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经贸委发布2002年度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论文文献综述)
于晨[1](2019)在《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促使校企合作政策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代表性政策。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成效与走向,对我国职业教育办学育人水平的稳定与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以回顾总结政策变迁历程为契机,准确认识和系统把握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是实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合理有序变迁的基本前提。本研究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及其变迁历程”为研究对象,遵循描述性研究、解释性研究与规范性研究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宏观层面方法论与微观层面分析技术的协同运用,在对政策演进历史分期、主要特征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阐释分析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并据此提出若干优化政策变迁路径的对策建议。改革开放后四十年间,国家政策实践在不同时期分别呈现出三种“范式”:从上世纪末之前国家总体性控制下校企一体共生的行政推动,到本世纪第一个十年间与职业教育结构调整相伴随的促校联企改革攻坚,再到当前以校企一体化办学、多元协同共治为核心的国家制度探索。不同政策范式对于如何看待校企双方的角色定位,以及如何稳定与密切校企合作关系,均存在显着的差异。以上述政策范式变化为依据,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78年至1998年间的“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98年至2010年间的“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2010年至今的“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不同阶段政策在类别形态、要素构成和变革强度等方面,呈现出由纲领性、散点式政策条文向系统与专门化政策体系发展,由权威命令与系统变革工具为主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由依附共生范式变革后的渐进性调整向双主协同范式演进的特征。政策的产生及调整,归根结底是身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部门所作出的抉择。政府作出相应抉择的动力,一方面源自其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另一方面则源自其自身的能动机制。长期以来,不同学者分别从上述两类机制入手,形成了社会中心论与国家中心论两种差异化的政策变迁解析路径。本研究综合运用政策网络、政策(政府)过程、新制度主义等多学科理论,基于“制度—场域—行动者”的辩证视角,构建政策变迁的“场域—学习”解释分析框架。该框架将“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确立为核心解析变量,力求从中央政府职业教育管理部门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及其自身的能动机制层面,系统探讨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从而实现国家中心论与社会中心论两种差异化解析路径的有机整合。通过应用该框架,本研究发现,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结构性因素和行动者能动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政、行、企、校等各类关键行动者(公私组织)之间,因“权威”、“资金”、“信息”、“组织”、“合法性”等资源的彼此依赖而形成特定的相互作用关系,从而构成“政—政”、“政—行”两个政策制定场域和“央—地”、“企—校”两个政策执行场域。“政—政”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系统内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决策关系。“政—行”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家行业管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分级决策或合作治理关系。上述政策制定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等制度的影响。“央—地”执行场域涉及中央政府(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关系。“企—校”执行场域涉及各类企业与中高职院校之间的办学合作关系。上述政策执行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税收分配、财政支付、产业经济、教育行政、劳动就业等制度的影响。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的持续运作与深刻变革,会对中央职能部门的决策与行为产生特定的压力机制,并引发校企合作政策在形态类别设置、工具选择运用乃至范式层面不断发生变迁。与此同时,作为具有自主能动性的“国家行动者”和政策的主要制定者,中央职能部门在特定制度结构性因素和场域关系性因素的影响下,会基于自身的角色定位与目标偏好,主动开展先期循证性学习、局部试验性学习、事后改进性学习,以引导和持续推动国家政策创新发展。这种中央职能部门的能动机制,为校企合作政策过程附加了源源不断的作用力,将国家政策实践限定在中央可控范围之内,并确保其始终具备旺盛的变革驱动力与发展调适力。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优化路径的择定,必须高度关注上述影响政策场域运作变革、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主客观条件。国家应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引导政策场域的有序运作与良性变革,并完善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组织程序。具体对策建议包括: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韩联郡[2](2019)在《中国科技人才政策演变研究(1949-2009年)》文中研究说明“制度重于技术”,发展科学技术的关键是建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制度体系,其落脚点则是制定和实施高质量的科技人才政策,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如此方能形成科技人才促进科技发展、科技发展造就科技人才的生动局面。因此,本文以新中国60年(1949-2009年)科技人才政策的演变进行分析评价,旨在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为当代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本文首先从资源视角对人才资源的特性以及科技人才的制度安排进行了定性分析,然后对新中国60年不同经济体制下的科技人才政策的演变进行了宏观历史分析,并基于政策文本对科技人才政策从政策数量、政策发布机构、政策对象称谓和政策体系四个维度进行了统计分析,之后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历史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绩效进行了定性与定量的比较分析,最后借助阿兰·斯密德的SSP范式理论探讨了科技人才政策绩效不断提升的内在逻辑。全文分七章展开。第一章为绪论,阐述了选题的缘由和研究意义;对相关概念和研究范围进行了界定;对科技人才政策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研究价值等。第二章为立论基础。本文主要从经济学视角考察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演变,故首先在人才资源视角下对科技人才政策促进人才资源开发以及对中国现代化的意义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系统化的科技人才政策的制度安排。第三章主要对60年间的科技人才政策进行宏观历史梳理。首先,对建国后的中国科技人才政策进行了简单的历史溯源;其次,以经济体制变革的重要节点对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变迁进行了历史分期并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即计划经济体制阶段(1949-1976年)、经济体制探索阶段(1977-1991年)和经济体制市场化转型阶段(1992-2009年);然后,对三个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的演变过程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梳理。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是本文的重点部分。第四章主要是基于政策的文本对不同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进行了分阶段统计和分析,统计分析的维度有四个方面:政策数量、政策发布机构、政策对象的称谓和政策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历史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演变的特点进行了总结。第五章将描述性分析和实证性分析相结合,对不同历史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绩效进行了初步比较。描述性分析以官方统计数据为依据,主要包括科技人才数量、留学生人数与归国留学生比例、R&D经费及其强度、专利授权量、论文产出、成果数量和新产品增加值等数据,实证性分析则是以科技进步贡献率为科技人才政策绩效的测度指标。描述性分析和实证性分析的结果都表明: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绩效得到了持续的提升。第六章是在前两章研究的基础上,借鉴阿兰·斯密德的SSP范式理论,即“状态-结构-绩效”分析框架,探讨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绩效得到持续提升的内在逻辑。首先,对SSP范式理论做了概述;其次,对SSP范式在本研究的适用性以及科技人才政策绩效分析SSP范式下的三要素进行了阐释,并对SSP范式下科技人才政策绩效分析的基本框架进行了初步设计;再次,通过具体分析科技人才政策的状态、结构、政策收益,总结科技人才政策的结构演变与政策绩效提升的关系;最后,在前述分析基础上,探讨科技人才政策绩效持续提升的内在逻辑。研究表明:科技人才政策的“状态-结构-绩效”函数的对应规则建立在结构与状态匹配度基础之上,在三个历史阶段,科技人才政策的结构与状态的匹配度不断提高是科技人才政策绩效持续提升的直接原因,而推动结构与状态的匹配度不断提高的动因主要有两点,即“超越意识形态”思想的应用、科技人才市场化的管理范式的形成。作为全文的结尾,笔者在第七章对本文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并对科技人才政策的变迁与经济体制的变迁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本文认为科技人才政策的演进历程与经济体制的演变过程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国家经济体制从宏观上决定中国科技人才政策的发展和演变,经济体制的转型是科技人才管理体制范式转变的根本原因。此外,科技人才政策的发展也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探索不受外在环境影响(如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的科技人才政策发展规律对于科技人才政策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最后,本文认为,尊重市场、尊重科技人才,深入推进科技人才市场化是未来科技人才政策发展应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而不应再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或者受新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
葛昀洲[3](2018)在《企业博士后培养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迈入21世纪以来,创新驱动发展成为时代潮流,随着企业研发能力的不断提升,科研产出越来越高,其创新主体地位建设得以不断夯实,日益成为我国自主研发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然而,现有高等教育体系培育出的人才离企业实际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全球唯一受官方认可且以企业作为培养主体的人才培养制度——企业博士后(Industry Postdocs)制度从发达国家被引进至我国后,得到快速发展,为我国企业界培养了大批研发人才。本研究系统梳理了企业博士后培养制度的历史与现状。企业博士后制度诞生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应企业研发实力大幅上升、知识产权体系日益完善、人才招收引进模式变革等综合因素而产生,总体历经萌芽期、形成期、发展期、成熟期4个阶段,呈现出:(1)企业主导与政府扶持相协同、(2)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3)学术化与产业化相平衡的三大特点。我国企业博士后制度诞生于1994年,经过初步试点、扩大试点、多种类型设站、博士后基金覆盖4个阶段的发展,虽然发展迅速,但与之相配套的高等教育发展程度、企业研发体系和企业博士后培养水平都与欧美发达国家存在较明显差距。本文聚焦企业博士后培养的最主要参与者(企业博士后与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对我国企业博士后的培养现状进行实地调研。采用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等量化研究方法,提炼并检验了企业博士后培养过程中的关键影响要素及其对培养质量的作用效果。研究发现,企业因素与自身因素对企业博士后培养质量有显着影响,而高校因素与外界因素对培养质量的影响相对较弱。更进一步,企业导师、企业配套资源、企业实力和企业博士后主观投入对企业博士后培养最为重要;现状让人较为满意的包括企业导师,企业实力,高校导师,企业博士后教育背景,企业博士后主观投入程度等因素。本研究总结提炼了企业博士后培养机制的主要类型。从宏观来看主要有:市场调节下的美国模式、行政主导下的中国模式和协同创新体制下的加拿大模式三类。从微观来看可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工程型、业务型和复合型四类;按培养模式分为:导师制、部门制和混合制三类。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博士后培养、提升企业博士后培养质量,本文基于对博士后培养机制的分析提出了改进我国企业博士后培养模式的系统优化建议。首先,培养体系的设计应注重定位、类型、学科选取的问题。其次,培养机制的落实应注重“博士后导师不作为”、“部门经理不重视”、“招收机制太单一”和“各阶段考核没重点”等问题。最后,培养环境的营造应注重协同中央、各省及各高校的协同问题。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首先,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已有研究对企业博士后培养过程的不足,提出影响企业博士后培养质量的四个主要维度,从企业因素、高校因素、外界因素和自身因素四个方面提出研究假设,并通过调查问卷方法和结构方程模型实证方法对各因素对企业博士后培养质量的影响进行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因素与自身因素对企业博士后培养质量有显着影响,而高校因素与外界因素对培养质量的影响并不显着,并发现了企业导师、企业配套资源、企业实力和企业博士后主观投入是对企业博士后培养最为重要的四个影响因子,为后续给我国企业博士后培养提供政策性建议提供有力依据。其次,本文通过对美国RPIF项目和IBM项目、加拿大Elevate项目和上海交通大学、光明集团等案例的深入分析,分别提炼美国校企联培企业博士后的培养体制、美国企业独立培养博士后的职业发展路径、加拿大政府—高校—企业协同创新企业博士后的培养机制和我国上海交通大学企业博士后的现状。通过跨案例研究,发现企业博士后的三种培养模式,即美国的市场模式、加拿大的协同创新模式和我国的行政主导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搭建了企业博士后培养的系统模型。最后,本文基于定性和定量研究的结论,为我国企业博士后培养构建了流程模式,并据此提出了系统优化建议。从企业博士后培养的全过程入手,本文从战略规划、培养机制和各界支撑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强调了在企业博士后培养过程中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定位和权责分配,细化了企业博士后从招收、开题到考核、出站的整个过程,在每一个步骤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刘苇[4](2015)在《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虽然国际贸易与投资在一些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收缩,但总体上呈现出发展的趋势。伴随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的态势,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应把握好此次全球经济布局调整的机会拟定对外发展战略。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应对更为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更大的国内民生压力。在国际经济层面,中国通过加入WTO以国际贸易的方式迅速将建国以来积攒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转化为资本和技术,必然需要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革新产业结构,实现资本红利和技术红利;从国际政治层面考量,中国自我认知与国际社会不同层次国家对中国崛起的认知间具有微妙差异,唯有以发展为导向,强调长期利益和长远布局的战略性安排方可弥合中国自身角色和国际预期的多重需求。脱胎于“走出去”战略的海外投资发展战略应运而生。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机制中“共同规则”的制定,可以更好地塑造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合作性权力”。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促进和实现,有必要通过整体性法律构建的研究和制定,规则化地表达中国的利益诉求。通过健全我国海外投资的国内法律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国际法律体制和实施机制,开拓中国海外市场、促进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保护中国海外投资利益、维护海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有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本文通过历史分析法,对中国海外投资从无到有、从单纯利益考量到立体性战略设计的历史回溯,分析了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发展过程,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法律规制与中国经济发展、国际政治关系的历史发展关系,指出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通过比较分析法,以战略视角审视海外投资法律机制,对不同国家、不同国际投资法律机制之间的立场、优劣等进行比较研究,为中国海外投资法律构建与国际投资法律规制寻找衔接点或趋同性方向。最终通过规范分析法,从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建构角度,对中国国内法、国际法中法律规范的研读,分析现行法律与我国海外投资现状的吻合度,提出符合我国海外投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建构意见。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历史演进及其法律规制”,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历史发展,指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是“走出去”战略在当今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中国自身综合实力发展的具体演化。通过区分中国海外投资产生、初步发展、逐步增长、高速稳定增长和发展战略的五个发展阶段,以及当时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与践行的研究,指出中国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第二章“中国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结合中国海外投资现状,研究了海外投资经济理论和国际政治关系理论,预测了中国海外投资未来发展趋势,指出对应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横向、纵向多层次展开,法律构建应设定多维的战略目标和不同的战略层次,在成熟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积极的参与者,接受这些机制的规则和理念,但应明确表达自身意愿;在处于磋商建设阶段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理性的建设者,在坚持国家核心利益的基础上可以让渡某些利益,一方面协调机制运作,一方面积极推动机制的规则建设;在区域性和双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当扮演活跃的倡导者,对投资规则的倡议、条文的草拟、谈判的推动与相关辅助机制起全面主导的作用。提出了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及其重点与主要任务。第三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国内法构建”,研究了中国与海外投资相关的内国法规范,针对性地分析了促进、管理和保障三个法律体系的功能实现和缺位等现实问题,提出:我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应该从税收优惠、金融扶持、技术援助、提供信息服务方面进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管理法律制度应该通过强化事后监督加以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障法律制度应该通过构建全面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方式加以完善。第四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双边投资条约构建”,以国际投资法体系中bits的重要性为基础,提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中bits具有承前启后、平衡权重的作用。对比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类国家bits签订情况后,提出了用更开放的态度签订bits以促进中国海外投资,用更灵活的方式使用bits以保证中国海外投资的利益的制度设计理念。第五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多边投资条约构建”,研究了自贸区、非自贸区、普遍性国际投资条约发展,提出:应当基于中国地缘性经济贸易地位突出的特点,优先参与制定地缘性多边投资条约;基于中国参与自由贸易投资条约制定的成功实践,重点参与制定多边自由贸易区投资条约的制定;基于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长期合作发展的历史以及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利益必要性,主导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出于“同类国家”角度制定多边投资条约。对普遍性投资条约晚近的几个发展趋势进行梳理,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
燕丽娜[5](2015)在《规制理论下的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电力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能源行业,科学合理的电力监管体制是保证电力供应安全稳定,促进电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需的制度条件。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我国引入了电力监管制度,成立了专业化监管机构,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电力监管框架。现行监管体制在推行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促进政府电力管理方式和管理观念的转变、提高管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在电力监管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改革逐步加以完善。因此,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政府监管体制建设是一个有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从政府管制的制度背景着手,把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作为研究对象,以行政学视角,在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兼用比较和实证研究方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中国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及成因进行深入分析,针对中国与发达国家在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改革中的显着不同特点,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借鉴发达国家成功改革经验,在能源行业大部制改革背景下,试图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电力监管体制,为电力监管制度设计提供理论与政策支持,也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管理模式的变革作探索性研究。本文对当代中国电力监管体制的变迁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归纳,认为现行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很不彻底,仍保留着以行政干预为主的传统管理方式,有限的“政监分离”与“多头管理”的格局并存,尚未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存在着监管法律改革滞后、核心监管职能缺失、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俘获和监督缺失并存等问题,无法满足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也影响了电力行业进一步提高效率和提升服务质量,难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本文重点讨论了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的主要成因,认为管制机构被俘获、信息不对称的制约、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的影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以及行政垄断的弊端是造成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的主要原因。针对上述成因,本文提出了与当下中国大部制改革背景相结合的电力监管的“政监分离”模式,并系统地、科学地论证了选择该模式的理由。本文侧重于实证研究,通过对大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使得研究结论更为有力。本文认为,电力监管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以规制理论为指导,借鉴国外管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电力监管的历史变迁和改革实践,建议调整我国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在“政监分离”的基础上,优化电力监管的职能配置,最终实现依法、独立、高效的电力监管目标。电力监管体制的改革、建设和运营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必须要有相关配套政策跟进,需要深化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能源法制建设,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同步推进。
王烨[6](2011)在《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文中研究表明以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两个文件的颁布为标志的股权激励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进程中继年薪制后又一重大举措。基于我国国资控股公司一直存在的高管长期激励不足问题,股权激励改革被市场各方视作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公司价值的重要之举。并且,这次股权激励改革是在股权分置这一根本性市场制度环境发生革命性变革的基础上推进的,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制度的改革。因此,其实施效果备受关注。国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股权激励的必要性源自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下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而股权激励有效性则取决于各种公司治理机制和制度环境的配套和完善。与西方成熟市场不同,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转型经济中的新兴市场。在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是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资控股是证券市场的普遍现象,从而,行政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是转型经济中的我国国资控股公司的基本治理特征,这与美国等西方成熟的股权激励实施的制度环境存在很大差异。内部人控制使得股权激励成为必要,但股权激励也可能会由于“内部人寻租”问题而难以有效;政府干预如高管的行政任命等既能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抑制内部人控制,但却会因为公司目标的多元化而削弱股权激励有效性。我国国资控股上市公司特有的治理特征对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有何影响?政府干预怎样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如何从制度上保证股权激励成为解决代理问题的机制,而不会沦为代理问题的来源?是摆在监管层、学术界和实务界面前的重要课题。借鉴国外研究方法,国内有大量文献基于高管持股对股权激励的价值效应进行了检验,但是,少有研究关注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治理特征特别是政府干预对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影响,而这恰恰可能是影响国资控股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关键所在。本文以2006年股权激励制度改革以来截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已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股权激励计划的选择、股权激励强度和股权激励效应三个方面,对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用以下方法对政府干预程度进行度量:即根据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2006)编制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的数据及其子数据构建各地区政府干预指数——这是一种已被广泛地运用于研究中国各地区的制度环境,并具有较好解释力的方法。同时,辅之以“是否为国资最终控股”以及“国资终极控股权比重”作为政府干预程度的进一步刻画。本文实证检验结果发现·:相对于非国资控股公司,国资控股公司更不倾向于选择股权激励;所处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越强,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能性就越小;国资控股权比重越高,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概率就越小。也就是说,政府干预影响了国资控股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选择,使得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在初始选择环节就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研究还发现:相对于非国资控股公司,国资控股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份额较少,激励强度较弱。而且,公司授予高管层的股权激励份额,随着其所处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的增强而减少,即所处地区政府干预程度越强,国资控股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强度就越弱。此外,国资控股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份额与国资控股权比重呈负相关,国资控股权比重越高,国资控股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强度就越弱。检验结果表明,政府干预不仅削弱了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意愿,而且抑制了国资控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强度。在股权激励效应方面,检验结果发现:实施股权激励的国资控股公司比没有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不仅有更高的市场价值,而且还有更好的会计业绩;然而,政府干预对股权激励效应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检验结果表明,所处地区政府干预程度越大,国资控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效应就越小。也就是说,对于国资控股公司来说,政府干预弱化了其实施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干预不仅对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动机产生消极影响,而且还会削弱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这意味着,要想提高股权激励的有效性,解决国资控股公司经营者长期激励不足的问题,不仅需要完善各种内部公司治理机制,更需要改善政府治理,约束政府对国资控股公司的过多干预;引进市场化用人机制,改革政府对国资控股公司高管的行政任命制,对股权激励效应的发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栗宝卿[7](2010)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本文侧重对可再生电力能源分析》文中研究指明能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不可缺少的推动作用。随着世界经济发展,传统化石类能源的资源稀缺性以及其消耗带来环保和气候变化的压力日益显现,历史上的四次能源危机和传统能源消耗所带来的环境危害给人类可持续发展敲响了警钟,并成为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关注的战略重点,发展可再生、清洁的替代能源成为全球的迫切要求。以风电、太阳能、小水电、生物质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环保、可持续循环利用的优势,随着科技水平和制造能力的提高,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其价格逐步降低,部分可再生能源已初步具有商业价值,具备战略性替代能源的属性。与此同时,由于可再生能源的高技术属性,发展可再生能源已不止是解除全球常规能源逐步枯竭和国际气候变化规则带来的一系列约束,更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发展,带动新一轮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技术革命的动力,甚至把它称为人类有史以来的第四次技术革命。我国化石类能源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过多地依赖以煤为主的化石类资源形成的经济发展模式,给我国资源、环境约束和应对国际气候变化规则带来巨大的压力,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我国还处于发展中国家,未来经济发展还将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依赖化石类能源满足未来经济发展能源需求,无论从资源禀赋和环保以及国际气候变化规则角度看都是不允许的。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较好,根据目前的测算看,总蕴藏量达50亿千瓦以上,如果得到充分的利用,可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发展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现实的必然选择,对促进我国低碳可持续发展、消除资源约束、保障能源安全、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承担全球气候变化责任,树立国际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从能源利用历史的角度看,能源替代是个漫长的过程,历史的经验表明,即使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一次世界性的能源系统替换至少需要50年的时间,需要人类做出巨大努力,可再生能源目前虽然已初步具备替代的属性,但其作为完全替代性能源的发展过程仍将是漫长的,需要财税政策长期地支持,对此我国要有充分的准备。促进可再生能源财税政策的实施,首先要遵从可再生能源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可再生能源技术原理、运行方式和特性具体分析看,可再生能源具有的高技术、外部性、产业化、资金密集型和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六个主要特性。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可划分为研发、示范、产业化发展、商业化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发展瓶颈和所需政策都有所不同。从产业发展的整体分析可以看出市场、研发、资本、政策是其主要动力因素,在四个因素中,市场和研发又是最重要的因素,政策和资本均围绕市场和研发两个要素展开。我国在制定和实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过程中,要结合上述规律和技术及市场现状,首先要清晰目前和未来重点发展什么?什么时候发展?怎样实现高效发展等问题。从矫正可再生能源外部性、市场失灵角度看,结合可再生能源具有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以及国家财政、税收职能。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发展初期,国家主导,财税支持是促进其产业化进程的主要动力。借鉴世界典型发达国家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我国在制定相关促进政策时,需要强调国家的主引导作用,避免单纯强调技术因素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不区别发展阶段一律施以激励政策等问题。同时要注重发展目标的清晰性、层次性,对资源禀赋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详加识别、重视项目运营,保持政策的公开透明、具体化和稳定性,财税政策支持要有足够性以及注意协调相关利益方的平衡等要素。把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建立在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基础上,通过建立国家统一的管理机构,清晰财税政策的目标,把财税政策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确保政策的执行效率。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中,保持资源禀赋与种类发展、资本和技术、速度与质量、速度与效益、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产业上下游、各发展阶段以及与国际气候变化规则七个方面的总体协调。根据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过程划分为技术研发、项目示范、产业化发展以及商业化四个阶段的规律,财税政策实施必须与不同的发展阶段相对应,且在同一时间,不同的可再生能源种类将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总体来说,财政政策注重于前三个阶段,税收政策侧重于后两个阶段,总体过程看,财税激励政策趋于由强转弱。从我国资源禀赋和目前的可再生能源各种类技术以及市场发育状况看,我国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排序是积极发展小水电和风电,稳妥发展太阳能和生物质、地热能,谨慎发展海洋能是符合我国国情实际的明智选择。分析当前我国不同种类的可再生能源经济性和和政策现状表明,虽然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已取得巨大成绩,但从发展的角度看,几乎所有可再生能源种类的政策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主要体现为缺乏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立法缓慢,操作性不强,资源调查、评估以及项目规划不够完善,资源环境效益缺失,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政策目标不明确,缺乏定期的评估、修正、调整机制,可再生能源基金管理效率低等突出问题。根据我国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路径和不同种类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阶段,对我国实施的作为可再生能源补贴的主要来源之一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未来总量收支状况进行的预测结果显示,按照我国发展需求目标,可再生能源基金不足以弥补未来的项目补贴需求,由于当前火力发电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尽快疏导电价矛盾已成为我国当务之急,否则,将影响到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一个占据电力市场较大部分的火力发电巨额亏损,而可再生能源一枝独秀的局面是不可能出现的。由于当前可再生能源的节约化石类能源以及更加环保的成本外部性并没有显性化,根据当前技术条件和国际市场相关交易情况,对资源与环境的外部成本内部化进行量化测算结果显示,在完全成本的口径下,目前可再生能源并不比传统能源价格更高,且未来随着资源、环境约束的进一步增强,可再生能源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的扩大,其产品价格将更具有竞争性。此外可再生能源本身具有的因地制宜开发的特点,我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财税政策目前还有缺失,符合可再生能源自身特性(分布式能源)出发的市场政策亟待建立;面向公众团体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激励引导政策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根据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目前的政策现状,我国财税政策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主要包括财税支持的信息依据要充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上下游以及横向要统筹;财税政策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财政税收政策要综合引导,各有侧重以及保持政策具体公开而透明、建立定期评估机制等原则。在财政支持具体政策方面,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清晰财政支持目标效果,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本负担兼顾东西部差距,借鉴《京都议定书》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施行差别化的负担机制;优化可再生能源基金管理、发挥政府采购作用等。在税收政策方面,需要尽快清晰和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的适用税法、清晰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激励细则。关于资源税和碳税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资源和环境以及经济技术现状,应该采取小步走的渐进式方案,总体看“征比不征好、早征比晚征好”此外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除财政税收激励政策之外,还有一些其他重大问题和矛盾需要尽快解决,比如:强化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和评估,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建立国家级的统一协调管理机构;传统电力企业与电网企业的生存状况和对可再生能源的影响不容忽视,协调好相关利益是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积极疏导当前电价矛盾和以电价机制引导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重视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激励作用等等方面都是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总之,本文大量的实证材料,从人类能源利用历史、资源环境出发,分析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资源、环境、气候变化三大外界因素的影响和能源转换难度,论证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性和紧迫性。从可再生能源技术、经济性分析出发,论证了可再生能源固有的客观规律和准公共产品属性,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以及未来的趋势,进行了全面、整体的分析。通过考察国内外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结合中国国情实际以及可再生能源规划,考察可再生能源发展环境和突出矛盾,试图跳出单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本身,从更宽广的视野分析我国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环境,提炼出内外部影响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从分析出的问题和矛盾出发,结合未来发展的规模、未来的成本走势及补贴政策等进行预测和分析,从财税支持的渠道和方式以及相关利益方的补偿等方面进行综合归纳,提出详细而具有现实意义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指导原则和具体的建设性意见。寄希望于对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鉴于可再生能源种类较多,难以——详细论证,本文侧重于占可再生能源较大比例的电力部分进行了论述。
汪樟发,汪涛,王毅,吴贵生[8](2009)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政策的历史演进:基于政策文本的研究》文中指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政策是我国政府为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搜集了1992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NETC建设的政策,对NETC政策演进的历程、背景环境进行了考察,并总结了NETC政策演进的特点。研究发现,NETC政策的演进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NETC政策体系趋于完善,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政策缺失;国务院行政机构改革促进了NETC政策与其他政策领域的融合;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为NETC政策带来了新元素;NETC政策的创新是渐进式的,没有发生政策范式变迁。
濮洪九,杨中,胡静林,王源,苏立功,姜智敏,殷作如,张勇,陈天赤,尤艳馨,陈昶学,张严柱,李子明,周军,刘捷,李永东,孙明达,何国家,赵家廉,张宏,周波,唐秀银[9](2009)在《提高煤炭行业管理水平的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第一章煤炭行业管理现状与产业政策分析第一节煤炭行业的特点一、煤炭行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基础产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它决定和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与运行速度。煤炭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1.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从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发展历史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然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煤炭由1949年的90%以上连续下降到70%左右,但煤炭一直占据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的主导地位。2005年煤炭产量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75.6%,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7.8%。从我国一次能源资源赋存
张卓琳[10](2005)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虽然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但中小企业同样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特别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收入、促进社会稳定以及形成合理的国民经济结构等方面的作用已经越来越被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所关注。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资金实力弱、经营风险大、抵押品不足、又缺乏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信息透明度,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其表现之一就是中小企业很难从信贷市场获得足够的间接融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都引入了信用担保制度,以便为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贷款信用支持,这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的典范,也是化解金融风险、改善融资环境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我国信贷市场上,信用担保机构的加入,也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于目前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尚处在进一步完善的阶段。而信用担保机构也由于前期机构体系设计中,在运作模式、资金来源和损失分担、风险控制,以及配套环境建设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信用担保机构承担了巨大的担保损失风险,且运作效率普遍不高,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本论文即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模式展开深入研究,试图找到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模式,以促进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使信用担保这一公共产品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持久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并更好地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产生和发展的制度背景,因此本论文首先对这一制度背景进行分析,在清楚界定中小企业概念范围的基础之上,从新兴古典经济学中的超边际分析和分工演进理论的角度解释了中小企业存在的意义和核心价值,并通过国内外有关数据的比较,分析了目前国内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和特点。接着,基于信贷配给理论、均衡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笔者从信用担保机构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和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与管理两个方面对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进行理论分析。并指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是为有发展潜力,但信用不足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支持,以帮助他们获得银行贷款,而不是为不良中小企业扶贫,进而提出了符合信用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的标准。
二、国家经贸委发布2002年度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经贸委发布2002年度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背景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
二、政策变迁 |
三、政策场域 |
四、政策学习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研究 |
二、政策变迁过程理论及应用研究 |
三、政策网络与政策变迁关系研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一、方法论层面 |
二、分析技术层面 |
第六节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第七节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的变迁轨迹 |
第一节 “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78—1998 年) |
一、实施行业企业自办或与教育部门联办方针 |
二、引导与支持职业教育校办产(企)业发展 |
三、选择在部分地区开展“双元制”改革试点 |
第二节 “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1998—2010 年) |
一、探索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路径 |
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
三、启动实训基地及师资建设项目 |
四、开展半工半读等国家政策试验 |
第三节 “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2010 年至今) |
一、加快健全央地校企合作专属法规制度体系 |
二、充分挖掘国家行业系统的指导与协调功能 |
三、依托央财项目持续搭建校企合作政策平台 |
四、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建设 |
五、支持基层创新探索校企深度合作体制机制 |
第四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主要特征 |
一、由行动纲领和散点式条文向国家政策体系发展 |
二、由少数政策工具主导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 |
三、由旧范式变革后的渐进调整向政策新范式演进 |
第三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解释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制度—场域—行动者:构建解释分析框架的基本视角 |
一、“结构”与“行动者”的辩证关系:社会科学“元理论”的启示 |
二、制度与场域:“结构”维度的主体构成要素 |
三、结果性逻辑与适当性逻辑:“行动者”的能动机制 |
第二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核心解析变量 |
一、政策场域 |
二、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 |
第三节 解释分析框架的结构设计及理论预设 |
一、框架设计原则与整体结构 |
二、理论预设 |
第四章 政策制定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政”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由中央职能部门构成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同级协商到上级协调: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政—行”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与政企分开改革相伴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分级决策到合作治理: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五章 政策执行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央—地”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行政科层体制影响下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市县为主到省域统筹: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企—校”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行政共生到互利共赢: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策学习:中央职能部门主动引导政策变迁的有效策略 |
一、国家“适应能力”的集中体现 |
二、政策学习的主要形式 |
第二节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影响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革命和国家建设实践成功历史经验的内化迁移 |
二、政策调整过程中节约政府决策成本的有效方法 |
三、有限理性约束下规避政策改革风险的合理选择 |
四、保障央地政策参与主体创新积极性的必要策略 |
第七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 |
一、推动全国人大主导校企合作立法进程 |
二、发挥政协协商决策职能助力政策创新 |
第二节 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 |
一、设立常设型的议事协调机构 |
二、建立健全国家行政协助制度 |
第三节 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 |
一、健全国家法律体系,强化政策设计参与权 |
二、扩大利益代表范畴,提升协同决策合法性 |
三、推行购买服务机制,增强政策变迁影响力 |
第四节 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 |
一、加强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力度 |
二、保留适量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 |
第五节 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 |
一、推行协调性的劳动就业制度 |
二、完善国家培训质量标准制度 |
第六节 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
一、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试验法治化 |
二、畅通信息渠道,提升政策试验透明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2)中国科技人才政策演变研究(1949-2009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与研究范围的界定 |
1.3 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第一资源”视角下的科技人才政策供给 |
2.1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 |
2.1.1 人才资源的概念 |
2.1.2 人才资源的特性 |
2.1.3 “第一资源”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2.2 人才政策与人才资源开发 |
2.2.1 人才资源开发与中国的现代化 |
2.2.2 人才政策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 |
2.3 科技人才政策体系的建构 |
第三章 科技人才政策的演变历程 |
3.1 科技人才政策的历史溯源 |
3.2 科技人才政策的历史分期 |
3.3 计划经济体制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 |
3.3.1 过渡时期政策框架的形成 |
3.3.2 全面建设时期政策的曲折 |
3.3.3 “文革”期间政策的偏离 |
3.4 经济体制探索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 |
3.4.1 知识分子政策的拨乱反正 |
3.4.2 科学建制化的恢复和发展 |
3.4.3 科技人才政策体系的初步建立 |
3.5 经济体制市场化转型阶段的科技人才政策 |
3.5.1 “第一资源”共识的形成 |
3.5.2 科技人才管理体制的变革 |
3.5.3 科技人才政策体系的完善 |
第四章 基于政策文本的统计与分析 |
4.1 文献来源与样本选择 |
4.2 政策分类的依据 |
4.3 各阶段科技人才政策的初步统计 |
4.3.1 计划经济体制阶段 |
4.3.2 经济体制探索阶段 |
4.3.3 经济体制市场化转型阶段 |
4.4 科技人才政策演变模式与特征 |
4.4.1 数量的演变 |
4.4.2 发布机构的演变 |
4.4.3 政策对象称谓的演变 |
4.4.4 体系的演变 |
第五章 科技人才政策的绩效评估 |
5.1 评估方法的选择 |
5.2 各阶段政策绩效的描述性评析 |
5.2.1 计划经济体制阶段的政策绩效 |
5.2.2 经济体制探索阶段的政策绩效 |
5.2.3 经济体制市场化转型阶段的政策绩效 |
5.3 基于科技进步贡献率的实证分析 |
5.3.1 测算方法与参数选择 |
5.3.2 科技进步贡献率的测算 |
5.3.3 科技进步贡献率与政策绩效的关系 |
第六章 基于SSP范式理论的绩效分析与检验 |
6.1 SSP范式理论概述 |
6.2 政策绩效SSP范式分析的初步设计 |
6.2.1 SSP范式对本研究的适用性 |
6.2.2 SSP范式下绩效分析的三要素 |
6.2.3 SSP范式下绩效分析的基本框架 |
6.3 SSP范式下的科技人才政策分析 |
6.3.1 政策状态 |
6.3.2 政策结构 |
6.3.3 政策选择的收益分析 |
6.3.4 结构演变与绩效提升 |
6.4 政策绩效提升的动因分析 |
6.4.1 超越意识形态:绩效提升的逻辑起点 |
6.4.2 人才市场化:绩效提升的基本途径 |
6.5 提升政策绩效的一个框架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3)企业博士后培养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研究问题与内容 |
1.2.1 研究问题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概念界定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企业博士后培养文献综述 |
2.1 企业博士后培养相关理论 |
2.1.1 国内外学术关注程度综述 |
2.1.2 后学院科学 |
2.1.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1.4 协同理论 |
2.2 关于博士后研究的综述 |
2.2.1 关于博士后历史与现状的研究 |
2.2.2 关于博士后管理与体制的研究 |
2.2.3 关于博士后培养与成效的研究 |
2.2.4 关于博士后考核与评估的研究 |
2.3 关于企业博士后研究的综述 |
2.3.1 关于企业博士后管理与体制的研究 |
2.3.2 关于企业博士后培养与成效的研究 |
2.3.3 关于工作站建设的研究 |
2.3.4 关于企业博士后现存问题的研究 |
2.4 基于利益相关者和协同创新理论的企业博士后培养综述 |
2.4.1 企业博士后培养的三重螺旋理论模型 |
2.4.2 企业博士后培养的经验研究 |
第三章 企业博士后培养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
3.1 企业博士后在北美的形成与发展 |
3.1.1 历史起源 |
3.1.2 发展阶段 |
3.1.3 企业博士后与高校博士后的比较 |
3.1.4 加拿大政府基金——产业研发博士后基金的发展研究 |
3.1.5 成效与面临的挑战 |
3.1.6 特点与启示 |
3.2 企业博士后在中国的起源与发展 |
3.2.1 历史起源 |
3.2.2 发展过程 |
3.2.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发展的研究 |
第四章 企业博士后培养主要模式与案例分析 |
4.1 罗格斯大学医药企业博士后项目的研究 |
4.1.1 项目简介 |
4.1.2 项目培养体制分析 |
4.1.3 项目特点 |
4.2 IBM公司哥尔斯廷企业博士后项目研究 |
4.2.1 项目简介 |
4.2.2 项目企业博士后职业选择与成长研究 |
4.2.3 项目特点与启示 |
4.3 加拿大“跃升”项目研究 |
4.3.1 项目简介 |
4.3.2 项目机制分析 |
4.3.3 项目特点与启示 |
4.4 上海交通大学企业博士后发展现状研究 |
4.4.1 企业博士后招收 |
4.4.2 上海交通大学企业博士后培养机制分析 |
4.4.3 上海交通大学企业博士后职业选择与发展研究 |
4.4.4 上海交通大学企业博士后特点与启示 |
4.5 光明集团企业博士后案例研究 |
4.5.1 光明集团企业博士后项目简介 |
4.5.2 光明乳业研究院企业博士后培养体制 |
4.5.3 光明乳业企业博士后培养特点 |
4.5.4 经验与启示 |
4.6 中外企业博士后管理体制与模式的对比研究 |
4.6.1 三种模式概况 |
4.6.2 三种模式的对比研究 |
4.6.3 三种模式的成因及利弊分析 |
4.6.4 企业博士后培养机制理论模型 |
第五章 企业博士后培养体制维度与影响因素的分析 |
5.1 调研设计与调研过程 |
5.1.1 指标设计过程 |
5.1.2 问卷发放形式与过程 |
5.1.3 访谈调研设计 |
5.2 问卷的描述性统计 |
5.2.1 企业博士后 |
5.2.2 企业博士后管理人员 |
5.3 数据分析与假设检验 |
5.3.1 量表信度与效度检验结果 |
5.3.2 数据质量检验结果 |
5.3.3 研究假设检验结果 |
5.4 调查结果与分析 |
5.4.1 企业因素 |
5.4.2 高校因素 |
5.4.3 外界因素 |
5.4.4 自身因素 |
5.4.5 培养结果 |
第六章 企业博士后培养机制的系统优化 |
6.1 以战略规划为统筹,发挥政府的宏观引领作用 |
6.1.1 明确企业博士后的角色定位 |
6.1.2 搭建分类培养体系 |
6.1.3 对企业博士后分布进行整体设计 |
6.2 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优化企业的人才培养体系 |
6.2.1 企业博士后招聘机制 |
6.2.2 企业博士后开题机制 |
6.2.3 企业博士后考核机制 |
6.3 以服务保障为支撑,深化各界的协同参与力度 |
6.3.1 抓好高校导师队伍建设 |
6.3.2 推进高校各类资源共享 |
6.3.3 推进企业育人团队建设 |
6.3.4 完善企业博士后激励体系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研究创新点 |
7.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国家关于企业博士后领域的重要文件 |
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的学术论文和参与的科研项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与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 |
四、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五、本文核心概念界定 |
第一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历史演进及其法律规制 |
第一节 作为外交战略的组成部分(1949-1978) |
一、国际经济政治形势 |
二、投资的重点形式 |
三、法律规制 |
第二节 作为改革开放战略的组成部分(1979-1990年) |
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 |
二、中国海外投资的准备与尝试 |
三、法律规制 |
第三节 作为“走出去”战略形成期的组成部分(1991-2000年) |
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与国内经济良性发展 |
二、“走出去”战略政策的形成 |
三、法律规制 |
第四节 作为“走出去”战略成熟期的组成部分(2001-2007年) |
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 |
二、“走出去”战略的成熟 |
三、法律规制 |
第五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阶段(2008至今) |
一、国际经济背景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 |
三、法律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一节 国际投资理论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一、国际投资传统理论 |
二、全球化浪潮下的新国际投资理论 |
三、中国的海外投资理论探索 |
四、基于投资理论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二节 国际政治关系理论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一、国际政治关系理论 |
二、基于国际政治关系理论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三节 中国海外投资的现状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一、中国海外投资现状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趋势 |
三、基于中国海外投资现状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四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框架调整应遵循的原则 |
一、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一般原则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特殊原则 |
第五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的重点和主要任务 |
一、法律政策的导向性转变 |
二、法律体系结构的调整 |
三、法律体系层级的调整 |
四、国内法律规制的类型调整 |
五、多边投资条约的制定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国内法构建 |
第一节 中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 |
一、现状考察 |
二、问题剖析 |
三、我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的科学构建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管理法律制度 |
一、现状分析 |
二、我国海外投资管理制度完善的路径 |
第三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 |
一、中国海外投资面临的政治风险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双边投资条约构建 |
第一节 中国与他国BITS签订情况 |
一、中国与发达国家签定的BITs |
二、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签定的BITs |
第二节 中国签订BITS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
一、不同缔约对方的BITs具有不同的特点 |
二、中外BITs的发展趋势 |
第三节 对中国未来谈判签订BITS的若干建议 |
一、关于投资促进条款 |
二、关于投资保护条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多边投资条约构建 |
第一节 多边自贸区投资条约发展趋势及法律构建 |
一、多边自贸区是深化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手段 |
二、中国的多边自贸区投资条约实践及成效 |
三、中国多边自由贸易区投资条约构建 |
第二节 非自贸区多边投资条约发展趋势与法律构建 |
一、相邻地区(地缘性)多边投资条约的构建 |
二、非相邻地区多边投资条约的构建 |
第三节 普遍性投资条约发展趋势与法律构建 |
一、投资与投资者定义条款 |
二、投资待遇条款 |
三、投资保护条款 |
四、投资争端解决条款 |
五、环境保护条款 |
六、劳工保护条款 |
七、例外条款 |
八、投资措施和履行要求禁止条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规制理论下的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框架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述评 |
1.3.1 国外相关研究 |
1.3.2 国内相关研究 |
1.3.3 文献评价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电力监管的理论基础 |
2.1 电力监管的核心概念 |
2.1.1 规制(Regulation) |
2.1.2 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 |
2.1.3 市场失灵与监管失灵 |
2.2 电力监管的基础理论——规制理论 |
2.2.1 公共利益理论 |
2.2.2 规制俘获理论 |
2.2.3 可竞争市场理论 |
2.2.4 激励性规制理论 |
2.3 电力监管的必要性 |
2.3.1 电力监管需求产生的基础 |
2.3.2 电力监管的内涵和必要性 |
第三章 当代中国电力监管体制的变迁 |
3.1 中国传统电力管理体制(1949—2002年)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电力管理体制变革(1949—1978年) |
3.1.2 改革探索时期电力管理体制变革(1979—1992年) |
3.1.3 改革深化时期电力管理体制变革(1993—2002年) |
3.1.4 传统电力管理体制简要小结 |
3.2 中国现行电力监管体制(2003—2012年) |
3.2.1 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的监管主体 |
3.2.2 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的监管客体 |
3.2.3 现行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中国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成因分析 |
4.1 管制机构被俘获 |
4.1.1 公共利益理论假设与实际并不完全一致 |
4.1.2 规制俘获理论阐明管制机构被俘获的诱因 |
4.2 信息不对称的制约 |
4.2.1 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
4.2.2 消费者与电力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
4.3 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的影响 |
4.3.1 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尚未厘清 |
4.3.2 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尚未形成 |
4.4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
4.4.1 以行政命令代替法治,法律制度基础薄弱 |
4.4.2 以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 |
4.5 行政垄断的弊端 |
4.5.1 行政垄断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 |
4.5.2 区域垄断严重分割了电力市场 |
第五章 发达国家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
5.1 英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及其启示 |
5.1.1 改革背景 |
5.1.2 改革内容 |
5.1.3 改革成效 |
5.1.4 经验启示 |
5.2 美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及其启示 |
5.2.1 改革背景 |
5.2.2 改革内容 |
5.2.3 改革成效 |
5.2.4 经验启示 |
5.3 日本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及其启示 |
5.3.1 改革背景 |
5.3.2 改革内容 |
5.3.3 改革成效 |
5.3.4 经验启示 |
5.4 各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的比较和借鉴 |
5.4.1 改革的异同点 |
5.4.2 改革的经验借鉴 |
第六章 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设想 |
6.1 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
6.1.1 改革总体目标 |
6.1.2 改革基本思路 |
6.2 调整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 |
6.2.1 电力监管机构的基本属性 |
6.2.2 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比较 |
6.2.3 中国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的选择及理由 |
6.3 优化电力监管职能配置 |
6.3.1 准确界定电力监管的职能边界 |
6.3.2 理顺监管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 |
6.3.3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监管职权 |
第七章 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
7.1 深化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培育竞争性的市场力量 |
7.1.1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不断完善产权制度 |
7.1.2 全面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资投资电力 |
7.1.3 大力推进市场建设,注重培育市场主体 |
7.2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
7.2.1 尊重国情和传统,兼顾当前与长远 |
7.2.2 建立大能源部,实行统一管理 |
7.2.3 打破行政垄断,转变政府职能 |
7.3 加强能源法制建设,完善监管的法律体系 |
7.3.1 积极推动修订《电力法》 |
7.3.2 抓紧研究制定《能源法》 |
7.3.3 构建完善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7.4 创新经济性监管的方式,建立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 |
7.4.1 消除电价改革的体制性障碍,明确电价管制的目标 |
7.4.2 以大用户直购电为突破口,探索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
7.4.3 以输配电价改革为核心,选择合理的电价定价模式 |
7.5 重视社会性管制的作用,完善监管的内容体系 |
7.5.1 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
7.5.2 加强普遍服务监管,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 |
7.5.3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
第八章 结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A 社会用电满意度调查问卷 |
附录B 电力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附录C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参与课题研究 |
(6)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思路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第四节 研究发现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股权激励效应: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外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争议与检验 |
一、作为解决代理冲突手段的股权激励 |
二、作为代理问题来源的股权激励 |
三、简评与启示 |
第二节 国内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研究 |
一、规范性的探讨 |
二、高管持股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 |
三、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实证检验 |
第三章 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与现状 |
第一节 作为产权制度改革的高管人员持股阶段 |
第二节 “变通”股权激励的探索阶段 |
一、“变通”股权激励的探索历程 |
二、“变通”股权激励的方式 |
第三节 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阶段 |
一、实施股权激励的制度环境之改善 |
二、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之消除 |
三、股权激励现状之考察 |
第四章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国资控股与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特征 |
一、国资控股与政府干预 |
二、国资控股与内部人控制 |
三、国资控股、控制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特征 |
四、国资控股、董事会结构与公司治理特征 |
五、国资控股、高管的行政任命制与经理人市场 |
第二节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影响机理分析 |
一、股权激励内在机制剖析 |
二、国资控股、政府干预对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影响 |
第五章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计划的选择——基于2006年股权激励制度改革后数据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假说和研究设计 |
一、研究假说 |
二、研究设计 |
第二节 检验结果及分析: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计划选择 |
一、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二、稳健性分析 |
三、研究结论与总结 |
第三节 检验结果与分析: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强度 |
一、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二、稳健性分析 |
三、研究结论与总结 |
第六章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效应——基于2006年股权激励制度改革后数据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假说和研究设计 |
一、研究假说 |
二、研究设计 |
第二节 检验结果及分析 |
一、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二、改变政府干预度量方法的进一步回归分析 |
三、改变因变量度量方法的进一步检验 |
四、研究结论与总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局限性 |
第一节 研究结论与启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性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 |
(7)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本文侧重对可再生电力能源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范围界定和研究方法 |
三、国内外研究状况 |
四、全文的逻辑体系和结构安排 |
五、论文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意义 |
第一节 世界和我国能源现状 |
一、能源利用历史概述 |
二、世界能源储量及消费总体状况 |
三、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和消费状况 |
四、历史上的能源危机 |
第二节 我国化石类能源利用对环境影响 |
一、化石类能源利用主要污染物危害 |
二、我国化石类能源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
第三节 传统能源利用与全球气候变化 |
一、温室气体与气候变化 |
二、电力产业对温室气体的影响 |
三、气候变化的危害 |
四、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所做的努力 |
第四节 可再生能源成为未来能源利用的方向 |
第五节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资源情况 |
一、水能 |
二、风能 |
三、太阳能 |
四、生物质能 |
五、地热能及海洋能 |
第六节 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意义 |
一、发展低碳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
二、消除资源约束、保证能源供应、调整能源结构的需要 |
三、建设新农村及缩小城乡、东西部差距的需要 |
四、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
五、承担全球气候变化责任,维护国际形象的需要 |
第二章 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的客观规律 |
第一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运行方式 |
一、风力发电 |
二、太阳能发电 |
三、小水电 |
四、生物质发电 |
五、地热发电 |
六、海洋能发电 |
第二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与电力产业 |
一、可再生电力能源在电力产业中的地位 |
二、可再生电力能源与电力市场 |
三、可再生电力能源与电网运行方式 |
四、智能电网、储能技术与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 |
第三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特性分析 |
一、高技术性 |
二、资金密集型 |
三、外部效应 |
四、产业化特征 |
五、分布式与集中式共存的特点 |
六、间歇性、随机性特点 |
第四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发展过程的规律分析 |
一、基于产业发展理论的动力因素分析 |
二、资本有机构成对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化启示 |
三、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化发展阶段分析 |
第五节 国家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发展理论分析 |
一、可再生电力能源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
二、可再生电力能源的商品属性 |
三、国家支持的政策机理和依据 |
四、国家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财税政策具体分析 |
第三章 国内外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的政策 |
第一节 国内外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状况 |
一、全球可再生电力能源总体情况 |
二、主要国家的总体发展现状和目标 |
三、国内外可再生电力能源分类发展情况 |
四、消除电网约束,大力建设智能电网 |
第二节 国外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具体政策 |
一、技术研发支持 |
二、投资和生产鼓励 |
三、培育市场政策 |
四、鼓励消费政策 |
第三节 制订政策容易忽视的要素 |
一、目标的清晰性 |
二、目标的层次性和计划科学性 |
三、资源和技术的充分识别 |
四、重视项目运营 |
五、激励政策的透明、公开性 |
六、政策和市场的稳定性 |
七、财政政策力度的足够性 |
八、政策实质内容的具体化 |
九、能源市场的改革和准入 |
十、相关方利益平衡 |
第四节 制订政策需要消除的误区 |
一、可再生电力能源价格降低取决于技术突破 |
二、不厘清发展阶段、制定一刀切政策 |
三、可再生电力能源比传统能源价格高,会阻碍经济发展 |
四、单纯强调政府直接投入 |
第五节 国外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的主要经验 |
一、国家重视、政府主导 |
二、国家级的可再生电力能源统一管理机构 |
三、契合资源国情的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规划 |
四、国家政策支持是必行之路 |
五、发展初期政策支持成为主动力 |
六、完善、配套的法律、政策体系 |
七、保持政策的公开透明、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
八、重视金融市场对可再生电力能源的激励 |
第四章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状况 |
第一节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现状 |
一、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现状 |
二、我国参与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的企业情况 |
三、资本市场对可再生电力能源的支持 |
第二节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政策演变总体脉络 |
第三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战略及预测目标 |
一、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战略及预测目标 |
二、我国预测目标与资源禀赋的对比 |
第四节 我国当前可再生电力能源行政管理体制 |
第五章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的具体政策及经济性分析 |
第一节 风力发电 |
一、我国风电的政策演变 |
二、陆地风电的经济性情况 |
三、海上风电的经济性情况 |
四、风电相关政策实施情况 |
五、风电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
六、风力发电未来价格走势分析 |
第二节 小水电 |
一、政策变迁 |
二、项目经济性 |
三、其他政策实施情况 |
四、小水电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
五、未来价格走势分析 |
第三节 生物质能 |
一、项目经济性状况 |
二、生物质发电主要政策情况 |
三、生物质发电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
四、生物质发电未来价格走势分析 |
第四节 太阳能光伏发电 |
一、项目经济性情况 |
二、光伏发电主要政策 |
三、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 |
四、光伏发电未来的价格走势 |
第五节 地热能及海洋能发电 |
一、海洋能利用的主要情况 |
二、地热能主要情况 |
三、当前地热及海洋能利用存在问题 |
第六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未来发展趋势 |
一、发展中的可再生能电力能源技术 |
二、未来可再生能电力能源发展的重点排序 |
第六章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化发展主要经验和突出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实践经验 |
一、国家重视,目标引导起到积极作用 |
二、依托重大工程开展科技创新,装备自主化成绩显着 |
三、财税政策起到了重要作用 |
四、市场及价格政策积极引导了产业发展 |
第二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协调发展的几个方面 |
一、自然资源、资本、技术的协调 |
二、速度与质量的协调 |
三、速度与效益的协调 |
四、可再生电力能源与常规能源的协调 |
五、产业发展阶段衔接的协调 |
六、产业上下游的协调 |
七、与全球气候变化规则相协调 |
第三节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 |
二、立法缓慢,配套措施不完善 |
三、资源调查、评估以及项目规划有待完善 |
四、资源、环境效益政策缺失 |
五、价格体制有待理顺 |
六、财政研发投入不足、政府组织不力 |
七、财政支持体系不完整、效率有待提高 |
八、政策不及时、政策模糊不清晰 |
九、政策的评估、修正、调整机制缺失 |
十、缺乏相关利益方协调机制 |
十一、特性出发的市场建立不全面 |
十二、强制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配额机制尚未建立 |
第七章 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的财税要素分析 |
第一节 传统能源外溢成本缺失的影响 |
一、资源税缺失的影响 |
二、环境税缺失的影响 |
第二节 分布式可再生电力能源政策分析 |
第三节 未来可再生能源基金收支情况分析 |
一、未来可再生能源基金总收入测算 |
二、风力发电所需补贴额 |
三、太阳能发电所需补贴额 |
四、生物质能所需补贴额 |
五、未来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基金总量收支平衡情况 |
第四节 价格与财税政策 |
一、价格与财税政策的关系 |
二、电价与社会承受能力 |
第五节 与发展各阶段相适应的财税政策分析 |
一、财税政策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侧重点分析 |
二、可再生电力能源各发展阶段政策选择 |
第八章 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财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财税支持政策的优化原则 |
一、财税支持的信息依据要充分 |
二、上下游及横向综合统筹 |
三、财税政策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 |
四、综合引导、各有侧重 |
五、政策要保持公开透明、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
六、国家主导与全民负担相结合 |
七、定期政策评估机制 |
第二节 财政政策的具体建议 |
一、根据战略目标确定财政支持范围和渠道 |
二、加大财政直接支持力度 |
三、清晰财政支持的目标效果 |
四、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东西部区别负担的机制 |
五、优化可再生能源基金管理 |
六、发挥政府采购作用 |
第三节 税收政策的具体建议 |
一、细化可再生电力能源适用税法 |
二、清晰各项税收激励政策 |
三、资源税、碳税应该列入议事日程 |
第四节 其他建议 |
一、强化资源调查和评估,制定科学发展规划 |
二、建立国家级的可再生能源统一管理机构 |
三、重视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激励 |
四、协调处理好横向相关利益方的利益关系 |
五、注重产业整体协调可持续发展 |
六、积极疏导电价矛盾 |
七、发挥价格对可再生电力能源的的引导作用 |
八、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和绿色证书交易机制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政策的历史演进:基于政策文本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 引言 |
二、 文献回顾 |
(一) 有关我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研究 |
(二) 公共政策领域关于政策演进的理论研究 |
三、 NETC政策演进的历程 |
(一) NETC政策的发起背景 |
(二) NETC政策的数量分布 |
(三) NETC政策的参与部门 |
(四) NETC政策目标的变化 |
(五) NETC政策工具的演进 |
1. 税收优惠 (1993年起) |
2. 评估考核 (1998年起) |
3. 荣誉奖励 (2004年) |
4. 资金补助: |
5. 资金补助: |
(六) NETC的认定和评价标准 |
四、 NETC政策演进的背景环境 |
(一) “八五”时期 (1991-1995年) |
(二) “九五”时期 (1996-2000年) |
(三) “十五”时期 (2001-2005年) |
(四) “十一五”时期 (2006年至今) |
五、 NETC政策演进的特点 |
(一) NETC政策的演进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 |
(二) NETC政策体系趋于完善, 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政策缺失 |
(三) 行政机构改革促进了NETC政策与其他政策领域的融合 |
(四) 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 为NETC政策带来了新元素 |
(五) NETC政策的创新是渐进式的, 没有发生政策范式变迁 |
六、 结论与讨论 |
(10)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
1.3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结构安排 |
1.5 论文研究的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的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
2.1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的制度背景分析 |
2.1.1 中小企业的界定 |
2.1.2 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
2.1.3 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与特点 |
2.2 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理论分析 |
2.2.1 信用担保机构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效率的理论分析 |
2.2.2 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与管理的理论分析 |
2.3 符合信用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标准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海内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作模式比较分析 |
3.1 海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现行运作模式 |
3.1.1 日本模式 |
3.1.2 美国模式 |
3.1.3 台湾模式 |
3.2 中国大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现行运作模式 |
3.2.1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探索情况 |
3.2.2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基本框架和实践模式 |
3.2.3 各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进展情况 |
3.2.4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制度性缺陷及其成因 |
3.3 海内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现行运作模式比较分析 |
3.3.1 相似点分析 |
3.3.2 差异点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一主两辅”模式的设立 |
4.1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现行运作模式的缺陷分析 |
4.2 构建以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一主两辅”模式 |
4.2.1 现有创新模式的比较分析及启示 |
4.2.2 “一主两辅”模式的运作 |
4.3 基于“一主两辅”模式的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及损失补偿机制 |
4.3.1 政策性再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及损失补偿 |
4.3.2 商业性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及损失补偿 |
4.3.3 新型互助性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及损失补偿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与分散机制 |
5.1 内部的风险控制与转移机制 |
5.1.1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
5.1.2 反担保措施与贷款项目跟踪机制 |
5.1.3 追款与惩罚机制 |
5.1.4 内部风险补偿机制 |
5.1.5 担保机构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 |
5.1.6 再担保机制 |
5.2 外部的风险控制与分散机制 |
5.2.1 政府方面的风险控制 |
5.2.2 银行方面的风险控制 |
5.2.3 中小企业方面的风险控制 |
5.2.4 社会方面的风险控制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配套环境建设 |
6.1 中小企业征信管理体系 |
6.1.1 中外企业征信管理体系的类型 |
6.1.2 我国征信管理体系的发展和特点 |
6.1.3 制约我国征信管理体系发展的因素 |
6.1.4 建立国家性中小企业征信管理体系 |
6.1.5 鼓励建立商业性专业资信评估机构 |
6.2 法律和法规环境建设 |
6.2.1 国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现状 |
6.2.2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障碍 |
6.2.3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对策 |
6.3 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6.3.1 国内外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比较 |
6.3.2 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作用 |
6.3.3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 |
6.4 产权交易市场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调查与运行模式探讨 |
7.1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现状分析 |
7.2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
7.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模式探讨 |
7.3.1 浏阳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模式及运作绩效分析 |
7.3.2 对于构建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模式的启示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论文观点 |
8.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四、国家经贸委发布2002年度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D]. 于晨. 天津大学, 2019(01)
- [2]中国科技人才政策演变研究(1949-2009年)[D]. 韩联郡.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3]企业博士后培养机制研究[D]. 葛昀洲.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1)
- [4]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D]. 刘苇.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3)
- [5]规制理论下的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D]. 燕丽娜. 南京大学, 2015(01)
- [6]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D]. 王烨. 南京大学, 2011(05)
- [7]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本文侧重对可再生电力能源分析[D]. 栗宝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0(01)
- [8]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政策的历史演进:基于政策文本的研究[J]. 汪樟发,汪涛,王毅,吴贵生. 中国软科学, 2009(10)
- [9]提高煤炭行业管理水平的政策研究[A]. 濮洪九,杨中,胡静林,王源,苏立功,姜智敏,殷作如,张勇,陈天赤,尤艳馨,陈昶学,张严柱,李子明,周军,刘捷,李永东,孙明达,何国家,赵家廉,张宏,周波,唐秀银.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2005~2008)(上册), 2009
- [10]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模式研究[D]. 张卓琳. 中南大学, 2005(06)