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枣庄加强审计监督 确保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孙精通[1](2021)在《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良性发展探析》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虽然这项制度正在不断的调整和完善,覆盖的参保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但是政策规定依然缺乏地区针对性,出现了多个省份养老金支付告急的情况。黑龙江省自2016年出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耗尽的问题,并且是目前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缺口最严重的省份。探索如何保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良性发展,如何提高养老金未来的支撑能力,如何提高更多企业的缴费意愿,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有的研究文献为依托,在综述养老保险国内外研究进展的基础上,阐述了研究方法和基本思路,明确了对其研究的价值,梳理了逐步建立与发展完善的过程。分析了黑龙江省养老保险的运行现状,将近些年参保人数和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对比为研究提供背景和条件,了解养老金的投资运营状况为探寻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提供参照和基础,对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待遇水平的分析,客观地认识养老保险的制度构建水平及其中的不足之处。对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突出表现为当前面临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问题,支出显着超过收入,部分企业未能履行缴费责任,对欠缴企业执行难。对此进行了五个层面的原因分析,分别为制度设计、人口结构、运营管理、监督管理、企业自身层面,深度剖析出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发展处于低水平的根本原因。根据现有文献研究回顾和理论综述以及上述分析结果,探寻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良性发展的主要思路和方法,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提出了完善制度的顶层设计、积极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率、加强养老保险的监管、大力提高参保缴费积极性的应对措施,为实现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良性发展提供方法和对策,为未来养老保险的改革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留慧靖[2](2020)在《青田县社保基金监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在社会主义新时代日益关注民生的态势下,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着,涉及到人民群众保障的问题更加受到关注,其中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关注度逐渐提升,人民群众尤其关注自己退休之后养老金待遇水平以及医疗保障等情况。由此就涉及到了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在整体社会保险工作开展中社会保险基金起到了巨大的支撑作用,其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显得尤其重要。本文以社保基金监管视角,采用文献研究法和社会调查法等方法进行研究,重点分析青田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现状,查找出青田县社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文研究显示,青田县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侧重于在社会保险基金开展的各个环节中的监管问题,具体表现为社会保险征缴不足、单位欠费问题存在较多;整体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基金流失问题、内控监管不力等,都将对县级政府实施监管造成影响。通过对产生问题原因的剖析,将致力于解决青田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问题,首先强化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和处理好部门之间的责任边界,以及发挥好部门之间的联动作用,打通沟通和交流渠道;其次要提高意识,精准站位,优化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好内控制度和披露情况,发挥部门监管职责,严防风险点;最后则要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寻求扩大基金收入方法,做好社保基金收支平衡,不断增强基金活力。
李硕[3](2020)在《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城镇和农村居民,参保人员众多,是一项帮助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的利民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否健康运行,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所以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尤为重要。2014年,泰安市开始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发展成果,养老金待遇水平连年提高,群众办理业务也越来越方便,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随着制度的进一步推进实施,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为了解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效果及居民对此项制度的看法,本人通过到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了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平台及队伍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层次、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实地走访部分街道、乡镇、村(社区)和电话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对基层经办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流程、收费方式、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等情况;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居民了解程度、参保意愿、缴费档次、居民满意度等情况。对调査问卷和访谈结果进行整理,结合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方数据,总结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通过研判调研资料,发现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居民参保意愿不强、基金管理有风险、待遇水平偏低、基层平台不完善、部门配合不协调等问题。分析得知产生这些问题主要有政府宣传不到位、基金统筹层次较低、财政资金投入偏少、政府对基层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沟通协调机制等原因。研究得出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等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推进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并为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好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吴灿华[4](2020)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于案例分析展开》文中认为在社会保险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社会保险制度执行的实体机构,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大管家”,担负着具体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的职能,承担着业务经办及待遇发放等重要责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及运营与全体参保人员的利益息息相关,影响着社会保险制度是否能健康持续发展,关系着政府能否成功转型服务型政府。而随着保险事业的迅速发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不断曝出短板,风险不断累积,内部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侵占挪用、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当下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能力,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常常更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剖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的真实具体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介绍分析案情,能够让我们更直观、更具体、更深刻地掌握到内部控制失效的问题及原因。内部控制覆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个部门及每一个工作流程,关乎每一个工作人员及每一天的工作内容,需要我们时刻关注内部控制的每一个细节。所以本文选取具体的案例作为研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问题及对策的重要基础。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写作方法。首先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相关概念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相关概念及政策法规;而后将经办风险归纳为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及信息风险三个类型,并选取三种风险对应的三个内部控制失效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然后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五大要素进行问题总结,具体包括组织机构控制存在制度建设漏洞、业务运作控制中以信任代替监督、基金财务控制中审核审批缺乏规范、信息系统控制没有适时依托大数据及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力度明显不足;最后针对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提出了五个建议对策。通过本文的研究,以期能够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内部控制的重视及关注程度,有效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同时提升经办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汤晓红[5](2020)在《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属于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严防社会保险基金流失,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与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我国政府部门出台系列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和约束。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管理服务方式发生变化,给基金监督工作带来新挑战,监督工作面临的任务日益艰巨。一方面要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与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是监督的作用未真正地体现,基金面临流失的风险。论文从基层的实际情况出发,引入个案考察,以地级市A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为例,从社会保险基金制度化监督视角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现象。论文主要采取访谈法加以研究,通过观察各类群体对监督实施的态度,从中解读如何实现整体监督产生的良性效应。研究结果表明,政策多元构不成合力、政策执行涉及群体因素难以落实、政策监控过程疏于全程化管理等原因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现象。研究发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发展完善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大力度对“监督部门的内在因素”、“公众参与的社会因素”、“政府信息共享的互动因素”等方面进行改善和提升,以实现防控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的目标。
廖堇言[6](2020)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多年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集中于第一支柱之上,即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而在制度转型、注重当期支付的大背景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渐侧重追求短期的收支平衡,进而阻碍其向长期可持续状态的转变,动摇着社会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信心。对此,本文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基金制度(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为对象,在认真梳理以往研究成果、分析制度运行现状的基础上,以政府责任为切入口,对以下两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总结出相应的结论: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问题。良好的社会保险基金制度,既能帮助参保人防控当期风险,又能最大程度保障远期收支平衡;既能回应现实发展需要,又能为未来资源分配和经济增长提供长久的动力。从表象来看,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基金都能推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能对后者产生正面的积极作用。且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法治的本土语境下,政府责任和国家责任常常交织在一起,无法区分来开,因此财政补助可能被纳入政府责任的讨论范围内。但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基金分属于两条不同的路径,在资金来源、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财政补助并不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我平衡的论证对象。简言之,抱着开放的心态来看,在认可政府财政兜底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有必要对财政补助进行适度的讨论,且在本文中,这种讨论主要服务于两个小主题,分别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济原理”和“财政补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的适用序位”。二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的政府责任问题。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范围内对政府责任进行讨论时,本文希望能坚持以制度讨论为核心,以优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为最终追求;并希望在多种责任形式的对比分析中,探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中政府责任的和谐状态。因此,本文所剖析的政府责任不仅仅是政府调剂责任,还涵盖了规范、监督等政府责任形式。而为了更深层次地接触上述责任的内核,则需要参透好有关理论和制度,以规范文本所体现的规则为参考对象,从运行规则中透视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中政府责任的真实范围。总的来说,在财政管理愈发严格的法治背景下,长期强调财政补助并不是合理的处理方式,也不利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代际循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的出台,促进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源的省际流动,提升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的能力、推动了共济功能的深化。而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中政府责任的探索,就像一面镜子,映照着政府行为的合理性、权威性,也影响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济能力的建设,是必要且有裨益的。
解雨[7](2020)在《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养老、医疗、失业、伤残等问题不能再仅仅被视为个人及家庭的责任,社会也要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来降低“生老病死”等特殊情况所带来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制度由此产生。实行社会保障制度能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社会风险,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促进人类平等、维护社会公正以及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运行离不开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其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保证、改善和提高人们的福利水平、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意义重大。与医疗、失业等其他社会保险相比,养老保险覆盖面广、影响大,是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最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逐渐显现;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未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将不断加大;全国统筹尚未实现,地区间、人群间存在发展不均衡;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行存在矛盾,基金保值增值存在隐性风险;社保领域中法律、监督、基金投资管理等制度建设亟待推进。作为人口大省的山东,老年人数量多、养老保险待遇逐年提高,造成养老金支出增速高,还要向中央上解调剂资金,养老基金支付压力持续增大,收支矛盾突出。同时,随着山东省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势必有部分企业和劳动力被市场淘汰,对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实行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也对社保基金收入增长造成一定压力。虽然尚有一定的基金结余,但各统筹区域发展状况不均衡、基金保值增值存在隐性风险,未来山东省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将面临巨大挑战。本文以山东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现状为基础,运用养老保险基金精算分析模型(PFA),开展山东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和基金支撑能力预测,分析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因素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增强基金支撑能力、提高基金投资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社保领域各项制度建设和改革、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王建波[8](2020)在《枣庄市坛山办事处棚改社区养老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棚户区改造是党和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棚户区改造对于提高当地经济水平、改善社会与生态环境有着重要意义。根据棚户区改造的发展战略要求,2009年枣庄市峄城区政府首先从城区开始进行,坛山办事处作为枣庄市峄城区主要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是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办事处。多年来的棚户区改造实践中,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关注重点,只是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快速推进、如何让老年人顺利搬进新房,而忽视了棚改社区老年人养老这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导致社区服务配置设施以及服务半径的配置,不够合理科学,出现棚户区改造的后期效果达不到预期成果。因此,有针对性的对棚改社区的养老问题进行研究,找到存在的问题,为政府等部门建言献策,并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并重视棚改社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提升棚改质量和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就迫在眉睫。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在棚户区改造及养老方面的研究,依据棚户区改造与养老相关的理论基础:棚户区改造与社会保障理论、棚户区改造与社区发展理论、棚户区改造与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枣庄市坛山办事处棚改社区养老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设计并发放调查问卷,得出枣庄市坛山办事处棚改社区养老存在的问题:养老安置资金少、社区养老作用发挥不明显、机构养老选择性低、养老保险普及缺乏、养老精神慰藉方面匮乏,并分析问题原因。通过充分总结国内外在棚户区改造、新城镇化、贫民区改造过程中养老方面的经验,得到相关启示,并试图从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制、互助养老机制、家庭、社区、机构养老融合机制四方面联动,解决棚改社区的养老问题,为政府、社会、家庭的养老问题建言献策。
汤优佳[9](2020)在《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文中研究表明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是应对失能失智群体长期照护风险所构设的保险法律制度,具有社会保险法和商业保险法双重属性,且具有整合、促进和构建三方面的功能。基于对风险属性认识的差异以及对保险模式区分标准的博弈,多数国家选择了以社会保险模式为主,商业保险模式为补充的法律制度模式。就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而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参保人的保险受益权。保险经办和监管机构、投保人和参保个人的家庭以及长期照护服务机构或商业保险公司有实施社会保险和提供保险待遇服务的义务。从长期照护保险的运行过程看,需要专门“构建”的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包括适用范围法律制度、资金筹集法律制度和待遇给付法律制度。其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筹资机制问题和待遇水平问题。解决了这三部分问题,即回应了如何构建这三方面制度的问题。其他诸如在各运行过程中的监管问题和法律责任问题,则可直接适用现行社会保险法和商业保险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各国的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进行考察,可以看出,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与主体的普惠性和选择的补充性相关联;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法律制度与责任的多元性和组合的增效性相关联;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待遇给付与方式的社会性和内容的福利性相关联。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体现了社会安全价值、社会效率价值和社会公平价值,相应地契合了社会利益理论、多元福利理论和权利本位理论。由于长期照护保险的主体资格审查和义务履行方式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无法直接适用现有的法律制度。加之现代化社会治理的要求,长期照护保险单独建制有其客观必要性。经过实践探索,我国在政治保障、产业发展、制度架构和参保平台方面已经初步具备了单独构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条件。16个试点城市取得的长期照护制度运行经验和成果,以及对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竞合风险规避的探索,都表明了我国构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具有可行性。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符合宪法和社会保险法的基本规定,具有合法性。其在构建过程中对法律关系进行协调,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我国长期照护基本保险在广泛覆盖的原则下,应当在“参与社会保险”、“国民”、“年龄”方面有统一的参保标准。同时,根据特定情形实行差异适用。长期照护团体保险作为补充类保险,分为“补足型”和“特需型”两类。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人群、计生家庭和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根据参保需求和参保标准,都可成为团体保险项目的参保人。此外,基于税收优惠和储蓄收益,公民自由投保的相互保险和理财照护保险也可以作为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有效补充部分,公民个人即为个人保险项目的参保人。由于我国在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中对保险资金筹集渠道的规定相对单一,以致出现了权责失衡的问题。应当明确政府的补充筹资责任、用人单位的辅助筹资责任、家庭或社区的互助筹资责任以及个人的自体筹资责任,以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拓展筹资渠道。另外,各地试点的长期照护保险对政府财政和医疗保险基金的依赖程度过高,面对体制障碍和医疗保险资金的结构性不足,同时因应现今国际国内的大背景下的企业减负需要,应当按比例设定筹资标准和动态费率。在保险资金的筹集过程中,应当将属地筹资与中央调剂相结合、市场经办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以此明确筹资管理中的央地权力划分以及筹资经办中的市场与政府权力划分。在待遇水平的确定方面,对长期照护保险受益人资格要件的规定,体现了保险的待遇标准,也反映了待遇给付的水平。应当将长期照护保险受益人的年龄进行分段划分,并规定受益人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年限,同时对其失能失智程度进行评估,以此确定保险的待遇等级标准。同时,对待遇给付方的资格要件规定同样也体现了待遇给付的水平。具体来说,评估机构应当具有法定资质和专业能力,服务机构需要具备合格的基础条件。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给付的方式主要分为服务给付和现金给付两类。通过机构定点照护、居家正式照护和居家非正式照护这三类服务照护方式,以及定额给付、限额给付和复合给付等现金给付方式,可以实现对受益人的权利保障,同时体现了待遇给付的水平。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长期照护未来的单行立法设计存在一定程度的竞合。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增收,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单独设立的条件逐步得到满足,可以在修改竞合部分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将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设方案应用于单行立法之中。
李悦[10](2020)在《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的困境及突破 ——基于区块链应用》文中提出随着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全民医保的目标得以实现,受益人数不断增长,医疗保障事业也因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占据了社会保障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作为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资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下文简称“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的强化,对于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意义重大。本文之所以选择“基于区块链应用的医保基金监管困境及突破”这一论题,其研究背景在于,国家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机制的健全完善,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可控是维护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客观需求。其研究意义在于,运用区块链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有利于完善我国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设,有利于保障医保领域现代化建设及医疗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本文通过对区块链嵌入医保基金监管体系这一论题进行系统分析,希望能够对突破我国医保基金监管困境有所贡献。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绪论部分包括研究背景、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及时间现状、研究思路及方法等内容。论文主体是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现状及困境分析、理想愿景和策略选择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分别论述了区块链、医保基金监管的概念。从区块链与医保基金监管的内涵入手,深入分析和界定了两者的概念,总结了两者的独立特征及分类,并阐述了在本论题中运用到的相关理论。第二部分围绕医保基金监管的现状及困境进行深入分析。为了保证对医保基金监管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分别从内部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四个方面对其现状进行归纳分析,并按照这四个方面的划分,深入挖掘了当前存在的困境。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利用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去信任化、智能合约、不可篡改性、非对称加密等特征何以能够突破我国医保基金监管困境,并将之分解为“基于区块链应用的医保基金监管的理想愿景”和“突破医保基金监管困境的策略选择”两个部分,后者又从“基于区块链应用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模型及构建”和“基于区块链应用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构建的多元主体监管模式及双重规则约束模式”为我国医保基金监管提供可选策略。结论部分,针对论文主体部分的研究内容进行成果总结、观点凝练与研究展望。
二、枣庄加强审计监督 确保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枣庄加强审计监督 确保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良性发展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文章的创新点 |
2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概念及良性运行 |
2.1 养老保险的相关概念 |
2.1.1 养老保险 |
2.1.2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2.2 养老保险良性运行的理论基础 |
2.2.1 结构功能理论 |
2.2.2 系统理论 |
2.2.3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历史沿革 |
2.4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良性运行 |
2.4.1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良性运行的内涵 |
2.4.2 影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良性运行的因素 |
2.5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运行现状及主要问题 |
3.1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运行现状 |
3.1.1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情况 |
3.1.2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状况 |
3.1.3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
3.1.4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情况 |
3.2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 |
3.2.1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 |
3.2.2 部分企业未能履行缴费责任 |
3.2.3 对欠缴企业执行难 |
3.3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产生的原因 |
4.1 制度设计调整滞后 |
4.1.1 缴费计发办法已过时 |
4.1.2 基金的统筹层次低 |
4.1.3 法定退休年龄较早 |
4.1.4 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 |
4.1.5 做实个人账户的影响 |
4.2 人口老龄化及人口流出的影响 |
4.2.1 人口老龄化加重养老保险运行负担 |
4.2.2 人口流出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4.3 基金运营能力差 |
4.3.1 基金运营效率低 |
4.3.2 基金运营回报率低 |
4.4 监督管理不完善 |
4.4.1 对违规行为执法力度不够 |
4.4.2 监察执法体系不够成熟 |
4.4.3 基金监管体系尚不健全 |
4.5 企业缴费率不足 |
4.5.1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 |
4.5.2 对养老保险的责任感缺失 |
4.6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良性发展的建议 |
5.1 完善制度的顶层设计 |
5.1.1 改革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
5.1.2 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 |
5.1.3 渐进式延长退休年龄 |
5.1.4 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
5.1.5 创新奖惩工作机制 |
5.2 积极优化人口结构 |
5.2.1 放开生育提高人口出生率 |
5.2.2 采取措施减少人口流出 |
5.3 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率 |
5.3.1 合理规范基金的投资方式 |
5.3.2 实行专业化投资运营 |
5.3.3 健全运营责任追究机制 |
5.4 加强养老保险监管 |
5.4.1 建立健全多方面的监督体系 |
5.4.2 健全政府监管稽核制度 |
5.4.3 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 |
5.5 大力提高参保缴费积极性 |
5.5.1 加大按规缴费的宣传力度 |
5.5.2 拓宽企业缴费纠纷的解决渠道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附件 |
(2)青田县社保基金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目的 |
1.1.3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概念及内涵 |
2 青田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现状分析 |
2.1 青田县社会保险基金基本情况分析 |
2.1.1 青田县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分析 |
2.1.2 青田县社保基金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
2.1.3 青田县社会保险总体情况分析 |
2.2 青田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情况分析 |
2.2.1 青田县社保基金经办情况分析 |
2.2.2 青田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分析 |
2.2.3 青田县社保基金内部控制情况分析 |
2.3 青田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初步取得的成效 |
3 青田县社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3.1 社保基金征收监管过程中的问题 |
3.1.1 征缴扩面缺少目标管理 |
3.1.2 单位欠费问题监管不到位 |
3.2 社保基金支付监管过程中的问题 |
3.2.1 基金支付的历史遗留问题难监管 |
3.2.2 社保基金支付能力监管不到位 |
3.3 社保基金运行监管过程中的问题 |
3.3.1 社保基金收益率监管缺位 |
3.3.2 社保基金流失问题监管不到位 |
3.4 社保基金内部监管过程中的问题 |
3.4.1 社保基金信息披露不足 |
3.4.2 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
3.4.3 稽核工作开展力量薄弱 |
4 青田县社保基金监管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4.1 部门权责不清导致监管不足 |
4.2 地方社保基金监管难度较大 |
4.3 社保基金运行体制不完善 |
4.4 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足 |
5 青田县提升社保基金监管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部门联动解决征收问题 |
5.1.1 细化责任分工落实部门责任 |
5.1.2 通过社保扩面提高征缴水平 |
5.2 全面协调统筹缓解社保基金支付压力 |
5.2.1 利用部门数据共享解决监管难题 |
5.2.2 强化税收监管以缓解基金压力 |
5.3 完善地方基金运行监管环节 |
5.3.1 加大财政支出弥补基金收益不足 |
5.3.2 着重落实审计监督减少基金流失 |
5.4 严格落实内部风险防控措施 |
5.4.1 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
5.4.2 强化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
5.4.3 提升稽核工作能力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3)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综合评述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概念 |
2.1.1 社会保险 |
2.1.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2.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社会保障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公共政策价值理论 |
3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
3.1 泰安市概况 |
3.2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发展历程 |
3.3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 |
3.3.1 参保人数情况 |
3.3.2 基金筹集及管理现状 |
3.3.3 养老金待遇支出情况 |
3.3.4 经办机构情况 |
3.4 城乡居民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认知和评价 |
3.4.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3.4.2 调查对象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认知和评价 |
3.5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取得的成效 |
3.5.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体运行平稳 |
3.5.2 基本解决了新老农保制度衔接问题 |
3.5.3 信息化水平发展迅速 |
4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
4.1.1 年轻居民参保意愿不强,缺乏新增参保资源 |
4.1.2 基金管理有风险,县级财政压力较大 |
4.1.3 养老金待遇水平偏低,保障程度不够 |
4.1.4 基层经办人员偏少,服务能力偏弱 |
4.1.5 部门配合不够协调,信息共享程度偏低 |
4.2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宣传引导不到位,缴费缺乏约束机制 |
4.2.2 基金统筹层次偏低,省市支持力度不够 |
4.2.3 政府补贴金额偏低,集体补助缺乏 |
4.2.4 对基层重视程度不够,人员管理制度缺位 |
4.2.5 缺乏沟通协调机制,系统建设缺乏顶层设计 |
5 国内经验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启示 |
5.1 国内保险 |
5.2 国内经验对泰安市的启示 |
6 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 |
6.1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优化保费征缴流程 |
6.1.1 加强基层政策宣传,提升居民养老意识,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 |
6.1.2 消除重复环节、简化办事手续,优化业务流程 |
6.1.3 建立科学合理的缴费约束机制 |
6.2 优化基金运营管理,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
6.2.1 规范基金监督模式,预防基金截留挪用风险 |
6.2.2 研究制定保险基金市级管理办法,提升增值保值能力 |
6.3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拓展基金筹集渠道 |
6.3.1 增加政府补贴金额,完善缴费激励机制 |
6.3.2 鼓励村(社区)集体补助,扩大基金筹集渠道 |
6.4 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提高基层人员待遇 |
6.4.1 将基层平台建设纳入考核,提高政府重视程度 |
6.4.2 建立村(社区)协办员经办补贴机制 |
6.4.3 加大操作指导培训,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
6.5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 |
6.5.1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统一指挥调度 |
6.5.2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共享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查问卷(面向居民) |
附录二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访谈提纲(面向基层经办人员) |
致谢 |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于案例分析展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一、风险管理理论 |
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激励理论 |
三、非对称信息理论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第五节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概述 |
第一节 内部控制相关概念 |
一、内部控制的涵义 |
二、内部控制在企业的应用及发展 |
三、内部控制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用及发展 |
第二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相关概念 |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概述 |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概述 |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特殊性 |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
第二章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失效的案例分析 |
第一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面临的风险类型 |
一、道德风险 |
二、操作风险 |
三、信息风险 |
第二节 道德风险: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中的索贿受贿案 |
第三节 操作风险:财务人员侵占挪用基金 |
第四节 信息风险:贪污丧葬抚恤费案 |
第三章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第一节 组织机构控制:制度建设存漏洞 |
一、内控主体责任制度建立不健全 |
二、岗位制衡制度未执行到位 |
三、人少事多显疲态 |
四、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未落实 |
第二节 业务运行控制:以信任代替监督 |
一、业务操作不规范,执行不到位 |
二、印章管理及密码管理不规范 |
三、复核环节流于形式 |
四、档案管理不规范 |
第三节 基金财务控制:审核审批失规范 |
一、审核能力不足 |
二、不相容岗位仍旧存在 |
三、印章管理及密钥管理不规范 |
四、未落实“三个全面取消” |
第四节 信息系统控制:依托大数据滞后 |
一、信息系统控制存在漏洞 |
二、信息化程度不够 |
三、系统权限及操作口令管理混乱 |
第五节 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监管力量显不足 |
一、内部控制检查执行力弱 |
二、监督能力不足 |
三、内审监督未形成业务闭环 |
第六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
二、多头管理的弊端 |
三、缺乏考核及问责机制 |
第四章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健全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经办风险防控组织架构 |
一、搭建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
二、明确职责分工,构建内部控制文化 |
三、大力推行轮岗制度 |
第二节 规范经办风险防控工作流程 |
一、梳理排查风险,降低风险影响 |
二、优化经办流程,严格流程控制 |
三、夯实会计基础,加强财务管理 |
第三节 提升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实效 |
一、创新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体系 |
二、落实执行严格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 |
三、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机制 |
第四节 依靠信息系统强有力支撑 |
一、管控好信息化系统 |
二、加大信息化投入 |
三、紧跟大数据时代 |
第五节 提升内审能力,强化监督职能 |
一、加强内审队伍建设,提升内审信息化水平 |
二、加强内部控制外部监督 |
三、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制度 |
2.1.2 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基金 |
2.1.3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内部控制理论 |
3 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现状 |
3.1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背景 |
3.2 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基本情况 |
3.2.1 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情况 |
3.2.2 A市开展基金监督工作的主要表现形式 |
3.3 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的表现 |
3.3.1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推进力度不足 |
3.3.2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式不科学 |
3.3.3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核查不畅 |
3.3.4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发挥作用不充分 |
4 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的原因分析 |
4.1 政策多元构不成合力 |
4.1.1 基金投资运营信息不对称 |
4.1.2 现有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还不明晰 |
4.2 政策执行涉及群体因素难以落实 |
4.2.1 人员配备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
4.2.2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权威低 |
4.2.3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人员没有切实执行政策规定 |
4.2.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稽核力量配置不足 |
4.3 政策监控过程疏于全程化管理 |
4.3.1 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不足 |
4.3.2 现有监管系统难以满足需求 |
4.3.3 部门联动机制不顺畅 |
5 解决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的对策思考 |
5.1 国内城市监督模式经验借鉴 |
5.1.1 “泸州模式”实践 |
5.1.2 “南通模式”实践 |
5.1.3 国内模式经验启示 |
5.2 解决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的对策建议 |
5.2.1 通过建章立制推动监督工作 |
5.2.2 大力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 |
5.2.3 加大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力度 |
5.2.4 实现信息平台构建与部门联动 |
6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的学理基础 |
(一)法理学基础:社会保险权利 |
(二)保险学基础:社会共济机制 |
(三)经济学基础:国家干预理论 |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解构 |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履行的功效分析 |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配置的宏观分析 |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配置的微观分析 |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配置的制度局限 |
(一)政府调剂责任定位模糊 |
(二)政府责任分置不够明晰 |
(三)政府监管责任有待加强 |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优化重构的法律路径 |
(一)革新理念:定位政府调剂责任 |
(二)规范立法:增强顶层设计效用 |
(三)优化管理:实现责任分置管理 |
(四)强化监督:系统内外共同监督 |
(五)奖惩得当:增强地方的积极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参加的项目和发表的论文 |
(7)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重要概念界定 |
2.1.1 社会保险 |
2.1.2 养老保险 |
2.1.3 社会保险基金 |
2.1.4 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 |
2.2 理论基础 |
2.2.1 储蓄的生命周期理论 |
2.2.2 代际转移与世代交叠理论 |
2.2.3 隐含协议理论 |
2.2.4 持久收入理论 |
2.2.5 投资组合理论 |
第3章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演革及现状 |
3.1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历史演革 |
3.1.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建立 |
3.1.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调整 |
3.1.3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持续改革 |
3.2 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现状 |
3.2.1 制度覆盖范围及统筹层次 |
3.2.2 基金收支余现状 |
3.2.3 基金委托投资情况 |
第4章 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的预测 |
4.1 养老保险基金精算分析模型概述 |
4.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精算预测数据来源 |
4.3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精算预测的方法 |
4.4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精算预测的主要参数假设 |
4.4.1 人口参数 |
4.4.2 经济参数 |
4.4.3 制度运行参数 |
4.5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精算预测结果 |
4.5.1 山东省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预测 |
4.5.2 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预测 |
4.5.3 各统筹区域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预测 |
4.5.4 参数假设和敏感性分析 |
4.6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精算预测主要结论 |
4.6.1 现有的人口增长模式下基金长期支付压力巨大 |
4.6.2 基金短期运行走势不容乐观 |
4.6.3 各统筹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差异较大 |
第5章 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
5.1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逐渐凸显 |
5.2 人口老龄化问题形势严峻 |
5.3 地区间发展不均衡 |
5.4 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存在隐性风险 |
5.5 社保领域各项制度建设亟待推进 |
5.6 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突出矛盾 |
第6章 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 |
6.1 宏观经济发展形势 |
6.2 人口老龄化影响深远 |
6.2.1 老龄化问题对基金收入的负面影响是长期存在的 |
6.2.2 人口老龄化直接影响养老金基金支出 |
6.3 各统筹区发展不均衡的影响因素 |
6.4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不完善 |
第7章 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
7.1 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增速 |
7.1.1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
7.1.2 持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
7.1.3 加快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 |
7.2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切实推进国企改革 |
7.3 创新养老金投资管理 |
7.3.1 解放思想,更新社保基金投资观念 |
7.3.2 运用投资组合理论指导基金投资 |
7.3.3 分离社保基金管理和投资职能 |
7.4 继续提高统筹层次,加大调剂力度 |
7.5 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 |
7.6 利用基金精算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
7.7 加快推进社保领域制度建设与改革 |
7.7.1 加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 |
7.7.2 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制度 |
7.7.3 发展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枣庄市坛山办事处棚改社区养老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2 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2 棚户区改造与养老相关理论 |
2.2.1 棚户区改造与社会保障理论 |
2.2.2 棚户区改造与社区发展理论 |
2.2.3 棚户区改造与新公共服务理论 |
3 枣庄市坛山办事处棚改社区养老状况的调查分析 |
3.1 枣庄市坛山办事处棚改社区养老现状 |
3.2 枣庄市坛山办事处棚改社区养老情况的问卷调查 |
3.2.1 调查问卷的内容与调查方法 |
3.2.2 调查样本情况 |
4 枣庄市坛山办事处棚改社区养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问题 |
4.1.1 养老安置资金少 |
4.1.2 社区养老作用发挥不明显 |
4.1.3 机构养老选择性低 |
4.1.4 养老保险普及缺乏 |
4.1.5 养老精神慰藉方面匮乏 |
4.2 原因分析 |
4.2.1 政策方面不足、棚改资金来源不充分影响了养老安置资金 |
4.2.2 宣传不到位,设施条件建设不足限制了社区养老 |
4.2.3 多方面制约,影响了机构养老的选择 |
4.2.4 保障制度政策缺乏和保障意识的欠缺,制约着养老保险的普及 |
4.2.5 投入不足和宣传的缺失,影响了精神慰藉方面的供给 |
5 国内外经验启示 |
5.1 国外经验及启示 |
5.1.1 国外经验 |
5.1.2 国外启示 |
5.2 国内经验及启示 |
5.2.1 国内经验 |
5.2.2 国内启示 |
6 棚改社区养老问题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 |
6.1.1 加大货币补偿和建设投资的政策力度 |
6.1.2 落实社会保障制度 |
6.1.3 建设居民养老保障体系 |
6.2 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制 |
6.2.1 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 |
6.2.2 建立多元的资金筹集渠道 |
6.2.3 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平台 |
6.3 互助养老机制 |
6.3.1 建立互相养老服务站点 |
6.3.2 增强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互相养老的规章制度 |
6.3.3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互相养老的良好氛围 |
6.4 家庭、社区、机构养老融合机制 |
6.4.1 强化政府在养老融合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
6.4.2 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养老融合发展中的作用 |
6.4.3 推行互联网+融合养老模式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论文框架及结构图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点 |
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定位 |
(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概念 |
(二)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属性 |
(三)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功能 |
二、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模式 |
(一)模式划分的根据 |
(二)模式选择的定型 |
三、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构成 |
(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 |
(三)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 |
第二章 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实然要义 |
一、适用范围与普惠性和补充性相关联 |
(一)参保主体与普惠性相关联 |
(二)保险选择与补充性相关联 |
二、资金筹集与多元性和增效性相关联 |
(一)筹资责任与多元性相关联 |
(二)筹资组合与增效性相关联 |
三、待遇给付与社会性和福利性相关联 |
(一)给付方式与社会性相关联 |
(二)给付内容与福利性相关联 |
第三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制构建的根据 |
一、相关理论的综合考量 |
(一)社会安全价值与社会利益理论 |
(二)社会效率价值与多元福利理论 |
(三)社会公平价值与权利本位理论 |
二、实践探索的目标要求 |
(一)单独保险制度构建的要求 |
(二)独立建制条件满足的要求 |
(三)制度竞合风险规避的要求 |
三、法律关系的协调需要 |
(一)主体地位的整体性协调需要 |
(二)权利义务的保障性协调需要 |
(三)客体形成的发展性协调需要 |
第四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适用范围的界定 |
一、长期照护基本保险的适用范围 |
(一)基本保险应然覆盖范围的考量 |
(二)基本保险统一参保范围的确定 |
(三)基本保险差异参保范围的认定 |
二、长期照护团体保险的适用范围 |
(一)团体保险形态及适用范围考量 |
(二)团体保险类型化及其适用标准 |
三、长期照护个人保险的适用范围 |
(一)优惠相互保险的适用范围考量 |
(二)理财照护保险的适用范围考量 |
第五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机制的厘定 |
一、立足“权责对等”的筹资渠道拓展 |
(一)源于渠道单一的权责失衡检视 |
(二)基于筹资责任的多元渠道设计 |
(三)基于筹资方式嵌入的渠道拓展 |
二、基于“比例设定”的筹资标准调整 |
(一)筹资标准的比例调整 |
(二)保险费率的动态调整 |
三、缘于“统筹分权”的筹资运行设计 |
(一)属地筹资与中央调剂相结合 |
(二)市场经办与政府监管相结合 |
第六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待遇水平的确定 |
一、给付标准:主体资格要件的体现 |
(一)受益人的资格要件 |
(二)给付方的资格要件 |
二、给付方式:受益主体权利的保障 |
(一)基于服务给付的保险权利实现 |
(二)基于现金给付的保险权利实现 |
第七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展望 |
一、修订现行相关法律的应然构想 |
(一)修订现行相关法律的必要条件 |
(二)近期应当修订的相关法律规定 |
二、长期照护保险单独立法的研判 |
(一)应然单独立法的多元制度整合 |
(二)长期照护保险立法的形式构想 |
(三)长期照护保险立法的内容构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10)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的困境及突破 ——基于区块链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及实践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核心概念及相关理论基础 |
(一)区块链的概念 |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的概念 |
(三)相关理论基础 |
二、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现状及困境分析 |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现状分析 |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困境分析 |
三、基于区块链应用突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困境的理想愿景和策略选择 |
(一)基于区块链应用的医保基金监管理想愿景 |
(二)基于区块链应用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模型及构建 |
(三)基于区块链应用的医保基金监管实现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枣庄加强审计监督 确保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良性发展探析[D]. 孙精通.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2]青田县社保基金监管问题研究[D]. 留慧靖.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0(04)
- [3]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 李硕.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3)
-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于案例分析展开[D]. 吴灿华. 苏州大学, 2020(03)
- [5]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问题研究[D]. 汤晓红. 暨南大学, 2020(04)
-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研究[D]. 廖堇言. 西南大学, 2020(01)
- [7]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研究[D]. 解雨. 山东大学, 2020(10)
- [8]枣庄市坛山办事处棚改社区养老问题研究[D]. 王建波. 山东农业大学, 2020(12)
- [9]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D]. 汤优佳. 吉林大学, 2020(08)
- [10]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的困境及突破 ——基于区块链应用[D]. 李悦. 吉林大学,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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