3.3 城市化加速时期明城区建筑的杂糅(2000-2010) |
5.4 小结 |
6 西安城市建筑近现代化演进分析(1900-2010) |
6.1 农业经济背景下建筑近代化的布局与特征 |
6.1.1 “洋风”模仿搬用时期的建筑(1900-1911) |
6.1.2 “传统”革新求变时期的建筑(1912-1931) |
6.1.3 “现代”初创繁荣时期的建筑(1932-1945) |
6.1.4 战争导致发展停滞时期的建筑(1945-1949) |
6.2 建筑近代化的演进规律与动因 |
6.2.1 新建筑布局与发展规律 |
6.2.2 新建筑演进的综合动因 |
6.3 计划经济背景下建筑现代化的布局与特征(1949-1978) |
6.3.1 “苏化”时期“社会主义民族形式”的建筑(1949-1957) |
6.3.2 大调整时期“新的民族形式”的建筑(1958-1966) |
6.3.3 文革与“三线”建设时期的建筑(1966-1978) |
6.4 市场化与“旧城改造”背景下建筑的布局与特征(1978-2010) |
6.4.1 改革开放初期全面复苏的建筑(1978-1989) |
6.4.2 经济转型时期去旧布新的建筑(1990-1999) |
6.4.3 城建加速时期国际化多元化建筑(2000-2010) |
6.5 建筑现代化的演进规律与动因 |
6.5.1 新建筑布局与发展规律 |
6.5.2 新建筑演进的综合社会动因 |
6.5.3 新建筑演进的影响因素 |
6.6 小结 |
7 20 世纪西安城市建筑演进的文化反思 |
7.1 从传统走向近现代的探索历程 |
7.1.1 政治军事因素的主导 |
7.1.2 地域交通因素的制约 |
7.1.3 经济技术因素的影响 |
7.1.4 文化观念因素的转变 |
7.1.5 城市建设管控与监督机制的不力 |
7.2 近现代城市建筑文化的省视 |
7.2.1 城市规划建设与建筑景观的异化 |
7.2.2 国际化大都市与再塑国家文化形象 |
7.2.3 对21 世纪城市发展的展望 |
7.3 小结 |
8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后续研究工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内容研究 |
1.3.1 国内相关内容研究 |
1.3.2 国外相关研究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线 |
1.5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沙产业 |
2.1.2 沙地产业与沙产业 |
2.1.3 沙区产业与沙产业 |
2.1.4 沙产业经营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沙产业相关理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2.4 博弈理论 |
2.2.5 制度变迁理论 |
第三章 沙产业可持续经营系统理论构建 |
3.1 沙产业经营中面临的问题 |
3.2 沙产业经营中参与主体利益分析 |
3.2.1 参与主体的利益取向 |
3.2.2 参与主体利益冲突分析 |
3.2.3 参与主体的利益均衡分析 |
3.2.4 参与主体的利益驱动机制的构建 |
3.2.5 参与主体的利益保障机制的构建 |
3.3 沙产业经营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
3.3.1 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3.3.2 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指标的解释 |
3.3.3 指标数据无量纲化处理 |
3.3.4 确定指标权重 |
3.4 沙产业可持续经营的本质 |
3.4.1 沙产业经营可持续的特征 |
3.4.2 沙产业可持续经营的基本原则 |
3.4.3 沙产业可持续经营的三大目标的统一 |
3.5 沙产业可持续经营系统 |
3.5.1 沙产业可持续经营系统结构 |
3.5.2 沙产业可持续经营系统基本特征 |
3.6 小结 |
第四章 新疆沙产业发展概况 |
4.1 新疆沙化现状 |
4.2 新疆沙产业发展的资源条件 |
4.3 新疆沙产业发展现状 |
4.3.1 北疆地区沙产业发展 |
4.3.2 南疆地区沙产业发展 |
4.4 新疆沙产业实地调研数据分析 |
4.4.1 指标说明 |
4.4.2 数据来源 |
4.4.3 结果分析 |
4.5 小结 |
第五章 政府主导型经营模式 |
5.1 政府主导经营模式 |
5.1.1 模式界定及运营方式 |
5.1.2 模式产生的诱因 |
5.1.3 模式下沙产业经营现状 |
5.1.4 模式特征 |
5.2 政府主导型经营模式沙产业经营绩效评价 |
5.2.1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
5.2.2 绩效评价结果分析 |
5.3 政府主导模式下经营绩效影响因素分析 |
5.3.1 指标体系构建 |
5.3.2 模型设定 |
5.3.3 结果分析 |
5.4 政府主导经营模式缺陷及成因分析 |
5.5 政府主导型经营模式优化 |
5.5.1 优化目标 |
5.5.2 优化原则 |
5.5.3 优化途径 |
第六章 公司主导型经营模式 |
6.1 公司型经营模式 |
6.1.1 模式界定及运营方式 |
6.1.2 模式产生的诱因 |
6.1.3 模式下沙产业经营现状 |
6.1.4 模式特征 |
6.2 公司型经营模式效益评价 |
6.2.1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
6.2.2 结果分析 |
6.3 公司主导型经营绩效影响因素分析 |
6.3.1 数据来源及模型设定 |
6.3.2 结果分析 |
6.4 公司主导经营模式缺陷及成因分析 |
6.5 公司主导型经营模式优化 |
6.5.1 优化目标 |
6.5.2 优化原则 |
6.5.3 优化途径 |
第七章 家庭主导型经营模式 |
7.1 家庭主导经营模式 |
7.1.1 模式界定及运营方式 |
7.1.2 模式产生的诱因 |
7.1.3 模式下沙产业经营现状 |
7.1.4 模式特征 |
7.2 家庭主导经营模式效益评价 |
7.2.1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
7.2.2 结果分析 |
7.3 家庭主导经营绩效影响因素分析 |
7.3.1 数据来源及模型说明 |
7.3.2 结果分析 |
7.4 家庭主导经营模式缺陷及成因分析 |
7.5 家庭主导型经营模式优化 |
7.5.1 优化目标 |
7.5.2 优化原则 |
7.5.3 优化途径 |
第八章 新疆沙产业不同经营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
8.1 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的影响因子的选取 |
8.1.1 影响因子的界定 |
8.1.2 选取原则 |
8.1.3 选取影响因子 |
8.2 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8.2.1 数据来源 |
8.2.2 计量模型构建 |
8.2.3 回归结果分析 |
8.3 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选择的结果分析 |
8.3.1 村庄特征影响因素 |
8.3.2 经济影响因素 |
8.3.3 社会影响因素 |
8.3.4 政策影响因素 |
8.4 小结 |
第九章 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经验借鉴及创新 |
9.1 国内外沙产业经营模式经验借鉴 |
9.1.1 以色列沙漠农业经营模式 |
9.1.2 内蒙古沙产业经营模式 |
9.1.3 甘肃沙产业经营模式 |
9.1.4 宁夏沙产业经营模式 |
9.2 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创新 |
9.2.1 新疆沙产业股份合作制的现实需求 |
9.2.2 股份合作制的特征 |
9.2.3 新疆沙产业股份合作制的优越性 |
9.2.4 新疆沙产业股份合作制的运行机制 |
9.2.5 新疆沙产业股份合作制的合作途径 |
9.3 新疆兵团八师149 团沙产业经营案例研究 |
9.3.1 八师149 团经济基本概况 |
9.3.2 八师149 团发展沙产业的背景 |
9.3.3 八师149 团发展沙产业项目效益分析 |
9.3.4 八师149 团沙产业经营模式分析 |
9.3.5 八师149 团实现沙产业可持续经营对策建议 |
第十章 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创新的保障措施 |
10.1 建立沙产业优惠政策协调机制 |
10.2 建立沙产业发展的科学评估与考核机制 |
10.3 建立科技与信息服务机制 |
10.4 建立沙产业生态补偿机制 |
10.5 健全管理体系 |
10.6 健全技术保障体系 |
10.7 健全金融保障体系 |
第十一章 结论与展望 |
11.1 本文的主要结论 |
11.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9)中国外汇储备资本化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1章 中国外汇储备的累积 |
1.1 中国外汇储备的累积特征 |
1.2 中国外汇储备的累积渠道 |
1.3 中国外汇储备的累积与需求 |
小结 |
第2章 外汇储备增殖的理论 |
2.1 外汇储备的货币性质 |
2.2 马克思货币资本化的理论 |
2.3 凯恩斯货币资本化的理论 |
2.4 当代外汇储备资本化的理论 |
小结 |
第3章 外汇储备投资美国证券模式 |
3.1 全球外汇储备资本化的主要途径 |
3.2 美国证券投资模式的规模与期限结构 |
3.3 投资美国国债为首要渠道 |
3.4 投资“两房”债券为辅助渠道 |
小结 |
第4章 外汇储备投资主权财富基金模式 |
4.1 全球主权财富基金模式 |
4.2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成长路径 |
4.3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运营 |
4.4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监督管理 |
小结 |
第5章 外汇储备投资的其他模式 |
5.1 转化为黄金储备 |
5.2 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 |
5.3 参与区域货币合作 |
5.4 发挥内外支持效应 |
小结 |
第6章 外汇储备资本化的风险 |
6.1 外汇储备运营风险及管理目标 |
6.2 中国外汇储备资本化的风险管理框架 |
6.3 中国外汇储备风险管理中涉及的主要问题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公司型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以基金治理结构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公司型基金概述 |
第一节 投资基金概述 |
一、基金的概念和分类 |
二、投资基金的概念 |
三、投资基金的法律主体地位分析 |
四、投资基金的分类 |
五、我国投资基金立法模式评析 |
第二节 公司型基金概述 |
一、公司型基金的概念与特征 |
二、公司型基金的分类 |
三、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比较 |
第三节 我国引入公司型基金的必要性 |
一、我国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现实要求 |
二、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实践中存在突出的弊端 |
三、公司型基金相对契约型基金具有制度优势 |
四、我国引入公司型基金的主要障碍 |
第二章 国外公司型基金发展的考察、比较和借鉴 |
第一节 公司型基金在国外的历史发展分析 |
一、公司型基金在美国的发展 |
二、公司型基金在英国的发展 |
三、公司型基金在日本的发展 |
四、公司型基金在法国的发展 |
五、公司型基金在德国的发展 |
六、公司型基金在卢森堡的发展 |
第二节 国外发展公司型基金的原因分析 |
一、英国引入公司型基金的原因分析 |
二、日本发展公司型基金的原因分析 |
三、美国对公司型基金取舍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国外公司型基金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
一、国外公司型基金发展的共同原因 |
二、各国公司型基金立法模式比较 |
三、我国公司型基金制度设计的价值 |
第三章 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研究 |
第一节 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的实质 |
第二节 以美国共同基金为对象的公司型基金运行分析 |
第三节 公司和信托的结合――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的定位 |
一、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不仅指基金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 |
二、基金公司是公司型基金的关键设计 |
三、公司型基金是公司法律关系和信托法律关系的结合 |
四、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之间的公司法律关系 |
五、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信托法律关系 |
六、公司型基金与广义上的商业信托 |
第四章 基金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
第一节 基金公司之特殊设计――独立董事制度为核心 |
一、基金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整性 |
二、基金公司股东大会及股东投票权之虚置 |
三、基金公司董事会设计之特殊性 |
第二节 独立董事的功能 |
一、基金公司的内部利益冲突 |
二、基金公司外部的利益冲突 |
三、独立董事的核心功能 |
四、独立董事的具体权力 |
第三节 独立董事制度发展进程 |
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原因 |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立法进程 |
第四节 独立董事制度的实践及质疑 |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立法界定 |
二、对独立董事的若干质疑 |
第五章 公司型基金受托人研究 |
第一节 契约型基金受托人简述 |
一、受托人之核心法律地位 |
二、受托人模式之分离论与统一论 |
三、我国之共同受托人模式 |
第二节 公司型基金受托人之概述 |
一、公司型基金受托人的信赖义务 |
二、公司型基金受托人的范围 |
第三节 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受托人之比较 |
一、托管人职能之重大不同 |
二、受托人权利的收缩使委托人和受托人之关系更为平衡 |
三、受托人范围不同 |
第六章 我国公司型基金治理结构的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我国公司型基金制度的立法模式 |
一、我国公司型基金构建的法律基础 |
二、我国公司型基金立法模式 |
第二节 我国公司型基金制度构建之若干原则性建议 |
一、基金公司股东大会作用发挥的机制设计 |
二、基金公司股东诉讼机制设计 |
三、基金公司董事会模式选择 |
四、基金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计原则 |
五、公司型基金托管人的职责设计 |
六、基金管理人的声誉约束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财富》预言2000年投资趋势(论文参考文献)
- [1]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D]. 聂世坤. 辽宁大学, 2021(02)
- [2]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D]. 曹文. 北京大学, 2021(09)
- [3]资管业务中“穿透式”监管理念法制化研究[D]. 王洋. 华东政法大学, 2020
- [4]韩小蕙散文研究[D]. 郝启娟.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2)
-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研究[D]. 张成利.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6]共赢主义视域下的中美关系[D]. 谢剑南.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影像记忆中的20世纪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研究[D]. 史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06)
- [8]新疆沙产业经营模式研究[D]. 方宾伟. 石河子大学, 2018(05)
- [9]中国外汇储备资本化的研究[D]. 戴序. 吉林大学, 2011(05)
- [10]公司型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以基金治理结构为核心[D]. 江翔宇. 华东政法大学, 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