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券评级机构的功过是非(论文文献综述)
钟海威[1](2020)在《双层SPV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法律防范》文中研究说明资产证券化是以资产质量为核心的一种融资创新模式,发源自美国,现已经成为国际金融领域重要的创新产品。我国正式开始资产证券化的时间应该是2005年底,标志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的问世。经过数十年发展,资产证券化在我国有了较成熟的市场,推动了市场经济。在我国法制及经济环境下,资产证券化发展出现了独特性的操作,该种创新性的操作结构进一步释放了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活力,但同时也带来风险。目前我国存在独特的资产证券化模式即双层SPV模式,该模式主要通过构建两个SPV,实践中有通过“信托+专项计划”来实现的,通过信托受益权的设立可使不合规的企业资产作为底层资产进入专项计划,再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证券。该模式的创新性促进了证券市场资产池的发展,但引发对该种模式融资属性—“资产信用”的质疑,也存在规避监管、监管套利的问题。此外因为操作链条过长,金融风险被放大。本文将对双层SPV模式进行界定,总结实践中的操作类型。具体结合三个典型的实例阐述分析其运作逻辑,明确其法律关系。探讨其信用属性,分析风险,提出法律防范建议。本文运用比较研究、法律经济学的解释方法等就双层SPV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及法律防范进行了研究,全文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章简要介绍了资产证券化基本原理,在此基础上对双SPV资产证券化进行界定,同时对目前双SPV模式的类型进行介绍。第二章中首先通过对三种操作类型的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分析双SPV模式各阶段的法律结构,针对双SPV模式下两层资产进行法律属性的分析,分析双SPV模式下融资属性的争议,明晰其融资属性。最后与美国、日本双SPV操作进行目的的比较,结合实例分析我国双SPV操作目的。第三章主要针对双SPV模式下的风险进行分析,针对该种模式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法律防范措施。以穿透原则为审查方法,以功能监管为手段,建议将双SPV模式纳入企业资产证券化范畴,同时从基础资产现金流稳定性要求、资金混同风险、信息披露制度及权利行使方面提出了法律防范措施。
曹姝丽[2](2018)在《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设计》文中认为我国债券市场从2014年开始,债券违约事件频发,同时近年来债券投资在银行资产中的占比逐渐提升。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目前特殊经济环境下的信用风险,和中小银行目前债券信用评级主要依赖外部评级机构评级结果评估债券信用风险有失真的实际情况,以YC银行这个中小银行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确立银行债券信用内部评估体系,更全面、客观对企业的信用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为债券投资建立严格的防火墙,从而降低债券投资风险,减少违约损失。本文基于一定的理论基础,综合运用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案例分析方法。首先通过文献回顾和理论梳理,为后续研究夯实理论基础;其次运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打分法构建债券信用风险评估的内部评估体系;再次就建立的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价体系进行试运行,将得到的评估结果与第三方的评估结果进行对比,找出造成差异的原因,分析差异的合理性,在差异可接受的范围内,结合YC银行风险偏好,对原内部债券信用风险评估体系进行进一步调整,以符合YC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最终确定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最后,提出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的保障措施。研究结论,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由债务人行业指标子体系、债务人企业指标子体系、债务人财务指标子体系、债务人增信指标子体系、银行内部调整指标子体系五个子体系39项指标构成。内部评估体系的评估结果较外部评估结果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评级的偏态分布,更能反映YC银行对个券的风险偏好,运用该体系甄别出“17沪华信SCP002”的信用风险,进一步证明设计的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具有合理性和适用性。
孙浩然[3](2018)在《法律服务业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风险的应对 ——以西亚能源领域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走出去”,中国的在国际投资舞台上的身份已经从最大的投资输入国转变为兼具高输入和高输出的国家。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中国与沿途国家的贸易投资往来加深,投资环境逐步优化,越来越多能源企业选择“走出去”。西亚地区坐拥丰富的油气资源,掌控这一稳定的能源产地关乎我国能源安全和未来的发展与崛起。由于常年战乱和法制不健全,在西亚投资也存在极高的风险,但同时催生了大量法律服务需求。目前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的水平与国际上成熟的律师事务所还有很大差距,在代理这类需要跨国合作和调查的案件时经验和能力都有所不足。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以综合分析的方法梳理中国能源企业在西亚地区投资历程和面临的风险,指出法律服务业在帮助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应当注重的问题,帮助企业应对投资风险,以加强自身服务水平,获取迈入法律服务行业尖端领域的机会。
肖韵[4](2017)在《中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监管竞争是指监管权力机构为了扩大监管权力影响范围,争夺监管资源所进行的一系列试图超越和压倒其他监管机构权力作用的行为总称。金融监管机构的多样性、监管制度的复杂性以及监管资源的稀缺性在客观上促成了金融监管竞争。在专业化分工和分权制衡理论下,监管竞争中权力之间的相互牵制和良性互动应该对防止权力滥用,提高监管效率起到积极的影响。不过,在金融监管实践中,由于各监管主体的利益诉求、监管目标和监管策略等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从而导致了监管机构之间的竞争秩序紊乱,消极竞争行为频现,金融监管的整体效率受到影响。在我国涉及的金融监管竞争中,积极竞争与消极竞争并存。就积极竞争而言,由“宝万事件”所引发的中央金融监管层合力调停事件并清理整顿相关不合法灰色地带,是金融监管积极竞争的典型事例。不过,由于多重因素的限制,我国涉及的金融监管竞争更多是以消极竞争的状态出现。从资产证券化中的监管角力、2015年股市调控中的监管协调失序,到数次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中的央地分歧、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中的地方竞赛,再到中美跨境上市审计监管中两国之间的数次交锋与博弈、各国对巴塞尔协议落地差异化实施等,事实说明在多元化、分散化的金融监管格局中各类型、各层级的监管机构之间均存在着不同形式的消极竞争现象,这对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本文主要以我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为对象进行分析、研判。从竞争发现理论出发,监管竞争虽然导致了监管冲突、监管套利等问题,但其仍具有积极、合理的一面。如果能够通过制度设计来发挥监管竞争机制的优势,消解消极监管竞争所引发的各种弊端,可以促进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对于改革并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面对监管竞争问题,不应该进行一味地否定和抛弃,而应该发现和挖掘监管竞争的潜在价值,现实金融监管整体效果的提升。对于监管竞争问题的解决方案,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经验可以移植,我们应该从实际国情出发,探寻规制金融监管竞争的中国之路。从我国金融监管竞争产生和特点反映,其与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国际地位等因素密不可分。在某种程度上讲,我国未从理论和制度上廓清和型构监管机构关系的合理位阶,未进行科学的权力配置和秩序安排,以及在国际金融监管中的话语权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是导致我国各类消极金融监管竞争现象出现的原因所在。维护监管竞争秩序,规制消极监管竞争行为,是保障监管竞争机制优势发挥的关键因素。本文主张以“自发生成”与“理性建构”相结合构筑具有“多样性”和“多元化”属性的金融监管竞争秩序,并且通过法律制度进行确认、规制和保障,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提供合理且合法的制度安排,减少监管机构之间的摩擦,增进相互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化“监管竞争”为“监管竞合”,建构“多中心”的金融监管竞争秩序,进而推动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良性发展。本文正文部分共五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对金融监管竞争的基本理论进行概述。第一,通过已有理论的研究,总结出金融监管竞争既可积极亦可消极的特征,并主张“自发生成”与“理性建构”的二元构造是对金融监管竞争进行制度优化的支撑理论,并通过法律进行控制、维系,其能够更为客观地解释监管竞争秩序状态和科学构建监管竞争的合理秩序。第二,通过效应分析金融监管竞争的优点与劣势,为如何将监管竞争化“冲突“为“竞合”提供依据。第三,认为有限理性和资源稀缺是金融监管竞争产生的前提假设,解释金融监管机构的行为逻辑,这为监管竞争的秩序建构和法律规制提供了解决的方向。第四,通过对金融监管竞争维度、范围、方式与策略的分析,为研究各类监管竞争现象提供了基本的逻辑思路。第五,对我国金融监管竞争进行类型化分析的重要性和分类标准进行阐述。第二章对我国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彼此之间的角力与协调失序现象进行考察。通过对我国当前三套资产证券化监管规则的比较分析,揭示出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在监管规则制订过程中的差异与冲突;通过对2015年股市调控行动中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失序现象的分析,指出我国当前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效率低下的问题。上述分析认为,中央监管机构多重职能目标、追求部门利益以及行业俘获影响是导致中央金融监管消极竞争发生的主要致因。第三章对我国金融监管中的央地博弈与地方竞赛现象进行分析。通过厘清数次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行动,发现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监管博弈问题;通过比较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揭示出金融监管的地方竞赛问题。这些研究揭示表明,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定位和属性不明,中央金融监管政策欠缺针对性,以及金融监管权纵向配置失灵是央地以及地方间金融监管消极竞争产生的内生逻辑。第四章透过中美跨境上市审计监管事件以及巴塞尔资本协议演进过程的考察,对我国涉外金融监管活动中出现的监管竞争现象进行分析。通过上述事例分析,发现当前国家间金融实力较量、国家金融主权的侵犯与维护以及国际金融标准的软法属性是导致国际金融消极监管竞争存在的主要因素。第五章以制度设计为视角,对各类金融监管竞争秩序进行制度重塑,实现从失序竞争到有序竞合的转变,消解各类消极监管竞争行为,从而保障监管竞争机制优势的显现。首先,考虑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体制环境,认为中央金融监管格局可适当借鉴双峰监管和功能监管的理念,突破监管竞争弊端,防止出现监管冲突、监管套利,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中央与地方构建分层监管模式,中央的监管重心在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地方的监管重点在于其监管区域内的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和金融服务。“多元双峰”与“双层”监管模式,既可以避免分业监管的缺陷,又可以有的放矢,发挥监管竞争、专业化与分权制衡的优势,消除单一监管所带来的风险。其次,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监管协调专门机构的设立以及统一信息交流平台的搭建等方式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增强其实效性。再次,通过对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进行匹配、转变政府职能和完善政绩考核的方式对地方逐底监管竞争进行治理。此外,通过加强我国跨境金融监管协调制度的建设和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话语能力,建议设立正式、合法、独立且具有执行力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以及强化国际金融标准的实施,来保障国际金融监管之间的竞争得到有效约束。最后,重视反垄断法、司法制约机制、行业协会和公众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多元化的外部力量,对监管竞争行为进行规范。
本刊编辑部[5](2016)在《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是与非》文中研究指明"信用是现代商业系统中关乎生死存亡的氧气。它对一国致富的作用比全世界所有宝藏的作用还要大1000倍!"位于曼哈顿教堂街的穆迪总部旧址的入口处,有一块青铜浮雕上刻着南北战争时期前美国参议员丹尼尔·韦伯斯特的这句名言。信用,是商业社会运转的基石,而信用风险,则是影响商业判断的重要指标。从19世纪开始,"关乎生死存亡的氧气"有了商业衡量的标准,即信用评级。
王志浩[6](2016)在《央地关系视角下的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扩张》文中研究指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财政制度安排体现和承载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等方面的基本关系。在复杂的央地关系中,围绕财政-税收展开的权责斗争,一直处于焦点问题的前列。可以说,一部国家改革史,就是一部波澜起伏的财政史。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建国以来有过多次“收权—放权”的循环。当过度放权导致经济秩序混乱、不利于管控时,中央就倾向于收权整顿;反之,因集权过度而导致经济结构僵化、流动性低而导致社会发展放缓时,中央就重新放权以搞活市场。尽管有“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各种批评,但这些举措仍使得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国民经济总体状况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自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重新夺回经济话语权,而地方财权大大缩水。受市场化改革驱动,地方政府建设热情高涨,但建设资金需求与可用财力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迫切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投资能力。而国家《预算法》一直没有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在这一现实矛盾下,诸多地方政府绕开法律红线,通过银行信贷、债券、信托、理财、资产债券化、融资租赁等多种渠道寻求资金支持,事实上形成了政府的强大举债能力。无论对于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债务都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融资筹集到大量资金,成为经济建设和城乡发展的显着推进器,地方繁荣与活力的累加,客观上也做大做强了中央政府的实力与底气,中央乐见其成;另一方面,融资规模的快速扩张,使得地方财政风险日益加大,中央兜底的意愿下降,困难凸显。最终,在经济下行和结构转型的新常态下,中央政府开始强力约束地方债务扩张,并通过多种政策组合,试图重建央地财政关系,实现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升级换代。本文正是试图从央地关系的核心视角,来重新理解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事实,理解贯穿其中的制度约束、行动选择和治理逻辑。就理论关切而言,本文的重心不是描绘当下地方政府债务的确切规模以及治理路径,而是其背后央地关系的演化和博弈逻辑。在研究方法选择上,本文主要采用经验分析与规范假设并重、解释为主而解读为辅的演绎推理方法以及多阶层—多偏好的行动逻辑观察方法。本文遵循事实与学理互证,单视角与多视角叠加,历史与现实并重,宏观思考微观切入、微观进去宏观出来的多元化思考模式,层层追问,力图在理论研究和对策应用上皆有斩获。同时,本文尽力节制习见的善恶价值判断,不对地方债务的发生及规模进行道德审判,而是回到历史和事实本身,梳理央地关系的行动逻辑及其动力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的发生与防控,还原为现实世界的多因素复杂互动。在研究策略选择上,本文试图将财经事件与社会变革整合研究,将地方债务的生成逻辑拓展到更广阔的学理空间中。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大部分,一是政府债务规模的分析,多由财政或经济学研究者完成;二是债务风险应对的应用分析,多由实务政府工作者完成。本文希望通过政治学视角的介入以及基于对历史、制度和各方行动逻辑的梳理分析,能够丰富和拓展对这一议题的理解,探讨建立跨学科综合视野的可能及路径。在写作结构上,本文做了一些尝试,将改革历程与博弈过程融合,通过文本安排来呈现某种动态结构,用“找钱-分钱、缺钱-借钱、借钱-赚钱、邀功-赖账、土地-信用、脱缰-重构”这六组核心概念,重新建立了理解地方政府债务从早期到后期,从小借小用到可能失控的分析框架。这六组概念既勾画了地方政府债务发生的时间顺序和空间格局,也提供了理解这种格局的制度动因。“找钱-分钱”是财政问题中央地关系的核心;“缺钱-借钱”诠释了借债兴起的早期逻辑;“借钱-赚钱”则是地方政府从被动转向主动的扩展行动;“邀功-赖账”形成了借债的内在动力;“土地-信用”则构成了债务做大的外在支撑;“脱缰-重构”给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债务的判断及其治理路径。这六组核心概念表现出的时空-结构张力,构成了本文解剖地方政府债务的央地视角。全文除绪论外,共分为八章。第一章是文献回顾与述评,梳理了政府债务学术研究的西方脉络,展现了中国学术界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理论探寻,还带入了央地财经高官的政策表态。第二章是学理基础,辨析了从央地视角解释地方政府财政行为的四种经典理论,包括“收权-放权”策略调整的改革视角、地方政府相互竞争的激励视角、财政联邦主义的分权视角和实验主义治理的实践视角。第三章以“找钱-分钱:财税改革中的央地博弈”为题,再现了1993、2001年一大一小两次财税改革的时空背景,运用亲历者回忆录的素材,对地方政府两次作弊的典型案例,勾画了央地博弈的鲜活画面。第四章以“缺钱-借钱:分税制与早期债务的形成”为题,着重回答了早期乡镇债务兴起的逻辑。第五章以“借钱-赚钱:融资工具创新与地方债务走高”为题,将经济改革新时期的地方债务激增,理解为融资工具创新。第六章以“邀功-赖账:地方政府债务攀升的正反激励”为题,对地方债务攀升的官僚集团行动给予了学理解释。第七章以“土地-信用:地方政府债务的杠杆放大”为题,描绘了地方债务最终走到惊险高度,依靠的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财政和政府效用,它在释放治理风险的同时,也为中国发展和城市焕然一新做出了重要积极的贡献。第八章以“脱缰-重构:债务治理中的央地关系新格局”为题,解读单一制架构的中央政府如何在逆境下挽回局面的出牌路数。最终的结语,简要讨论了驱动中国经济奇迹的竞争性地方政府,走到了由盛而衰的新拐点。针对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风险问题,本文认为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改变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局面,争取做到权责相匹配;完善官员考核与激励机制,打破GDP至上论;不断拓宽地方政府合法举债渠道,授予地方政府以发债权,保证投融资机制健康运转;规范债务管理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实施预算硬约束,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陈魁[7](2015)在《会计信息在城投债发行中相关性的“遗失”》文中指出会计信息有用性的研究由来已久,政策制定者通过制度的设计尽可能最大化发挥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从而帮助信息的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已有文献也已经证明会计信息的确可以帮助投资者们提供有价值的信息(Bushman,2001; BiddleG,2001;李青原,2008;朱松,2010)。然而会计信息有用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股票市场,而鲜有对债券市场上会计信息有用性的研究,对城投债1会计信息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现在有关城投债的研究基本形成了这样一种结论“会计信息在城投债中相关性‘遗失’了”(施丹,2012;王博森,2014)。本文的研究主题“会计信息在债券发行市场上有用性的研究”,出发点是“为何会计信息在城投债中出现了相关性的‘遗失’”。通过对债券发行市场客观环境的分析以及城投债自身情况的探讨,从三个方面揭示了会计信息在城投债中相关性‘遗失’的原因:一是城投债业务模式及发债过度导致ROE由收益指标变为风险指标;二是虚增收入净利润、突击注资产生了投资者对城投债增长指标的不信任;三是债券发行中存在的评级虚增现象在城投债中更加明显,加剧了以资产负债率为代表的资本结构指标在城投债中相关性的‘遗失’。本文结果显示会计信息在城投债发行中依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只是表面上被‘扭曲’了。与其说是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削弱,不如说是一种“遗失”。研究成果及建议对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完善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及会计信息有用性的研究都有着重要意义。
杨廷芳[8](2015)在《国内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改进研究》文中提出在我国的生产和制造企业中,存在着大量的中小型企业,相对大型企业而言,中小型企业的融资能力较差,获得资金的渠道较为单一,一般都是向银行申请借款用于资金周转。但在现今的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是国家发展的中流砥柱,社会的发展基本都是以中小企业的转型和发展为依托,所以第三方机构需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设计一套较为完善的评级体系以缓解其融资难的问题。在评级机构和一些具有贷款能力的金融机构中,所设立的评级体系都是以大型企业为模版制定的,一般无法根据中小企业所具有的特点进行单独的评价。而且,现在所运用的指标体系都是将财务状况和资产规模列为重点,并没有将宏观的非财务指标纳入其中,缺乏对企业管理者以及管理模式的考量。因此我们需要在现有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其存在的不足加以改进和完善。指标体系的建立需要客观性和公正性,我们需要筛选出适用于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的特定的指标,结合原有的指标体系构成新的指标体系,本论文会对新的指标因素的应用效果加以验证。由于长久存在的不公平性,使得中小企业的声誉并不完善,大部分商业银行认为其违约贷款率较高,偿债能力较弱。新的指标体系会就企业声誉方面给出建议加以改善,尽可能公平的看待中小企业的发展。本论文首先简单的概括和描述现今的评级体系市场的发展,其次根据现有指标体系的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在宏观指标和财务指标上进行深入的剖析,再次用真实的案例加以验证新的指标体系的应用效果,是否会对现存的体系有好的影响,最后总结新指标体系在应用时应注意的方面,从而使得新的指标体系可以更好的应用。本论文对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中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加以进一步的探究和完善,尽可能的弥补原有指标体系在这两方面的不足,从而使新的指标体系可以更具有应用性。
徐艺颖[9](2014)在《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提出资产证券化被誉为近年来发展速度最快、最为成功的金融创新之一: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工具,在转移、化解、分散风险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发行人通过将具有稳定未来现金流的资产经过一定的程序打包并发行证券,通过资产证券化,原本集中于发行人的风险分散到所有的资产证券化证券的投资人。同时,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基础资产的种类不断增多,其运作与结构越来越复杂,导致普通投资人对于资产证券化证券所蕴含的风险难以识别。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就被国内实业界人士所注意,并通过离岸金融机构进行过相关试点;2005年3月,经过一系列前准备,我中国正式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率先行动,成为我国首批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和抵押贷款证券的银行;但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资产证券化试点暂停,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一度进入停滞。2013年,资产证券化试点再次启动,相比上一轮试点,这次参与的机构数量大增,试点额度也有较大规模增长。如何在经历变革中的中国使用好资产证券化这一工具,实现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分散金融风险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对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占比较大,银行业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中国的金融经济安全与稳定。所以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监管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首先对现在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经济环境作出简要分析并提出现阶段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的迫切性:2013年,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进行了一系列金融经济制度改革措施,由此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面临了新的挑战:如以贷款利率下限放开为象征的利率市场化等冲击着商业银行原有的以存贷款利差为主要盈利来源的盈利模式等。在这种新的经济背景之下,资产证券化试点重新启动,吸引了很多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关注。其次对从理论角度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了分析:实践操作中,未来现金流可以说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结合现金流定价模型可以为证券化证券定价;结合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挑战说明了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必要性及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同时,分析了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历史发展及现状与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在分析过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后,又紧接着分析了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及现状,次贷危机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影响,美国当局金融监管体系的重建等内容。将两个国家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对比发现,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还有很多不完善不健全之处,只是处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的最初阶段。最后,根据现实及美国的经验,提出有关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的有关建议。
戴传利[10](2014)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地方政府通过负债进行资金融通更是现代许多国家一种普遍现象。虽然早期的古典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和大卫·休漠等认为地方政府不应当举债,举债有悖于政府职能,是有害的。但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衰退引发了经济学理论人关于政府债务的新思考,提出了政府债务有益于社会的“政府债务新理论”。现代实践中,债务融资已经是大多数国家的正常的政府经济行为。近些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引发了依法监管的热议。我国关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非常滞后,监管的经验也不足。我国《预算法》要求地方政府“收支平衡,不列赤字,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国务院同意方可发行债券”,赤字的禁止以及发行债券权的近乎缺失与地方政府的发展需求以及中央政府分配给地方的事权任务是截然不符的。伴随着我国城市化需求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显然不能满足其财政支出的需求。我国一方面鼓励地方政府进行债务融资发展,另一方面又担心地方政府债务过度膨胀。缺乏系统监管的无序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多名国家领导人都提出要加强地方债务管理,防止地方性债务危机以及系统性的金融危机,确保财政和金融安全。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明显落后于现实需要,亟待构建比较完善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的监管。本文尝试把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相关的所有法律综合起来进行分析,以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为主线,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上研究成果为依托,从监管法律规则构建视角进行分析。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之逻辑顺序而展开。导论部分在描述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乱象的基础上,提出本文选题的由来;分析了国内相关研究成果以及国外的研究现状,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跨学科分析等研究方法;分析了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主要创新之处以及研究不足之处。本文从六个方面就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阐述。第一,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问题进行了一般性研究,澄清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及监管法律几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法的特点和性质,提出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属于经济法性质的观点;从法律视角提炼了国内外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的主体范围及监管权力。第二,采用实践分析的方法,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主要载体——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公司)的主要特点以及对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建设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对平台公司监管立法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重点评析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相关文件的利弊得失,为完善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研究提供了前提。第三,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联邦制和单一制国家各选出三个典型,对其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现状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对国外相关法律体系的特点进行了概括,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的选择提供经验参考。国外在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监管规则框架,本文从国外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介绍入手,系统概括了国外监管法律体系的构成的主要规则,以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时间为切入点,比较了国外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制度设置,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构建我国监管法律体系很有借鉴意义。第四,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体系的现状及其特点、存在的问题等,在概括了国外三种立法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采用第二种立法的模式的建议,为构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法律体系提供理论分析。第五,在第四章立法模式选择分析的基础上,就制定我国《地方债务融资监管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等内容提出了具体建议。第六,在前述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定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法》的若干建议。主要从两个方面提出构想,提出我国地方政府政府融资监管法事前、事中、事后制度构建的若干建议,并对实践监管的重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监管提出完善建议。
二、债券评级机构的功过是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债券评级机构的功过是非(论文提纲范文)
(1)双层SPV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法律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及结构 |
第一章 双层SPV资产证券化的界定及类型 |
第一节 双层SPV资产证券化的界定 |
一、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原理 |
二、双层SPV模式的认定 |
第二节 双层SPV模式的类型 |
第二章 双层SPV模式的结构评析 |
第一节 双层SPV模式的典型案例分析 |
一、“信托+专项计划”类型的案例分析 |
二、“私募基金+专项计划”类型的案例分析 |
三、“双信托ABN”类型的案例分析 |
第二节 双层SPV模式的主要法律结构分析 |
一、SPV1阶段的法律结构 |
二、SPV2阶段的法律结构 |
第三节 双层SPV模式下资产的法律属性 |
一、基础资产的法律属性 |
二、底层资产的法律属性 |
第四节 双层SPV模式的融资属性 |
一、双层SPV是主体信用的担保贷款融资 |
二、双层SPV是主体信用加资产信用的融资 |
三、小结 |
第五节 与域外双层SPV模式的比较 |
一、美国双SPV模式 |
二、日本“SPV+银行信托”模式 |
三、我国双SPV模式的法律效益 |
第三章 双层SPV模式的风险及法律防范措施 |
第一节 双层SPV模式下的风险 |
一、规避“非标”监管,加剧混业经营风险 |
二、基础资产不适格 |
三、资金混同风险 |
四、信息披露风险 |
五、权利行使风险 |
第二节 、双SPV模式风险的法律防范措施 |
一、对双SPV模式的监管理念思考 |
二、细化基础资产标准 |
三、资金混同风险防治 |
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
五、确认SPV法律主体地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的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层次分析法和打分分析法 |
1.5.3 案例分析法 |
2 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2 债券投资理论 |
2.3 债券信用风险理论 |
2.3.1 债券风险理论 |
2.3.2 债券信用风险理论 |
2.3.3 债券信用风险评估理论 |
2.4 层次分析法原理及理论 |
3 YC银行债券投资业务及其信用风险评估现状 |
3.1 YC银行简介 |
3.2 债券投资业务现状 |
3.2.1 YC银行债券投资规模与结构 |
3.2.2 YC银行债券投资业务短板 |
3.3 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评估现状分析 |
3.3.1 可参考内部债券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少 |
3.3.2 完全依赖外部评级机构评级结果评估债券信用风险 |
3.3.3 债券本身实质性信用风险大于外部信用风险评级 |
4 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设计 |
4.1 评估体系的设计原则 |
4.1.1 评估体系的目的性 |
4.1.2 评估体系的科学性 |
4.1.3 评估体系的系统性 |
4.1.4 评估体系的可操作性 |
4.2 设计步骤 |
4.2.1 建立评估体系 |
4.2.2 专家打分 |
4.2.3 构建判断矩阵 |
4.2.4 一致性检验并得出权值 |
4.3 多层次指标构架及指标选取 |
4.3.1 评价维度与指标选取依据 |
4.3.2 四个评价维度构建 |
4.3.3 多层次指标选取 |
4.3.4 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 |
4.4 指标赋值和权重计算 |
4.4.1 层次分析法通用标度标准 |
4.4.2 判断矩阵和一致性检验 |
4.4.3 权重计算 |
4.5 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计分标准 |
5 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试运行和调整 |
5.1 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试运行 |
5.1.1 评级等级设置 |
5.1.2 债券样本遴选 |
5.1.3 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运行结果 |
5.1.4 评级结果差异分析 |
5.2 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调整 |
5.2.1 调整项设置 |
5.2.2 调整项分值标准 |
5.2.3 引入调整项债券信用评级结果 |
5.3 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的最终确定 |
6 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实施保障 |
6.1 数据质量保障 |
6.2 组织保障 |
6.3 人员保障 |
6.4 系统保障 |
6.5 资金保障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发债主体的行业属性评分标准 |
(3)法律服务业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风险的应对 ——以西亚能源领域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思路 |
第二章 中国企业西亚能源投资现状 |
第一节 中国企业对西亚投资情况和风险简述 |
第二节 我国企业在西亚能源投资模式 |
第三节 能源领域投资在法律上的特殊性 |
第四节 中国与西亚各能源国缔结条约情况 |
一、中国与西亚各国签订的BIT情况 |
二、中国加入的争端解决多边协定 |
第三章 中国企业在西亚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 |
第一节 西亚地区投资面临的政治风险 |
一、战争风险 |
二、征收风险 |
三、政府违约风险 |
四、市场准入风险 |
第二节 西亚地区投资面临的经营风险 |
一、环保法律风险 |
二、劳动法律风险 |
第四章 西亚地区能源投资风险催生的法律服务需求 |
第一节 法律服务行业可以应对的风险范畴 |
第二节 应当如何应对项目各阶段具体风险 |
一、投资准备阶段 |
二、通过投资稳定性条款和重新谈判条款转移主权风险 |
三、从“北京城建诉也门政府案”看利用国际仲裁解决征收纠纷 |
四、充分研究东道国国内法律及国际软法避免风险 |
五、通过国际投资保险获得救济 |
第三节 法律服务行业在投资过程中应当发挥的作用 |
一、法律调查在前期介入的必要性 |
二、事先风险防范为主的预案 |
第五章 中国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分析和发展方向 |
第一节 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与横向对比 |
一、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现状 |
二、与海外律师事务所相比的优势与不足 |
第二节 律师应当加强国际法律实务能力 |
第三节 中国法律服务业未来发展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导论 |
0.1 事实与问题 |
0.1.1 多样化体系下的金融监管现状 |
0.1.2 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
0.2 文献综述研究 |
0.2.1“逐顶”监管竞争与法律产品理论 |
0.2.2“逐底”监管竞争与部门利益理论 |
0.2.3 简单二分法的困境 |
0.2.4 监管合作论—对“逐底”监管竞争论的一种回应 |
0.2.5 研究的黑箱化:一些没有被考量的因素 |
0.3 论文思路及研究方法 |
0.3.1 论文思路 |
0.3.2 研究方法 |
0.4 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 |
0.4.1 主要观点 |
0.4.2 创新之处 |
1 金融监管竞争的基本理论分析 |
1.1 金融监管竞争基本范畴界定 |
1.1.1 政府竞争论下的监管竞争 |
1.1.2 金融监管竞争概念的厘定 |
1.2 金融监管竞争规制的理论阐释 |
1.2.1 金融监管竞争的性质分析 |
1.2.2 金融监管竞争的效应分析 |
1.2.3 金融监管的积极竞争与消极竞争 |
1.2.4 金融监管竞争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 |
1.3 金融监管竞争的理论前提假设 |
1.3.1 监管资源的稀缺性 |
1.3.2 监管机构之理性经济人 |
1.4 金融监管竞争的维度与范围 |
1.4.1 横向与纵向:金融监管竞争的两个维度 |
1.4.2 监管市场与金融市场:金融监管竞争的范围 |
1.5 金融监管竞争的方式与策略 |
1.5.1 规范监管与日常监管:金融监管竞争的两种方式 |
1.5.2 作为与不作为:金融监管竞争的策略 |
1.6 金融监管竞争的类型化分析 |
1.6.1 类型化分析对金融监管竞争研究的启示 |
1.6.2 金融监管竞争的分类意义 |
1.6.3 金融监管竞争类型化研究的分类标准 |
2.中央金融监管角力与协调失序 |
2.1 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的中央金融分业监管困局 |
2.1.1 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的形成 |
2.1.2 金融分业监管格局的现状 |
2.1.3 困境: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 |
2.2 资产证券化中的监管角力 |
2.2.1 资产证券化的多头监管格局 |
2.2.2 资产证券化监管竞争的负面影响 |
2.3 股市调控行动中的协调失序 |
2.3.1 央行与证监会调控态度差异 |
2.3.2 证监会与银监会监管策略分歧 |
2.3.3 历史的相似之处 |
2.3.4 中央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约束软化 |
2.4 中央金融监管消极竞争成因理论阐释 |
2.4.1 专业化分工背后的碎片化悖论 |
2.4.2 双重利益背景下的“地盘之争” |
2.4.3 双重角色驱使下的“父爱主义” |
3.金融监管的央地博弈与地方竞赛 |
3.1 纵向金融监管缺失、地方金融发展与监管竞争的出现 |
3.1.1 垂直金融监管体制下的地方金融监管缺失 |
3.1.2 地方金融兴起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产生 |
3.1.3 垂直金融监管体系、地方政府以及金融监管竞争的出现 |
3.2 地方交易所清理整顿的央地博弈 |
3.2.1 地方交易场所乱象丛生 |
3.2.2 中央历次清理整顿工作回顾 |
3.2.3 地方对中央清理整顿政策的执行情况考察 |
3.2.4 地方政府在清理整顿中的双重身份与利益诉求 |
3.3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地方监管竞赛 |
3.3.1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权限的央地分配 |
3.3.2 各地对中央《指导意见》的调整性规定 |
3.3.3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竞赛效应 |
3.4 央地、地方金融监管竞争的内生逻辑 |
3.4.1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定位和功能之惑 |
3.4.2 中央金融监管策略缺乏针对性 |
3.4.3 金融监管权纵向配置的规范化缺失 |
4.涉外金融监管的对弈与角逐 |
4.1 金融全球化时代我国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现状 |
4.1.1 金融全球化对我国涉外金融监管的影响 |
4.1.2 后危机时代我国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的表现 |
4.2 涉外金融监管双边对弈:以“中国概念股”审计事件为视角 |
4.2.1“中概股”上市审计监管博弈历程回顾 |
4.2.2 中美审计监管博弈对相关者利益的侵损 |
4.2.3 中美双边监管对弈的直接原因:法律抵触 |
4.2.4 中美双边监管对弈的根源所在:监管自主权维护与域外监管扩张 |
4.3 涉外金融监管多边角逐:以巴塞尔协议Ⅲ落地实施为中心 |
4.3.1 巴塞尔Ⅲ的各国实施情况 |
4.3.2 巴塞尔Ⅲ倾斜性规定对中国利益的消解 |
4.3.3 巴塞尔资本协议演进中的大国主导与角力 |
4.4 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的成因分析 |
4.4.1 国家金融竞争实现之手段 |
4.4.2 国家金融主权的扩张与维护 |
4.4.3 国际金融软法的约束困境 |
5.金融监管竞争秩序的重塑 |
5.1 金融监管秩序法治化:从失序竞争到有序竞争的转变 |
5.1.1 竞争秩序维护之必要 |
5.1.2 法治化:竞争秩序维护之路 |
5.2 金融监管体制顶层设计的重构 |
5.2.1 监管竞争与金融监管体制的因果关系 |
5.2.2 金融监管体制调整的路径选择 |
5.3 我国金融监管的机制创新 |
5.3.1 中央金融监管的“多元双峰”格局 |
5.3.2 央地金融监管权力配置 |
5.4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优化 |
5.4.1 监管优化、竞争与协调 |
5.4.2 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规范化 |
5.5 地方金融监管逐底竞赛的治理 |
5.5.1 实现地方事权、财权相匹配 |
5.5.2 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
5.5.3 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绩效考核制度 |
5.6 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约束机制构建 |
5.6.1 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协调制度建设 |
5.6.2 提高我国参与国际金融监管的话语能力 |
5.6.3 硬化国际金融监管软法 |
5.7 金融监管竞争的多元化约束 |
5.7.1 多中心治理与多维约束 |
5.7.2 反垄断法在规制监管竞争上的作用 |
5.7.3 多层次司法制约体系的建立 |
5.7.4 行业协会相关作用的发挥 |
5.7.5 公众监督机制的建立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央地关系视角下的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扩张(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研究内容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文献回顾与述评 |
第一节 政府债务学术研究的西方脉络 |
第二节 中国学术界的地方政府债务研究进展 |
第三节 央地财经高官的问题认知与政策表态 |
第二章 解释地方政府行为的央地关系理论 |
第一节 “收权-放权”的策略调整 |
第二节 财政联邦主义的解释模型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竞争的分析视角 |
第四节 中央管控下的地方改革实验 |
第五节 讨论与小结 |
第三章 找钱-分钱:财税改革中的央地博弈 |
第一节 分税制以前的央地财政关系 |
第二节 从“分灶吃饭”到分税制的制度变迁 |
一、地方政府在放权模式下的自利空间 |
二、分税制改革实施预案中的央地分歧 |
三、央地围绕税收基准年的博弈 |
第三节 分税制进程中的所得税制改革 |
一、地方政府应对新税制的策略改进 |
二、央地围绕新利益焦点的再次较量 |
第四章 缺钱-借钱:分税制与早期债务的形成 |
第一节 分税制运行中的“财权—事权不对等” |
第二节 分税制下地方债务产生的两重路径 |
一、收支缺口放大 |
二、还债责任上移 |
第三节 从乡镇政府看早期政府债务 |
一、财权-事权不对等的典型层级 |
二、早期乡镇债务的实际发生路线 |
第五章 借钱-赚钱:融资工具创新与地方债务走高 |
第一节 改革新阶段中央与地方的治理合谋 |
一、中央政府对地方债务的支持立场 |
二、地方政府的本位主义借债需求 |
第二节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兴盛 |
一、中央政府的引导鼓励 |
二、地方政府的内在驱动 |
三、央地妥协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试点 |
第三节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制度需求 |
一、分税制改革后的税制与税率设计 |
二、在财政和银行之外寻求融资安排 |
第四节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制度供给 |
一、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的城投债 |
二、自筹自用融资工具再考量 |
三、投融资平台的功能再探索 |
第六章 邀功-赖账:官僚集团集体行动的正反激励 |
第一节 债务累积的体制环境 |
一、地区间竞争激励 |
二、“以结果论英雄” |
三、轮转和任期短期化 |
第二节 权责脱节的预算软约束 |
一、债权关系的三重软约束 |
二、非健全的债务人人格 |
三、寻租与创租的道德风险 |
第三节 债务问题复杂参与主体分析 |
一、多层级政府的不同政治权衡 |
二、政府多部门之间的不同管理诉求 |
三、债务市场多主体的不同逐利途径 |
第七章 土地-信用:杠杆效应刺激地方债务激增 |
第一节 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财政与信用 |
一、地方政府推进城市化的“最初信用” |
二、土地财政的本质探讨 |
三、土地财政的问题与风险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分析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中国特色 |
一、举债主体和渠道多元化 |
二、债务资金来源形式多样性 |
三、承债主体由县、乡级向地市级转换 |
四、城市建设类债务和隐形负债比重较大 |
第四节 地方政府债务急剧扩张的风险信号 |
第八章 脱缰-重构:治理债务扩张中的央地关系新格局 |
第一节 出手:中央政府治理债务扩张的政策措施 |
第二节 治标:约束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机制选择 |
一、对地方政府债务核心问题的新界定 |
二、急策:推进债务置换计划 |
三、缓策:推动地方债务管理改革 |
第三节 取经:借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国际经验 |
第四节 治本:建构“财权-事权对等”的央地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7)会计信息在城投债发行中相关性的“遗失”(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会计信息有用性研究 |
1.1.2 债券市场 |
1.1.3 发行市场 |
1.1.4 城投债的前世今生 |
1.1.5 研究背景小结 |
1.2 研究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要点 |
1.2.3 研究步骤 |
1.3 研究意义 |
1.3.1 实践意义 |
1.3.2 理论意义 |
1.4 文章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文献综述概要 |
2.2 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相似性研究 |
2.3 会计信息在债券市场有用性研究 |
2.4 债券基本要素之间的相关性研究 |
2.5 影响会计信息有用性的其他因素 |
2.5.1 评级 |
2.5.2 审计 |
2.5.3 承销商 |
2.5.4 产权性质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假设 |
3.1 理论分析 |
3.1.1 债券发行过程基本情况 |
3.1.2 债券定价路径理论模型重构 |
3.1.3 前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
3.2 研究假设 |
3.2.1 研究假设概述 |
3.2.2 运作-财务部分a |
3.2.3 运作-财务部分b |
3.2.4 运作-评级部分 |
3.2.5 城投债部分 |
第四章 数据样本 |
4.1 样本选择 |
4.2 变量说明 |
4.2.1 变量表格 |
4.2.2 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说明 |
4.3 模型设计 |
第五章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 |
5.2 基本分析 |
5.3 会计信息的正确选取 |
5.3.1 传统研究不足之处 |
5.3.2 超常信息 |
5.3.3 结合信息 |
5.3.4 会计与债券结合 |
5.4 评级虚增 |
5.4.1 评级虚增的初步概述 |
5.4.2 评级与资产负债率 |
5.4.3 关于评级虚增的总结 |
5.5 城投债相关性的遗失 |
5.5.1 前文研究结论小结 |
5.5.2 城投债发行特征探讨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 |
6.3 研究局限 |
6.4 政策建议 |
6.5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表格目录 |
附:图表目录 |
致谢 |
(8)国内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6 本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 |
2.1 信用评级 |
2.2 中小企业及其特点 |
2.3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
第3章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及其改进 |
3.1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发展现状 |
3.1.1 金融主体所设立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发展现状 |
3.1.2 国家宏观调控对于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发展的评价 |
3.2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
3.2.1 缺乏对受评主体取得金钱强度的分析 |
3.2.2 缺少对受评主体成长潜能的判定 |
3.3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改进思路 |
3.3.1 实行实地勘察得到更多宏观因素 |
3.3.2 注重信用记录与履约评价 |
3.3.3 采用相对简洁的评级方法 |
3.3.4 关注企业的外部宏观环境 |
第4章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的确定 |
4.1 指标体系建立原则 |
4.2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的确定 |
4.2.1 财务指标的拟定 |
4.2.2 非财务指标的拟定 |
4.3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指标因素确定 |
4.4 指标体系改进的说明 |
第5章 改进后指标体系的应用与对比 |
5.1 案例公司简介 |
5.2 案例公司评级过程 |
5.2.1 案例公司财务指标的评定 |
5.2.2 案例公司非财务指标的评定 |
5.2.3 结论 |
5.3 新旧指标体系的比较说明 |
第6章 实施新指标体系时应注意的事项 |
6.1 要做好实地考察 |
6.2 对“偿债意愿”加以分析 |
6.3 将受评主体加以分类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概述 |
2.1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
2.1.1 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
2.1.2 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的意义 |
2.1.3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 |
2.2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
2.2.1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历史发展 |
2.2.2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现状 |
第三章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分析 |
3.1 信用风险 |
3.1.1 发起人信用风险 |
3.1.2 债务人信用风险 |
3.1.3 第三方服务机构信用风险 |
3.2 市场风险 |
3.2.1 汇率风险 |
3.2.2 利率风险 |
3.3 操作风险 |
3.3.1 产品定价风险 |
3.3.2 资产重组风险 |
3.3.3 破产隔离风险 |
3.4 环境风险 |
3.4.1 经济风险 |
3.4.2 法律政策风险 |
3.4.3 政治风险 |
第四章 西方国家资产证券化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4.1 美国资产证券化历史发展及现状 |
4.1.1 美国资产证券化历史发展 |
4.1.2 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现状 |
4.2 次贷危机与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 |
4.2.1 证券化产品规模缩小 |
4.2.2 次贷危机对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不同影响 |
4.3 后次贷危机时代美国金融监管改革 |
4.4 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启示 |
4.4.1 完善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顶层设计 |
4.4.2 坚持外部监管与内部风险管理相结合 |
第五章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的对策 |
5.1 信用风险管理对策 |
5.1.1 债务人信用风险 |
5.1.2 发行人信用风险 |
5.1.3 第三方信用风险 |
5.2 市场风险管理对策 |
5.2.1 利率风险 |
5.2.2 汇率风险 |
5.3 操作风险管理对策 |
5.4 环境风险管理对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选题的背景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二、本课题研究的意义、研究方法、创新和不足之处 |
(一) 本文研究的意义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本文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基本理论 |
一、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的一般分析 |
(一) 地方政府债务 |
(二)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 |
(三)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 |
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的特点与性质 |
(一) 特点 |
(二) 性质 |
三、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主体 |
(一) 国外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主体 |
(二)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主体 |
第二章 我国地方政府融债务融资监管实践分析——地方政府资平台监管 |
一、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概念及其功能 |
(一)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概念 |
(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功能 |
二、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融资法律监管缺憾 |
(一) 融资平台债务融资监管法律渊源 |
(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融资监管法律规范的特点 |
(三)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
(四) 对《通知》及其相关文件的评析 |
第三章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国际比较 |
一、国外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现状及法律特点 |
(一) 几个代表性国家的立法现状 |
(二) 监管法律特点 |
二、国外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规则体系 |
(一) 国外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规则体系构成 |
(二) 国外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的主要法律规则 |
第四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体系缺陷及模式选择 |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体系及缺陷 |
(一) 法律体系 |
(二)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体系的缺陷 |
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立法模式选择 |
第五章 制定《地方债务融资监管法》的相关问题 |
一、制定《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的立法思考 |
(一) 制定《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必要性 |
(二) 制定《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可行性 |
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立法目的及基本原则 |
(一) 立法目的 |
(二) 基本原则 |
第六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的主要制度架构 |
一、制定《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需要考虑的因素 |
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的制度架构 |
(一) 构建事前监管制度 |
(二) 事中监管制度构建 |
(三) 事后监管制度构建 |
三、完善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监管 |
(一) 进一步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分类清理 |
(二) 理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 增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信息透明性,实行动态监控 |
(四) 完善平台公司融资担保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完成课题 |
致谢 |
四、债券评级机构的功过是非(论文参考文献)
- [1]双层SPV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法律防范[D]. 钟海威.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YC银行债券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设计[D]. 曹姝丽. 兰州交通大学, 2018(03)
- [3]法律服务业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风险的应对 ——以西亚能源领域为视角[D]. 孙浩然.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2)
- [4]中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D]. 肖韵. 西南财经大学, 2017(01)
- [5]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是与非[J]. 本刊编辑部. 中国银行业, 2016(04)
- [6]央地关系视角下的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扩张[D]. 王志浩. 南京大学, 2016(03)
- [7]会计信息在城投债发行中相关性的“遗失”[D]. 陈魁. 南京大学, 2015(12)
- [8]国内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改进研究[D]. 杨廷芳. 天津财经大学, 2015(07)
- [9]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研究[D]. 徐艺颖. 内蒙古大学, 2014(10)
- [10]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 戴传利. 安徽大学, 2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