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措施使用 调研文章

侦查措施使用 调研文章

问:当代我国刑事侦查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1. 答:多了去了 你写学年论文?
问:侦查学的方法措施
  1. 答:由于侦查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所以侦查学的理论研究必然把重点放在侦查实践工作上。改革开放20年来大量学术论文、著作是关于侦查措施、方法和对策的。这些论文和著作的研究涉及各种侦查措施、方法和对策。在有关侦查措施和方法的研究中,尤以关于讯问和现场勘查的为多。传统的侦查学系统有三个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侦技术。到现在,视频侦查技术是成为继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侦技术之后侦查破案的轮搏第四大技术支撑,视频侦查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办案人员破案提供了更加高效、快捷的手段。
    在有关侦查对策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从不同类案、具体个案两种角度进行论述,有些学者则结合犯罪的未来发展趋势如智能化、国际化等腊带祥提出了侦查对策。还有学者另辟蹊径,从侦查与反侦查对抗的角度探讨了侦查对策的管理,提出侦查人员应加强对反侦查行为的防范、识别和利用。到现在,一套完整的视频侦查系统能够提供办案人员的效率。
    总的说来,关于侦查措施、方法和对策的理论研究几乎覆盖了侦查活动的各个层面,行滑对侦查实践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问:侦查措施的种类包括哪些
  1. 答:在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承担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犯罪证据、并缉捕罪犯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安机关的调查过程中,往往会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方法和手段,对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查措施的种类包括哪些呢?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知识。一、侦查措施的种类包括哪些
          1、讯问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被害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
          5、扣押物证、书证。
    二、秘密侦查的适用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则旦嫌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三、技术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迟者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侦查措施的种类包括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孙手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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